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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相关知识

2012-12-02 50页 ppt 1MB 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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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相关知识null知识产权知识知识产权知识 null 发 明 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的类型一、专利制度的特点及作用一、专利制度的特点及作用(一)专利申请制度 先申请制 鼓励发明人尽早提出专利申请 符合建立专利制度的目的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 先发明制 奖励先发明者 判断程序复杂 美国、菲律宾采用专利制度的特点及作用专利制度的特点及作用(二)科学审...
知识产权相关知识
null知识产权知识知识产权知识 null 发 明 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的类型一、专利的特点及作用一、专利制度的特点及作用(一)专利申请制度 先申请制 鼓励发明人尽早提出专利申请 符合建立专利制度的目的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 先发明制 奖励先发明者 判断程序复杂 美国、菲律宾采用专利制度的特点及作用专利制度的特点及作用(二)科学审查制度 1790年美国首先采用审查制 技术上的审查(对照现有技术) 专业审查人员 统一的专利性条件 与科研成果评审的区别专利制度的特点及作用专利制度的特点及作用(三)专利文件公开制度 法律文件 表明专利权所有人 供公众判断授权的合理性 技术情报 记载90-95%新技术 最早记录和公开新技术信息 格式统一,对技术描述清楚 缩短60%科研周期,节约40%科研经费二、《专利法》的基本知识 二、《专利法》的基本知识 专利:就是专利局依法授予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 法定期间内的独占权 专利的含义: 专利权、发明创造、专利说明书 专利权的特性:时间性、地域性、法定性、专有性 发明创造的特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专利说明书的特性:提供信息(技术信息、法律信 息、经济信息) 专利制度的功能:公开和保护null (一)专利权权利客体和类型 专利权的权利客体是——发明创造。 我国《专利法》了三种类型的专利权,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 A. 发明专利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这种技术方案必须是能解决具体课题,并能实现的方案。null 发明创造从根本上来说可分为两种: (1)一种是关于产品的发明创造,包括: ① 物品发明,包括:机械、器具、装置、仪器、元件等。 ② 材料发明,包括冶金、玻璃、水泥、涂料等的发明。 ③ 用于特定用途的物品或材料的发明。 (2)另一种是关于方法的发明创造,包括: ① 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包括:产品的机械制造方法、化学制造方法、生物制造方法等发明。 ② 其他方法发明,包括通讯方法、测试与计量方法、修配方法、使用方法等发明。null B. 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申请实用新型的发明创造必须满足于以下几点要求: ① 必须是产品。 ② 必须是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 ③ 产品的形状、构造必须具有技术意义,为了达到一定的技术目的。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保护客体:发明专利保护产品和方法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 审查制度: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权利比较稳定 实用新型专利初步审查,创造性相对 发明专利的要求略低,权利不稳定 保护期限:发明专利20年 实用新型专利10年 费用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费用低 发明专利最迟可在申请日起18个月进行公开,可使申请人的技术方案在具有较早申请日的同时较晚公开。这样竞争对手获得该技术方案的时间也相对较晚。 null C.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应具备四个要素: (1) 必须与物品有关 (2) 有关形状、图案装饰的设计 (3) 适于工业上应用。主要指能够成批生产 (4) 能产生美感null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null (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 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null新颖性的实质 独创(独立完成,否则不是真正的发明人) 首创(不是“现有技术”的组成部分) 首先申请(没有潜水艇专利申请的威胁) 与单一现有技术的比较null 2. 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 发明专利——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新型专利——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null发明专利的创造性 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非显而易见性 显著的进步-良好的客观效果 创造性的实质 超出普通技术人员的能力 与现有技术整体组合水平的比较 与现有技术历史发展水平的比较 null 3. 实用性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产生积极效果 制造产品 使用方法 工农业上应用,不要求已经具体实施 具有应用于生产——多次再现的可能性 效果指整体效果,包括社会、经济和技术效果 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公约规定的在国际展览局注册或者由其认可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效果:不构成对自己申请的公开,但也不产生对抗他人的权利 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公约规定的在国际展览局注册或者由其认可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效果:不构成对自己申请的公开,但也不产生对抗他人的权利 根据专利法第九条:“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提交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也就是说,申请人若同日就同一发明创造提交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使自己的发明创造尽快得到保护;若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质审查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申请人此时就要进行选择,如果放弃在先取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以获得发明专利权,那么申请人就可以获得更加稳定的专利权和较长的保护时间。 根据专利法第九条:“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提交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也就是说,申请人若同日就同一发明创造提交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使自己的发明创造尽快得到保护;若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质审查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申请人此时就要进行选择,如果放弃在先取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以获得发明专利权,那么申请人就可以获得更加稳定的专利权和较长的保护时间。 