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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暴力行为的根源

2013-01-08 4页 doc 50KB 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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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暴力行为的根源探索暴力行为的根源 刘安彦   最近几件严重的青少年犯罪情事,再度突显了侵害与暴力行为的破坏程度, 以及对整个社会的全面性威胁。而「校园暴力」的问题也因此而更为各方所关切 ,加速根本性的教育改革以求消弭「校园暴力」的呼声,不但层次已达高峰,而 且广泛涉及四方。「我们的青少年怎么了!」的问题,学者专家相继提出了许多 不同的观点,民意代表、律师、以及一些所谓「小市民的心声」也透过「叩应」 (Call-in)而吐露各种看法,唯一令人纳闷者,则是直接的当事人教育工作者以 及学生、青少年,似乎有被冷落一旁的遗憾。   ...
探索暴力行为的根源
探索暴力行为的根源 刘安彦   最近几件严重的青少年犯罪情事,再度突显了侵害与暴力行为的破坏程度, 以及对整个社会的全面性威胁。而「校园暴力」的问也因此而更为各方所关切 ,加速根本性的教育改革以求消弭「校园暴力」的呼声,不但层次已达高峰,而 且广泛涉及四方。「我们的青少年怎么了!」的问题,学者专家相继提出了许多 不同的观点,民意代、律师、以及一些所谓「小市民的心声」也透过「叩应」 (Call-in)而吐露各种看法,唯一令人纳闷者,则是直接的当事人教育工作者以 及学生、青少年,似乎有被冷落一旁的遗憾。   俗云:「正本清源」,欲求治本,问题症结之根源的理解,应该是最基本的 诉求。侵害与暴力行为的消弭和破除,首赖问题导因与情境,背景的明确探讨和 认识。此一问题的存在,由来已久,并非现代化社会或是的新产品,也不是 国内所专有,其它国家所遭受的相关难题,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这起码在美国 绝对是如此。因此美国学者们以及社会大众对此一问题也有高度的关注,讨论之 声也是「热闹滚滚」;「Psychol-ogists explore the origins of Violence」 乃是美国心理学会APA机关报Monitor中的一大标题,就1994年该学会特为此一问 题举办研讨会的情事以及学者们的不同看法做相当的报告;而类似的探讨(The biology of violence),也出现在「纽约客」(The New Yorker)一类的期刊上( Wright,1995)。   他山之石可以攻错,美国心理学家们一向把侵害与暴力行为列为一个很重要 的研究课题,这尤以社会心理学的领域更是如此。本文之作以简介相关的理论与 研究发现为主要目的,或可提供有心人士一些参考。文化差距和社会背景、环境 差异的考虑,自是不可忽视,外国学术的适切应用有待斟酌,但笔者认为通盘性 的行为准则和原理,中外两者的差异似乎没有加以突显和渲染的必要。   侵害与暴力行为的根源何在?心理学家们对于这个问题的解说,真可套句: 「议论纷纷,莫衷一是」为适切的写照。基本上,学者们一般把相关的理论归纳 为五大类:生理性的,进化论的,动机的,社会学习的以及常模的不同观点与模 式。这么许多不同的观点和看法,真切地反应了此一问题的复杂性与全面性;加 速教育改革一途是否就能消弭「校园暴力」,则有待进一步的验证与探讨。这儿 我们先就动机的、社会学习的,以及常模的理论加以介绍。 动机、情绪与暴力 十 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美国心理学家就提出了「挫折–侵害」的假设 (frustration-aggression hypothesis)(Dallard et al.,1939),根据这些学者 们的说法,挫折的予先存在,乃是导致侵害行为的要素,他们认为挫折乃是造成 侵害行为的必要以及足够要件,当一个人遭到挫折时,侵害性的行为就会随此而 引发。历经五、六十年的研究,学者们对上述假说做了许多的补充,一方面除了 挫折之外,还有很多令人厌恶的事件也会引发侵害性的行为,在另一方面,并不 是所有遭受挫折或是恼火的人,都会有侵害行为的反应和表现。   令人厌恶恼火的环境因素,诸如痛苦,过度竞争,侮辱,甚或是居住环境中 的拥挤,脏乱和噪音等等,都有可能使当事人「火气上扬」深具侵害和暴力的倾 向。欠佳和不合人意的环境因素,也会造成令人不舒服的负面性情绪,因此而增 加了一个人的暴力倾向。被激怒的个人,其身体乃是处于亢奋的状况,这种人如 果再受到激起暴力行为的环境或是心理因素之影响,其暴力行动就会随之产生。 这一种较新近的解说叫做「激发–侵害」假说(arousal-aggression hypothesis) (Berkowitz,1990,1993)。   