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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办流程

2018-03-15 36页 doc 92KB 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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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办流程公司代办流程 合肥注册公司流程 合肥注册公司、合肥公司注册、公司注册、注册公司要求如下: 1. 必须材料: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出资人身份证原件、经营范围,公司名称,出资比例 2. 核名、刻章:核名表、出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开验资户:核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出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法人章 4. 资金进账:(现金缴款单、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询证函)三样必须银行盖章,缺一不可。 5. 办营业执照:设立申请书、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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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办流程 合肥注册公司流程 合肥注册公司、合肥公司注册、公司注册、注册公司要求如下: 1. 必须材料: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出资人身份证原件、经营范围,公司名称,出资比例 2. 核名、刻章:核名表、出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开验资户:核名书原件及复印件、出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法人章 4. 资金进账:(现金缴款单、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询证函)三样必须银行盖章,缺一不可。 5. 办营业执照:设立申请书、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验资报告(验资业务约定书、验资业务声明书、投资财产分割证明、现金缴款单、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银行询证函) 6. 取营业执照办代码证:执照回单、开业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 7. 取代码办国、地税登记证:国地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公司章程或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注明联系方式),开业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8. 到银行开基本户(营业执照正本原件、代码证原件、国地税登记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2份、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备注:以上资料根据区域、部门及行业的不同会有相关差异,个体工商户没有《开业登记通知书》设立分公司的没有“验资报告”但要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 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注册公司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注册有限公司可以分为以下十个步骤: 流程如图所示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 第三步:到银行开设公司验资账户 将注册资本存入账户中(可自由选择) 第四步: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八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 第九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十步: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分公司的设立、注销 一、分公司的设立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或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合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指定或委托办理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指定或委托文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没有自己的章程,它的行为由公司章程; 4.公司股东会决议; 5.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公司要设立分公司,必须要证明自己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投资能力。因此必须提交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执照复印件;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如果分公司的营业场所是其公司拨付使用,则应提交公司的拨付使用证明及公司的《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若公司用房是租赁的,还需提交公司的《房屋租赁协议》及产权单位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若经营场所是分公司租赁的,则应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及产权单位的《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7.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件,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10.其他有关文件。 二、分公司的变更登记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向公司登记提交的文件,总的来讲应符合上述要求,但具体应提交的文件,还应就分公司变更事项,相应参照公司变更登记审批程序的规定。 三、分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撤销分公司,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向分公司的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包括公司关于撤销分公司的决议或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参照公司注销登记审批程序的规定。 