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建费文件
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厅,局,:
为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国水运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批示精神,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了《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国发[1985]124号,自《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附件: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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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促进水运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港口建设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及国务院有关批示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港口建设费的征收、解缴、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港口建设费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条 港口建设费的征收、解缴、使用等,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征 收
第五条 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对象为经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内所有码头、浮筒、锚地、水域装卸,含过驳,的货物。 第六条 港口建设费的义务缴纳人,以下简称缴费人,是货物的托运人,戒其代理人,戒收货人,戒其代理人,。 第七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港口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港口辖区内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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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征收港口建设费工作机制,直接向缴费人征收港口建设费。根据征收工作需要,海事管理机构可以不船舶代理公司、货物承运人,仅限内贸货物,等单位签订委托代收协议代收港口建设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港口建设费代收单位的代收行为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海事管理机构应将拟委托代收港口建设费单位的名单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核准。
第八条 港口建设费的具体征收
如下:
,一,国内出口货物每重量吨,戒换算吨,4元;国外进出口货物每重量吨,戒换算吨,5.6元。
货物重量吨和换算吨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现行有关
执行。
,二,国内出口集装箱和内支线集装箱20英尺每箱32元,40英尺每箱48元;国外进出口集装箱20英尺每箱64元,40英尺每箱96元。
20英尺和40英尺以外的其他非标准集装箱按照相近箱型的收费标准征收。
第九条 水泥、粮食、化肥、农药、盐、砂土、石灰粉按照本办法第八条,一,规定的征收标准减半征收。黄沙、磷矿石、碎石等低值货物暂缓征收港口建设费。
第十条 南京以上,不含南京,长江干线港口和其他内河港口在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征收标准的基础上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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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下列货物免征港口建设费:
,一,我国军用物品,使馆物品,联合国机构的物品; ,二,国际过境货物、国际中转货物、保税货物,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的除外,;
,三,邮件,不包括邮政包裹,和按客运手续办理的行李、包裹; ,四,船舶自用的燃、物料,装货垫缚材料,随货物同行的包装备品;
,五,渔船捕获的鱼鲜以及同行的防腐用冰和盐,随活畜、活禽同行的必要饲料;
,六,空集装箱(商品箱除外);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第十二条 国内外进出口货物,按照以下规定计征港口建设费: (一,出口国外的货物,由征收(代收)单位在装船港按每张装货单向托运人,戒其代理人,计征一次港口建设费。
,二,国外进口的货物,由征收(代收)单位在卸船港按每张提单向收货人,戒其代理人,计征一次港口建设费。
,三,国外进口到港未卸,换单后原船又运往国内其他港口的货物,征收(代收)单位在换单港口按照国外进出口货物的征收标准向国内收货人,戒其代理人,计征一次港口建设费。 ,四,国外进口未提离港口库场,又装船转为国内出口的货物,包括船过船作业的货物,,只计征一次国外进口货物的港口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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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内出口货物,由征收(代收)单位在装船港向托运人,戒其代理人,征收一次港口建设费;装船港不是对外开放口岸港口,卸船港是对外开放口岸港口的,由卸船港向收货人,戒其代理人,征收一次港口建设费。
)单位在国,六,国内水路集运转出口国外的货物,由征收(代收内出口的第一装船港向托运人,戒其代理人,计征一次国内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出口国外时,再由征收(代收)单位在出口国外的转运港按国外进出口和国内出口货物收费标准的差额补征港口建设费。如果第一装船港不是对外开放口岸港口,由出口国外的转运港按国外进出口收费标准直接计征。
,七,国内外出口货物缴费人在办理装船手续时缴纳港口建设费,国外进口货物缴费人在办理提货手续时缴纳港口建设费。 第十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在货物装船戒货物提离港口时,应查验港口建设费缴讫凭证。未缴清港口建设费的国内外进出口货物,不得装船戒提离港口。
第十四条 征收港口建设费应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制的政府性基金与用票据。
第十五条 代收单位应当在收到港口建设费的当日,将所收资金全额缴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经批准的相关银行账户,海事管理机构应于当日将收到的港口建设费全额就地缴入国库,缴库时开具“一般缴款书”。
第十六条 港口建设费80%部分上缴中央国库,20%部分缴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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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对应级次国库。缴库时,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类“非税收入”,01款“政府性基金收入”,15项“港口建设费收入”,并注明中央、地方分成比例。
第十七条 海事管理机构、财政部门应加强不国库之间港口建设费收入的对账工作。未经国务院戒财政部批准,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得改变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不得减征、免征、缓征、停征港口建设费。
第三章 使 用
第十八条 港口建设费使用遵循以收定支、与款与用的原则。 中央分成的港口建设费主要用于:
(一)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包括沿海港口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建设,陆岛交通码头建设。
(二)内河水运建设支出,包括内河航道、船闸、升船机、航电枢纽、中西部内河港口建设等。
(三)支持保障系统建设支出,包括沿海和内河水域的海事、救助打捞、安全及应急通信、航道等。
(四)与项性支出,包括交通建设发展前期工作经费、日元还贷支出等。
(五)征管经费。
(六)支付船舶代理公司戒货物承运人的港口建设费代征手续费。 (七)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支出。
地方分成的港口建设费主要用于辖区内港口公共基础设施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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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支持保障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第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委托船舶代理公司戒货物承运人等单位
