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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规则

2013-02-21 8页 doc 86KB 10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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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规则第五章 工程计量 第一节 概述 一、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1.工程量是指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所表示的建筑工程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实物数量。物理计量单位是指以度量表示的长度、面积、体积和重量等计量单位;自然计量单位指建筑成品表现在自然状态下的简单点数所表示的个、条、樘、块等计量单位。 2.工程量计算的依据:(1)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书、相关图集、设计变更资料、图纸答疑、会审记录等。(2)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3)工程量计算规则。 3.清单项目与基础定额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区别与联系。1)编制对...
工程计量规则
第五章 工程计量 第一节 概述 一、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1.工程量是指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所表示的建筑工程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实物数量。物理计量单位是指以度量表示的长度、面积、体积和重量等计量单位;自然计量单位指建筑成品表现在自然状态下的简单点数所表示的个、条、樘、块等计量单位。 2.工程量计算的依据:(1)施工图纸及说明书、相关图集、设计变更资料、图纸答疑、会审记录等。(2)、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3)工程量计算规则。 3.清单项目与基础定额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区别与联系。1)编制对象与综合内容不同: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是以最终产品为对象,按实际完成一个综合实体项目所需工程内容列项;基础定额项目主要是以施工过程为对象划分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仅是单一的工程内容。2)计算口径的调整: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工程实体尺寸的净量计算,不考虑施工方法加工余量;基础定额项目计量规则是考虑了不同施工方法和加工余量的施工过程的实际数量。3)计量单位的调整: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一般采用基本的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基础定额中的计量单位一般为扩大的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 二、工程量计算的方法 1.工程量计算的顺序。单位工程计算顺序:一般按计价规范清单列项顺序计算。单个分部分项工程计算顺序:1)按照顺时针方向计算法;2)按“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计算法;3)按图纸分项编号顺序计算法。 2.工程量计算的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2)注意按一定顺序计算。(3)工程量计量单位必须与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相一致。(4)计算口径要一致。(5)力求分层分段计算。结构按楼层、内装修按楼层分房间、外装修按施工层分立面计算,或按施工的要求分段计算,或按使用的材料不同分别进行计算。(6)加强自我检查复核。 三、用统筹法计算工程量 1.基本要点:统筹程序、合理安排;利用基数、连续计算;一次算出、多次应用;结合实际、灵活机动。采用的方法:分段计算法:不同断面基础;分层计算法:多层建筑的各楼层的建筑面积或砌体砂浆标号不同;补加计算法:同一分项工程中局部外形尺寸或结构不同时;补减计算法。 2.统筹图:以“三线一面”作为基数,连续计算与之有共性关系的分部分项工程量,而与基数无共性关系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则用“册”或图示尺寸进行计算。主要内容:由计算工程量的主次程序线、基数、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式及计算单位组成。统筹计算程序原则:共性合在一起,修改分别处理;先主后次,统筹安排;独立项目单独处理。 3.统筹法计算工程量的步骤:1)熟悉图纸:熟悉图纸资料→校对图纸中问题→取得变更通知;2)基数计算:外墙中心线长→内墙净长线长→外墙外边线长→底层建筑面积→门窗洞口工程量计算→墙体埋件工程量计算;3)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L中、L内分段基数计算基础工程量→L中分段基数计算外墙工程量→L内分段基数计算内墙工程量→S0分层基数计算底层地面、顶棚工程量→S1基数计算屋面工程量→L外分段基数计算外部装饰工程量;4)计算其他项目:预制混凝土构件工程量计算→现浇混凝土构件工程量计算→木构件工程量计算→金属构件工程量计算→其他零星项目工程量计算;5)整理与汇总→自行审核。 第二节 建筑面积计算 一、建筑面积是建筑物的水平平面面积,即外墙勒脚以上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可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总和。居室净面积在民用建筑中,亦称“居住面积”。辅助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所占净面积的总和。使用面积与辅助面积的总和称为“有效面积”。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的墙体、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总的规则是结构上、使用上具有一定使用功能的空间,可单独计算水平面积及相应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建筑面积计算的作用:确定建设规模的重要指标(国家投资项目施工图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初步设计的5%);确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计算有关分项工程量的依据;选择概算指标和编制概算的主要依据。 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l)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½面积。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计算½面积;净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½面积。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½面积。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½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½面积。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½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½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rn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½面积。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½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½ 计算。 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½面积。 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½面积。 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½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½计算。 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½计算。 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½面积。 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½面积。 