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粘贴要求
目录
--------------------------------------------1
(一)总流程图-------------------------------------------------------------1 (二)合同会签流程图-------------------------------------------------------2 (三)运营经费付款流程-----------------------------------------------------3 (四)运营经费非合同付款流程-----------------------------------------------5 (五)运营经费合同付款流程-------------------------------------------------6 (六)借支请款审批权限和流程-----------------------------------------------7 (七)差旅费报销流程-------------------------------------------------------8 (八)私车公用申请程序及补贴标准-------------------------------------------8
-------------------------------------------10
----------------------------------------15
(一)票据要求------------------------------------------------------------15 (二)整理要求------------------------------------------------------------16
-----------------------------------------17
(一)个人取得工资、薪金------------------------------------------ 17
(二)劳务报酬-------------------------------------------------- 18
---------------------------------------------22 第一章 总则----------------------------------------------------------22 第二章 现金管理和监督-------------------------------------------------22 第三章 法律责任-------------------------------------------------------25 第四章 附则-----------------------------------------------------------26
-----------------------------27 一、出差任务的确定与审批-----------------------------------------------27 二、差旅费开支标准及报销规定-------------------------------------------27 (一)住宿费开支办法--------------------------------------------------27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1 -
28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三)差旅补贴标准-------------------------------------------------------29 (四)其他规定-----------------------------------------------------------30
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切实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
风险,增强勤俭办学意识,建设节约型学校,依法筹集办学经费,努力控制
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为我院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
障。现特拟定本指南对在财务工作中要注意的事项予以说明。
各发生业务根据以下流程申请付款,以下各引用流程具体见(二)、(三)、
(四)、(五)流程说明。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2 -
走经办人
否是否对公业务
是
金金额额在在 5000元5000(含)元以以走需签订合同,走上下(
)
(必须以支票或者汇款
方式支付)
继续完善合同否会签流程
是 合同程序走 是否合理
(附合同原
件及合同审
批表)
是指以学院名义与对方发生经济业务和往来,发生的款项由学
院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支票(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含节假日)或者汇款方式转
到对方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若以学院名义与私人有劳务关系的需签订劳务协议,领取劳务报酬时走
劳务报酬计税方法请参看劳务报酬部分。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3 -
合同跟踪部门合同跟踪人院办公室负责人
业务主管副院财务总监长
是是否学院预算内50万元以上的范本合同董事长是否学院预算内20万元以上的非范本合同是否学年预算外合同
否
院长签订合同
合同跟踪人根据项目内容拟定合同内容(合同范本可向基建工程部咨
询,在学院无相应合同范本时可由对方提供合同范本),合同拟定后填写合
同审批表(可在学院财务部主页-表格下载里下载打印)走以上流程。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4 - 财务对接人
经办人
否
合格领是款
经费部门负责人
是业务主管副院5千元以上(含5千元)长
否
财务部1、 业务经手人要根据实际事项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运营经费报销单》
(2009学年度采用新版报销单,可在财务部领取),按照所办事项分
类详细填列摘要及金额等相关信息;正确整理票据作为报销附件;
2、 财务对接人必须审核报销单据中发票的真伪、金额是否正确、发生的
业务与发票的内容是否一致,粘贴方法是否正确、报销单上的内容是
否填写正确和完整,如确认报销单及附件符合规定和手续后,提交至
相关审批人员审核签名(部门员工使用经费由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
人使用经费由主管院领导审批,主管院领导经费由书记审批,院长及
书记费用互审,超过限额5000元(含)的按权限报更上一级领导审批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5 -
后支出),财务对接人待报销相关单据审批手续齐全后再把报销相关
单据交由财务部审核。
经办人(部3、 若经办人是部门负责人,按以下流程报销: 财务对接人门负责人)
合格
否
是领业务主管副院款长
财务部
4、 主管院领导经费,按以下流程报销:
经办人财务对接人
合格
否
是领款主管院领导
书记
财务部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6 -
此流程适用于没有
达到签订合同条件的对公结算业务,根据实际事项填写非合同付款审批表。
合同部门跟踪合同跟踪人负责人
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人
财务总监
计划内5000元以
下,含5000元业务主管副院
长
安
排计划内5000元以上
付院长
款
计划外非合同付
款
董事长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7 -
合同部门跟踪合同跟踪人负责人
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人
财务总监
计划内5万元以业务主管副院下,含5万元长
安
计划内5万元以上排院长
付
款
计划外合同付款
董事长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8 -
相关部门负责财务对接人人
1万元以下,含1万元财务总监
现
金
借5万元以下,含支5万元院长
相关部门负责财务对接人人
业务主管副院
长
5000元以下,含5000元
财务总监现
金
借3万元以下,含3万支元
