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利用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经营利用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经营利用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项目名项目 办理程承诺 法律依据 办事条件 审批内容收费标准称 类型 序 时限
经营利前审1.单位资1.材料1.《中华人民15出售国家一级重1.经省级渔业行
用国家后批 格2.经营政主管部门审核受理 共和国野生个工点保护的水生野
一级重利用的种 同意并出具正式2.项目作日 生动物及其产动物保护法》
公函 点保护类、数2.《中华人审查 品,按实际成交2.需报送以下材水生野量、地民共和国水3.办理额的6%收费;利料:...
经营利用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经营利用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项目名项目 办理程承诺 法律依据 办事条件 审批
收费
称 类型 序 时限
经营利前审1.单位资1.
1.《中华人民15出售国家一级重1.经省级渔业行
用国家后批 格2.经营政主管部门审核受理 共和国野生个工点保护的水生野
一级重利用的种 同意并出具正式2.项目作日 生动物及其产动物保护法》
公函 点保护类、数2.《中华人审查 品,按实际成交2.需报送以下材水生野量、地民共和国水3.办理额的6%收费;利料: 生动物点、方式生野生动物批件 用上述动物及其?申请
(内及其产和用途 保护实施条产品加工成制成 容包括经营利用品审批 3.物种来例》(1993年品,除中医药企的种类、数量、源 9月17日经业按制成品实际地点、方式、用4.其他相国务院批准,销售额的2%收取途及物种来源等关情况 1993年10月外,其他均按3%事项)?《水生 5日农业部收取;利用上述野生动物特许证发布) 动物及其产品举
件#申请表#》?企3.《中华人办展览、表演等业营业执照(复民共和国水活动,按收入的印件)?物种来生野生动物2%收取 源证明材料?医国家计委、财政利用特许办
药保健利用水生部《关于水生野法》(农业部
野生动物或其产令第15号,生动物资源保护品,需提供省级1999颁布) 费收费标准及其以上医药卫生行4.《濒危野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管理部门出具生动植物种(计价格的所生产药物及国际贸易公[2000]393号) 保健品中需用水约》(1973年
生野生动物或其签订)
产品的证明?利
用驯养繁殖的水
生野生动物子代
或其产品的,需
提供省级以上渔
业行政主管部门
指定的科研单位
出具的属人工繁
殖的水生野生动
物子代或其产品
的证明
项目名称:经营利用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1.单位资格
2.经营利用的种类、数量、地点、方式和用途
3.物种来源
4.其他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9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1993年10月5日农业部发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第15号,1999年颁布)
4.《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73年签订)
办事条件:1.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出具正式公函
2.需报送以下材料: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经营利用的种类、数量、地点、方式、用途及物种来源等事项)
?《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件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物种来源证明材料(原件)
?医药保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医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所生产药物及保健品中需用
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证明
?利用驯养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子代或其产品的,需提供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单位出具的属人工
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子代或其产品的证明
办理程序: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件申请表》及其
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渔业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办理批件。农业部渔业局根据审查意见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出售国家一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按实际成交额的6%收费;利用上述动物及其产品加工成制成品,除
中医药企业按制成品实际销售额的2%收取外,其他均按3%收取;利用上述动物及其产品举办展览、表演等活动,按
收入的2%收取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及其有关事项的
》(计价格[2000]393号)
经营利用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流程图
本文档为【经营利用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