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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注意事项

2017-09-29 34页 doc 88KB 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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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注意事项买房注意事项 一、買房注意事項_百度知道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
买房注意事项
买房注意事项 一、買房注意事項_百度知道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具体讲,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 第一,如何阅售楼书。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一个是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核对,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其次,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决定是否购买。阅读中要明确售楼书中广告的信息,有些开发商会采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式说明,比如说多少多少分钟的车程,10分钟的车程、5分钟的车程来说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适、优越,那这5分钟车程和10分钟车程的伸缩性就非常大了,你是开的小轿车还是公共汽车,是什么时速的,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可是,往往在售楼书中都有这个,我们应该特别注意。 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但是又怕最后买了房子以后,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么办,根据法律的,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这么好的户型、这么好的地段,想确保、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 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个时候签订的是房屋的预售合同。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问题,有三种计算方式。一个是按套计价,一个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有一个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值。通常,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法比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积,它是指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一般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是对购房者最为有用的是套内的使用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是购房者真真切切能够具体使用的。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把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写清楚。 所以,购房的时候购房者特别关注面积,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写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积是多少、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 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呢,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最后,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在商品房的买卖中确实涉及到很多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普遍的购房者很难一下子了解熟悉这些问题,因此为了减少风险,预防买卖合同中的陷井,建议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聘请律师,把相关的事情请律师办,虽然要支付一些费用,但会降低风险。 二、新手买房注意事项 完整版 佚名 小房子 2007-5-15 21:58:30 一、买房目标的确定 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购房的前提。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不要一买房就是要买三室两厅,做到一步到位;而是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好好规划一下,其实能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就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额外负担,而培养有梯度的消费观很重要。 二、买房首付款的积累 买房首付款的积累——购房的关键。首先初定一个目标,比如毕业后5年内支付一个首付款,那么就为了实现自己这个目标,合理的分配一下你的收入。每月固定的留出一部分资金出来,制定出一个定期定额的。因为如果开通了定期定额的强制储蓄计划,那么每个月必须得固定提出一笔资金,从而意味着可用资金必定减少,那么消费一定可以更加理性。点点滴滴的积累就是一笔财富。此外,建议也可先向父母借首付款,日后陆续返还,缩短积累时间和降低潜在的涨价成本。 三、买房常识的学习 学习一些地产基础知识——购房的必需。