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基数变更、转移、封存、信息修改业务流程[修订]
开户、缴存、基数变更、转移、封存、信息修改业务流程
开户、缴存、基数变更、转移、封存、信息修改业务流程
会计科主要负责公积金单位开户、公积金缴存、公积金基数变更、公积金转移、公积金封存、公积金信息修改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流程:
一、公积金单位开户
1、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填写《开户
书》、《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开户职工明细表》 (一式2份),
3、经“中心”审批后到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指定银行本着离申请单位最近的原则,,
注意事项:如果单位已经开户~单位新增人员~单位直接到公积金的开户行办理“新增人员”开户业务~无需审批。
二、公积金缴存
1、每月发薪后5日到开户银行办理缴存手续,
2、每年核定一次缴存基数~以上一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各单位每年按规定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县管理部,核定缴存基数,
3、缴存比例:财政拨款单位12%、个人6%,
企业有三种比例:单位10%、个人6%,单位12%、个人7%,单位15%、个人10%。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企业最高可执行单位25%、个人10%,财政拨款单位最高可执行20%、6%,自收自支单位可参照企业执行。
三、公积金基数变更
1、填写《基数比例变更登记表》和《基数比例变更职工明细表》,一式2份,,
2、经“中心”审批后到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注意事项: “职工清册”的表头加盖单位的财务章~《公积金基数比例变更登记表》表头加盖单位公章。
四、公积金转移
1、在秦皇岛市内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的~不需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只要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
》,在银行领取,到转出单位公积金开户行办理手续即可,
2、办理从本市转移到外地公积金业务的~请参见资金管理科“住房公积金支取流程”,
注意事项:转出单位在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后~在第三联盖转出单位的财务章和法人章。
五、职工公积金转入集中专户封存
1、填写《职工转入集中专户备案表》,
2、单位出具解除
或相关证明信,
3、单位提供职工明细表,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转移金额,
4、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银行领取,,
注意事项:封存人数比较多的~申请单位要在《职工转入集中专户备案表》后附职工清册。
六、公积金信息修改
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的:填写《职工信息修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心”,县管理部,会计科办理手续。
七、职工账户合并
1、职工工作有变动~应及时由调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见公积金转移,,
2、职工在本单位有一个以上个人账户的~由单位开证明信说明要需合并的账号、保留的账号~到“中心”,县管理部,会计科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八、办理“降低比例~缓缴手续”
1、政策规定:“连续两年亏损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期限为每次一
年~也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
2、申请单位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
3、单位申请,
4、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决议,
九、单位名称、法人、印鉴更换手续
1、单位填写《更换印鉴备案表》,一式2份,,
2、法人变更:提供法人变更证明,
3、单位名称变更:提供单位更名证明。到“中心”,县管理部,会计科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