由此可见,申请人同时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可使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权并拥有较长的保护期限,而且可使有效保护时间得到延长; 若发明创造的创造性不高,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这种申请方式对发明创造进行保护,若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质审查不能授予专利权,申请人仍拥有此发明创造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由此可见,申请人同时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可使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权并拥有较长的保护期限,而且可使有效保护时间得到延长; 若发明创造的创造性不高,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这种申请方式对发明创造进行保护,若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质审查不能授予专利权,申请人仍拥有此发明创造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如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后,发现所提交的申请类型与自身需要不符,想改变申请类型,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在先申请类型为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且在先申请未授权之前,重新提交一份申请类型为申请人所需的新申请,并享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在先申请视为撤回,在先申请不影响在后申请的新颖性; 二、在先申请为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人想在后同时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人可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且在先申请未授权之前,于同日分别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两份申请同时享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在先申请视为撤回,在先申请不影响在后申请新颖性。 如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后,发现所提交的申请类型与自身需要不符,想改变申请类型,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在先申请类型为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且在先申请未授权之前,重新提交一份申请类型为申请人所需的新申请,并享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在先申请视为撤回,在先申请不影响在后申请的新颖性; 二、在先申请为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人想在后同时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人可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且在先申请未授权之前,于同日分别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两份申请同时享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在先申请视为撤回,在先申请不影响在后申请新颖性。 复方丹参滴丸,是天津天士力制药公司的一个产品,2010年产品销额高达16亿元,连续9年成为我国中成药单品年销额超10亿元的第一品牌。 这个凝结了399项相关专利的药品,正在美国进行全球性三期临床研究,有望成为获得美国FDA批准的第一个国产中成药。 截至2011年12月,专利申请量为1230件。获得授权572件,其中发明专利443件。PCT申请近43项(国际阶段),国家阶段授权104项。 复方丹参滴丸,是天津天士力制药公司的一个产品,2010年产品销额高达16亿元,连续9年成为我国中成药单品年销额超10亿元的第一品牌。 这个凝结了399项相关专利的药品,正在美国进行全球性三期临床研究,有望成为获得美国FDA批准的第一个国产中成药。 截至2011年12月,专利申请量为1230件。获得授权572件,其中发明专利443件。PCT申请近43项(国际阶段),国家阶段授权104项。null 外观设计的专利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三)专利保护的主体(1) (三)专利保护的主体(1)发明人或设计人 自然人 对发明创造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非发明人或设计人 组织者或领导者 建议者或评估者 辅助工作人员 技术物质条件提供者 专利保护的主体(2) 专利保护的主体(2)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署名权 精神权利 不因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而丧失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 自然法则赋予的权利 适用于自由发明创造 可以继承、转让 可以放弃 共同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共享 专利保护的主体(3) 专利保护的主体(3)发明创造按照权属形态的分类 非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创造 约定权属发明创造 专利保护的主体(4) 专利保护的主体(4)非职务发明 在雇用范围之外 没有得到雇主的任何帮助 与雇主业务无关 没有任何其他合同约定 专利保护的主体(5) 专利保护的主体(5)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 共同发明人或设计人 继受人 受让人 专利保护的主体(6) 专利保护的主体(6)职务发明 完成本职工作 执行本单位任务 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保护的主体(7) 专利保护的主体(7)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 单位/雇主 继受人 受让人 专利保护的主体(8) 专利保护的主体(8)约定权属发明创造 不是本职工作或执行本单位的任务 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订立书面合同 专利保护的主体(9) 专利保护的主体(9)约定权属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 约定的权利人 继受人 受让人 专利保护的主体(10) 专利保护的主体(10)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 包括单位、个人 合作各方都对技术有贡献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依合同约定 没有约定的,属于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 专利保护的主体(11) 专利保护的主体(11)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 包括单位、个人 一方提供经费和报酬 另一方从事开发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依合同约定 没有约定的,属于完成单位或个人,另一方可免费实施该专利null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专利保护的主体(12) 专利保护的主体(12)外国申请人 在中国有居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其他组织,同中国人一样对待。 在中国没有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其他组织,依双边协议或国际条约。权利的产生方式和条件 权利的产生方式和条件 要获得专利,必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 一项知识产权,只有合法有效,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只有明确了权利归属,才能向他人主张权利,才可以有效地进入市场流转;也只有界定了权利范围,才能认定他人是否侵犯其权利。 三、专利申请(1)专利申请(2)专利申请(2)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 获得专利权的必要条件 应当按照专利法规定撰写 格式符合要求 合理确定公开内容 尽早提交申请 先申请制的要求 减少“潜水艇”申请的威胁 申请后可以公开或利用其技术null 各类专利申请需提交的文件: 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文件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3)专利申请(3)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请求书 权利要求书 说明书 说明书附图(需要附图时) 说明书摘要 优先权文件(提出优先权要求时)null 请求书,应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专利申请(4)专利申请(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请求书 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优先权文件(提出优先权要求时)专利申请(5)专利申请(5)请求书 固定表格-由专利局提供 写明申请人名称/姓名、 地址、国籍等 写明发明创造名称 提交文件清单 其他要求的信息 不同类型专利的请求书表格略有不同专利申请(6)专利申请(6)权利要求书 最重要的申请文件 申明要求享有的权利范围 简要、明确 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和解释 格式独特 外观设计没有权利要求书null 权利要求书作为申请专利时提交的必要材料,划定了专利最初的保护范围,所以权利要求的撰写是十分重要的开端。 