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贸易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东莞市××贸易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厚街镇××村××路××号,
邮政编码:523×××。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销售:五金电器、办公设备、服装、百货、塑胶制品、鞋材、皮革制品。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伍拾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股东姓名
第八条 股东姓名:王五~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村×巷×号~
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44190019××093513 。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伍拾万元~总认缴出资伍拾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
,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2
,四,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
第十三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二,对公司为除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股东作出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3
,六,制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
#。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兼任~由股东委派产生。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聘用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九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4
第九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权。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于二00八年××月××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股东签名、盖章:
二00八年××月××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