院长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9 - 各单位教职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审核后
报书记审批;院领导因公出差的差旅费,由书记审批;院长书记之间互
相审批。教职工因公出国、出境的差旅费,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
审核后报书记审批。
相关部门负财务对接人 (具体报销标准请看附件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差旅责人
费开支管理办法)
否
财务审核是否合格
财务总监
是
领款业务主管副院
长
书记
财务部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10 -
所在部门主管副院校园管理部门统填写学院派车单长确认筹安排
凭派车单.相关票据填写私车公用登记表及同意私车公用,确认按补贴标准填写校园管理部审核行驶里程《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运营经费报销单》
否是否符合标准继续完成报销标准
是
走
车辆折旧补贴标准
车型 司机补贴标准 每天行驶里程每天行驶里程超
250公里以内 过250公里 排量2.0以下五座150元/天 200元/天 小轿车
排量2.0以上(含200元/天 250元/天 150元/天 2.0)五座小轿车
面包车 标准随同等排量小轿车 七座商务车 250元/天 300元/天 注:(1)、因招生,院级公务接待,招投标等工作需要私车公用的,在当日行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11 -
驶时间超过4小时且行驶里程超过80公里或者当日行驶里程高于150公里情况下适用本标准;
(2)、原则上私车公用需提前2-3天填写派车单交校园管理部核准后方
可使用;
(3)、公务期间所发生的油费及路桥费按实报销;
(4)、私车公用登记表可在财务部主页-表格下载里下载打印. 1、 经费使用要以勤俭节约为原则
2、 每个经费预算项目有相应的支出范围(按照2009学年度董事会下拨预算支出内容范围明细如下),报销是按照预算下拨时设定的支出范围实施。
专职教师薪酬,兼职教师薪酬,行政及教辅人员工资薪
人员经费 酬,各系公选课聘请专家教授劳务费,社会保险费,住
房公积金
办公印刷费印刷学院统一办公用品,如信笺、信封、文稿纸、纸杯
用 等费用 办公室评估印刷费评估所需各类工作记录本、档案盒、评估材料、评估学人事 用 习资料、档案装订等印刷复印费用
招聘期间学院为招聘教职工发生的宣传广告费用,聘书招聘费 印制费及招聘专家劳务费等招聘相关费用
职工教育人教师资格认定培训费用,学院层面对教职工进行的职业
事培训经费 技能培训,人事代理费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12 -
平时、期中及期末考试试卷印制及复印费,教学使用报教学运营材表
、学生证、教学资料等印刷费,教学材料费、国料费 教务部 际教育中心招生材料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印制费
学科建设经课程培育、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启动费,教改项目经费,
费 教材出版经费等学科建设相关费用
学生手册、火车票优惠卡、学生档案袋、奖学金喜报等印刷制作费 与学生有关的印刷费用
院级组织学生社团、体育、竞赛、参观考察等支出;学
学生活动费 生参加校外活动的奖励费,以奖金或奖品的方式发放;
不包括学生活动发生的公务支出
组织军训活动、聘请军训教官所发生支出,不包括军训军训费 期间发生的公务支出
迎新租车费、印刷费、志愿者礼品及餐费、场地布置费、迎新费 迎新活动费,不包括迎新期间发生的公务支出 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及学年奖学金 学工部
在校学生勤工助学所发生的劳务报酬,助学贷款风险补助学金 偿金
心理咨询健心理团队培训,以培训举办方所开培训发票、培训师培康教育中心训劳务费方式报销 培训费
心理咨询健档案袋、心理档案资料、心理宣传小册子、心理宣传横康教育中心幅等印刷费 印刷费
招生工作公关及办公费用,参加招生咨询的交通费、会
务费、餐费、补贴、软性广告,招生期间差旅支出等招招生办 招生费用 生咨询期间相关费用,招生资料印刷费,各省市报纸及
网络宣传费,录取期间的录取费用及相关费用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13 -
毕业资料印学院毕业生情况简介、就业资料、毕业生资源信息广告、
刷经费 职业培训课堂资料印刷费等
职业规学生及辅导员参加职业指导师培训及认证(每年两期,职业指导师划拓展每期3-5人),以培训举办方所开发票、职业指导培训培训费 中心 师劳务费报销
教学实践费学院组织学生参观、实习、外出教学考察等所发生的租
用 车费、用人单位培训费、职业培训课程劳务费等
场地费-消费场地消杀,场地
支出,污水处理站物料采购,防疫 检测费用
场地费-花木场地搬运、安置标识等支出,爱卫会、保卫部门开展宣摆设及保卫传、演示的专项支出 爱卫场地费
场地费-垃圾垃圾清运费 清运费
场地费-节日国庆节、元旦等节日装扮费用,教职工广州办事周转房装饰及临时费用 住房
场地费-招待校园管行政楼清洁用品,招待所办公、清洁、消耗品、被服等 所管理费 理部
学院办公用车的路桥费、燃油费、停车费、保养费、维
车辆费 修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院级公务临时
租车费用
办公区域水费支出,学生宿舍生活用水,污水处理站用水费 水,公共用水费
办公区域电费支出,学生宿舍电费,污水处理站用电,电费 公共区用电费
医务经费 要求医务室人员24小时值班费用支出
学生校方责在校学生强制保险费 任险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14 -
学生体检费 学生体检费
教工体检费 每年组织在职员工体检费
校园管通讯费 学院负担部分的固话费及有线电视安装费、月租费等 理部
修缮费 工程整改,维修维护,零星工程等支出
物业管理费 与物业公司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花木摆设等费用
审计费 年度审计,税务审计,增资评估等支出
登记查询及学院按规定登记各组织及入会费用 会费
财务部 商铺、食堂、网络等收入应缴税费,印花税等(不包括税费 企业所得税)
金融服务费网银费用,自助银行开支,划扣手续费等 用
基建工评标专家劳务费,接送专家交通费,考察采购交通费,采购评标费 程部 考察采购住宿费
电信公司费用,向盈通公司租赁教育网光纤费用,移动网络费用 短信平台,教育网使用费(接口费用)及域名使用费 网络与网络及设备实验中包括网络、服务器及公共电脑设备损耗维护及配件购置 维护费 心 实验室设备包括各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设备损耗维护
维护费 及配件购置设备
图书馆运营图书馆订购报刊杂志费用,购买杂志编码磁条书签条费图书馆 材料费 用,将报刊杂志打包装订及修复破损支出
体育教学运体育教学日常体育用品消耗购置 通识教营材料费 育基础拓展及政治部 用于新生入学拓展开支及政治辅导教育劳务费开支 辅导专项
工会活动经全院教职工举办各种文体活动的经费,全院教职工节日工会 费 福利经费,全院教职工旅游经费,工会慰问费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15 -
学院业务费 学院统一业务接待公关使用
学院派员到外地(广州以外地区)参加的会议及差旅支差旅会议费 出,不包括招生工作差旅及会议费支出
以宣传学院为目的发生的活动费用,以宣传学院为目的宣传费 发生的印刷等费用(含院报、统一印制纪念册等)
外聘专家讲座、学院设计
、外聘法律顾问、外聘审
计顾问等劳务费,学院软件开发发生的劳务费用及学院咨询顾问费 院长经各系统升级发生的升级费用,邀请教学评估专家发生劳
费 务费,以劳务费、对方提供服务发票方式报销
董事会费用 学院董事会会议、考察、交流等费用
党委经费 党委组织党员学习、培训等费用
在各项费用超预算的情况下,院长、书记通过特批可支特别费 出的费用
校园建设发学院较大工程改造,校园内景观创造及植被绿化,报销
展基金 须走工程付款流程
系学生活动各系组织学生社团、体育、竞赛、参观考察等支出,不各学系 费 包括学生活动发生的公务支出 各部用于公务接待交流支出,部门公务交通支出,办公用品、
门、学信笺、信封、复印纸、办公耗材、茶叶、纸杯、专业资部门经费 系、中料、报纸、杂志、饮用水等,部门办公固定电话月租及
心 资费,部门日常再教育及培训支出等 院领导 个人经费 院领导公务费、车辆费用、通讯费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16 -
1、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
