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 J Nephrol Dialy Transplant Vol. 21 No. 3 Jun. 2012
• 医学继续教育 •
编 者 按 目 前 ,在我国导致终末期肾病(ESRD)最常见的病因仍然是肾小球
肾炎,对其的诊断和治疗是我国慢性肾脏病防治的重点之一。改善全球肾脏病预
后组织(KDIG0) 正式发布了肾小球肾炎临床实践指南,旨在促进执业医师对肾
小球賢炎的规范治疗。本指南包括的肾小球疾病有:儿童激素敏感型肾病综合
征、儿童激素抵抗型肾病综合征、微小病变、特发性局灶节段性肾小球硬化、特发
性膜性肾病、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感染相关性肾小球肾炎、IgA肾病、过敏紫瘢
性肾炎、狼疮性肾炎、寡免疫复合物局灶节段坏死性肾小球肾炎和抗肾小球基膜
肾炎。指南推荐的治疗
是基于系统回顾及相关的临床试验证据Q 循证证据
的质量与等级的评估采用分级推荐的评估方法。指南还讨论了上述肾小球肾炎
治疗目前循证证据的不足与局限,并对将来进一步研究提出了建议。本期刊登了
该指南的译文,希望借此帮助大家了解KDIG0指南,并在临床实践中结合中国的
国情对它进行观察和验证。
改善全球肾脏病预后组织(KDIG0)临床实践
指南:肾小球肾炎
李 世 军 译 刘 志 红 校
[译自:Kidney Int,2012,2 ( Suppl 2) : 143 - 1 5 3 ]
关键词改善全球肾脏病预后组织(KDIG0) 临床实践指南肾小球肾炎
儿童激素敏感型肾病综合征(SSNS)
儿 音 SSNS的切 被 治 ^
1 . 推荐糖皮质激素(泼尼松或甲泼尼龙)治疗
至少 1 2周(1 B )。
2 . 推荐单次口服泼尼松(1 B ) ,初始剂量 60
m g / ( m 2 _ d)或 2 m g / ( k g * d ) (最大剂量 60 m g / d )
( 1 D ) 0
3 . 推荐至少4 〜6 周每日口服泼尼松(1 C ),续
[ 作者单位]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全军肾脏病研究所
( 南京,210016)
以隔日口服(泼尼松40 mg/m2或 1.5 mg/kg,最大剂
量 40 mg/隔日)(1D ),持续治疗2 〜5 个月(1B)后
逐渐减量。
复发型SSNS的激棄治好
1 .儿童非频繁复发型SSNS的激素治疗:建议
泼尼松60 mg/(m2*d)或2 mg/( kg*d)(最大剂量60
m g/d),完全缓解> 3 d后开始减量(2D)。
2 . 获得完全缓解后,建议泼尼松改为隔日顿服
(每次 40 mg/m2或 1.5 mg/kg,最大剂量40 mg)至
少 4 周(2C)。
反复复发和激素裱赖SSNS
1 .建议反复复发或激素依赖的SSNS儿童,采用
每日一次的激素治疗,诱导获得完全缓解> 3 d后可
开始减量,改为隔日泼尼松治疗至少3 个月(2 C )。
2 . 建议对反复复发和激素依赖的S S N S 儿童采
用最低剂量的泼尼松隔日口服维持缓解,以避免重
大不良反应( 2 D )。
3 . 如隔日疗法无效,建议对激素依赖的 S S N S
儿童采用每日口服最低剂量的泼尼松以维持缓解,
以避免重大不良反应( 2 D )。
4 . 已隔日口服泼尼松的反复复发和激素依赖的
S S N S儿童,发生上呼吸道感染及其他感染期间,建议
改为每日口服泼尼松以减少复发风险( 2 C )。
使 用 激 棄 昝 代 牲 药 物 治 疔 反 复 复 发 和 激 素 依
赖 S S N S
1. 对发生激素相关性不良反应的反复复发和
激素依赖 S S N S,推荐激素替代性药物治疗(1 B )。
2 . 对反复复发 S S N S,推荐烷化剂作为激素替
代药物,包括环磷酰胺(C T X ) 或苯丁酸氮芥(1 B )。
对激素依赖S S N S,建议烷化剂作为激素替代药物,
包括 C T X 或苯丁酸氮芥( 2 C )。
( 1 )建议口服C T X 2 m g / ( k g . d )治疗 8 〜1 2 周