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上下两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 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½计算。 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½计算。 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½计算。 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½计算。 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二)、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第三节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 一、土石方工程 1.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 以内的挖、填、运、找平,应按平整场地项目编码列项。±30cm 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挖土方项目编码列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挖土方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3.挖基础土方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孔桩等的挖方。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4.管沟土(石)方  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有管沟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管沟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 5.石方开挖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6.土(石)方回填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没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二、地基与桩基础工程 1.混凝土桩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混凝土灌注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或根数计算;接桩: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数量(板桩按接头长度)计算。 2.其他桩 砂石灌注桩、灰土挤密桩、旋喷桩、喷粉桩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或根数计算。 3.地基与边坡处理 ①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厚度乘槽深以体积计算;②振冲灌注碎石按设计图示孔深乘以孔截面积以体积计算;③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④锚杆支护、土钉支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支护面积计算。注:混凝土灌注桩的钢筋笼制作安装、地下连续墙钢筋网制作安装,按本章“钢筋工程”相应项目列项。 三、砌筑工程 1.砖(石)基础  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①并入: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型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增加:靠墙暖气沟的挑檐。②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③砖基础与砖墙(身)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 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础垫层包括在基础项目内,不计算工程量。 2.砖(石)砌体 ⑴实心砖墙 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 1)并入: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内。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等所占体积。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0.3m2以下孔洞所占体积。 不增加: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体积。 2)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3)墙高度: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砖以240mmx115mmx53mm为准。 ⑵空斗墙:按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并入墙体内计算。 ⑶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⑷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 ⑸实心砖柱、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3.台阶、蹲台、池槽、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应按零星砌砖项目编码列项。砖砌台阶可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小便槽、地垄墙可按长度计算;其他工程量按立方米计算。石梯带工程量应计算在石台阶工程量内。 4.砖构筑物 ⑴砖烟囱、砖水塔: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厚度乘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砖烟囱应按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砖烟囱体积可按下式分段计算:V=∑H×C×πD。式中:V 表示筒身体积,H 表示每段筒身垂直高度,C表示每段筒壁厚度,D表示每段筒壁平均直径。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 ⑵烟囱道: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应按第一道闸门为界。 ⑶砖窨井、检查井、水池、化粪池: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砖散水、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砖地沟、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6.砌块砌体 ⑴空心砖墙、砌块墙:规则同实心砖墙。⑵空心砖柱、砌块柱:规则同实心砖柱。 7.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现浇混凝土基础,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设备基础、桩承台基础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2.现浇混凝土柱,包括矩形柱、异形柱、构造柱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并入:依附柱上的牛腿、升板的柱帽、构造柱的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柱高:①有梁板,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②无梁板,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③框架柱,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④构造柱,按全高计算。 3.现浇混凝土梁,包括基础梁、矩形梁、异形梁、圈梁、过梁、弧形梁、拱形梁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并入: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梁长: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4.现浇混凝土墙,包括直形墙、弧形墙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的,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孔洞所占的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5.