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发票、收据需合法合规,具有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监制章,发票拿到要鉴别真假,一般鉴别方法有三
种:
1).发票真伪查询。通过发票上注明的电话查询系统或在当地税务网
站进行查验。
2).发票纸张鉴别。正版的发票纸张较有韧性,纸质比较光滑;油墨
比较均匀,具有光泽;在发票的正中央有税务局的监制章,纸张上印有“SW”英文字母的菱形防伪专用图案;
3).荧光反映鉴别。在紫外线灯光下,正版发票的监制章和号码会呈
现荧光反映,显现鲜红字样。
2、一式多联的发票,须多联套写,除本身具有复写功能的发票外,一
律使用复写纸套写。发票抬头为。发票必须正确填写客户名称(付款单位)、开票日期、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累计金额、经手人、并加
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业务内容必须与该类票据的使用范围
一致,不得超出使用范围;业务内容须填写真实、清晰、准确。有时一次购
物较多,发票上没有填写具体名称(如:只填写物料等),需附上已加盖收
款单位收款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购货清单。以下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17 -
1).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例如:已经过期作废的发票或假发票, 以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单位财务章的发票;
2).填写不规范的发票,包括项目不全、大小写金额不一致;
3).发票的“存根联”不可以报销,只有“发票联”可作为报销凭证,自
制三联收据等不符合国家票据法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3、发票种类繁多,主要是按行业特点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分类,每种发票都有特定的使用范围。
主要有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工业、
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加工修理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经营发票、
定额发票等;营业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
发票;交通运输、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等等。
4、票据金额不得涂改,其他涂改地方需加盖填票人私章。
1、经手人、证明人、经费负责人必须在粘贴单上签名,并注明事由以
及正确填写粘贴单上的其它内容;
2、非合同运营经费报销时需填写报销单,根据业务内容填写摘要、金
额等信息。
3、发票必须分类后按金额大小顺序排列成梯形粘贴在“小票粘贴单”
方框上(不得超出方框外面),同一笔业务的发票要连着粘贴。
4、发票报销有效期限为一年,超过有效期限的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
况须附说明,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予报销。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18 -
5、领取劳务费使用劳务报酬印领表(可在财务部网站-表格下载进行下载),按照国家有关个税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
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
关的其他所得(包括单位为个人购买的住房、汽车、电子计算机,单位以免
费旅游方式向雇员提供的奖励,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其雇主处取得
的折扣或补贴等项目)。
工资、薪金所得按如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先减除个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实际缴付的
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假设单位按
照规定为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住
房公积金未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总额);
2、再减除费用2000元/月(外籍雇员减除4800元/月)
3、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税款计算方法如下: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全月工薪收入—个人承担的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住房公积金—个税起征点2000元(外籍雇员4800元)
全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19 -
级速算 含税级距 税率(%) 数 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3 15 125 分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4 20 375 分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5 25 1375 部分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 6 30 3375 部分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7 35 6375 部分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8 40 10375 部分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A教工当月取得工薪收入94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
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2000元,则:
A教工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9400-1000-2000)×20%-375=905(元)。
(二)劳务报酬
凡与接受劳务的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个人,在学院从事劳务取得所得,
为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纳税义务人。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20 -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
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
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
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级数 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含)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
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50%);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100%)。
举例: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21 -
、以A老师在我院兼职课酬3600元为例,其当月由我院代扣代缴个
税金额为:
(3600-800)*0.2=560元
、以B教工在我院兼职劳务4800元为例,其当月由我院代扣代缴个