(最大累积剂量168 mg/kg) ( 2 C )。
( 2 )建议糖皮质激素治疗缓解后再开始C T X 治
疗 ( 2 D ) 0
( 3 )建议苯丁酸氮芥作为C T X 的替代药物,剂
量 0. 1 〜0. 2 m g / ( k g - d ),口服 8 周,最大累积剂量
11.2 m g / k g ( 2 C ) 0
(4 )不建议用第二个疗程的烷化剂( 2 D )。
3 . 推荐左旋咪唑(levamisole)作为激素替代药
物 ( 1 B ) 0
鉴于多数儿童患者停服左旋咪唑后复发,建议
左旋咪唑用法:隔日 2.5 m g / k g ( 2 B ),至少治疗 12
个月(2 C )。
4 . 推荐钙神经蛋白抑制剂(C N I )—— 环孢素 A
( C s A )和他克莫司(F K 5 0 6 )等作为激素替代药物
( 1 C ) 0
( 1 )建议 C s A 起始剂量4 〜5 m g / ( k g - d ),分两
次口服( 2 C )。
( 2 )当患者出现影响容貌的不良反应不能接受
C s A 时,可用 F K 5 0 6替代 C s A。建议 F K 5 0 6起始剂
量 0. 1 m g / ( k g * d ),分两次口服( 2 D )。
( 3 )治疗期间监测C N I s血药浓度,以减少毒性
(未分级)。
( 4 )停止 C N I s治疗后多数儿童会复发,因此,
肾脏病与透析肾移植杂志第 21卷 第 3 期 2012年 6 月
建议 C N I s治疗至少 1 2 个月(2 C )。
5 . 建议霉酚酸酯(M M F )作为替代激素药物
( 2 C ) 0
由于停 M M F 后多数儿童会复发,建 议 M M F 起
始剂量 L 2 g / ( m 2 * d ),分两次服用,至少持续 1 2 个
月(2 C )。
6 . 建议利妥昔单抗(rituximab)治疗仅限于最
佳联合(泼尼松和激素替代药物)治疗后仍然频繁
复发和(或)发生治疗严重不良反应的激素依赖
S S N S 儿童( 2 C )。 、
7 . 不建议咪唑立宾治疗反复复发和激素依赖
S S N S 的激素替代药物( 2 C )。
8 . 不推荐硫唑嘌呤(A Z A )作为治疗反复复发
和激素依赖S S N S 的激素替代药物(1 B )。
肾活检指征
儿童 S S N S 肾活检指征(未分级)。
1 . 初始对激素治疗有效,后期出现治疗无
效者。
2 . 高度怀疑另一种非微小病变(M C D )的肾脏
病理类型时。
3 . 在 C N I s治疗期间,出现肾功能减退者。
S S N S 儿音的预防接种
为减少儿童S S N S 发生严重感染的风险(未分
级)。
1 . 应接种肺炎链球菌疫苗。
2 . 患儿及其家属应每年接种流感疫苗。
3 . 接 种 活 疫 苗 应 该 推 迟 至 泼 尼 松 剂 量
< 1 m g / ( k g - d ) ( < 20 m g / d ) 或 2 m g / ( kg •隔日)
( < 4 0 m g /隔日)。
4 . 服激素替代免疫抑制剂时禁止接种活疫苗。
5 . 健康的家庭成员应该接种活疫苗,以减少将
感染传播给接受免疫抑制治疗患儿的风险。但在接
种后 3 〜6 周,应避免患儿直接接触接种者的胃肠
道、泌尿道和呼吸道分泌物。
6 . 与水痘感染者密切接触后,服免疫抑制剂且
未接种过疫苗的患儿尽可能使用带状疱疹病毒免疫
球蛋白。
儿童激素抵抗型肾病综合征(S R N S )
对儿音S R N S 儿音的评诂
1 . 建议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至少8 周才能诊断
为激素抵抗( 2 D )。
• 261 •
2 .对 SRNS儿童必须要做以下评估(未分级):
肾活检、肾小球滤过率(GFR)或计算eGFR评估肾
功能、尿蛋白定量。
S R N S的治冷推荐
1 .推 荐 CNIs作 为 S R N S的初始治疗
(IB)。
(1)建议CNIs治疗至少持续6 个月,如未获得
完全或部分缓解,则可停药(2C)。
(2 )如 CNIs治疗6 个月获得部分缓解,建议疗
程延长至12个月以上(2C)。
(3)建议联合应用CNIs与小剂量激素(2D)。