现浇混凝土板,包括有梁板、无梁板、平板、拱板、栏板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其中: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6.现浇混凝土楼梯,包括直形楼梯、弧形楼梯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 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整体楼梯(包括直形楼梯、弧形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接梁。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 300mm 为界。 7.现浇混凝土板 ⑴天沟、挑檐、其他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⑵雨篷、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挑檐的体积。 ⑶现浇挑檐、天沟板、雨篷、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雨篷或阳台。 8.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 ⑴其他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⑵散水、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⑶电缆沟、地沟按设计图示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⑷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压顶、扶手、垫块、台阶、门框、垫块、隔热板、花格等,应按其他构件项目编码列项。其中扶手、压顶(包括伸入墙内的长度)应按延长米计算,台阶应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0.预制混凝土柱,包括矩形柱、异形柱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所占体积。 11.预制混凝土梁,包括矩形梁、异形梁、过梁、拱形梁、鱼腹式吊车梁、风道梁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预制混凝土屋架,包括折线型屋架、组合屋架、薄腹屋架、三角形屋架、门式刚架屋架、天窗架屋架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12.预制混凝土板。平板、空心板、槽形板、网架板、折线板、带肋板、大型板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300mm×300mm以内孔洞所占体积;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沟盖板、井盖板、井圈: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预制F形板、双T形板、单肋板和带反挑檐的雨篷板、挑檐板、遮阳板等,应按带肋板项目编码列项。 13.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其他预制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300mm×300mm以内孔洞所占体积。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扣除空心踏步板空洞体积;烟道、垃圾道、通风道等扣除烟道、垃圾道、通风道的孔洞所占体积。 14.混凝土构筑物。如贮水(油)池、贮仓、水塔、烟囱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15.钢筋工程 ⑴现浇混凝土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混凝土钢筋、钢筋网片、钢筋笼等,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⑵预应力钢筋、钢丝、钢铰线的钢筋长度:①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 计算,螺杆另行计算。②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③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增加 0.15m 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 计算;④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 计算;⑤低合金钢筋(钢铰线)采用JM、XM、QM 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 以内时,钢筋长度增加 1m 计算;孔道长度 20m 以外时,钢筋(钢铰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 1.8m计算;⑥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 20m 以内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 1m 计算;孔道长在20m 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 1.8m 计算;⑦碳素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力 0.35m计算。 ⑶钢筋工程量=图示钢筋长度×单位理论质量 图示钢筋长度=构件尺寸-保护层厚度+弯起钢筋增加长度+两端弯钩长度+图纸注明的搭接长度 ①钢筋单位理论质量。钢筋容重可按7850kg/m3计算。 ②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确定。室内正常环境下,板、墙、壳15mm;梁、柱25mm。露天或室外,板、墙、壳:砼强度 C30时,15mm;梁、柱:砼强度C30时,25mm。基础:有垫层35mm;无垫层70mm。 ③弯起钢筋增加长度。弯起角为30º,S-L=0.268h;弯起角为45º,S-L=0.414h;弯起角为60º,S-L=0.573h。h=构件高度-保护层厚度 ④两端弯钩长度。采用Ⅰ级钢筋做受力钢筋时,90º、135º、180º弯钩增加长度分别为3.5d、4.9d、6.25d。 ⑤钢筋搭接长度。图纸注明的搭接长度按标注确定,图纸未注明的受拉钢筋搭接长度按下表计算,受压钢筋长度按受拉钢筋搭接长度的0.7倍计算。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C25 高于C25 热轧钢筋 Ⅰ级钢筋 35d 30d 25d Ⅱ级钢筋 45d 40d 35d Ⅲ级钢筋 55d 50d 45d 冷拔低碳钢丝 300mm ⑥箍筋长度。矩形梁、柱的箍筋长度应按图纸规定计算,无规定时,可按减去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周边长度(箍筋的内包尺寸)另加弯钩增加长度计算。经验值:∮4~∮5为80mm,∮6为100mm,∮8为120mm,∮10~∮12为150~170mm。简化计算,也可近似地按梁柱断面外围周长计算。箍筋根数=(构件长度-保护层厚度)/箍筋间距+1 五、厂库房、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1.厂库房、特种门如木板大门、钢木大门、围墙铁丝门、厂库房大门、特种门等,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2.木屋架如木屋架、钢木屋架,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木构件。⑴ 木柱、木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⑵木楼梯:按图示楼梯外围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⑶其他木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或长度计算。 六、金属结构工程 1.钢屋架、钢网架、钢托架,钢桁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钢柱。实腹柱、空腹柱,计量规则同上,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钢管柱,计量规则同上,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 3.、钢梁、钢吊车梁。计量规则同上,制动梁、制动板、制动桁架、车档并入钢吊车梁工程量内。 4.压型钢板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柱、垛以及0.3m2以内孔洞面积不扣除。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0.3m2以内孔洞面积不扣除,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面积不另计算。 5.钢构件。如钢支撑、钢檩条、钢天窗架、钢挡风架、钢墙架、钢平台、钢走道、钢栏杆、钢支架、零星钢构件等。计量规则同上,钢漏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工程量内。 6.金属网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屋面及防水工程 1.瓦、型材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瓦屋面斜面积按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迟系数。