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安全隐患查找

安全隐患查找

2012-12-28 12页 pdf 695KB 594阅读

用户头像

is_621481

暂无简介

举报
安全隐患查找   参考答案: 不符合的标准和规范 一、GB/T13869-2008 用电安全导则 4.25 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4.11 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 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4.16 在使用移动式的 I 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 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二、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2.1 ...
安全隐患查找
  参考答案: 不符合的 一、GB/T13869-2008 用电安全导则 4.25 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4.11 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 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4.16 在使用移动式的 I 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 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二、JGJ46—2005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2.1 在 TN 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杠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8.1.3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 2 台及 2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1.5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8.3.1 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8.3.2 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三、GB50194-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5.2.5 具有3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总刀闸及分路刀闸。每一分路刀闸不应接2台或 2台以上电气设备,不应供2个或2个以上作业组使用。 8.0.18.6 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四、其他不规范之处: 1、离施工场地过近,未采取密闭、隔离措施; 2、未一电一闸; 3、多余电缆不能缠绕在配电箱上; 4、开关箱不应设在钢筋上; 5、母线电缆绕在配电箱上,易发热; 6、箱内有未用的闸刀;   公布答案  1、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内空气良好流通。  2、 在受限空间外未发现安全警示标志。  3、 作业现场未见应急用品,如消防器材。  4、 挖出的泥土堆放处离坑边沿很近,不到 80cm。。  5、觉应该系安全带或安全绳,一旦发生问题应该及时将作业人员拉出来。  6、如果地面有积水,作业人员应该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还要检查照明是否使用安全电 压。  7、监护人站的位置不能很好的观察井下动火作业情况,不能尽到监护职责;  8、没有安全通道。  9、作业区没有用安全带警戒。  10、焊接作业的连线不规范。  答案汇总:(仅供参考) 1、塑料管卸车不符合要求,甲醇属于甲 B 类易燃液体,根据 GB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规范》6.4.2 第 6 条要求,甲 B、乙、丙 A 类液体的装卸车应采用液 下装卸车鹤管; 2、卸车地点不符合要求,应设置专门的卸车站及卸车泵,装卸车鹤位与集中布置的泵 的距离不应小于 10 m;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6.4.3 3、图下方有一塑料桶用于装可能泄露的物料,摆放位置不对,且材质不符合要求,塑 料容易起静电; 4、车辆上的标示不清,品名、种类均无标识,不符合 GB 1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 货物车辆标志》有关要求 5、卸车现场无专人监护,按要求应有站台人员专人操作,押运人员配合操作。 6、卸车促无车辆无限位及防撞装置; 7、未见静电消除及报警装置; 8、罐区为水泥混泥土围堰,不具备放渗漏功能,不符合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 业设计防火规范》6.2.17 要求,建议做环氧树脂涂层; 此外,消防设置、洗眼冲淋设施、危险告知牌、警示标志等图中也未能反应出来。 答案:仅供参考!! 1.转动设备电机皮带无防护罩;不符合 GB8196-2003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标准; 2.作业人员未佩带安全帽;作业人员衣着不符合安全要求,需纯棉衣服,不能穿短裤。 不符合 HG20571-95 3.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配电箱及电线裸露不防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 六条; 4.职工坐在物料桶上,不符合 GBZ1-2010 有关职业卫生要求; 5.物料桶蓝色桶无标识,乱堆放,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6.现场未发现任何消防设施; 7.图右边的平台应设置防护栏,不符合 GB4053-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8.现场无警示标示和安全操作规程(应贴墙上); 9.现场 6S 管理很差,电机周围有油污,易发生火灾; 10.水杯不应放在电气操作柜上;   根据大家的踊跃参与,取得较好效果,现公布答案(仅供参考) 1、设备设施及附件不全(缺人孔盖、温度、压力、液位指示等) 2、现场化学品摆放凌乱无消防和操作通道;GB50160-2008 5.2.10 3、储罐无位号、介质、容量等标识和危险告知;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4 条 4、无防火堤;GB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6.2.17 5、无防雷、静电接地设施;《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3.2 3.3 及 GB12518《防 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6、未按照 GB50016、GB50140 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7、地面无防止渗漏处理(应设置围堰、收集池) GB50351 8、储罐爬梯无防护笼,顶部无围栏;GB4053-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9、储罐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够;GB50016-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4.2.12 10、现场无洗眼器、淋浴器(服务半径要求小于 15m),未配置事故柜、急救箱和个 人防护用品。 