房屋因为涉及的金额巨大,购买它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有着成熟和专业的房屋经纪人可以为个人购房者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也比较规范,个人买房已经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模式,过程也比较轻松。但是,目前国内的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培养出这种专业的针对个人购房者的房屋经纪人。因此,买房前学习一些房地产基础知识是必需的。 四、买房范围的筛选 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购房量力而行。 面积小、首付少、总价底的楼盘适合年轻人。建议可购买市中心的二手小房子或是新开盘的小户型。二手小房子的优势是交通便利、配套方面成熟、价格相对优惠;此外,由于年轻人的工作流动性还相当大,所以考虑一个交通合适的地方,即使工作变换而搬迁,出行还能依旧方便。新开盘的小户型的优势是户型更合理、居住舒适性较高、未来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 您好:本篇文章是精心制作,值得下载收藏~~但下面两页是无用的,请跳过阅读吧。 您好:本篇文章是精心制作,值得下载收藏~~但下面两页是无用的,请跳过阅读吧。 您好:本篇文章是精心制作,值得下载收藏~~但下面两页是无用的,请跳过阅读吧。 您好:本篇文章是精心制作,值得下载收藏~~但下面两页是无用的,请跳过阅读吧。 五、出行时间成本的节省 购房前还应考虑出行的时间成本。因为我们不难发现,穿越城市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正变得越来越昂贵。如果每天花费2小时在交通上,那么1月=60小时=2.5天,1年=730小时=30天,50年=36500小时=1520天=4年。 开车或乘公交车的上班族,若平均一天有两个小时花在交通上,一年就有约一个月的时间待在车里。如果把这每天花掉的两个小时集中起来,连续不断地坐一个月车,或不眠不休地开一个月车,就能体会其时间数量的可观了。反之,如果把这些时间花在工作上或其他方面,则能创造更多的效益。如果再将时限放大到50年,时间成本的价值就显得惊人了。 确定5公里生活圈 提醒要买房的朋友,把握5公里生活圈,是衡量购房效益和购房质量的一个有效参数,支出的成本越小,表明所购房屋的性价比越高。这样一来,买房后额外付出的钱也会越来越少。 六、购房费用的了解 在确定了买房的目标和范围之后,一些购房的基本费用是一定要提前计算的,虽然这些费用表面看起来似乎不多,还有些是固定值,但是与以后的房屋总价结合起来计算的话,它们的费用还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交易费用 契税:普通商品住房120平方米以下1.5%、120平方米以上3%,公寓、别墅等高档住宅为3%,当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上,契税按3%收取。 登记费:每套80元 印花税:5元 手续费:3元/平方米 贷款费用 贷款保险:按贷款额的万分之六×趸交保险系数收取,趸交保费系数根据 保险期限的长短而变化 抵押费:贷款额×1.4‰ 登记费:80元 印花税:5元 备注:以上只是通常所需交纳的购房费用,而买不同的房需要交纳的费用是因人而异。 七、购房费用具体实例(一) 某购房者购买一套商品房,报价为每平方米5500元/平方米起价(现房)。现假设该购房者选中了一套位于5层,面积为81平方米的两室一厅,其价格为5700元/平方米,那么购买这套商品房的费用应包括: /平方米×81平方米,461700元 一)房价款:5700元 二)应交税费: 1、在交易过户过程中: (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等于461700元×4,,18468元; (2)买卖手续费:买卖双方各交成交价的0.5,,等于461700元×0.5,,2308.50元; 0.5‰,230(85元。 (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合同金额的0.5‰,等于461700元× 三项合计为:21007.35元。 2、在申办产权证件过程中 (1)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等于0(3元/平方米×81平方米,24.3元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若房屋产权为2人以上时,还应办理房屋共有权执照,每证收费2元。 (3)印花税:每件5元。三项合计为33.3元 (4)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等于461700元×2,,9234元。 八、购房费用具体实例(二) 三)物业管理费 依照《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建小区必须统一实行物业管理。既是使用人又是产权人的购房者根据《北京市居住小区(普通)委托管理收费标准(试行)》的规定,应缴纳的费用有: 1、进住手续费:2元(一次性)。 2、装修垃圾外运费:20元/居室×6,120元(一次性)。(注:两室一厅外加厨、厕、阳台视为6个居室) 3、保洁费:36元/年?户。 4、保安费:24元/年?户。 5、各项费用统收费:12元,年?户。 6、自行车存车费:48元,年?户(以每户有两辆算)。 7、共用电视天线费:39(84元,年?户(以每户有两端计)。 8、生活垃圾外运费:7元,年?户。 9、化粪池清淘费:24(3元,年?户。 10、管理费:113(4元,年。 11、小修费:155(52元,年。 12、中修费:554(32元,年。 13、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费:81元,年。 14、供暖费:1296元,采暖季。 备注:因该套商品房属多层普通住宅,所以物业管理费中不含电梯、水泵费,费用中也未考虑产权人拥有机动车所需交的存车费,此外具体收费还具有时效性,这只是一般费用展示。 从以上的计算可知,在购房消费中除房价款461700元以外,还要缴纳相关税费,物业管理费等。同时在购房以后每年仍需缴纳2381(38元的物业管理费。 新浪房产提醒:购买商品房入住后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是大多数购房人未能考虑到的,而以上所列收费标准只是普通住宅的标准,其它高级公寓、别墅区的物业管理收费实行市场价,标准还会更高一些。因此提醒购房者在购买前应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发展商或中介商在销售房屋时对这一问题也应明确告知购房者。 九、购买二手房费用的了解 在确定了买房的目标和范围之后,一些购房的基本费用是一定要提前计算的,虽然这些费用表面看起来似乎不多,还有些是固定值,但是与以后的房屋总价结合起来计算的话,它们的费用还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购买二手住房 中介费 一般为买卖双方各1%,看房费每次10元。 