2 .推荐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
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 R B )治疗儿童 SRNS
(1B)0
3 .对 CNIs治疗无效的儿童:
(1)对 CNIs联合激素治疗无效的患儿,建议可
考虑使用MMF(2D )、大剂量糖皮质激素(2D)或上
述药物联合治疗(2D)。
(2)建议儿童SRNS不予C T X治疗(2B)。
4 .完全缓解后肾病综合征(NS)复发者,建议
选择下述方案之一重新治疗(2C)。
(1) 口服激素(2D)。
(2)重新使用既往有效的免疫抑制剂(2D)。
(3)换一种免疫抑制剂以避免累积潜在毒性
(2D)。
成 人 MCD
成 人 访 发 M C D 的治疔
1.推荐糖皮质激素作为N S初始治疗(1C)。
2 .建议每日顿服泼尼松或泼尼松龙1 mg/kg
(最大剂量80 mg/d)或隔日顿服2 mg/kg(最大剂量
120 mg/隔日)(2C) 0
3 .如能耐受达到完全缓解的患者,建议起始的
大剂量激素至少维持4 周 ;未达到完全缓解的患者,
建议起始的大剂量激素最长可维持至16周(2C)。
4 .达到完全缓解的患者,建议激素在6 个月疗
程内缓慢减量(2D)。
5 .使用激素有相对禁忌证或不能耐受大剂量
激素的患者(如未控制的糖尿病、精神因素、严重的
骨质疏松),建议口服C T X或 CNIs治疗,方案同反
复复发MCD(2D)。
6 .非频繁复发患者,建议采用与初发M C D 相
• 262 •
同的治疗方案,重新大剂量激素治疗(2D)。
反复复发和激棄裱赖MCD
1.建议口服(7 1 ^ 2〜2.5 mg/(kg_d),共 8 周
(2C)0
2. C T X治疗后仍复发或要求保留生育能力的
反复复发和激素依赖的M C D 患者,建议用CNIs治
疗 1 〜2 年[CsA3 〜5 mg/(kg-d)或 FK506 0. 05 〜
0.1 mg/(kg*d),分次服用](2C)。
3 .对不能耐受激素、C T X 或 CNIs者,建议
M M F 0. 5 〜1. 0 g/次,每日2 次,治疗 1〜2 年(2D)。
激素抵抗型MCD
重新评估导致N S的其他原因(未分级)。
支持治汸
1.合并急性肾损伤(AKI)的 M C D 患者,如有
适应证,建议接受肾脏替代治疗,但需同时采用激素
治疗,方案同初发的MCD(2D)。 .
2 .考虑 M C D 的 N S的初始治疗,建议不必服他
汀类降脂药治疗高脂血症,血压正常者无需服ACEI
和 A R B减少蛋白尿(2D)。
成人特发性局灶节段性肾小球硬化(FSGS)
成人特发牲FSGS初舶评诂
1.全面评估以排除继发性FSGS(未分级)。
2 .不必常规进行遗传学检查(未分级)。
FSGS初始治疔
1.推荐只有临床
现N S的特发性FSGS用激
素和免疫抑制剂(1C)。
2 .建议泼尼松每日顿服1 mg/kg(最大剂量80
mg/d)或隔日顿服2 mg/kg(最大剂量 120 mg/隔
日)(2C)0
3 .建议初始大剂量激素治疗至少4 周;如患者
能耐受,用至获得完全缓解,或最长可达 1 6周
(2D)。
4 .建议获得完全缓解后激素在6 个月内缓慢
减量(2D)。
5 .对使用激素有相对禁忌证或不能耐受大剂
量激素的患者(如未控制的糖尿病、精神因素、严重
的骨质疏松),建议选择 CNIs作为一线治疗药
(2D)。
复发治疔
建议 N S复发的FSGS的治疗同成人M C D 复发
推荐的治疗方案(2D)。
J Nephrol Dialy Transplant Vol. 21 No. 3 Jun. 2012
激素抵抗F S G S 治疔
1 . 建议予 C s A 3 〜5 m g / ( k g « d ),分两次口服,
至少 4 〜6 月(2 B )。
2 . 如获得完全或部分缓解,建议 C s A 治疗至少
持续 1 2 个月,然后再缓慢减量( 2 D )。
3 . 不能耐受 C s A 治疗的激素抵抗的 F S G S 患
者,建议 M M F 联合大剂量地塞米松( 2 C )。