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4.1.4 4.6.5 11、现场露天堆放的化学品不符合存储要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列》第十六条 另外还可以找出一些隐患,如,设备基层不牢、无正式配管装卸存在隐患等等, 该图片所反应的情况基本不具备所有应该具备的安全生产的条件! 答案汇总: 1、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5.1.12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 m,二 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2、乙炔气瓶无防震胶圈,未固定,不能确认有防回火装置; 3、气管颜色不对,不符合 GB/T 2550-2007 《气体焊接设备 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7.2 条之规定,乙炔气管应为红色,氧气管应为蓝色。 4、焊机的回路线没有接到最的近的焊点处,接在了地线上; 5、配电柜门未关闭、上锁,并设置警示标示。不符合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 电安全技术规范》8.3.1 8.3.2 规定; 6、电焊机二次侧输出端裸露,无绝缘保护。不符合 GB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 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10.5.1 7、作业现场未见警示标识; 8、现场未见消防灭火器材; 9、气瓶与焊机、配电箱应保持 10m 以上的距离。 答案汇总 1. 未分区、分类、分库贮存不符合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6.6.1.3.化学品应按其化学物理特性分类储 存,当物料性质不允许同库储存时,应用实体墙隔开,并各设出入口; 2. 地面无防泄露应急设施(防渗漏地面、收集池) GB50351 3. 易燃液体卸车及铁通应设置静电接地及报警仪,不符合 GB12518《防止静电事故通 用导则》 4. 作业人员未佩带安全帽、衣着不符合安全要求,需防静电服,应佩戴防护眼镜、口 罩或防毒面具。不符合 HG20571-95 5. 现场无消防通道及灭火器材;《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中 第二十条 6、现场未发现通信、报警装置、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仪。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 例》中第二十一条 7、卸车管采用塑料管达不到防静电要求,管口径与物料桶不匹配;充装的时候进料管 应该深入物料桶底部; 8.库房未见强制通风、排风设施; 9、现场未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牌、毒物周知卡、危害告知等; 10、无专用卸车站台,卸车与仓储不分,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11、卸车人员注意力不集中; 12、地面为非防静电地板。     公布答案: 1、氧气瓶、乙炔瓶未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同车混放,间距不足,且未用非燃隔板隔开; 其违反如下规定: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 64 条第 7 款: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 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 年修订版)》第 76 条 第 4 款: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 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 2、氧气瓶、乙炔瓶上没有防震圈、没有瓶帽;其违反如下规定: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 版)》第 44 条: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 (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 年修订版)》第 76 条 第 2 款: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 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 62 条 第 6 款:应戴好瓶帽。 3、氧气瓶、乙炔瓶同车混放时捆绑不牢靠,不能有效的防滑、碰;其违反如下规定: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 62 条 第 4 款: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和倒置;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 年修订版)》第 76 条 第 2 款: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 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4、推车无防滑动、防倾倒措施,且无人员看护; 5、未设专用仓库存放危险化学品,且将危化品堆放场所设置在管廊下方;其违反如下 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版)》第 22 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 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 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6、堆场处未装设周知卡,也没有相应的防火、防爆等安全警示标识;其违反如下规定: 《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 号)》第 11 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及各省关于“设置 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的相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版)》第 23 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 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不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规定。 