测绘费 有土地证的,测绘时不需交费;没有土地证的,需交13元测绘费 评估费 持证房屋(私房)的评估费光过户为5‰,如需贷款为7‰;已购公房光过户不需评估,如需贷款评估费用为2‰ 交易费用 契税:普通住房1.5%,高档住房3,。已购公房除按1.5%交税外,还应按实际购买价和评估价差额的1%交纳土地收益金。 登记费:每套80元 印花税:5元,买卖双方均需缴纳 /平方米,买卖双方均需缴纳。 手续费:3元 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的3%缴纳,由卖方缴纳。 贷款费用 贷款保险:按贷款额的万分之六×趸交保险系数收取,趸交保费系数根据保险期限的长短而变化。 抵押费:贷款额×1.4‰ 登记费:80元 印花税:5元 注意:假如在购买时,卖方申明所卖房屋的标价为净价,则意味着在双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备注:以上只是通常所需交纳的购房费用,而买不同的房需要交纳的费用是因人而异。 三、買房注意事項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须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房产证的真实性和其与房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 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情况下,更须引起消费者注意。鉴定房产证真实性的方法是,与房主一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发证机关核实;身份证的核实方法是,登陆身份网www.id5.cn查询(注意查询一次收费5元)。切忌,不要怕麻烦。 2.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尊循的原则是双方权利对等,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阶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应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的违约责任。 4.必须明确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注,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目前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这中间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买方必须见房主 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产不卖等。这样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在此网房网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条款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双方的意思书写清楚,这样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糊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8.必须明确有关房屋附属设备 在房屋交接中,必须详细列明有关包括在房款中的设备,如水电煤、有线电视、维修基金、电话、空调、电视等设备的明细。在其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是有关固定装修部分。根据实践操作,固定装修包括房屋墙面、门窗及无法移动的与墙面交接的壁 柜、洗手间马桶、浴盆等,不包括煤气灶、热水器、排油烟机、灯具等。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建议买方将自己想要的现有房屋中的设备详细地写在合同上,避免以后出现麻烦。 9.买卖双方必须注意安全交接 为安全起见,建议买卖双方约定交房当场支付最后一笔房款。由于现在大多数购房者都使用贷款购房,往往由于银行贷款发放比较慢,双方约定在贷款发放前就先行交房或由于卖方的原因在买方付清全款后才交房,就会导致交房和付款分开,最终会造成交房中的一系列问题无法解决。为安全起见,建议买卖双方约定交房当场支付最后一笔房款。如交付中出现问题,则该笔房款先不交接,只有交房中的一切事宜完成,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才交付最后一笔房款。 10.房屋设备变更必须约定清楚 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约定的一些包含在房价中的设备,由于合同中的设备品牌没有确定,有些卖家在交房前将房屋内的一些设备更换。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将设备的品牌甚至新旧程度写清楚或将相关设备拍照,双方签字认可就可以了。 四、防范欺诈:買房過程四階段要小心 决定买房,实在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是,从下定了决心到买着了满意的住房,可不是一件容易的过程。毕竟,对任何人来讲,购买住房,都是一生中的一件大事儿。普通老百姓可能要穷其一生的积蓄,而且可能一生中的许多年都要为还银行贷款奋斗。 那么,买房时都要注意哪些事呢,怎么在目前北京众多的房地产项目中挑选到适合自己的房子呢, 更重要的是,在目前尚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中,如何防范欺诈,让买房真正成为一件高兴的事呢, 房屋因为涉及的金额巨大,购买它应该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在一些发达国家,有比较成熟和专业的房屋经纪人可以为个体购房者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个人买房已经有一套比较成熟的模式,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都比较规范,相对来讲,个人买房比较轻松。但是,现阶段我们的个人购房行为还做不到这么轻松,因为北京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正在发展和逐步成熟的新兴产业,老百姓自己购买住房也是近几年才开始的新鲜事,目前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培养出专业的针对个体购房者的房屋经纪人,因而,每个购房者都要自己学点买房常识。