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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项目国有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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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项目国有土地上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项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城市规划~需对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南府发〔2012〕6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宁市长堽路189号、邕宾路1-1号广西药用植物园~东至昆仑大道南侧GC2009-31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工程1号路~南至邕宾公路~北至昆仑大道~西至厢竹大道。土地级别工业四级...
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项目国有土地上
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项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城市~需对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南府发〔2012〕6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宁市长堽路189号、邕宾路1-1号广西药用植物园~东至昆仑大道南侧GC2009-31地块周边市政道路1号路~南至邕宾公路~北至昆仑大道~西至厢竹大道。土地级别工业四级~住宅五级~商业五级。 经初步调查~项目用地总面积1456250.31平方米,被征收房屋面积28029.46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7415.59平方米~非住宅面积613.87平方米,涉及被征收人141个~其中住户140户~被征收单位1个,具体数据以实际签约为准,。 二、房屋征收范围 南宁市长堽路189号、邕宾路1-1号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项目范围内的住户:霍凤莲、吴绍修、吴绍侃、甘兆新、陈志刚、陈学荫、陈明兰、林彩英、李春光、罗步才、罗沛林、罗少文、罗沛林,祖居,、霍 桂、黎 安、罗庆林、罗业功、韦荣禧、韦荣升、罗步宝、霍汉信、霍汉丽、梁桂枝、梁润娇、玉志斌、玉桂娇、玉致德、李亚妹、李瑞辉、莫少明、黄金菊、李绪文、林 魏、梁平生、韦荣宽、李深法、朱少南、朱少南 - 1 - ,祖居,、黄桂芳、容可南、班廷干、陈美贤、莫厚帮、黄桂生、黄汉球、周孙朝、韦建初、曾佐芳、容可昌、麦秀和、黄月英,原名黄美琼,、吴惠茂、周孔朝、方美贵、陈妮彬、谢保令、彭治章、甘兆新、李深法、唐光达、罗连孔、韦荣伟、霍凤英、邓秀珍、黄 瑞、何忠许、韦荣宽、黄细基、李桂珍、揭振环、黄桂芳、钟仕强、屈济逸、黄健君、龚水平、黄丽娟、李汉生、李焕章、黄显光、陈述富、陈彩薇、银贵初、关兴南、戴显芳、杨忠健、李温能、仇耀光、朱少光、罗玉金、李昆生、玉步高、滕丽光、玉宝龙、莫伟德、曾超群、曾胜标、陈可龙、陈式友、周勇飞、陈可龙、潘素芬、李少媛、朱振雄、吴赵佛、陈 革、李建森、黄循练、蔡素兰、吴远波、卢庆树、苏许英、姚世海、莫培田、何贵先、黄献平、黄日焕、黎廷芝、李斌荣、陈惠兰、胡廷松、黄桂兴、林顶胜、梁小苏、黄佐基、邹艳才、黄桂荣、符镇安、陆带贵、莫永珍、余金贤、廖茂声、缪 康、周伟雄、陈立乾、卓春祥、银立光、蒲瑞翎、陈德荣、梁鹏万、黎小宁、何俊的房屋~广西药用植物园公房。 上述房屋征收范围以项目规划蓝线图为准~具体门牌以及所列门牌内房屋、附属物界线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负责核准。 项目规划蓝线图自公告之日起在项目实施地点张贴公布,张贴地点:长堽路189号、邕宾路1-1号广西药用植物园宣传栏,~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到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查询,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7楼708室~联系电话: 3290759,。 三、房屋征收部门 房屋征收部门: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由南宁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负责。 - 2 -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兴宁区人民政府。 兴宁区人民政府受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承担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四、房屋征收补偿原则与内容 ,一,房屋征收补偿原则: 1、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安臵协议》。协议生效~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时间进行搬迁。 2、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在区位、用途、面积、建筑结构、新旧程度、权利性质等方面与被征收房屋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既包括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也包括了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二,补偿具体内容: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臵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五、征收评估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取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在公告期限届满15日内协商不成的~由兴宁区政府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三,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地 - 3 - 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六、房屋的补偿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 1、货币补偿的金额~按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以评估公司出具的分户评估为准。 2、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符合购买拆迁安臵小区房屋或者其他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购买拆迁安臵小区房屋或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 根据《南宁市拆迁安臵房建设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发〔2008〕46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的拆迁安臵小区房源为兴宁区拆迁安臵小区,东沟岭家园小区,。 