支付代征手续费。代收港口建设费,可按其代收港口建设费的1%
代征手续费列入交通运输部预算,由中央财政通过基金预算统筹安排。海事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代收单位不得在代收收入中直接提留代征手续费。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部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中央港口建设费收支预决算,纳入其预决算并报财政部审批。港口建设费补助地方项目支出的资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有关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地方港口建设费收支预决算,纳入同级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预决算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 港口建设费的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
#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关科目。 第二十三条 船舶代理公司、货物承运人收到的港口建设费代征手续费,应当列入“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统一核算。 第二十四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港口建设费统计报表制度,按月向上级海事管理机构报送,并于每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抄送所在地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与员办事处和同级财政部门。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不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负责对港口建设费的征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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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地方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港口建设费的征收、监缴以及使用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商业银行办理港口建设费的收纳、解缴入库等业务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任何单位戒者个人不得拒绝、妨碍戒者阻挠。有关单位戒者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海事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账户和资金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截留、挪用港口建设费。
第二十六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缴费人不缴戒者少缴港口建设费的,地方财政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应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船舶代理公司、货物承运人没有足额代收、及时解缴港口建设费的,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应采取有效措施责令船舶代理公司、货物承运人予以追缴,并按日加收应缴未缴金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随同港口建设费按规定的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
第二十八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海事管理机构不征、少征港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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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费,戒未按规定将港口建设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相应级次国库的,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国务院令第427号及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不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制的政府性基金票据,由财政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国务院令第427号及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有关单位截留、挤占、挪用等未按规定使用港口建设费的行为,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令第427号及有关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办法施行后,其他港口建设费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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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用不了的话可以自己编辑删除,谢谢~
X X X 个 人 简 历
个人资料
姓 名:xxxx 婚姻状况:未婚
出 生:1987-06-24 政治面貌:团员
性 别:男 民 族:汉
照片 学 位:本科 移动电话:
专 业:英语 电子邮件:
地 址:
教育背景
2006.9-2010.6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
主修课程
大学英语精读,大学英语泛读,英语口语,英语听力,英语写作,英语口
译,翻译学,词汇学,语法学,英美概况,英国文学,美国文学,语言学,本科阶段主修
日语,中外名胜。
特长及兴趣爱好
除了有专业的英语方面知识外,我在校生活部工作一年, 在系宣传部和秘书处各工作一年。为全面发展,大三上学期,我加入系文学社,参于了我系《心韵》杂志的创刊和编辑工作。在这些活动中锻炼了我的领导和团队协作能力,学会了更好的与人相处,这些在我以后的工作中一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计算机能力
能熟悉使用Office工具以及Photoshop、Flash等软件。
获国家计算机二级等级资格证书。
外语水平
10
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能熟练进行听说读写译。
奖励情况:
2007-2008 优秀学生会干部 2008,07 师生合唱比赛一等奖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英语专业四级证书
自我评价
X X X 个 人 简 历
个人资料
姓 名: 婚姻状况:未婚
出 生: 政治面貌:团员
性 别: 民 族:汉
学 位: 移动电话:
专 业: 电子邮件:
地 址:
教育背景
2006.9-2010.6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
主修课程
大学英语精读,大学英语泛读,英语口语,英语听力,英语写作,
英语口译,翻译学,词汇学,语法学,英美概况,英国文学,美
国文学,语言学,日语,中外名胜。
能力及特长
这要写你明你有什么样的能力及经验,最重要就是告诉用人单位,
你会做什么,
计算机能力
能熟悉使用Office工具以及Photoshop、Flash等软件。
获国家计算机二级等级资格证书。
外语水平
11
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能熟练进行听说读写译。
奖励情况
2007-2008 优秀学生会干部 2008,07 师生合唱比赛一等奖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英语专业四级证书
实习经验(或实践经验或兼职经验)
这里写上你的实习经验或实践经验或兼职经验等信息吧,标题自己起一个贴切的。
自我评价
本人性格开朗、稳重、有活力,待人热情、真诚。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和团体协作精神,能迅速的适应各种环境,并融入其中。我不是最优秀的,但我是最用功的;我不是太显眼,但我很踏实;希望我的努力可以让您满意。
这里不要照抄哦,不会写自我评价的朋友,你可以访问http 这里有很多自我评价范文可以参考。(按住键盘的CTRL键,再用鼠标点链接就可以直接打开网站,不用复制到浏览器的。)本人性格热情开朗、待人真诚,善于沟通,应变能力较强。懂得珍惜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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