分公司的登记机关核准分公司注销登记后,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合肥注册公司公司经营范围 (一)服务类 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专业领域的技术服务、电脑网络工程、通讯领域的技术服务、生物化工领域的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服务、市场调研、翻译服务、礼仪服务、赛事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快递服务、保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餐饮管理、民用物资回收、市政工程配套服务、物业管理、房产开发、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服务、物流、货运代理、船务服务、海事咨询服务、房屋修理等; (二)咨询类 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旅游咨询、理财咨询、家政服务咨询、劳务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咨询、人力资源咨询,教育信息咨询、法律信息咨询、图书信息咨询、医疗信息咨询、医疗器械技术信息咨询医疗保健咨询、保健品、厨房用品使用服务咨询、文化艺术咨询、汽车租赁,汽车投资咨询等; (三)安装维修类 空调安装、制冷设备安装、电器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水电安装、网络布线、电脑安装维修等; (四)工程、设计类 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基础工程、防水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工程、室内装潢、美术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等; (五)科技类 印务、船务、医疗器械、电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六)商贸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1(百货(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皮革制品、玩具、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音响设备及器材、体育用品等) 2(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纸张、办公设备等 3(包装材料等 4(工艺品(工艺礼品、金银首饰等) 5(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化学试剂、化工百货等 6(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自行车、汽配、汽摩配件、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等) 7(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电讯电材、电讯器材、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等 8(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工量刀具)、机械设备及配件等 9(电脑、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印刷制品等 10(食品等 11(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仪器等 12(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石材、黄沙、木材)、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等 13(装潢材料(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建筑五金等 14(家具(办公家具、家具用品等) 15. 纺织品(纺织原料、纺织装饰面料、针纺织品等) 16. 酒店设备等 17. 化肥等 (七)生产加工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电脑软件开发、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服装服饰加工、鞋帽加工、木制品加工、床上用品生产加工、纸制品加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五金加工、塑料制品切割、橡塑模具加工、冲压加工等。 注册公司形式分类 1、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 连带责任。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5、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6、个人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7、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注册公司注册资金最低规定 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 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 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万元 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 最低注册资本批零3万元 工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必须是加工生产型) 实业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2005年新规定也可50万 企业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 科技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万元 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万元 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5个股东以上) 合肥注册公司代帐报税 税务登记申办流程、财务会计代理记帐服务事项 代理记帐,财务、会计代理简介 专门提供合肥代理记帐,合肥会计代理、合肥会计服务,合肥税务登记,合肥财务顾问,合肥一般纳税人认定,合肥外企代理记账,合肥投资避税指引、合肥纳税申报、合肥经济法律顾问等 财务业务介绍 一、公司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主管会计均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公司拥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负责解释和处理会计工作日常业务 二、主要优势 1( 会计工作不会间断:我公司派出相应业务水平的会计专业人员,并保证业主在与本公司签定的服务合同期内决不中断记帐服务。 2( 纳税申报及时准确:代理记帐的工作时间视业主业务量定为每月一次或每星期一次,对外送的报表实行审核后方可报出,让您无后顾之忧。 3( 会计人员德行过硬:公司中的会计人员执业必须取得国家资格考试文凭并实行定期的业务学习,一旦发现不能胜任的人员将会及时更换。此外公司内部建立了确保执行会计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机制确保执业质量与信誉。 4( 急您所急无偿咨询:我公司记帐人员可为客户办理纳税申报及纳税事务咨询服务,坚持将最佳的服务带给您。 三、本公司承接中小型企业、非公有经济、个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全面代理工作,客户只需配备一名人员,与本公司工作人员建立业务关系,其他一切建帐、算帐、记帐、报税工作均由本公司派人完成。我公司员工可以到贵公司办公,贵公司也可以将有关资料送到本公司记帐,视具体情况而定。本公司将热忱为您服务,为贵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助一臂之力。 代理记账服务内容 承接中小型企业、非公有经济、个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代理记帐工作,您只需配备一名专职(不一定专人)人员,我拉工作人员建立业务关系,其他一切建帐、算帐、记帐、报税工作均由我们派人完成。视具体情况而定,我们员工可以到贵公司办公,贵公司也可以将有关资料送到我处记帐。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为贵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助一臂之力。 1. 代购帐薄及记帐凭证 2. 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帐户体系; 3. 根据企业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入底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 4. 编制会计分录; 5. 记帐及结帐; 6. 编制会计报表。 财务、会计操作流程 业务流程 1. 接受委托签订代理记帐合同。为客户免费办理税务登记,减免税手续,一般纳税人申请手续、发票审批手续等。 每月 20 日至次月 2 日为取票做帐期: 届时我公司将安排外勤会计到客户指定地点收取当月做帐票据,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 软件会计对客户票据进一步整理,对票据存在的问与客户及时沟通,进行会计核算、帐务处理,税款计算。 