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成本
*2.营业税金及附加
*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不包括:税收滞纳金、与最终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税费
*3.销售费用
*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例如: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等费用。 *4.管理费用
*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其他费用。例如: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业务招待费、研究费用、技术转让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产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等。
*5.财务费用
*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例如:利息费用(扣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银行相关手续费、小企业给予的现金折扣(减享受的现金折扣)等 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第六十六条)
*通常小企业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讲 利润及利润分配
一、利润的构成(第六十七条)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1.营业利润
*2.利润总额
*3.净利润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收益=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利息收入+处置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价款与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
*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二、营业外收入(第六十八条)
*(一)营业外收入的定义
*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例如: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是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二、营业外收入(第六十九条)
*(二)政府补助的定义
*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三)政府补助的确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其他政府补助
* 补偿以后期间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补偿已发生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