根据上面所叙述的理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些书念不好的学生会有较多 的不良行为表现,甚或介入所谓「校园暴力」的是非圈。在我们的社会里,把书 念好,获得良好的学业成绩乃是父母、师长所一致拥有的期待;而在过度偏重课 本知识学习的教育制度下,期望每一个学生都把书念好(尤其是在不经筛选的义 务、国民教育阶段),实在是相当不切实际,格调过高。因材施教的崇高理念又 限于班级学生人数太多,而根本无法落实的现况下,学校变成是很多学生遭受挫 折,痛苦,打击,竞争(考试、升学等等),威胁以及其它引发负面性情绪的主 要生活环境,长久处于这种状况,一旦再受到某些不如意或是令人恼火的引爆因 素,往往就会一触即发,而至不可收拾。   校园暴力基本上乃是一种工具性的侵害行为;所谓「工具性」指的是为达到 某种目的而采取行动。目的本身一般较易厘清,但是促成行动的内在动机却往往 不易去捉摸认定,这直接影响到治本措施的规划和效益。以勒索、欺侮其它同学 的行为个案为例,勒索的目的,主要是金钱、财物的非法获得,为什么会出此「 下策」呢,行为后面的动机可就没有那么单纯,那么容易去认定,不同的违规者 往往会有相当不同的动机,索钱挥霍一定不是唯一的动机,而共处治,也不能本 「一个尺寸,众人皆合身」的做法,而希求奏效。   很多个人的内在因素和情绪感受,在在左右个人的行动,在人格方面,学者 们有所谓「A型人格和B型人格」(Type A and Type B personality)的区别, 具A型人格的个人,也较具侵害倾向,这种人竞争心较强,较缺耐心,性子较急 ;而具B型人格者,则刚好相反。具A型人格者如受到挑拨,往往容易动怒而采取 侵害性的行为反应。在认知方面,有些人具有「敌对性的归因偏差」(hostile attributional bias),具此偏差的个人,较易认定别人的挑拨深具恶意,因此 其因外来挑拨所引起的行为反应也往往较具侵害性。如果一个人对于外来的煽动 、挑拨,能以平常心去看待,避免突显敌对的归因和认知,那么也就可以减少相 互间的冲突和暴力相向。   在情绪感受方面,「老羞成怒」的道理,一般人大多有相当的认识与理解, 而愤怒的当事人,往往是具有较高的暴力倾向的。愧疚的情绪感受因人而异,有 些人不太在乎,但有些人则会因别人对自己的失望而深感惭愧,甚或有罪恶感。 自责甚深的人往往对自己有损个人形象和自我价值的行为自感愤怒,但这种感受 却又会外泄而找他人为「出气筒」,这尤其是当有外在的导因引发时,更易形成 。愧疚自责乃是一种强烈的情绪,因此找他人「出气」的程度往往会超高而不成 比例,出现侵害、暴力行为的机会也较大(Tangney et al.,1992)。   个人自尊心的受损也是暴力行动的可能导因,一个受辱,受窘的人为了重建 和维护个人的自尊,往往会采取暴力的行动。不过,受到挑拨自尊心,以及侵害 性行为,三者间的关系,似乎要比想象中的来得复杂,这其中牵涉到上段所讨论 的愧疚感以及愤怒的情绪,还有个人生理因此而形成的亢奋状况,也都会发生中 介的影响。有些学者更认为自尊的高低并没有比其平稳性对侵害行为的影响来得 大;而且自尊的高低程度与其平稳性两者间又有互动的作用,研究结果发现,那 些自尊心不高强的人,其自尊的平稳性对愧疚和愤怒的情绪少有作用;不过,那 些自尊高强的人,如果欠缺自尊的平稳性,较易有愤怒和敌对的感受;由此看来 ,一个自尊很强但又缺乏平稳性的人,最易因他人的挑拨而自尊受损,因为这种 人大多缺乏安全感,情绪的起伏也较大。 暴力行为的学习与模仿   美国史旦福大学的班都拉教授(Bandura,1973,1983)力倡社会学习理论,认 为透过观察与模仿,我们有形无形地学习到许多社会行为方式,而暴力行为之所 以会发生,乃是过去学习的后果。这与我们所谓的坏榜样,以及「近墨者黑」的 说法颇多类似。大众传播媒体暴力镜头以及场面之所以时遭诟病,也是基于这种 「会学坏」的根本考虑。这种不良的影响对于儿童以及未成人的青少年(因缺乏 明办是非以及实虚的能力)的影响更是深远。除了学习不良榜样之外,长久浸淫 暴力节目中的儿童和青少年,更会对暴力行为和残害变得「麻木不仁」,失去必 要的敏感与警惕。另外,长期观看媒体,电视上的暴力,对个人的价值观也会产 生塑造的作用。而实际生活中的暴戾社会风气,成年人在公共场合或是家庭中的 抗争暴力行为,是否也为年青的一代,提供了学习的「坏榜样」这是值得大学深 思研究的。还有,「暴力得逞」的增强作用更是不容忽视,因为学习之是否发生 与完成,行为后果之得奖深德,关系重大,如果暴力行为所带来的是好处多多, 那么仿效学习的意愿和机率也就大为高涨。 行为常模与暴力   社会常模对于个人的行为具有很大的约束和影响作用,「以牙还牙」、「以 暴制暴」的做法,有时乃是社会所认可和期盼的;当然,有许多暴力之没有发生 ,也拜社会常模约束之赐。男人之比女人较具暴力倾向,这也与社会常模有关, 性别角色的约定,在在制约了个人的行为方式。   次级团体所形成的次级文化,也约定了其所属成员的行为常模,而这种次级 文化中所流行的行为常模,与广大社会之行为常模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甚或格 格不入,相互抵触、对抗。