审核会计对软件会计做帐结果进行审核,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帐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往来帐的核对、并对客户帐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在所有帐务审核无误后填制税务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并对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 2.每月 1 日至 10 日为纳税申报期: 外勤会计将审核会计填制的税收缴款书交到客户开户银行,划转税款。 外勤会计到国、地税税务所上门申报。 专人负责网上税务申报、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申报。 及时反馈给客户税务最新的各项政策、通知。 代理记账的好处 一直以来,许多刚成立的中小企业都会因为不懂财务、税法而遭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并且会因为办理工商税务相关事宜疲于奔波、焦头烂额。财务服务公司的出现,为这些中小企业解决了难题。 会计代帐是指企业将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财务公司完成,本企业一般只设出纳岗位,负责日常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委托财务服务机构代理记帐已有明确的规定。 企业委托记帐公司代理记账,一方面是从费用角度考虑:企业若要聘用一位能全面负责企业核算工作的会计人员,工资加法定社保基金等支出,每月一般至少支付1500元;而委托记账公司代理记账,每月仅需200-500元。另一方面企业委托记账公司代理记账,能获得 更全面、公正、规范的会计服务,如成本核算、税务筹划、资金管理等,这样企业只支付少量费用,就可以得到多个会计岗位的专业服务。 会计代账的流程 会计代帐的具体业务流程: 1、与客户见面,了解客户公司的基本情况,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签订《委托会计代帐合同》。 2、对新办企业施行免费备案、购买所需发票。 3、建立新企业账本,包括总分类帐、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明细分类帐;对老企业旧帐进行清理后重新建立完整的账本。 4、费用单据收集、整理(包括:差旅费、交通费、电话费、办公费、水电房租费、银行各类单据等)时间:每月底前完成 方式:由客户提供原始单据,我公司派人上门取票或客户将全部原始单据送至我公司。 5、根据费用单据进行分类,填制做帐凭证。 时间:每月底前完成 6、根据填制好的做帐凭证进行记账和登帐工作。 7、根据账本登记的数据出具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8、由会计到公司所属税务分局进行纳税申报, 时间:每月15日前完成。 9、送交税款缴款书:由客户到银行缴税。 10、凭证装订、保管:每月30日前完成。 财务、会计代为企业办理纳税、记帐、购票 代理记帐服务 我们为您:设计企业运作方式和纳税结构。 我们为您:做好会计处理中税务帐目的处理,代理记账服务。 代理记账好在哪里, 代理记账在国外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会计解决,但在我国还是新事物。1994年,财政部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不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委托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在合肥,由于有更浓重的创业氛围,人们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也更强,因此,代理记账公司发展得更快,生意也更火。 最重要的好处则表现在,代理记账公司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具备会计知识的人都知道,会计内部还有很细的分工,如商业会计、工业会计;成本会计、投资会计等。在大企业,会计部门往往有多名会计人员专司不同的工作,专业程度很高,会计质量也高。小企业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实也有专业化会计服务的需要,但因企业业务量不大,没必要请很多会计人员;而只请一个会计又往往受其知识结构的限制,影响会计工作质量。代理记账公司的规模化经营,则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代理记账公司在配备人员时都会考虑这个问题,一般都配备很有经验的老会计,同时也配备善于处理外部棘手问题的会计和记账会计。这样一来,企业出一个或不到一个会计人员的成本,就可以享受多个会计人员的专业化服务。 其实,除了代理记账方式本身的优势外,目前代理记账方式盛行还和现在企业经营者的素质有关,现在的中小企业经营者已经不是过去一年赚,二年吃喝,三年赔光的个体户,而是一些满腹经纶图谋大的发展的创业者,他们从一开始就要求规范。 请代理记账公司解决会计问题,首先要看其是否合法,我国的代理记账公司一般要经过财政部门和工商部门的批准才能成立,企业审核其资格时要注意检查这两个部门颁发的许可文件;然后通过电话或面谈的方式了解其业务水平,“货比三家”后确定自己要选择的公司。 同时,代理记账公司对企业也有一些要求,也会审查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一般都要求企业有自己的出纳人员,原始凭证由出纳人员填写。双方谈妥后要签订委托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等事宜。 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1(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2(自2011年起,自治区境内旅游企业执行下列税收优惠: (1)对自治区境内从事A级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及在A级旅游景区景点从事旅游服务经营的企业,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自用房房产税和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自治区境内的旅行社,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自用房房产税和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3)对自治区境内从事旅游纪念品生产、加工的企业,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自用房房产税和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4)对在自治区困难地区新办的属于重点鼓励发展产业目录范围内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在2011年—2015年,减半征收期间免征地方分享部分。期满后,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 (5)对自治区境内除市、县地区以外的A级景区景点范围内,主要为景区景点服务的宾馆,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自用房房产税和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6)对旅游企业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开展的拓展业务,包括代办会议、考察、展览及公务接待、差旅等业务,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即:对旅游企业受托举办会议、展览、公务接待、参观、考察,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委托方支付的会议场租费、展台搭建费、广告宣传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还可以将为游客代办的护照、签证费,为游客代买的保险费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暂估入账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等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 等 对于上月暂估入库并已销售商品的销售成本,从理论上应当进行调整,但是,由于企业购销活动的经常性和大量性,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出发,出于简化会计核算的考虑,对于暂估成本的发出成本,不予单独进行调整,而是随库存商品今后的收发业务自行消化。