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一些有过购房经历的“过来人”,他们的实际购房经验,可能对将要购房的您有一定帮助。 第一阶段:准备 ——无数遍地问自己:为什么要买房, ——无数遍地问自己: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房子, 1、买房的资金准备——您准备用多少钱买房, 一定是有一笔资金的支持,才让您作出了买房的决定。这笔资金的数额,决定了您在买房中的一切重要行为。20万元、50万元,还是80万元、上百万元,甚至更多,这些资金的不同准备,直接影响着您想购买物业的品质。 您要根据自身家庭的积蓄、可以获得的各类贷款数额、以及可以从亲戚朋友处得到的货币支持,或者其他项资金来源,来估算出自己能拿出多少钱,用来投入到买房这么大的一项投资行动中,以此决定自己的实际购房能力。无论您准备了多少资金数额,在目前北京500多个住宅项目中,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楼盘。 2、买房的目的——自住还是投资, 在决定了投入多少资金的时候,您一定同时也作出了购买住房的目的:这一次买房,是用来自住,还是用来投资, 这两种类型的房屋,有一些共同点,但本质还是不同的。自住型的房屋,一定要适合自己以及家人的居住需求,生活方便成为最先考虑的问题。投资型物业,一定要能够租出去,租赁前景至关重要。 3、买哪一种住房——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 确定了是自住还是投资这件大事之后,就要决定购买何种类型的物业。从北京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来看,主要分为两大类: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商品房的种类繁多,主要分为普通住宅、公寓、TOWNHOUSE、别墅等等。 经济适用住房是北京市政府为了照顾中低收入阶层的老百姓能够改善居住条件,而通过减免土地出让金、控制开发商的利润等方式给咱北京的普通老百姓专门建造的住房,相对商品房来讲,价位偏低。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不同的地方有两个方面:一是价格,商品房的价格确定是市场行为,每处商品房的价格由开发商自行确定,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由北京市政府统一确定。第二个不同是房屋所有权,商品房的业主拥有房屋的所有产权,可以随时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业主拥有部分产权,在上市交易的时候,要补交一定的地价款。 4、确定大方向——东西南北中,您想把家安在哪儿, 根据自己的资金实力,以及自己买房的实际目的,接下来要确定更加具有可操作的细节。北京的购房者一般都有地域的偏好,东西南北中,北京城不同的方位都有喜好者。 这种居住方位的选择,主要基于几方面的考虑。对自住的买房者来讲,位置的选择一定要结合家里人员的主要需求,主要劳动力在哪个方位上班,小孩上学、老人生活在哪个方位更方便,一切以自己和家里人的生活习惯为主。而对投资型买房者来讲,位置的选择一定要结合物业及周边的从业人员情况,不一定要适合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习惯,只要物业的租赁情况比较看好就行,一切以能否把房子租出去为主。 5、决定价位——买一平方米两三千的还是买七八千的, 确定了资金数额,确定了买房目的,确定了房屋类型,确定了房子位置,接下来,就要确定房子的大致价位了。这是非常关键的,因为,任何产品,不同的价格决定着不同的品质,尤其是房屋。现在北京的房地产市场上,几乎什么价位的楼盘都有。 6、决定何时入住——期房还是现房? 期房和现房哪个好呢,行家认为,这主要还是根据购房者自身的经济状况,以及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程度来决定。期房的优点是开盘价位较低,购房者可以得到一些折扣,而且,有些开发商还可以根据您的具体要求改变房型的格局。缺点是如果看走眼,开发商实力不足,不能按时交房,也有可能实际的交房面积和当初严重不符,也可能会有承诺的配套设施不能马上兑现,甚至会有烂尾房的可能。 现房的优点是购买后,马上可以入住,而且,在购买的过程当中就可以对楼盘的现状进行实地考察。缺点是,有可能价位比期房高,另外,在户型、朝向等方面的选择余地小,等等。 买期房还是买现房关键看您自己的需求。 在一些过来人的介绍中,记者发现,以上的几个大决定几乎是差不多同时决定的,互相制肘,丝丝相扣,缺一不可。 在这些大的框架确定下来之后,您打算要买的房屋的大致轮廓就基本上定了。按照这个关于家的描述就可以去房地产市场“淘”到一套属于自己的“窝”了。 第二阶段:市场考察 从现在开始一直到选中某一处物业为止,作为买房者的您来说,都将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体验,兴奋、焦虑、反复、欣喜等等,各种复杂的情绪您都有可能碰到,因此,在开始我们这一阶段之前,您一定在心里面让自己成为一个理性、客观、具有判断性的买房者,千万不能冲动和感情用事,毕竟,买房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件可能非常重要的事情。 普遍撒网,才能抓住重点。 一看:首先是收集对自己有用的信息。看媒体的广告: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上的广告、户外路牌广告,以及其他各种宣传广告。在这些介绍中,您大致可以确定下来您要购买哪几个项目。 二听:朋友推荐、专家介绍,另外还可以和入选的几个楼盘的业主聊一聊,知道的情报越多,对您下理性的判断越重要。 三学:这是一道比较复杂而且非常重要的“工序”,因为您要学的东西比较多,而且,您所学的一切,对您买到一处满意的住房,至关重要。 根据“过来人”的经验,您要学的大致有四部分 ——一是关于房子的基本常识。 这里面,您一定要弄明白的常识比较多,比如:什么是住房买卖,目前,买房自住或者投资,有哪几类房子可以买,什么是商品房,商品房销售有哪几种类型,现房销售和预售有什么不同,现房和期房怎么判断其合法性,房屋的结构有几种形式,什么是多层住宅、小高层住宅和高层住宅,什么是单元式住宅,什么是公寓式住宅,什么是花园式住宅,什么是跃层式住宅,什么是复式住宅,什么是住宅的层高、净高、进深、开间,什么是户型,什么是小区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什么是建筑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率和绿地率有什么区别,什么是使用率、实用率,什么是房屋的建筑面积,什么是房屋的销售面积,什么是套内使用面积,什么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面积怎么算,哪些公用建筑面积可以分摊给住户,商品房的价格由什么构成,楼书中或者广告中提到的“起价”是什么意思,定金和订金有何不同,等等等等。 ——有点晕了吧,还有呢~您要学的第二部分内容是:与房屋相关的法律知识,学好了这部分内容,可以让您在购房过程中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从而最终买到一套合法的住房。关键吧~ 先来看一看都要学习什么:哪几种房子不能买,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看中一套商品房并准备购买,一定要交定金或订金吗,交定金或者订金时,应该注意什么,定金或者订金可以退吗,怎么查验开发商的合法证件,查验“五证”、“二书”,都看哪些具体内容,怎么签认购书,怎么签合同,签订商品房预售或者销售合同前以及签合同时要了解并注意什么,哪些内容应该签署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怎么在签署的合同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房屋买卖纠纷的方式有几种,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纠纷时,应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起诉,什么是房地产仲裁,哪些房地产纠纷不能申请仲裁,买房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等等。 这是购房过程中比较专业的一环,尤其是如何才能签署一份能够最大化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购房合同。目前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培养出一批比较成熟的律师,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您在购买住房时需要的所有的法律帮助,但是可能需要您付出一些费用。 ——购房技巧也是一门比较重要的“功课”,有了技巧,您才能和销售人员讨价还价,买到性能价格比都比较合理的房子。这一招就像去菜市场买菜,谁家都不宽裕,为什么当“傻大头”,被人“宰”呢。 买房技巧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即使一家人去讨价还价,可能方式方法都不一样。人们常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败。买房实际上也是和开发商之间进行的一场“斗智斗勇”的游戏。在掌握了以上那么多房屋常识和法律知识之后,销售人员可蒙不了您了,也许您比他懂得还多呢。这里面的招数实在比较多,您可以选用古老但是百试不爽的“三十六计”,您也可以运用自己发明的独特招数,总之,各种招数使用的目的是让您掌握主动,在心理和实战中都占据有利形势,直到买到您又喜欢、又可以接受的好房子。 ——还有一项也比较重要的学问,就是资本操作。几乎所有买过房的人都说,这实在是一门高深的学问。 其实这里面包括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方面是如何使您手里的钱最大化地使用,也就是一分钱怎么当两分、三分钱花;另一方面是,您花了一分钱,怎么让它产生出两分钱、三分钱甚至更多的钱。 第一个方面是怎样合理花钱,如果能够合理和科学地设计好如何利用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或者运用其他的资金使用方式,结合自己和家人的预期能力,就可以做到。 第二个方面是如何使花出去的钱保值和增值。什么样的楼盘会保值和增值呢,这里面就不仅仅需要懂得房地产知识和法律常识,还需要有经济头脑和准确的判断。 不论是自住还是投资,其实买房本身就是一个投资行为,谁都希望自己买的房子能够保值和增值,但是对房地产资本价值的判断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判断的准确性,从而产生投资的风险。如果隔了一段时间后,您所买的房子没有保值和增值,自住的买房行为还好说,反正自己住,但是如果是投资的房子,您就有可能“赔”了。因而,您在买房前,还得学点投资学,既要了解房地产市场的大致走向,又要了解具体楼盘的实际价值。 第三阶段:具体实施 在进行了各种各样、可能差点让您放弃的准备和学习之后,您可以进入买房的实战阶段了。您以上所有阶段的准备和学习都可以拿出来实际演练了。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您肯定对几个入围楼盘进行了筛选,现在是您必须几选一的时候了。 1、如何判断开发商的实力,楼盘的合法性, 业内专家说,国内的房地产业刚刚起步,许多开发商的实力和经验可能会比较有限,您在买房时,在考察开发商实力的同时,更要判断出您所要购买的项目的合法性。综合起来,您要看七证:(1)是开发商的营业执照,(2)是国有土地使用证,(3)是建设规划许可证,(4)是建设开工许可证,(5)是预售许可证,(6)是销售许可证,(7)是银行按揭协议书。 看这些证件,一是为了了解项目的合法性,更是要留意开发商已付了多少地价款,这从有多少面积已被批准规划及准许预售上就可以看出来。一个小区的面积少则十几万平方米,多则几十万平方米,大部分开发商都是采取滚动开发,先做第一期,资金逐步回笼后再分阶段开发后续工程。有些开发商的土地款是一次性付清,有些开发商则是分期付清土地款。由此,可以判断出开发商的资金实力,以及他们对作好项目的决心。 这7个证件中,第2至第6个证件被称为“五证”,要注意这五证的用地范围、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用地范围、销售范围是否包括您所购买的房屋。现在有的开发商领取的是临时土地使用证,此证意味着开发商尚未交齐全部土地出让金,因而,在其领取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销售范围中,仅包括规划项目的部分楼号,有的甚至仅包括一栋楼的部分楼层。因此,您要着重审查您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包含在预(销)售范围内。 此外,您还应该向开发商要“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那一套房屋, 选择自己的房屋,一定要考虑周到。在选择好是住塔楼还是住板楼,是选择TOWNHOUSE还是别墅等品质的住宅类型之后,接下来,就是挑选某一套具体的房屋了。 首先要从小区的整体规划入手,对整个项目有个通盘考虑。一般来讲,能占据最多小区绿化的楼盘位置最好,因为绿化不仅是赏心悦目的景观,它对隔离噪音、粉尘,制造良好的小气候,比如湿度、温度等十分有效。在北京,冷季多刮西北风,暖季多刮东南风。因此,专家建议,如果您选择的楼座西北向有建筑物,东南有大片景观最为理想,因为北京冬春干燥,多沙的气流会被减弱,而夏季则凉风习习,不会有憋闷的感觉,可以使小区域形成良好的微循环,提高居住舒适度。