不良青少年帮派成员之行为模式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为非作歹,飚车伤人,扰乱社会安宁的许多行径,在帮派中往往被视之为理所 当然,任何成员如果要在某一帮派中「混下去」,就必需遵照该一帮派的堂规和 常模来行事,凶悍勇猛,暴力处世乃是名正言顺,为帮派成员所推崇所重视,暴 力残害的考虑根本是不存在的。对这一类人而言,和平相处,容忍礼让反而是奇 行异事。   密西根大学的聂士比教授(Nisbett,1993)曾就美国白人男性的暴力犯罪行为 进行常模性的分析研究,其研究结果显示,谋杀乃是美国南方的一种传统,南方 白人男性被谋杀的比率乃是美国其它地区的将近三倍。聂士比教授认为美国南方 佬的「荣誉文化」(culture of honor)鼓励白人男性采取暴力的行动来保护自己 的家园,个人的财产,以及个人的荣誉。南方佬并不一定对侵害性行为特具好感 ,但是他们的生活环境却鼓励以暴力行动来保护自己,来对付别人的欺侮。并认 为有必要教导自己的儿子抗争和格斗的行为方式以保护自己,家人和个人权益 (Cohen and Nisbett,1994)。 结语   综观上述各项理论,我们不难发现暴力的根源是相当地复杂的。而且,议论 纷纷,莫衷一是的困扰,直接地影响到治本对策的拟定和进行。面对这样一个困 境,实行「多元化」的因应策施,似乎是一个比较可以奏效的对策。所谓「多元 化」,一方面要学校,社会,家庭,小区,社团等等一起来配合运作;另一方面 则应强化「因材施教」的理念设计多元化的教育制度与教学措施,来充分地满足 学生成长与学习的需求,尽量地减少可能引发学生挫折以及其它具负面性情绪感 受的情境因素,这尤其是在国民教育阶段,更应设法予以排除消弭,唯有如此, 我们才能减少学生的暴力倾向,遏止校园暴力以及其它侵害性行为的发生。 参考数据 Bandura, A. (1973). Aggression: A social leaming analysis.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Bandura, A. (1983). Psychological mechanisms of aggression, In R. g. Geen & E.I. Donnerstein (Eds), Aggression: Theoratical and empirical reviews(Vol.1,pp1-40). NewYork: Academic Press. Berkowitz , L. (1990). Onthe for mation and regulation of anaer and aggression: Acognitive-neoassociationistic analysis. American Psychologis,45,494-503. Berkowitz, L. (1993). Aggression: Itscauses,consequences,andcontrol. NewYork: McGraw-Hill. Cohen, D., & Nisbett, R. E. (1994). Self-protection,insults,and the culture of honor: Explaining Southern homicide. Personality and Socical Psychology Bulletin. Dollard, J. R., Doob, L. W., Miller, N. E. Mowrer, O. H., & Sears, R. R. (1939). Frustration and aggression,NewHaven,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Forsyth, D. R. (1995). Our Social World. New York: Brooks Kole. Nisbett, R. E. (1993). Violence and U. S. regional culture,American Psychologist,48,441-449. Tangney, J. P., Wagner, P., Fletcher C., & Gramzow,R.(1992). Shaned into anger? The relation of shame and guilt to anger and self-reported aggression. Jr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62,669-6. The APA Monitor,October,1994 Wright,R.(1995).The biology of Violence. TheNew Yorker,(March 13,1995) ,68-77. 刘安彦和陈英豪(民83),《青年心理学》,台北:三民书局。 编者按:本文作者现任教于美国密西西比州杰克森州立大学心理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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