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一青年索要5元网吧包夜钱未果,杀死12岁少年

2017-12-19 1页 doc 11KB 61阅读

用户头像

is_995397

暂无简介

举报
一青年索要5元网吧包夜钱未果,杀死12岁少年一青年索要5元网吧包夜钱未果,杀死12岁少年 ?一青年索要5元网吧包夜钱未果,杀死12岁少年 发布时间: 2008-10-21 14:40:02 因对方未按要求送来5元网吧包夜钱,便找到家中,发生口角后持刀将其杀死。李守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近日被执行枪决。 12岁少年陈某在杞县网吧上网过程中结识了男青年李守建(21岁)、王冲冲(同案被告人,已判刑)。2006年10月16日晚7时许,李守建与王冲冲在杞县西关开心网吧找到陈某,要陈某回家拿5元钱供自己在网吧包夜用。陈某回...
一青年索要5元网吧包夜钱未果,杀死12岁少年
一青年索要5元网吧包夜钱未果,杀死12岁少年 ?一青年索要5元网吧包夜钱未果,杀死12岁少年 发布时间: 2008-10-21 14:40:02 因对方未按要求送来5元网吧包夜钱,便找到家中,发生口角后持刀将其杀死。李守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近日被执行枪决。 12岁少年陈某在杞县网吧上网过程中结识了男青年李守建(21岁)、王冲冲(同案被告人,已判刑)。2006年10月16日晚7时许,李守建与王冲冲在杞县西关开心网吧找到陈某,要陈某回家拿5元钱供自己在网吧包夜用。陈某回家后没有按其要求送钱,李守建心生不满,遂与王冲冲去陈某家找陈某。二人在路上碰到陈某并随其一起来到陈家。当晚三人在陈某的床上睡觉。后李守建和陈某发生口角,李守建遂用白色毛巾包着一花露水瓶子击打陈某的头部,并掐陈某脖子。王冲冲被陈某蹬醒后,在李守建的授意下捂住陈某的嘴,捺住陈某的腿。李守建用剑朝陈某的颈部、胸部猛刺,后又用厨房的菜刀朝陈某的颈部砍了几下,将陈某杀死。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守建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本文档为【一青年索要5元网吧包夜钱未果,杀死12岁少年】,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热门搜索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