7、危化品包装上没有加贴或栓挂安全标签;其违反如下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版)》第 14 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化 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安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 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安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8、危化品堆场处没有配备适量的干粉灭火器(图外边上设有室外消火栓);其违反如 下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版)》第 16 条: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 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 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 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9、液相危化品堆场处没有设置防液体流畅的围堤或斜坡;其违反如下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版)》第 16 条规定 10、危化品堆场没有设置警戒隔离用的围栏,没有划定堆放区; 11、不同的危化品没有分类、分区堆放,且有部分超限堆放;其违反如下规定: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第 6 条贮存安排及贮存量限制 12、危化品堆放场所内堆放紧密,未预留必要的通道(巡检或紧急处理时用);其违 反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 版)》第 14 条第 6 款: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13、危化品堆放场所的简易棚腐蚀严重,且有部分已被大雪压塌;其违反如下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版)》第 23 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 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注:①一堆堆白色的东西是雪,图上的雪正扫好还没来得及拉走; ②图的左下角附近设有 1 个室外消火栓,右下角附件设有复合式洗眼器; ③图上的氧气瓶、乙炔瓶是外协单位来清理被大雪压垮的简易棚部分的; ④气管颜色不对,不符合 GB/T 2550-2007 《气体焊接设备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 胶软管》7.2 条之规定,乙炔气管应为红色,氧气管应为蓝色; ⑤气瓶在运输的时候气管应该拆除。 参考答案: 1、液碱罐体没有中文标识、容积; 2、管道物料中文标识和流向欠缺; (不符合《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2003 版)》、《生产过程安全 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第 6 条安全标志和报警信号、《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 计总则 (GB5083-1999)》第 7.1 条:生产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有安全标志。安全 标志的图形、符号、文字、颜色等均必须符合 GB2893、GB2894、GB6527.2、GB15052 等 标准规定。《职业病防治法》第 22 条: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 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硫酸属于强致癌物质) 3、操作阀门处未挂牌; 4、没有看到罐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 5、现场没有看到复合式洗眼器; (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第 23 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 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6、浓硫酸储罐区没有看到踏步通道; (不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2008)》第 6.2.17 条第 6 款:在防 火堤的不同方位上应设置人行台阶或坡道,同一方位上两相邻人行台阶或坡道之间距离不宜 大于 60m;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7、浓硫酸罐与液碱罐间的隔堤高度不够、且未形成密闭区间,区间内的容积也不够; (不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2008)》第 6.2.12 条第 2 款:隔堤 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隔堤内 1 个最大储罐容积的 10%。第 6.2.17 条第 3 款立式储罐组内隔 堤的高度不应低于 0.5m;卧式储罐组内隔堤的高度不应低于 0.3m。) 8、酸碱罐区围堰穿管处没有严密封闭,有缺口及未堵孔洞; (不符合(不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2008)》第 6.2.17 条第 4 款:管道穿堤处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闭。这里随可对不燃材料不作要求,但也应进行严 密封闭且做好防腐措施。) 9、罐区围堰防腐不全(围堰上半部分未做防腐处理); (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版)》第 16 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 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 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 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 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10、现场未看到消防设施和报警设施。 (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版)》第 18 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 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 处于正常适用状态。《职业病防治法》第 23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 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 的泄险区。) 11、第二图中仪表、硫酸、碱液管线位置太低,位于围堰内,事故状态下将被淹没腐 蚀。 12、部分法兰未做放喷溅罩, 说明: 1)此图中地面已做了防腐处理(环氧树脂+玻纤布)并铺耐酸碱瓷砖,不存在裂纹问题; 2)酸碱储槽位于同一大罐区内,并不违反现有规范,但存在之间隔离不完全,隔离堤高度不 够的问题; 3)好多人说碱罐腐蚀问题,这是视觉问题,碱罐外有蒸汽管,并做了保温处理,腐蚀部门为 保温铝皮外壳; 4)围堰外有危害告知牌和洗眼淋浴器,只是图片未能反应出,防雷静电情况也是类似的未 能有效反应。  
/
本文档为【安全隐患查找】,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