这也就是企业会计制度强调的暂估入库成本时应当合理估计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计算当月发出库存商品成本时,应当仍然按照规定的方法正常计算确定发出成本。由于月初红字冲回入库,并且取得发票正式入帐,两者相抵,余额为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所以,该差额实际上应当由本月发出和月末借存的库存商品承担了。 但是,如果本月同类商品即无月初结存,又无购销业务发生的,或者企业是使用个别计价法计算存货的发出成本的,或者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巨大的话,则该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包括及其连带影响的其他存货成本),应当调整并转入销售成本。编制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 贷:库存商品 等 如果暂估成本大于实际成本的,应当以红字编制上述分录. 编辑本段存货暂估实务中五个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存货,月底时,若发票未到,应分别存货科目,抄列清单, 、“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暂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 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但是,该规定过于笼统,加上企业的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方式、会计环境的不同以及理解上的差异,各企业“暂估入账”的具体操作方法也多不相同。因此,实务中有以下五个问题需要探讨。 一、是单独设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户还是直接暂估到客户名下,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单独设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户,该方法应用较广,其优点是便于查询核对未取得发票的入库材料的情况,缺点是账务中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应付每个客户的款项(因其不含增值税),不利于应付账款的管理,有可能出现多付款或不能及时付款的情况。 实务中,大部分会计人员认为:暂估入账户无论怎样设置,也只是个过渡性账户,若暂估入账情况不经常发生,只是临时性、偶然性的有此类业务,怎样设置都无大碍。但若暂估经常发生,且客户较多,应直接暂估到相应的应付账款客户名下,这样能解决上述单独设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户的问题。最好是应付账款明细账下设三级明细,即对每家客户核算应付(票到)和暂估(票未到),以利于对账。但此法也有缺点,就是不能对暂估人材料直接查询。 二、要不要月底暂估,下月初再冲回,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月底暂估,月初再冲回。之所以规定要冲回,是因为这时债权尚未成立,因此不能确认应付。但若企业客户很多或发票长期未到,每月都要估入和冲销一次,太繁琐,工作量也大。 笔者推荐一种方法:发票未到的当月月底暂估,发票到达的当月月底再冲回,不必以后每月月初冲回,月底再暂估,这样可减少一些工作量。但使用这种方法时财务人员应再设一套备查账,对估入的金额、户名等逐笔登记,以便发票到达时逐笔查找,找到后划销,防止漏户、错户。 三、要不要暂估增值税, 《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提到要暂估增值税,这是因为企业只有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时,才算取得了这种抵扣销项增值税的权利。在此之前,权利并未取得,企业的负债当然也就没有这部分增值税。但这样做的缺点是应付账款户不能准确反映外欠款的金额,而多数企业财务管理方面需要准确反映与客户的往来,为此实务中暂估入账时有将增值税金额暂估在应付账款金额内的做法。暂估入账包含增值税的做法有:1.将暂估的增值税放在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中核算,发票到时作红字冲销,2.设专门的待抵扣税金户反映;3.在其他应收款——暂估进项税金核算等。 四、如何保证发票到达的时候,将发票和原来的暂估入库对应上, 暂估入账最容易产生的问题就是暂估容易冲销难,难就难在发票到达后找不到原来对应估入的是哪一笔,特别是客户很多或较长时间才收到发票的情况更易产生这种问题。解决方法一是按上面所说的月底暂估,月初冲回,保持账务的连续性以免因发票长时间未到而难以查对,二是设备查账(表),对每笔新发生的暂估入账及发票到达冲销后都要及时登记,将存货明细账与库房的明细账定期不定期地核对,以减少差错的发生及尽早发现差错。 五、年底暂估入账的存货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不要做纳税调整, 税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原则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中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实务中税务较多运用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以防止企业滥用暂估入账。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为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 2、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3、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 适用税率:生产性6%商业性4%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公布)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扩大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等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 第三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登记的企业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列入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列入日期、列入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第六条 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七条 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责令的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 第十条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移出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移出日期、移出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第十一条 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第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履行公示义务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第十三条 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第十四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第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6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公告方式提示其履行相关义务;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六条 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发现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第十七条 对企业被列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由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相关文书样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3号公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同时废止。 