特发性膜性肾病( I M N )
评价膜性肾病(M N )
进行适当的检查,为所有肾活检证实的 M N 患
者排除继发性原因(未分级)。
成人 I M N 免疫抑剎治疔逄启鉦
推荐表现 N S 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患
者,才考虑糖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治疗。
1 . 经过至少6 个月的降压和降蛋白尿观察期
内,尿蛋白持续超过 4 g / d,并且维持在基线水平
5 0 % 以上,且无下降趋势(1 B )。
2 . 存在与 N S 相关的严重、致残或威胁生命的
临床症状(1 C )。
3 . 在确诊后6 ~ 1 2个月内血清肌酐(S C r)升高
彡30% ,但 e G F R 不低于 25 〜30 ml/(min-1. 7 3 m 2) ,
且上述改变为非N S 并发症所致( 2 C )。
4 . 对 SCr 持续 > 309. 4 jxmol/L [ e G F R < 30
m l / ( m i n * 1 . 7 3 m 2) ]及肾脏体积明显缩小(长径 < 8
c m ) 者,或同时存在严重或潜在的威胁生命的感染
患者,建议避免使用免疫抑制治疗(未分级)。
I M N 的切始浩冷
1 . 推荐初始治疗采用隔月交替的口服/静脉糖
皮质激素及口服烷化剂,疗程 6 个月(1B )。
* 周期性使用激素/烷化剂方案:第 1 月甲泼尼
龙(1 g / d )静 脉 注 射 3 d,续 口 服 甲 泼 尼 龙 [0.5
m g / ( k g - d ) ] 2 7 d 0 第 2,月口服苯丁酸氮芥 [0.1 5 〜
0.2 m g / ( k g . d)]或口服 CTX[2. 0 m g / ( k g - d ) ] 3 0 d o
3 〜6 月重复 1 〜2 月的治疗方案。每 2 周监测一次
S C r、尿蛋白定量、血浆白蛋白及白细胞,持续 2 个月,
随 后 每 月 一 次 ,持 续 6 个 月 。如 果 白 细 胞
<3. 5 x 109/ L ,停止 C T X 或氮芥治疗,直至白细胞恢
复至 > 4 x 1 0 9/ L。
2 . 建议治疗首选环磷酰胺而非苯丁酸氮芥
( 2 B )。
3 . 推荐至少坚持初始治疗方案6 个月,再予评
肾脏病与透析肾移植杂志第 21卷 第 3 期 2012年 6 月
价病情是否达到缓解,除非治疗期间出现肾功能恶
化或 N S 相关的严重、致残或威胁生命的症状(1 C )。
4 . 仅在出现肾功能快速恶化(1 〜2 个月内 SCr
倍增)时,而未出现超大量蛋白尿(> 1 5 g / d )时,考
虑重复肾活检(未分级)。
5 . 根据年龄和 e G F R 水平调整 C T X 或苯丁酸
氮芥剂量(未分级)。
6 . 建议每天持续(非周期性)口服烷化剂可能
同样有效,但出现毒副作用的风险增加,尤其治疗超
过 6 个月时( 2 C )。
初始治疔昝代方素—— CNIs
1 . 对符合初始治疗
、但不愿意接受激素/
烷化剂周期性治疗方案或存在禁忌证的患者,推荐
C s A 或 F K 5 0 6治疗至少6 个月(见推荐剂量)(1 C )。
* C N I s剂量
C s A :3. 5 〜5.0 m g / ( k g - d ),分两次口服,间隔
1 2 h,同时联合泼尼松 0.15 m g / ( k g * d ),治 疗 6 个
月。建议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以减少急性肾
毒性。
F K 5 0 6 : 0.05 〜0.075 m g / ( k g . d )分两次 口服,
间隔 1 2 h,无需泼尼松,治疗 6 〜1 2 个月。建议从小
剂量开始,逐渐增加,以减少急性肾毒性。
2 . 若 C N I s治疗 6 个月仍未达到完全或部分缓
解,建议停止使用( 2 C )。
3 . 若达到完全或部分缓解,且 无 C N I s相关的
肾毒性发生,建议在 4 〜8 周内将 C N I s的剂量减至
初始剂量的5 0 % ,全疗程至少1 2个月(2 C )。 .