3、被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且放弃购买拆迁安臵小区房屋资格的~可以在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价格基础上增加20%的货币补偿。 4、被征收房屋用于出租的~搬迁费、停产停业补偿费的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支付给承租人。 ,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的 1、产权调换的房屋~原则上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供调换的房屋供被征收人选择。 ,1,选择拆迁安臵小区进行产权调换的~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拆迁安臵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3〕11号,规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提供全产权拆迁安- 4 - 臵房与被征收人进行产权调换。拆迁安臵房为有限产权房屋的~项目业主应参照当年市场评估楼面地价~按有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将有限产权房屋转变为全产权房屋。 产权调换按套内面积进行核算~调换比例参见《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拆迁安臵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3〕11号,。 按地段调换比例调换后~应补偿给被征收人的住宅房屋套内面积不足50平方米~且被征收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没有其他住房的~按50平方米作为保障调换面积。 ,2,本项目提供广西药用植物园绿园小区以及红日〃山湖小区的安臵房,房源表在签约现场办公室公布,供被征收人选择。安臵房户型有两房两厅、三房两厅等~建筑面积有78.99?、89?、98.38?、102?、124.12?和135.52?等。 住宅房屋的产权调换~按照有证房屋套内面积1:1调换。调换房屋套内面积超出被征收有证房屋套内面积的部分应结算差价~超出的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的部分~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布时本市上一年度经济适用房最低价结算差价,超出的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交房时房产部门近期公布的同地段类似商品房平均价格结算差价。 住宅房屋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面积少于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的~不足部分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或安臵房屋销售价格~按就高原则给予被征收人货币补偿。 对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公摊面积按照 1:1调换~产权调换房屋公摊面积与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差额部分不结算差价。 2、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地点调换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结清差价。 - 5 - 3、产权调换房屋的具体回迁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4、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楼层、朝向、房号~ 按先签约、先搬迁、先选房的原则进行,同期签约、同期搬迁的以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5、征收非公益事业用房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 6、非住宅房屋的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7、租住自管公房的住户~原则上由自管公房的产权人提供房源予以安臵。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可按规定购买保障性住房。 七、审批手续不全、无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的认定及补偿 ,一,未取得规划、土地、建设批准手续的房屋~不予补偿。 ,二,2004年8月15日前建成的房改房、集资房、单位房和四层以下,含第四层,的私人自建房~规划、土地、建设批准手续不齐全的~按该项目房屋分类评估价格的70%给予补偿,2004年8月15日后建设的手续不全、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予补偿。 ,三,规划、土地、建设批准手续齐全~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按该项目房屋分类评估价格的95%补偿。 ,四,房屋建造年份的确认 1、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土地、规划、建设手续或相关年份的地籍,形,图或航拍图和规划路网图等确认。 2、通过本款第1点无法确定建造年份的~由被征收房屋所在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本辖区内的规划、建设、国- 6 - 土部门确认。 ,五,房屋建筑面积的确认 1、根据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双方认可的丈量结果确认。 2、根据征收人或被征收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成果确认。 3、征收当事人委托测绘的~应在测绘前 5日通知对方当事人到场~被征收人应当配合测绘人员入户测绘。被征收人拒绝给予入户测绘的~测绘单位对拒绝入户测绘的情况进行说明~并由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派员见证。造成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无法认定的责任由被征收人承担。 八、对改变用途房屋的补偿 ,一,2004年1月1日前自行将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具有工商营业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且正在作为经营性用房使用的~按该项目相应经营性用房分类房屋评估价格的70%给予补偿,缺税务登记手续的~按60%给予补偿。属划拨土地的~须按规定扣除土地使用权收益或相当于土地使用权收益的价款。 ,二,2004年1月1日后至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前自行将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具有工商营业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且正在作为经营性用房使用的~按相应经营性用房补偿标准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停产停业费~对被征收房屋仍按住宅标准给予补偿。 ,三,改变房屋用途的时间由被征收人提供工商、税务部门的有关资料及其它能证明改变用途时间的资料确定。被征收人拒不提供相关资料造成改变房屋用途的时间无法确认的~相关责任由被征收人承担。 - 7 - 九、关于改变结构的房屋补偿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住宅房屋~按变更后的房屋结构给予补偿, 2004年1月1日前未经批准改变结构的~按原结构给予补偿后~再按结构变更后的房屋分类评估价格与原房屋分类评估价格之间的差价的 50,增加补偿。2004年1月1日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结构的~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注的房屋结构予以补偿。 十、房屋特殊装修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特殊装修超出评估标准的部分~由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被征收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又拒绝评估机构入户查勘评估的~相关责任由被征收人承担。 十一、构筑物和搬迁补助费等补偿 构筑物、搬迁补助费、临时安臵补助费等补偿按我市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一,围墙,12墙或24墙,每平米按30元或50元补偿, ,二,水泥地面按厚度和埋设钢筋等不同情况确定~厚度在0.1米至0.3米,分别按每平米10元—80元补偿, ,三,电话迁移费260元/部,有线电视安装费340元/户, ,四,宽带迁移费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 ,五,空调迁移:窗式、壁挂式250元/台,柜式 300元/台, ,六,住宅搬迁误工费每户 500元/次, ,七,房屋所有权办证补助费:300元/证, ,八,住宅搬迁费按每平方米 10元进行安臵补偿, ,九,非住宅或其他设备搬迁费按每平方米10元进行补偿~- 8 - 或以实际搬迁的货物和设备拆装、调试及运输的市场价格费用标准给予补偿, ,十,实行货币补偿的临时安臵补助费标准,按土地级别计算, 住宅房屋给予9个月的临时安臵补助费~10元/平方米〃月 铺面给予6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助费~60元/平方米〃月 旅馆给予6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助费~11元/平方米〃月 办公用房给予12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助费~11元/平方米〃月 工业用房给予12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助费~ 8元/平方米〃月 其他用房给予6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助费~ 4 元/平方米〃月 ,十一,转学费用 被征收人子女需要转学的~由教育部门安排就近就读~按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付给接收入学的学校,学校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十二,实施产权调换的临时安臵补助费标准 被征收人自行安排周转房的~在过渡期内~临时过渡补助费按10元/平方米〃月支付~征收人将产权调换的住宅安臵房交付被征收人之日起,以征收人通知办理交房使用时间,~再按过渡期最末月的标准支付给被征收人3个月的临时安臵补助费。 十二、房屋征收奖励办法 被征收人积极配合调查登记~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的定期限搬迁~将房屋交给征收人的~征收人给予搬迁奖励,奖励以户为单位~私有房屋按房屋所有权证计~房屋共有权证合并计为一户,直管公房和单位房屋承租户按租赁凭证计,: ,一,房屋分户估价报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签约的奖励 - 9 - 10000元。 ,二,房屋分户估价报告送达之日起第十六日至第三十日内签约的奖励6000元。 ,三,房屋分户估价报告送达之日起第三十一日至第六十日内签约的奖励3000元。 ,四,超过公告签约期限签约的不予奖励。 被拆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对搬迁奖励的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支付给房屋产权人。 十三、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征收双方签订补偿协议后~按协议约定支付征收补偿费。被征收人为个人的~由其本人提供身份证在指定的银行开户~将征收补偿费存入该账户~被征收人签收银行存折后到银行领取补偿费,被征收人为单位的~补偿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被征收单位。 十四、不当行为不给予补偿 房屋征收相关公告发布后~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十五、被征收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被征收人有义务提供房屋相关合法手续~配合征收实施单位做好手续不全房屋、附属物等面积丈量~并在规定时间内与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二,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支付补偿费后~被征收人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权属证明手续交予征收实施单位~统一办理注销手续,权属证明丢失的需登报声明作废~公告费由被征收人负- 10 - 责。被征收人须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签署征收实施单位发放的《房屋交接单》后~领取相关补偿金。 ,三,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限定的交房时间内~被征收人应做好用水、用电、用气等报停手续~并维持原房屋结构完整~设施齐全~不得损坏和拆除门、窗、管网线及各类用表等设施。待房屋腾空后将钥匙交予征收实施单位同时办理交房手续。移交后的被征收房屋由征收实施单位安排拆除。 ,四,按协议约定获得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费。 ,五,对未签订补偿协议~由市政府作出补偿决定的~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十六、征收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征收人按补偿协议约定~支付给被征收人相关的补偿、补助等费用。 ,二,对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征收人按约定支付临时安臵补助费用或过渡周转房。 ,三,确保调换房屋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四,调换房屋的产权证明~由征收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办理~被征收人应积极予以协助。 十七、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由征收实施单位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十八、签约期限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自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订立补偿协议,逾期没有订立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按 - 11 - 照补偿决定执行。 十九、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南宁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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