名称变更 合肥注册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变更 一、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三、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时间: 1、公司营业执照变更 五个工作日 2、组织机构代码变更 三个工作日 3、国地税登记证变更 五个工作日(有时候税务局会临时通知具体时间) 4、开户银行信息变更 五个工作日 地址变更 一、公司地址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注册地址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注册地址的房产为单位所有,那么要在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 公司地址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新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给工商局核对)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8、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三、公司地址变更完成时间: 1、公司营业执照变更 五个工作日 2、组织机构代码变更 三个工作日 3、国地税登记证变更 五个工作日(有时候税务局会临时通知时间) 4、开户银行信息变更 五个工作日 股东变更 一、公司股东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 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新老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新老股东签字、盖公章)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新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8、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三、公司股东变更完成时间: 1、公司营业执照变更 五个工作日 2、组织机构代码变更 三个工作日 3、国地税登记证变更 五个工作日(有时候税务局会临时通知时间) 4、开户银行信息变更 五个工作日 股权变更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8、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 被转让人签字) 三、公司股权变更完成时间: 1、公司营业执照变更 五个工作日 2、组织机构代码变更 三个工作日 3、国地税登记证变更 五个工作日(有时候税务局会临时通知时间) 4、开户银行信息变更 五个工作日 经营范围变更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公 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 营业执照副本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三、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完成时间: 1、公司营业执照变更 五个工作日 2、组织机构代码变更 三个工作日 3、国地税登记证变更 五个工作日(有时候税务局会临时通知时间) 4、开户银行信息变更 五个工作日 注册资本的变更流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具体流程: 1、银行开户(在公司基本户或从新开立的一般户里存入需要增加的注册资金,像银行索取银行询证函、现金缴款单、余额对帐单并加盖银行章) 2、出验资报告(到会计师事务所出验资报告,提供银行询证函、现金缴款单、余额对帐单、老的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章程修正案及股东会决议) 3、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4、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验资报告原件一份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5、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6、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7、变更银行信息 (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6、公司公章 7、验资报告 三、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所需时间: 1、公司营业执照变更 五个工作日 2、组织机构代码变更 三个工作日 3、国地税登记证变更 五个工作日(有时候税务局会临时通知具体时间) 4、开户银行信息变更 五个工作日 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转正 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转正 1.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转正,包括以下两种情形: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满后,纳税人可按本办法申请转正。主管税务机关按本办法进行审核和审批。 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且纳税评估结论正常的,则转正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制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继续、转正)通知书》。对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以下两种情形继续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一)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并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但纳税评估结论不正常的;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转正的。 对于其他情形,按本办法进行资格暂停或取消。 第三十四条 临时一般纳税人要按本办法申请转正。主管税务机关按本办法进行审核和审批。对于符合本办法“一般纳税人条件”,并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的予 以转正,并向纳税人制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转正、继续)通知书》。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内申请转正的临时一般纳税人,征管系统自动暂停其一般纳税 人资格,主管税务机关停止向其供售专用发票,缴销其尚未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领购簿,跟踪企业报税情况,收缴被暂停资格企业的防伪税控机金税卡、IC 卡。对于其他情形的,按本办法进行资格暂停或取消。 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好处 1( 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以供应客户的需求; 2( 可以享受免,抵,退税; 3. 可以很好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增高企业利润(知名企业首选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作为他的客户). 4. 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负及税收风险(比如说:发票会受到统一管理,全国联入税控系统等). 5. 