4 . 在初始治疗阶段或治疗中出现无法解释的
S C r升高(> 2 0 % ) 时,建议
C N I s血药浓度(未
分级)。
不推荐或不建议作为 I M N 初始治疗的方案
包括:
1 . 不推荐单独用糖皮质激素作为I M N 的初始
治疗(1 B )。
2 . 不建议单独用 M M F 作 为 I M N 的初始治疗
( 2 C ) 0
对推荐初舶方素抵抗的I M N 的治好
1 . 对以烷化剂/激素为基础的初始治疗方案抵
抗者,建议 C N I s治疗( 2 C )。
2 . 对以 C N I s为基础的初始治疗方案抵抗者,
建议烷化剂/激素治疗( 2 C )。
成 人 I M N N S 复发的治疔
• 263 •
1. I M N N S 复发者,建议重新使用与初始治疗
相同的方案( 2 D )。
2 . 对采用6 个月糖皮质激素/烷化剂为初始治
疗方案者,若出现复发,建议该方案仅可再使用1 次
( 2 B ) 0
儿音 I M N 的治S
1 . 对儿童 I M N ,建议遵循成人治疗I M N 的推荐
方案( 2 C )。
2 . 对儿童 I M N ,建议糖皮质激素/烷化剂交替
方案最多仅用1 个疗程( 2 D )。
I M N 的预防性技疑治疔
表现 N S 的 I M N 患者,如血清白蛋白显著降低
( < 2 5 g / L ),并伴有其他血栓危险因素,建议口服华
法令预防性抗凝( 2 C )。
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M P G N )
评诂 M P G N
病理改变(光镜)为 M P G N 的患者,在特殊治疗
前,评估是否存在继发性病因(未分级)。
* 继 发 性 M P G N 的病因:慢性感染[丙型肝炎
病毒(H C V ) ] ,自身免疫性疾病(狼疮性肾炎),单克
隆免疫球蛋白病(轻链沉积病、单克隆 I g G病),补
体调节异常(补体 H 因子缺乏),慢性血栓性微血管
病等。
特发性M P G N 的治疔
建议成人和儿童特发性M P G N 患者,如临床表
现 N S 和进行性肾功能减退者,需接受口服 C T X 或
M M F 治疗,联合隔日或每日小剂量激素,初始治疗
疗程不超过6 个月(2 D )。
感染相关性肾小球肾炎
以下感染相共性肾小球肾炎,建议对感染进行
合理治疗,并对肾肱病病的临束產狀迷行柄准化治
疔( 2 D )。
1 . 链球菌感染后肾小球肾炎。
2 . 感染性心内膜炎相关肾小球肾炎。
3 . 分流性肾炎。
H C V 感染相共性肾炎
1 . 建议慢性肾脏病(C K D ) l 期 和 1 期合并
H C V 感染的患者,如普通人群一样,采用乙二醇干
扰素和利巴韦林抗病毒治疗(参 照 K D I G O H C V 指
南)(2 C ) 。根据患者的耐受性及肾功能情况,逐渐
• 264 •
增加利巴韦林的剂量(未分级)。
2 . 建议 C K D 3 、4 和 5 期未透析合并H C V 感染
患者,单独用乙二醇干扰素治疗,并依肾功能情况进
行剂量调整( 2 D )。
3 . 建议 H C V 合并混合型冷球蛋白血症(IgG/
I g M )致肾病范围蛋白尿、急进性肾炎或急性冷球蛋
白血症发作,可行血浆置换或利妥昔单抗或C T X 治
疗,同时静脉注射甲泼尼龙,且联合抗病毒治疗
_ 0
乙型肝炎病棄(H B V ) 感染相关牲肾小球肾炎
1 . 推荐 H B V 感染相关性肾炎患者者接受a 干
扰素或核苷类似物治疗,相关治疗方案和普通人群
中标准临床治疗指南推荐相同(1 C )。
2 . 推荐根据肾功能调整抗病毒药物剂量
( 1 C )。
人类免疫缺陷病奪(H I V ) 感染相共的肾小球
肾炎
经肾活检证实的H I V 相关肾病,无论 C D 4 计数
多少,均推荐开始进行抗病毒治疗(1B )。
血吸失、丝夂、4 病导玫的肾肱族病
1 . 建议肾脏疾病合并血吸虫、丝虫、疟疾感染
患者接受合适的、足量足疗程的抗原虫治疗,以去除
原虫(未分级)。
2 . 考虑血吸虫相关性肾炎是血吸虫直接感染
和人体免疫应答的结果,建议对血吸虫相关性肾炎
的治疗不要用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2 D )。
3 . 建议所有伴有尿检异常或G F R 下降的肝脾
肿大血吸虫患者进行沙门氏菌血培养(2 C )。建议
血培养沙门氏菌阳性者接受抗沙门氏菌治疗( 2 C )。