从这个角度来讲,一个占据上述区位的楼座,其最“黄金”的户型也应位于东南角上,既占据阳光、景观,又享有优良小气候。其次的朝向是纯南,然后依次是西南、东北、纯东、纯西、西北、纯北。 3、怎么考察施工现场, 根据一些“过来人”的经验,您在作出了购买决定之后,如果是期房,您一定要不定期地去现场考察。在查看房屋的内部时,您要对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大小,房屋的建筑质量,装修标准,装修质量,房屋的附属设施是否完备,房间的隔音效果如何,天花板、墙壁、地面、门窗是否有损坏,以及内部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仔细地考察。 此外,在对房屋外部进行查看时,要注意房屋的位置、朝向、外观造型、楼梯、电梯、走廊等情况。 买房经验丰富的人士还要对户外景观、周边环境、交通条件以及各种公共配套设施的设置等情况进行了解。对一些无法实地考察到的情况,要向售楼人员了解,同时,也要多方面打听相关的信息。 第四阶段:交易 1、怎么交定金或订金,交多少, 在选好房子、谈妥价格之后,您现在就要去签订认购书,并且交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定金一般在2000元到2万元之间不等。定金多少算恰当,并无一定标准,视每个项目而定,而且双方也可以具体商定。 有的时候可能发生您签订了认购书之后,由于您或者开发商的原因,您不想购买这套房屋了,那么,您和开发商一定要在认 购书上明确什么情况下,您有权要求终止协议,索回定金。此外,协议中还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1)、认购物业;(2)房价,户 (4)认购条件:包括应注意事项,定金,签署正式条约的时间,型,面积,单价,总价等;(3)付款方式:一次性、分期、按揭; 付款地点,帐户,签约地点等等。 2、怎么签署购房合同, 这是买房中最重要的部分,如何在签署合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应该听一听专业律师的意见,建议您在签署合同时,聘请一位专业而且负责任的律师,帮您逐条签署合同文本内容,并且和开发商逐条签署补充条款。如果,您没有聘请律师,那么,您在签署合同时,自己以及家人就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了。 您要先确定,您和开发商签署的合同文本是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的合同文本,并且一定要查明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是否是其法人,如不是,则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还应该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上加盖公章。 您在签约时必须认真阅读合同文本,确认所有内容,如果很多您所关心的内容合同里没有体现就要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或者特别约定。 在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至少应当明确以下十个内容: (1)用地依据、商品房坐落位置、商品房交付时间;(2)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3)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和分摊部位分别标明;(4)商品房的销售方式(预售或现房销售);(5)商品房屋的产权性质、产权登记约定的期限和有关的责任;(6)发生设计变更的约定;(7)关于商品房屋装饰、设备标准、房屋质量的承诺和责任;(8)物业管理方式及售后保修、维修责任;(9)合同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发生差异的处理方式;(10)违约责任。 、怎么交首付款,以及怎么办理银行贷款, 3 在本期第6—7版,记者专门向您介绍这方面的流程。 五、买房合同注意事项明细 买房注意不要轻易签订合同,更不要嫌手续麻烦,甚至用别人的名誉买房,免得由此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纲要: 1、买卖身份莫简单 2、售楼广告多睁眼 3、五证审查须从严 4、样板房中少联翩 5、认购书前要盘算 6、合同条款多把关 7、补充协议别嫌烦 8、签字盖章祝圆满 内容: 1、买卖身份莫简单 即买房人的确定、卖房人的审查。确定好以谁的名义买房,他可能涉及到将来过户、继承等问题。同时,注意轻易不要以他人名义买房,由此引发纠纷的情况很多;卖房人应是开发商,少数例外。购房者应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查看是否通过了最新年检,贴有年检标记,经营范围中有无房地产开发、销售内容。如没有相应资质,将导致开发、销售行为违法,这样的房产买不得。 2、售楼广告多睁眼 很多购房诉讼是因广告宣传而起。在对楼盘的宣传中,开发商过多使用溢美之词已形成一股潮流。开发商对楼盘的规划环境、价位等极力进行包装,而直接面对购房客户的售楼小姐更是利用楼宇沙盘模型大做文章,让购房者觉得买到了“便宜”:优美的环境、低廉的价位并能享受到开发商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实际上,一旦购房者拿到钥匙踏进自己的房屋,往往发现开发商描述的各种美好景象与现实相距甚远,于是产生一系列纠纷,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只好诉至法院讨说法。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或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此约束开发商实现广告内容。 3、五证审查须从严 目前在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一般不主动出示“五证”的原件,只有少数开发商将“五证”或“五证”原件的一部分在销售时明示。不出示“五证”原件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工作态度及责任心问题,有的是有意回避“五证”中所记载的瑕疵,如存在抵押等,有的是利用复印件做假,如将某项目一期说成二期等。 对于初次购房者来说,要分清“五证”的真伪,认识到记载内容可能存在的利害关系,较为困难。