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国家税收政策的必然,企业发展的趋势,先知先行才是胜利者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对于申请资格认定的企业,经审核,如其《申请书》申请内容属实,并符合本办法 “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的,则予以认定。并按以下情形分别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临时一般纳税人、正式一般纳税人: (一)对于符合条件的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新办商贸零售企业、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和其他商贸企业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不少于6个月。 (二)对于符合条件的除上款以外的其他新办企业,则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的,并设有固定经营场所、拥有固定货 物购销渠道和完善的管理体系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可直接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临时一般纳税人的有效时间为认定之月起12月。 (三)对于符合条件的除上两款以外的其他企业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如其《申请书》申请重要内容失实,但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商贸企业,则予以认定,并同时按本办法暂停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其他情况则不予认定,并书面告知不予认定的具体原因。 2. 按本办法审批后,受理岗位根据审批结果制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转正、继续)通知书》(附件三)。对于批准认定的,并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 页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用章,同时填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同时在稽核系统中录入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 3. 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从资格认定之日起按一般纳税人规定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按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一般纳税人是如何计算税额的 一般纳税人的纳税方式:(销售项-进项)*17%=应交税金 例如:销售=100万,进项=90万(均是取得17%的增值税发票) 应纳税额=(100万-90万)*17%=1.7万 增值税进项税=当月认证的进项税额(辅导期要次月抵扣,临时、正式期可当月抵扣) 一、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常见) 1、由厂商开出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周转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是厂商自行开具的或税所代开的专用发票,税率是4%、6%、17%均可以抵扣、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认证当月进项税,每张进项发票有效期为开票日期90天内需认证,逾期作废,另外,工厂耗用的水电费即燃料取得的专用发票都可作为进项税认证,目前固定资产仅有国地税税控系统可以作进项税认证。 2、 运输发票;用于购置原材料、库存商品或销售产成品的由专业运输公司开出的运输发票,可以是公路运输、河内运输等。按票面运费的7%计算可进项税抵扣,但要进行数据采集 3、 废旧物资,由正规废旧回收部门开据的发票可以按票面金额的10%作进项税抵扣,但要进行数据采集。 4、 农产品:由正规农产品收购单位开出的发票可按票面金额的13%做进项税抵扣,但要进行数据采集。 5、 其他国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二、增值税税负率的控制 a.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所谓“增值”,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得的收入大于购进商品和取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新增价值。 b. 由 于我们国家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样,发达地区一般纳税人税负率可能要高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一般纳税人税负率可能要低一些;而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 税负率,相对来说工业企业的税负率比商业企业的税率要高,目前尚无固定的要求,每个地区和行业的税负都不相同,各地的税务机关的要求也不会相同,一般都是税务机关根据同一个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多个企业计算得出的。通常税负率控制在:1%-4%为宜,商贸0.8%-2%。生产企业1%-3% 计算方法:税负率=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当月不含税的销售收入X100% 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申请 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申请 1.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继续、转正的,企业应在下列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 (一)新办企业申请资格认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当月开始三个月内或发生第一笔销售收入的当月开始的三个月内;其他企业申请资格认定,应在连续12 个月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条件的次月或达到其他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条件”的次月; (二)暂停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需申请资格继续的,应在经整改后,满足规定条件的当月。 (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格转正的,应在纳税辅导期满后申请。 (四)临时一般纳税人申请转正的,应在临时一般纳税人有效期满后二十日内,即认定之月起12月后二十日内; 2.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程序 企业到主管国税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简称《申请书》,附件一)二份。申请资格认定的同时附送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营场地资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其他业主出具的可使用场地证明); 3、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4、进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小型水电经销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从事相应业务的证明材料; 5、新办企业提供与预测销售相关的的证明资料,如合同、协议或销售意向等; 企业必须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和经签章的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书》可从合肥国税网站下载打印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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