膜结构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面积计算。 2.屋面防水⑴屋面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斜面积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⑵屋面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等所占的面积。⑶屋面排水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设计未标注尺寸的,以檐口至设计室外地面垂直距离计算。⑷屋面天沟、檐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铁皮和卷材天沟按展开面积计算。 3.墙、地面防水工程(1)卷材防水、涂膜防水及砂浆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地面防水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 0.3m2以内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墙基防水,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计算。(2)变形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八、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1.防腐面层。防腐混凝土面层、防腐砂浆面层、胶泥防腐面层、玻璃钢防腐面层、隔离层、防腐涂料等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立面防腐的砖垛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积内。聚氯乙烯板面层、块料防腐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立面防腐砖垛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积内;.踢脚板防腐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门洞侧壁面积。砌筑沥青浸渍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隔热,保温工程。保温隔热屋面、保温隔热天棚、隔热楼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保温隔热墙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需做保温时,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保温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以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保温层高度计算。 第四节  装饰装修工程计量计算 一、楼地面工程 1.整体面层。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细石混凝土、菱苦土楼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 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块料面层。石材楼地面、块料楼地面计量规则同上。 3.橡塑面层。橡胶板、橡胶卷材、塑料板、塑料卷材楼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4.其他材料面层。楼地面地毯、竹木地板、防静电活动地板、金属复合地板。计量规则同上。 5.踢脚线。水泥砂浆、石材、现浇水磨石、塑料板、木质、金属、防静电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高度以面积计算。 6.楼梯装饰。石材、块料、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地毯、木板楼梯面等。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 300mm。 7.扶手、栏杆、栏板装饰。金属扶手带栏杆、栏板;硬木扶手带栏杆、栏板;塑料扶手带栏杆、栏板;金属靠墙扶手;硬木靠墙扶手;塑料靠墙扶手。按设计图示扶手中心线以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 8.台阶装饰。石材台阶面、块料台阶面、水泥砂浆台阶面、现浇水磨石台阶面、剁假石台阶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 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零星装饰项目。石材零星项目、碎拼石材零星项目、块料零星项目、水泥砂浆零星项目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墙柱面工程 1.墙面抹灰。墙面一般抹灰、墙面装饰抹灰、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无墙裙的内墙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有墙裙的内墙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2.柱面抹灰包括柱面一般抹灰、柱面装饰抹面、柱面勾缝等。按设计图示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3.零星抹灰包括零星项目一般抹灰、零星项目装饰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墙面镶贴块料包括石材墙面、碎拼石材墙面、块料墙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5.柱面镶贴块料包括石材柱面、碎拼石材柱面、块料柱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贴面积计算。 6.零星镶贴块料包括石材零星项目、碎拼石材零星项目、块料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7.墙饰面。装饰板墙面,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8.柱(梁)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9.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10. 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不扣除。全玻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带肋全玻幕墙按展开面积计算。 三、天棚工程 1.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2.天棚装饰。灯带按设计图示尺寸框外围面积计算;送风口、回风口按设计图示规定数量计算。 3.天棚吊顶。天棚吊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天棚面中的灯槽及跌级、锯齿形、吊挂式、藻井式天棚面积不展开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格栅吊顶、吊筒吊顶、藤条造型悬挂吊顶、网架(装饰)吊顶、织物软雕吊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门窗工程 1.木门、金属门、金属卷帘门、其他门、木窗、金属窗及其他门窗。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门窗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窗帘盒、窗帘轨、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玻璃、百叶面积占其门扇面积一半以内者应为半玻门或半百叶门,超过一半时应为全玻门或全百叶门。 五、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1.门窗油漆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木扶手油漆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抹灰线条油漆、线条刷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木材面油漆、抹灰面油漆、喷塑涂料、裱糊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木地板油漆、木地板烫硬蜡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空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5.金属面油漆按设计图示构件以质量计算。 6.空花格、栏杆刷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PAGE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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