税金额为:
(4800-4800*0.2)*0.2=768元
、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万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0-40000×20%)×20%=6400元。
根据规定,高额的劳务报酬,需要加征。
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为:【(40000-40000×20%)-20000】×20%=2400元。
加征五成为1200元;
因此,4万元应税劳务报酬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6400+1200=7600(元)。
、 MR.TAX在某次演讲中,一次获得劳务报酬8万元,他的应纳税额
为:
应纳税额:(80000-80000×20%)×20%=12800元。
根据规定,高额的劳务报酬,需要加征。
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为:(50000-20000)×20%=6000元。加征五成为3000元;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22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为:(64000-50000)×20%=2800元。加征十成为2800元。 因此,8万元应税劳务报酬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2800+3000+2800=18600(元)。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23 -
第一条 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
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帐户的机
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减少
使用现金。
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
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第四条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
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
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
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24 -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
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
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
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转帐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不
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八条 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
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三天至五天的日常
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五天,
但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第十条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
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
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25 -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
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
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
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
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
予以支付现金;
(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
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
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 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
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第十三条 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帐方
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在贷
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第十四条 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
需货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须携
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
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
须保证支付现金。
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
转存储蓄业务。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26 -
第十六条 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
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
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
第十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现
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
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
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
第十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
,配备专职人员,改进
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开户银行业务费中
解决。
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
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
第二十一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
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
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
(一)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的;
(二)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27 -