IgA 肾病(I g A N )
切也评姑,包括对肾磁病病选展风险评枯
1 . 所有经肾活检证实I g A N均应除外继发性原
因导致的I g A N (未分级)。
2 . 通过起始及随访过程中的蛋白尿、血压、
e G F R ,评估肾脏疾病进展风险(未分级)。
3 . 病理改变特征可能有助疾病预后的评估(未
分级)。
呤蛋台尿及峰血汪治冷
1 . 蛋白尿 > 1 g / d 时,推荐长期口服 A C E I 或
A R B ,并根据血压调整药物剂量(1B )。
2 . 蛋 白 尿 在 0 . 5 〜 1 g/d [儿 童 介 于 0.5 ~ 1
J Nephrol Dialy Transplant Vol. 21 No. 3 Jun. 2012
g/ (d • 1.7 3 m 2) ]间,建议 A C E I 或 A R B 治疗( 2 D )。
3 . 建议逐渐增加A C E I 或 A R B 剂量,至可耐受
的剂量以使尿蛋白< 1 g / d ( 2 C )。
4 . 蛋白尿 < 1 g / d 时,I g A N患者的血压控制目
标为 < 130/80 m m H g ; 蛋白尿 > 1 g / d 时,血压控制
目标为< 1 2 5 / 7 5 m m H g ( 未分级)。
播皮质激素
经过 3 〜6 月优化支持治疗(包括服 A C E I / A R B
和控制血压)后,如尿蛋白仍持续> 1 g / d且 G F R >
50 ml/(min-l. 7 3 m 2)的患者,建议使用糖皮质激素
治疗 6 个月(2 C )。
免疫抑刹剎(C T X 、A Z A 、M M F 和 CsA)
1 . 除新月体性 I g A N伴肾功能迅速恶化外,不
建议激素联合C T X 或 A Z A 治疗( 2 D )。
2 . 除新月体性 I g A N 伴肾功能迅速恶化外,
G F R < 30 ml/ (min • 1 • 7 3 m 2 ) 的患者,不建议免疫抑
制剂治疗( 2 C )。
3 . 不建议 M M F 治疗 I g A N ( 2 C )。
其他治冷
1 . 鱼油治疗:经过 3 〜6 个月优化支持治疗(包
括 A C E I / A R B 和控制血压)后,如尿蛋白仍持续
g / d,建议鱼油治疗( 2 D )。
2 . 抗血小板治疗:不建议抗血小板药物治疗
I g A N ( 2 C ) 0
3 . 扁桃体切除:不建议 I g A N患者实施扁桃体
切除术( 2 C )。
非 典 型 的 IgAN
1. M C D 合并系膜区I g A沉积。
对临床表现N S ,病理改变为M C D 伴系膜区IgA
沉积者,推荐治疗方案与M C D 相同(2 B )。
2 . 肉眼血尿合并A K I。
( 1 )如 I g A N患者出现A K I 伴肉眼血尿,在肾功
能恶化5 d 后仍无改善,应接受重复肾活检(未分级)。
( 2 )对发生 A K I 的 I g A N患者,在肉眼血尿发作
期肾活检证实为急性肾小管坏死和肾小管内红细胞
管型,建议接受一般性支持治疗(2 C )。
3 . 新月体型I g A N。
( 1 )新月体型 I g A N是指肾活检证实 > 5 0% 肾
小球有新月体,伴进行性肾功能减退(未分级)。
( 2 )建议对迅速进展的新月体型I g A N患者,采
用激素 + C T X 治疗,治疗方案同抗中性粒细胞胞质
抗体( A N C A )相关性血管炎( 2 D )。
肾脏病与透析肾移植杂志第 21卷 第 3 期 2012年 6 月
过敏性紫癜性肾炎(H S P N )
儿 音 H S P N 的治疔
1 . 儿 童 H S P N 患者,持 续 尿 蛋 白 > 0 . 5 〜 1
g/(d-l. 73 m 2),建议 A C E I 或 A R B 治疗(2 D )。
2 . 已予ACEI或 ARB治疗、蛋白尿仍持续>1
g/(d- 1.73 m2) 、GFR >50 ml/( min-1.73 m2) 的
H S P N 儿童,建议治疗与 I g A N相同,采用 6 个月糖
皮质激素治疗( 2 D )。
儿 音 新 月 体 型 HSPN的治婷
对 N S 和 (或)肾功能持续恶化的新月体型
H S P N ,建议治疗方案与新月体型I g A N相同( 2 D )。
儿 音 H S P N 的 预 防 不推荐激素预防 H S P N
( 1 B ) 0
成 人 H S P N 建议成人 H S P N 治疗方案与儿童
