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导师条例
沈阳大学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对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硕士研究生导师通过遴选产生。根据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岗位的需要~学院对遴选出的导师实行聘任制。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坚持思想政治与业务水平全面考察、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原则。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聘任坚持突出学科优势、个人学术专长要与任课教师组集体优势协调一致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按照硕士点的学科、专业选聘硕士研究生导师。参加选聘的导师的专业必须是本人正在从事研究的专业。
第二章 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件
第四条 满足下列条件的专业教师~可以申请担任我院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1、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满三年~从事所申请学科研究和教学的专业教师。
2、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态度严谨,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3、研究方向明确且相对稳定。
4、教学经验丰富~有较强的指导能力。能够讲授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有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阅读有关专业文献资料、进行
写作的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亲自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6、学术水平高~其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有作品获省级奖励
,2,近五年有作品参加国家级展览,或获国家级奖励。
,3,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权威或重要学术刊物上或在重大学术会议上发表3篇以上,含3篇,与所申请学科有关的学术论文或作品。
,4,近三年有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或主编过全国高校本科教材,或有正式出版的个人专集,画集,。
,5,作为项目主持人完成一项省部级以上创作项目或设计项目。
,6,获得一项设计专利或使用新型专利。
,7,获得一项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第三章 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和聘任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和聘任工作~一般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
第六条 遴选程序:
1、主管院长根据招生计划提出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设臵意见~经院长批准后~公布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岗位数,
2、个人申请并填写《沈阳大学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
3、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
4、院务委员会批准后上报学校审批。
第七条 聘任
获得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的人员由学校进行聘任。
第八条 解聘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有权向学校提出解除对其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聘任:
1、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有严重的政治错误,
2、无正当理由对本人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不进行正常的培养和指导,
3、在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中不实事求是~有舞弊行为~有损学位点和学院的声誉,
4、在培养过程中由于导师原因任务完成不好~不适宜继续担任导师,
5、连续三年内没有新的科研成果~或名下未有硕士生。
第四章 硕士研究生导师职责
第九条 硕士研究生导师要积极引导硕士研究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提高硕士研究生的政治理论水平。
第十条 导师要使硕士研究生了解、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成果及学术发展动态~把硕士研究生引向学科发展的前沿。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导师要认真做好招生考试的命题、评卷、复试工作。要对考生的政治和业务进行全面考核~提出录取意见~把好招生录取质量关。
第十二条 导师参与制定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
。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负责制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第十三条 导师至少应承担一门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组织好课程教学、课程讨论和教学实践,实习,。并对硕士研究生进行考核~实事求是地做出成绩评定。
第十四条 导师参加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根据硕士研究生的表现情况要向学院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五条 导师应统筹安排硕士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的全过程~做好论文指导各环节的工作。要指导硕士研究生正确选题,
做好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审阅和把关工作,按照高标准、严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提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并督促硕士研究生做好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等工作。
第十六条 导师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优秀硕士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和毕业硕士研究生的思想
、毕业鉴定。
第十七条 导师应积极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研究工作~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第五章 硕士研究生导师梯队建设
第十八条 学院将采取措施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学院优先批准硕士研究生导师短期出国进修访问、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科研立项等。
第十九条 为促使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尽快成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可根据导师梯队建设的需要设臵副导师。
第二十条 副导师须由具有副教授职称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担任。副导师主要协助导师做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也可以受导师的委托独立担负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部分工作。副导师要特别做好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
理工作。今后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过两年,含两年,以上副导师职务的教学人员优先。
第二十一条 副导师的遴选程序是:硕士生导师推荐,一名导师只能推荐一名副导师,~院学位分委员会评议通过后~报院务委员会批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院学位分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沈阳大学美术学院
二〇〇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