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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三包法

2018-01-11 11页 doc 27KB 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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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三包法手机三包法 法规具体内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颁布 (2001年11月)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 第三条移动电话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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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三包法 法规具体内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颁布 (2001年11月)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 第三条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 (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 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 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修理者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维修资质审批机构颁发的证书,维修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认真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五)保持常用维修配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零配件缺少而延误维修时间;(六)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维修记录;(七)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八)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产品说明书应当按国家标准GB 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规定要求编写,应当明确产品的功能特点、适用范围、使用、维护与保养方法、注意和警示事项、常规故障判断等;三包凭证应当符合本规定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的要求;(二)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应当明示待机时间,在电池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注生产日期;(三)应当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的修理者负责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并提供修理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修理者名称和地址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公告;(四)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维修费用在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不得截留,应当最终全部支付给修理者;(五)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足够的合格零配件;保证能够在产品停产后二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六)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必需的维修技术软件、技术资料、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持;(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询,并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见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第九条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修理、换货、退货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免费修理、 更换责任。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第十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第十一条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二条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四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机附件出现本规定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还货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 第十五条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 第十六条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七条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八条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九条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时间。 第二十条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 第二十一条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第二十二条销售者按本规定为消费者退货、换货后,属于生产者、供货者责任的,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生产者、供货者按照上述规定赔偿后,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经营活动中赠送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按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第二十四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二)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三)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四)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五)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信息产业部门移动电话机(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中心、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第二十七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者、修理者或生产者达成仲裁协议,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需要进行商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考核合格和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从2001年11月15日起实行。 附录1 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 名 称 三 包 有 效 期 折旧率(日) 手持移动电话机 1年 0.5% 车载移动电话机 1年 0.5% 固定台站电话机 1年 0.5% 电池 手写笔 6个月 充电器(充电座) 1年 外接有线耳机 3个月 移动终端卡 数据接口卡 附录2 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 三包凭证是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享受三包权利的凭证。 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移动电话机主机及附件型号; (2)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出厂序号或批号、进网标志扰码号; (3)商品产地; (4)销售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5)销售者印章; (6)发货票号码; (7)销售日期; (8)消费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9)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10)维修记录 维修记录项目:送修日期、送修故障情况、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情况及退、换货证明、交验日期、维修人员签字。 附录3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 名称 性能故障 主机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触屏系列:触屏失灵/无法校准/错位)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无振铃 拨号错误 非正常关机 SIM卡接触不良 按键控制失效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充电器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电池 充电后手机仍不能正常工作。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移动终端卡 不能正常工作 外接有线耳机 不能正常送受话 数据接口卡 不能正常工作 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下面是赠送的#工作总结#~~不需要的朋友可以编辑删除 谢谢~~~ 上半年中学语文教研工作个人总结 根据xx市教育教学研究培训中心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学科的实际情况,本人尽职工作,使得中学语文教研工作顺利展开并取得较好的成果。现在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积极参与备考,努力开展中考、高考备考工作 中考、高考的备考工作是本学期语文教研工作的重中之重,新年伊始本人便开始制作关于备考的文件,并2次带领初三、高三教师到xx参加省级中考高考备考活动,我市xx中学吴xx老师还在高考备考会上做有关作文写作的经验介绍;回到市里,本人还亲自请来省研培院的刘xx教研员和xx中学的王xx老师做有关中考高考的备考指导,让一线的老师有了明确的备考方向。 每一次活动本人都制作简报通报,中考备考现场有113位教师参加,高考有101人参加。 (二)关注教研博客,及时组织教师参加在线研讨 网络教研已成为教研的常态,本人一直关注xx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和xx省中学语文博客,每天都有两次登录博客的痕迹,及时了解最新教研动态,开展相关工作和在线研讨,5月8日组织全市中学语文教师,参加xx省中学语文教研网组织的主题为《记叙文写作指导的有效策略》的在线研讨,参与人数135人,评论条数844条。有简报通报和研讨得失的小结。 (三)关注课题研究进展,及时向省研培院进展情况 我市思源和第二思源实验学校语文组承接《课内拓展阅读课型构建与实施》省级课题研究,本人主动承担课题研究的信息员,负责传递省里的信息并督促两所学校及时开展各项研究工作,制作简报,收集材料。组织相关教师到xx和xx学习课题研究方法,多次到两所思源学校听课题研究汇报课,深入了解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 因为工作进展顺利,研究课型特别,第二思源实验学校课题研究小组还被省研培院课题研究组长刘xx老师推向全省做经验介绍。 参与成员 (四)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汉字听写大会,为xx赢得好成绩 接到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xx选拔赛活动的通知,我们便着手举办市级大赛,于4月25日在市一小举办市级选手选拔赛,共有13所中学78人参加。在研训中心举办省级选手选拨赛,最后确定6位选手参加省级大赛。省级大赛的第一轮是淘汰赛,我们以全省第六名的成绩顺利晋级,在第二轮的对抗赛中,我们的队员全员击败对手,全部晋级40强,最后有两位选手挺进全省20名。 此次活动我们止步于全省前20名,但是我们的成绩是突出的,我们的选手是优秀的。 (五)积极组织教师参加xx省语言办开展的问卷调研工作 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xx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普通话使用情况调研》的文件精神,我市共有54所学校457人被抽中参加调研工作,为了配合省调研组在我市的调研,我们于6月27日在铁路中学开展现场问卷调查工作,共有53所学校418人参加调研。 我们的组织工作得到了省语言办领导的肯定。 (六)积极参加常规检查工作,认真梳理存在问题 本次常规检查是覆盖最大的一次检查,本人担任小组组长,负责检查的学校有28所学校,人手少任务重,但是我们每一次都会很有条理完成检查工作,每一次检查结束我们都会认真梳理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一一记录向校方反馈。 (七)为提高备考效率,积极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为缩小城乡教育差别,我们针对备考过程显得比较薄弱的学校开展送教下乡活动,5月22日我们邀请第二中学的赵xx老师到xx中学上了一节中考作文复习课,针对近几年的作文走势进行分析,指导学生写作,起到很好示范作用。 (八)服从领导安排,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1、四次下到东河中心校指导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完成所有的监测任务。 2、积极备课,在乡镇教研员培训过程中,本人主讲的《网络教研和如何晒课》获得许多教研员的好评,此次讲课也大大提升了自己的理论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存在问题 1、备考工作表面上活动展开得风风火火,但是实际上高一高二和初一初二的老师参加的不多,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2、要想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单单靠送教下乡的途径是不可能解决实际的问题,乡镇中学的备考工作有待加强。 3、网络教研未见常态化,最大的问题在于教师没有接纳,在于我们的资源不足于吸引教师,问题在于我们的不改变。 (二)努力方向 1、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教研工作能力。 2、开展每一次活动之前,多多做点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力争让与活动相关的人员了解活动的重要,从思想上提高教师的参与意识。 3、多花一点时间关注乡镇教育,尽量让边远的孩子感受到或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让基础教育落到实处。 4、努力从根本上克服思想上产生的惰性,使自己的每一项工作都充满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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