最好将其作为合同附件,并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保证“五证”的真实性,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盖有人民政府公章、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证上土地使用者应与开发商名称完全一致,注意有无土地使用权抵押记录。《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只能用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和开工证,不代表已取得最终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开发商先期缴了一部分地价款,如后期款项不能足额交付,就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一个重大隐患。 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取得该证后方可申请开工手续。 根据房管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看开发商所使用的土地用途、位置和界限是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一致。 建委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是工程可开工的法律凭证,开发商出售的是期房,应要求出示该证。如是现房,应查看建委发放的《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 房地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系可预售、销售凭证,注意是否在有效期内,所购房子是否在预售、销售范围。有的房屋开发商已办理了大产权,此时应看产权证上是否包括了所购房屋。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4、样板房中少联翩 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有的开发商设置了样板房或样板间。并且该样板房布局讲究、装修精美,往往容易令购房者浮想联翩,仿佛已置身于自己将来的房子中,被样板房迷惑,放松了很多应该注意的购房问题。结果在购房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不小差距。 虽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但很明显,购房人是需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要证明样板房的存在及内部结构、设备、装修标准等情况。所以买放人对于样板房要头脑清醒,如购买的房屋同样板房,应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一致,要把样板房情况在合同中确定。考虑到样板房可能拆除或结构内容等发生变化,建议购房人将样板房情况以拍照、录象等证据形式固定。 另外,还应注意整体楼房的结构。顺义法院受理了一起噪声超标引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胡女士要求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其免费调换一套与原告所购房屋同等面积、同等价格的楼房,并赔偿原告12485元的经济损失。2002年4月,原告装修后入住,不久发现自己房屋下面有振动和噪声,经了解是被告在原告房屋下面设计和安装了地下供水系统。随着住户的增多,振动和噪声越来越大、越来越频繁,导致原告无法居住。2003年8月20日,原告委托顺义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进行了鉴定,该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原告地下的噪声超过正常标准,原告随后起诉。 5、认购书前要盘算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这里说明一点,签订认购书不是房屋预售或销售的必经程序,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签订认购书。如果有的购房者的确看上了某个项目的房子,担心错过,必须签订认购书,则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根据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情况;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等条款),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其次,无论认购书具不具备成为购房合同的条件,其效力均应根据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本身内容等来确定。 再次,购房者在认购书中要明确所交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二者法律后果是不同。 6、合同条款多把关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理解,必要时可向房地产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就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如下: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 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但是,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对此,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不宜太长。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如:365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买受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 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依照此规定,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了延伸、扩张。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 (9)关于不可抗拒力。 