对撰写者来讲更是一项十分专业、又极具难度的工程,既要求撰写人理解本专利所涉及的技术知识,还要知晓本领域相关专利保护范围,要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更要清醒地认识所申请专利可能申请到的最大保护范围,以及授权后可能的权利稳定性,然后才能动手提炼最简洁、清晰的语言,以此完成撰写一份高质量的权利要求书的使命。专利申请(7)专利申请(7)说明书 最关键的申请文件 记载发明的内容 应当充分公开 构成权利要求书的基础 规定格式 外观设计没有说明书 注意:申请专利同样存在技术秘密保密问题,通常只是将发明创造的基本内容公开在说明书中——其程度是只要不至于影响专利法上的“充分公开”要求即可,而将发明创造的关键部分作为技术秘密。专利申请(8)专利申请(8)说明书附图 帮助描述发明内容 不同于机械制图 实用新型申请必须提交附图 应当提交,而未提交 会影响申请日的确定专利申请(9)专利申请(9)说明书摘要 不属于法律文件的一部分 帮助审查员迅速确定分类位置 便于公众检索和了解发明技术内容专利申请(10)专利申请(10)优先权文件 首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副本 适用于外国优先权或国内优先权 由外国或本国专利局准备 用于确定优先权日 用于确定享受优先权的发明内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优先权《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优先权 按照《巴黎公约》第四条关于“优先权”的规定:所谓优先权,是巴黎联盟各成员国给予本联盟任一国家的专利申请人的一种优惠权,即联盟内某国的专利申请人已在某成员国第一次正式就一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当申请人就该发明创造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联盟其他国家申请专利时,申请人有权享有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期。 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外观设计的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 一项优先权包括:优先申请国家、优先申请日期、优先申请号。 null 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同族专利 同族专利 人们把这种具有共同优先权的,在不同国家或国际专利组织多次申请、多次公布或批准的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一组专利文献称作同族专利。 将同族专利中的每件专利文献称作同族专利成员。通常,人们在习惯上也把同族专利成员简称为“同族专利”。同族专利的特征:同族专利的特征: —具有共同优先权; —由不同国家或组织公布; —发明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 同族专利实例同族专利实例 US4588244A (申请日:1985年1月14日) JP61198582A (申请日:1985年11月30日) GB2169759A (申请日:1986年1月3日) FR2576156A (申请日:1986年1月13日) 优先权: 优先申请国 US 优先申请日 1985.1.14 优先申请号 690915/85同族专利的作用:同族专利的作用:帮助阅读者克服语言障碍; 解决对专利文献的收藏不足; 可以提供有关该相同发明主题的最新技术发展、法律状态和经济情报; 可以为专利机构审批专利提供参考。包括检索报告或检索结果、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及对说明书的修改等。null 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直接申请和代理申请。 直接申请是指申请人自备申请文件,直接邮寄或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提交或寄交到设在地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 代理申请是指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由于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是一项科技性和法律性都很强的工作,为了使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得到充分而适当的保护,申请专利最好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 null 天士力制药公司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部和知识产权联络人,使得知识产权部工作人员的重心在技术专利化过程中逐步前移。 以前,知识产权部7个工作人员每年每人要撰写、组织采写10多个专利申请文件,而现在则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连接中介机构和发明人上来,通过有效沟通把握一个项目应该申请几件专利、申请专利的时机和进程。年专利申请量100件以上。 这是天士力实现知识产权科学管理一个侧面。天士力从创业那天起,就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中;在具体操作上,不能获得专利不立项,项目成果以取得专利为标志。其诸多产品,也都是以专利开道进入市场。 null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null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进行保密审查。 对违反保密审查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专利申请(11)专利申请(11) 专利申请需缴纳的费用 办理专利申请除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外,还需缴纳相关费用。包括: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著录事项变更费、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年费等。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减缓。 可以减缓的费用包括5种:申请费(其中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复审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的年费。其他费用不予减缓。 null 专利申请的受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人面交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代办处的申请文件,当时对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当场办理受理手续。null 是否申请专利需要结合自己的经营发展战略,从技术、经济、法律、市场等方面综合权衡决策。如果某项创新成果具有专利性,构成专利主题时,以下情况具有申请专利必要性: 1. 从竞争战略角度考虑应申请专利的情形 (1)技术比较复杂、竞争对手难以绕过去的比较重要的技术创新成果,如企业的基本发明。 (2)通过申请专利能有效控制竞争对手的技术创新成果。 (3)通过专利申请和确权能有效防止竞争对手控制自己。 2. 从技术开发难度的角度考虑应申请专利的情形 (1)竞争对手通过反向工程获得该发明成果技术要点的; (2)市场潜力较大但创造性较低的发明创造成果。这类成果由于创造性较低,较易由他人开发出来,应及时申请专利。 null 3. 从法律保护与利用角度考虑应申请专利的情况 企业申请专利的目的不在于自己利用,而主要是实施专利有偿转让时,有必要申请专利;专利产品容易被他人仿制,有必要申请专利。像药品一类的产品研究、开发时间长,耗资巨大,从法律保护角度看显然也应申请专利。 4. 从市场的角度考虑应申请专利的情形 专利权的获得与维持需要承担一系列费用。如果一项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权后没有多大市场需求,不能为企业创造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那么在经济上就不合算,不值得申请。对那些市场应用前景好、经济价值大的创新成果,一般应申请专利。四、专利审查(1)四、专利审查(1)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 初步审查→形式审查 18个月公开 可依请求,早期公开 依请求进行实质审查—专利性条件的审查 申请人3年内提出请求,否则视为撤回 申请人有陈述和修改机会 授予发明专利权或驳回申请 公告发明专利申请审批流程图 发明专利申请审批流程图 专利审查(2)专利审查(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查程序 初步审查-形式审查 申请人有陈述和修改机会 授予专利权或驳回申请 公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批流程图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批流程图 null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五、复审程序(1)五、复审程序(1)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 复审请求的概念 对专利局驳回申请不服,请求再审 复审程序的特点 独立于审查程序 行政监督程序 防止错误地驳回申请 维护申请人正当权益复审程序(2)复审程序(2)关于复审请求的有关规定 只有专利申请人可以请求复审 收到驳回决定3个月内提出 提交复审请求书 缴纳复审费 可以撤回复审程序(3)复审程序(3)复审程序 前置审查 复审 作出复审决定 发回原审查部门重申或驳回复审请求 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起诉 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复审程序(4)复审程序(4)复审决定的三种类型 复审理由不成立,驳回复审请求 复审理由成立,撤销原驳回决定 修改申请文件改正缺陷后,撤销原驳回决定六、权利期限 六、权利期限 发明专利为20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为10年 均自专利申请之日起算。