相同( 2 D )。
狼疮性肾炎(L N )
I 型 LN(輊 微 糸 膜 LN)
I 型 L N 应根据肾外的临床表现采使用免疫抑
制剂( 2 D )。
n 型 LN (糸 膜 增 生 LN)
1 . 蛋白尿 < 1 g / d 的 n 型 L N ,根据肾外的临床
表现采用免疫抑制剂( 2 D )。
2 . 蛋白尿 > 3 g / d的 n 型 L N 患者,建议糖皮质
激素或 C N I,方案同 M C D ( 2 D )。
m 型 (局 姓 LN )和 IV型 LN( 称 漫 LN) 的初始
治冷
1 . 初始治疗方案推荐糖皮质激素(1 A )联合
C T X ( I B )或 M M F 治疗( 1 B )。
2 . 初始治疗的前3 个月,如出现 L N 加重(SCr
升高、蛋白尿增多),建议更改为替代治疗方案或重
复肾活检指导进一 步治疗( 2 D )。
m 型 (局 姓 LN )和 IV型 LN( 弥 漫 L N )的维持
治^
1. m 型和iv型 l n 初始治疗完成后,推荐小剂
量糖皮质激素(等量 <10 mg/d泼尼松)联 合 AZA
[1.5 〜2. 5 mg/(kg-d)] (1B),MMF(1 ~2 g /d )维
持治疗(I B )。
2 . 不能耐受 M M F 、A Z A 者,建议小剂量糖皮质
激素联合C N I s维持治疗( 2 C )。
3 . 完全缓解后,建议维持治疗至少持续1 年以
• 265 •
上,再考虑减少免疫抑制剂剂量( 2 D )。
4 . 维持治疗 1 2 个月仍未达到完全缓解,再考
虑更换治疗前应先行重复肾活检(未分级)。
5 . 若在维持治疗药物减量时出现肾功能恶化
和(或 )蛋白尿增多,建议将免疫抑制剂量增加至初
始治疗的剂量(2D)。
V 型 LN( 旗 性 LN)
1 . 正常肾功能,非 N S 范围蛋白尿的 V 型 L N ,
推荐予降蛋白尿和降压药物,仅根据系统性红斑狼
疮 ( S L E )肾外临床表现决定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
剂 ( 2 D )。
2 . 对持续存在N S 范围蛋白尿的单纯V 型 L N
患者,建议糖皮质激素联合以下任意一种免疫抑制
剂治疗,CTX(2C)、CNI(2C)、MMF 或 AZA(2D)。
一 般治疔
在无特殊禁忌证情况下,建议所有 L N 患者均
接受经氯喹(每天最大剂量6 〜6. 5 mg/kg理想体
重)治疗(2C)。
VI型 LN( 硬 化 型 LN)
推荐VI型 L N 仅根据 S L E 肾外临床表现决定糖
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 2 D )
LN复发
1 . 对完全或部分缓解后复发的L N 患者,建议
用原来治疗有效的初始治疗及维持治疗( 2 B )。
2 . 若重复使用原治疗方案将导致 C T X 过量 ,
推荐用不含C T X 的初始治疗方案( 2 B )。
3 . 若怀疑患者的肾脏病理类型发生变化,或不
能确定 S C r升高、蛋白尿恶化是活动性病变还是慢
性病变所致,可考虑重复肾活检(未分级)。
难 治 性 LN
1 . 对经一个疗程的初始方案治疗后 S C r 和
(或)尿蛋白水平仍继续升高者,可考虑重复肾活
检,以鉴别活动性病变和慢性病变(未分级)。
2 . 若仍为活动性L N 导致的S C r升高和(或)尿
蛋白增加,建议换用其他初始治疗方案重新治疗
(未分级)。
3 . 经多种推荐方案治疗后仍无效的L N 患者,
建议考虑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利妥昔单抗或 CNIs
( 2 D ) 0
SLE与血栓性微血管病
1. S L E 合并抗磷脂抗体综合征肾损害患者,无
论是否合并 L N ,建议抗凝治疗(目标 I N R 2 〜3)
• 266 •
( 2 D ) 0
2. S L E 合并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T T P )患
者,建议接受血浆置换治疗,方案同原发性 T T P
( 2 D )。
SLE与务•娘
1 . 建议妇女推迟妊娠直到 L N 达完全缓解
( 2 D ) 0
2 . 推荐妊娠期不再用C T X 、M M F 、A C E I 和 A R B