(三)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
项控制商品的;
(四)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
(五)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的;
(六)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
(七)互相借用现金的;
(八)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九)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十)保留帐外公款的;
(十一)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
金的。
第二十二条 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
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可在十日内向开户银行的同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同
级人民银行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对
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
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
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中国人民银
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起施行。一九七七年十一月
二十八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同时废止。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28 -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
知
(财行[2006]313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因公到外地出差,必须有明确的出差任务。并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 部门负责人(系主任)及教职工出差,由主管院领导审批;院领导
出差由院长审批;因公出国(含港澳台地区)由院长审批。
2.审批时出差人需填写《出差
》,并将相关资料作为附件。其中:
?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以会议通知作为附件。
?出席各种业务培训会、经验交流会、学术研讨会等,要提供确实需要
参会的说明,与会人员一般要有高水平的论文到会研讨。
?其他公务出差,需提供出差目的、任务等方面的报告。
(一)住宿费开支办法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办法。按规定出差时间的实际住宿
天数计算报销。限额标准如下:
1. 院领导每人每天住宿费限额标准为:400元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29 -
2. 部门负责人、教授、研究员、部门副职、副教授每人每天住宿费限
额标准为:300元。
3. 其余人员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费限额标准为:200元。
4. 因公出国(含港澳台地区)住宿费限额,执行中山大学校本部标准。
在出差任务审批时包含了外单位人员的,可按相应级别报销住宿费,对
应标准为正处级(含)以上400元,正科级(含)以上300元,其余200元。
实际住宿天数指根据差旅行程安排,在出差地晚间留宿天数。
差旅住宿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房手续,因行程安排特殊需适当延长退
房时间而造成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需报院长审批通过方可报销
非单人住宿的,按各职级住宿费限额标准加总计算报销额度。
出差期间,实际住宿天数超过规定出差天数的部分,费用自理。因特殊
原因需要延期的,需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
外出开会的住宿费按规定由主持会议的单位统一支报的,学院不再报销。
如因开会、招生等出差,对方统一安排住宿并收取费用的,原则上执行各职
级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不予报销住宿费,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需报院
长审批通过方可报销。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1.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
院长批准方可乘坐飞机。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燃油费附加、
机场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报销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30 -
报销。
2.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比如出差坐火车的级别是硬坐,当单
程乘坐火车的小时数超过12小时时,可以相应的购买硬卧车票. 如果级别是软坐,那就可以购买软卧的车票。)
3. 乘坐长途汽车,按实际票价报销。
4. 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有审批权限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
办事或旅行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飞机或车船费外,多开支部
分由个人自理。扣除标准按出差批准乘用的交通工具实际票价计算:?可乘
坐飞机的,按当日实际折后票价计算;?乘坐火车硬座的,按到达出差地点
的直线特快(无特快车次按直快车次)标准计算;?乘坐卧铺的,按卧铺中
铺票价计算;?乘坐轮船的,按二等舱位标准计算。绕道车船费小于直线车
船费时,凭车船票按实报销。
5. 出差人员未经批准乘坐飞机者,按上条规定计算可报销额度,超额
部分自理。
6. 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应尽量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出
差期间尽可能使用城市公交。
(三)差旅补贴标准
1. 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不分途中和住勤,
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国内60元,国外(含港澳台地区)150元。出差期间发生的餐费支出列入所属部门经费,不作为差旅费报销。事先经领导批准就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财务实务指南 - 31 -
近回家探亲办事或旅行的,不发绕道或在家期间的补贴、市内交通费,也不
报销住宿费。
2. 工作人员到外地单位实习、支援工作期间的补贴,每人每天为30元。
3. 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期间的伙食由主持会议的单位统一安排的,不再
补助。
4. 在广州市各区(含从化、增城等各区)办事,不享受补贴。
5. 在出差任务审批时包含了外单位人员的,可按统一标准享受补助。 (四)其他规定
1. 出差人员等车等船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超过天数者,一切费用自
理。
2.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除差旅补贴外不再发放其他形式的补贴、津贴。
3.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及相关费用均由个
人自理。
4. 出差人员选择尽可能以安排两人同住一房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