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七、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1)七、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1)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概念 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宣告无效程序的特点 纠正错误授权 维护公众利益 合议组制度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2)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2)关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的有关规定 除专利权人以外的任何人/单位 依据专利法规定的理由 缴纳费用 可以撤回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3)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3)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 文件传送 调解 口头审理 作出审查决定 对宣告无效请求审查决定不服可以起诉 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4)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4)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 无效宣告理由成立,宣告专利权无效 无效宣告理由成立,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驳回无效宣告请求,维持专利权继续有效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5)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5)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于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 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八、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八、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国家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法50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九、专利权的保护九、专利权的保护 —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等同原则: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的特征。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也包括根据与其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 外观设计专利权: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保护(2)专利权的保护(2)受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机关 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其他经过国务院批准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为一审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为二审法院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专利权的保护(3)专利权的保护(3)关于诉前临时措施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专利权的保护(4)专利权的保护(4) 关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应当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请求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临时措施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应当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其申请被授权后即可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的保护(5)专利权的保护(5)关于专利行政保护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认定侵权 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 对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对于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依照《行诉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赔偿数额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依照《民诉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权的保护(6)专利权的保护(6)关于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前的临时保护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者支付适当的费用 专利权人要求支付授权前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 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null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null 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两年 连续侵权的诉讼时效 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null 诉讼管辖 级别管辖(司法解释)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null地域管辖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专利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前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十、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十、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一)专利权人的基本权利:禁止权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产品专利: 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方法专利: 使用专利方法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 制造、销售、进口null标记权 专利权人有权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使用权 自己实施、许可他人实施 处分权 转让、赠与、放弃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null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 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为生产经营目的 未经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授权者的许可 在实施行为期间,专利处于有效状态 所实施的技术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民事纠纷null 假冒专利的行为 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销售上述所述产品; 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null(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缴纳年费 授权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以后每年在申请日前一个月内预缴 预期的6个月内补交并缴纳滞纳金,每月5% 实施其专利(自己实施、许可他人实施) 强制许可null 著作权 专利 标的不同 作品 方法、技术、产品 排他不同 相对排他 绝对排他 产生不同 自动 登记确认权利 性质不同 原创 新颖、独创、实用著作权与专利的区别著作权概述著作权概述 著作权的概念: 即版权,是法律赋予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享有的某些专有权利。 