( I A ) 0
3 . 建议妊娠期可继续用羟氯喹( 2 B )。
4 . 推荐 M M F 治疗 L N 患者妊娠后切换为A Z A
( I B ) 0
5 . 妊娠期出现L N 复发,推荐糖皮质激素治疗
并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加用A Z A ( 1 B )。
6 . 已接受激素或 A Z A 治疗者,建议妊娠期不
要减少剂量并持续使用至分娩后至少3 个月(2 D )。
7 . 建议妊娠期加小剂量阿司匹林可减少胎儿
死亡或流产( 2 C )。
儿 音 LN
儿童 L N 应接受与成人L N 相同的治疗方案,根
据体重及G F R 调整药物剂量( 2 D )。
寡免疫复合物局灶节段坏死性肾小球肾炎
臬免度复合物局姓节段坏死性肾小球肾炎初舶
治 7^
1 . 推 荐 C T X 及糖皮质激素用于初始治疗
( 1 A ) 0
2 . 推荐病情不重或对C T X 禁忌者可选用利妥
昔单抗及糖皮质激素作为初始替代治疗(1B )。
特硃患者的治好
1 . 推荐需要透析或 S C r快速升高的患者联合
血浆置换治疗(1 C )。
2 . 建议合并弥漫性肺泡出血患者联合血浆置
换治疗( 2 C )。
3 . 建议 A N C A 相关性血管炎和抗肾小球基膜
( G B M )肾炎重叠的患者联合血浆置换治疗,参考抗
G B M 肾炎的标准治疗( 2 D )。
4 . 建议未合并肾外表现的患者,C T X 治疗 3 个
月后仍未摆脱透析,停止 C T X 治疗(2 C )。
维持治#
1 . 推荐达缓解的患者进行维持治疗(1 B )。
2 . 持续完全缓解的患者,建议继续维持治疗至
J Nephrol Dialy Transplant Vol. 21 No, 3 Jun. 2012
少 1 8个月(1 D )。
3 . 需要维持血液透析且无肾外表现患者,不推
荐进行维持治疗(1 C )。
维持治冷的药物选择
1 . 推荐 A Z A 1 〜2 m g / ( k g * d ) 口服作为维持治
疗 ( 1 B ) 0
2 . 对 A Z A 过敏或不能耐受的患者,建议予
M M F (最大剂量 1 〜2 g / d )维持治疗( 2 C )。
3 . 上呼吸道疾病患者,建议予复方磺胺甲噁唑
作为辅助维持治疗药物( 2 B )。
4 . 对 A Z A 及 M M F 不能耐受,且 G F R 不低于
60 ml/(min*l. 73 m 2 )的患者,建议予甲氨喋呤(起
始 0.3 m g / ( k g•周),最大剂量25 m g /周)维持治疗
( 1 C )。
5 . 不推荐依那西普(etanercept)作为辅助用药
( 1 A ) 0
复 发 治 疗 .
1. A N C A 相关性血管炎复发(严重威胁生命或
器官)患者,推荐根据初始治疗方案治疗(1 C )。
2. A N C A 相关性血管炎非严重复发的患者,建
议重新选择免疫抑制剂,或考虑加大激素剂量,联合
或不联合M M F 或 A Z A (除 C T X ) ( 2 C )。
药物抵I抗的治片
对 C T X 及激素作为初始治疗抵抗的患者,推荐
联合利妥昔单抗(1 C ),建议使用静脉用丙种球蛋白
( 2 C )或血浆置换( 2 D )作为替代治疗。
肾脏病与透析肾移植杂志第 2 1卷 第 3 期 2012年 6 月
益测
不建议单纯依据 A N C A 滴度改变治疗方案
( 2 D ) 0
移植
1 . 推荐推迟肾移植,直至肾外完全缓解 1 2 个
月(1 C ) 0
2 . 已达完全缓解但A N C A 仍阳性的患者,不推
荐推迟移植(1 C )。
抗 G B M 肾炎
抗 G B M 肾炎的治疔
1 . 推荐所有抗 G B M 肾炎予 C T X 联合皮质激
素加血浆置换作为初始治疗,但不包括已完全依赖
透析及肾活检提示100% 新月体且不伴肺出血的患
者 ( 1 B ) 0
2. 一旦确诊应立即开始治疗。若高度可疑,在
等待确诊前,可先予大剂量皮质激素及血浆置换治
疗。(未分级)
3 . 不 推 荐 抗 G B M 肾炎维持免疫抑制治疗
(1D)。
4 . 肾移植需推迟至抗G B M 抗体阴性至少6 个
月(未分级)。
[收稿日期] 2012^06-11
( 本 文 编 辑 心 平 )
• 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