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 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买受人最好不要同意: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7、补充协议别嫌烦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图、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装修标准、迟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说明、公建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等。建议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对遗漏的事项要加以补充。 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自己与开发商所约定的事项在合同中加以体现,只有这样才能在日后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有据可寻,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买受人尽可能要求开发商提供电气、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房屋平面图作为合同的附件一,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也是日后发生争议的解决依据。由于刘先生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审查自己合同的附件,所以并没有意识到开发商所提供的房屋平面图与双方实际约定的并不一致,并且存在许多缺陷,而当双方发生争议时,起到证据作用的却只能是合同附件中的平面图,所以,希望广大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房屋平面图的方向、尺寸、比例等具体细节是否在图中标明。 避免商住混用引发纠纷。随着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因商住混用产生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可在合同中约定出卖人保证本幢商品房只作为住宅出卖,不得作为商业用房出卖,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五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否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选择卖方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房屋交付的条件。交房时出示实测面积。 从市场的角度来说,适销对路的产品供不应求,仍处于卖方市场,卖方就会利用市场的优势,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做出太多让步。至于市场需求少或积压商品房,因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卖方宁死也不肯让步。从司法的角度看,房地产市场刚刚形成并高速发展,立法者、管理者从观念上和实际操作上都不能适应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且又无经验及先例可循,导致立法和管理相对于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来说比较滞后;在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短期内买方与卖方是无法抗衡的,无法达到权利义务趋向于真实一致。那么在这种买方明显处于弱势及不利的情况下,怎么能尽最大可能为自己争得一些应属于自己的但实际上却被侵犯或被忽视的权利呢, 买方聘请律师帮助签订购房合同的,在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谈判的时候,买方要与自己的律师站在一个立场,要表示出对律师的高度信任,这样才有利于争取到最大的合同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少合同内容不利于买方甚至对买方不公的结果。在开发商表示不签就算了的情况下,即使你很想买这个房子,你也要沉着,不要轻易放弃律师为你提出的谈判条件,要知道很多谈判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各自争取的过程。 总之,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8、签字盖章祝圆满 北京已出现了同一房屋买卖合同竟有三个版本的案件纠纷,开发商擅改合同是出现三个版本的合同原因。 坚持卖方先盖章,买方后签字,不在合同上留空白。建议在合同上由加盖骑缝章、过页章,个人买主过页签字。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是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表达后同时签字盖章,然后合同才能生效。但实际上一些开发商要求买方先签字,然后才去盖章。开发商这样做有很多理由,比如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售楼时,中介机构并无权在合同上盖章,所以必须将谈好的合同送到开发商那里去盖章;还有的是开发商的公章归某个人掌管,为了提高开发商自己的效率或自己方便或者其它的原因,开发商一般在凑足了几份买方已事先签字的合同后,才集中起来去盖章。 卖方盖章和买方签字的时间差,对于诚信的开发商来说无需多虑,但对于个别存在有意欺诈的开发商,买方就不得不防了,比如开发商利用这个时间差,将一式四份的合同修改,在空白处增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事先谈好的补充协议不认可,可这时买方已签字了,首付款大都交了,这会使买方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 为了防止这种概率虽小但对买方杀伤力却极强的细节,建议买方事先将合同的空白处划掉,并将已选择的条款用汉字在合同的空白处表述出来,以防被改动。 最好坚持双方同时盖章签字,这开发商不是不能做到,同时也是对买方的一种尊重,对合同严肃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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