著作权法的概念:亦称版权法,是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正当权益,调整因创作、传播、使用作品而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一部专门法律。null 著作权的基本特征 专有性 谁创作、谁拥有版权 地域性 法律效力及于本国 时间性 保护有期 复合性 人身与财产null著作权的内容 什么人 什么物 什么权、属于谁 权利如何限制 权利怎样保护著作权(1)主体著作权(1)主体(著作权法 第9条) 谁是著作权人? (1)作者 (2)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著作权法 第2条) 中国人:无论是否发表 外国人、无国籍人: 有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的,按中国法保护;首先在中国出版的,按中国法保护 无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的,如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按中国法保护著作权(2)权利客体著作权(2)权利客体保护的对象——作品 实施条例: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第3条列举了九类作品。null 文字作品 口述作品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美术、建筑作品 著作权 摄影作品 权利客体 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及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 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计算机软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著作权(3)类别 著作权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人身权(也称精神权利),是指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4项人身权 )。 二是著作财产权(也称经济权利),是指作者以复制、广播、表演、展览、摄制电影电视、录像等方式使用作品以及授权他人使用作品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有12项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外,还留出一项“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3)类别null (1)发表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具体来讲,就是指只有作者才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以及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发表权与其他的著作人身权利相比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null (2)署名权: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这是确认创作人身份的重要的法律依据。署名权的内涵是丰富的,包括作者有权署名;有权署真名,也有权假名、笔名、别名、化名、艺名等等;更有权禁止与作品创作无直接关系的人未经自己许可擅自在作品上署名,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冒名”问题。 此外,当作者的作品署名发表后,其他任何人以出版、广播、表演、翻译、改编等形式进传播和使用时,必须注明原作品者的名字。null (3)修改权: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作品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是作者思想和情感的体现,作者当然地享有对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 修改与否、怎么修改都应当由作者自己决定,不能强制。改编是在不改变作品基本内容的前提下改变作品的类型;如从小说改编为剧本,或者不改变原作品的类型而改变其体裁,如从科学专著改编为科普读物等。修改的作品可以是已经发表的,也可以是尚未发表的。null ( 4)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作者有权保证其作品的完整性,有权保护其作品不被他人丑化;未经作者许可,任何人不得对作品进行删减、变更。 null 著作财产权(也称经济权利)包括: 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2.汇编权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其他权利等。 null 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摄制权: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汇编权: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4)归属著作权(4)归属一般作品(第11条):著作权属于作者, 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演义作品(第12条) 合作作品(第13条) 汇编作品(第14条) 电影作品(第15条) 法人作品(第11条第3款) 职务作品(第16条) 委托作品(第17条)著作权(4)归属著作权(4)归属 演义作品(第12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第13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著作权(4)归属著作权(4)归属 汇编作品(第14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电影作品(第15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著作权(4)归属著作权(4)归属 法人作品(第11条第3款):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其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4)归属著作权(4)归属 职务作品(第16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著作权(4)归属著作权(4)归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著作权(4)归属著作权(4)归属 委托作品(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著作权(5)保护期著作权(5)保护期 第20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21条:自然人的发表权和财产权,作者终生加50年,合作作者按最后去世的计算。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发表权和财产权,发表后50年。 电影作品、摄影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著作权(6)限制与例外著作权(6)限制与例外 合理使用:在使用作品时,既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 法定许可:在某种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要向其支付报酬,并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作品出处。null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对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限制,有“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社会公众对作品的合理使用(法22条) 所谓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null合理使用(著作权法第22条): 为个人学习、研究 为介绍评论目的引用 为报道时事新闻再现 媒体发表有关政治、经济、宗教性文章 媒体报道公共集会上的讲话 为教学或者科研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 图书管保存版本 免费表演 临摹、绘画、摄影、录象室外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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