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专管员办证须知

2017-11-25 20页 doc 41KB 70阅读

用户头像

is_601191

暂无简介

举报
专管员办证须知专管员办证须知 专管员办证实务须知 一、入出境证件查验 1、查持证人基本资料页(含延期页):本人基本信息、证件有效期 2、查有效签证(注)页:有效签证(注)种类、有效期, 3、查最近一次入境验讫章页:何时何处入境 4、查证件签证(注)页是否用完或即将用完、是否破损 5、证件有效期不满6个月或证件内签证(注)页用完或即将用完、证件破损的须及时办理好证件换发(延期、加页)手续。 二、申请表填写 1、申请类别、项目不可错填、漏填; 2、签名要规范; 3、用钢笔或签字水笔和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 4、不盖单位公章...
专管员办证须知
专管员办证须知 专管员办证实务须知 一、入出境证件查验 1、查持证人基本资料页(含延期页):本人基本信息、证件有效期 2、查有效签证(注)页:有效签证(注)种类、有效期, 3、查最近一次入境验讫章页:何时何处入境 4、查证件签证(注)页是否用完或即将用完、是否破损 5、证件有效期不满6个月或证件内签证(注)页用完或即将用完、证件破损的须及时办理好证件换发(延期、加页)手续。 二、表填写 1、申请类别、项目不可错填、漏填; 2、签名要; 3、用钢笔或签字水笔和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 4、不盖单位公章; 5、住址与单位申请报告、就业证、住宿登记表记载内容一致、 6、详见《涉外单位专管员工作手册》第四章 境外人员证件办理 “六、填表说明”。 三、办证照片 1、需提交符合的申请人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三张。 2、详见《涉外单位专管员工作手册》第四章 境外人员证件办理 “五、境外人员申办签证(注)、证件提交照片要求”。 四、单位申请报告(单位公函) 1、盖单位公章,不可盖人事管理部门章或单位章; 2、不可漏写、错写重要内容项目,对申请签证(注)种类、次数、期限要写具体; 3、随行家属申请材料与任职、就业人员材料分离,其申请报告须注明与被随行人“某某某”同时申办。 4、具体参见《涉外单位专管员工作手册》第四章 境外人员证件办理 “四、 1 各类申请报告(申请书)参考式样” 五、住宿登记程序规定与新住宿登记表 1、严格遵守申报时限,坚持属地申报和如实申报原则; 2、基本程序; 3、新表填写; 、派出所打印,申报人签字,受理单位盖章; 4 5、办证时如持旅馆出具的住宿表,须到辖区派出所再核实检查后由派出所重新打印出具; 6、变更登记的要求。 六、申请材料及排列顺序: (一)申请材料类别: 1、入出境证件原件 2、申请表及照片 3、单位申请报告 4、本人有关材料 (1)住宿登记表 (2)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外国人申办居留许可/台湾居民申办居留签注:健康证明;任职证明、就业证或专家证、就学或演出批件等与居留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随行家属还需:亲属关系证明及被随行人的入出境证件、有效签证(注)或居留许可复印件、任职就业人员的就业证、任职证明 外国人申办签证、台湾居民申办来往大陆签注:根据规定要求须提供的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5、单位有关登记证件:三资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每次均要提供) 6、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材料排列顺序 2 申请人有效证件原件(外国护照、台胞证)、1张照片?表格(贴照片)?单位申请报告(单位公函)?住宿登记表?【投资、任职、就业、任教人员申办居留许可/居留签注:健康证明原件?(任职证明原件)?就业证/专家证复印件;投资、任职、就业、任教人员的随行家属申办居留许可/居留签注:健康证明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外国留学生:健康证明原件、学校录取书、《JW202表》或《JW201表》】?本人入出境证件复印件:基本资料页(含延期页)、有效签证(注)或居留许可页、最近一次入境验讫章页(随行家属:还需被随行人的入出境证件和就业证、任职证明复印件)?三资企业单位三证(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各类申请所需提交材料及材料排列顺序详见《涉外单位专管员工作手册》第四章 境外人员证件办理 “一、台湾居民申办签注、证件 二、外国人申办签证、居留许可” 七、办证时面见申请人和专管员代办申请问题 (一)面见申请人 出入境管理部门按规范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和台湾居民签注申请。 首次申办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和首次申办签注、证件的台湾居民,本人必须到出入境管理科接受面见和必要的询问。 所在单位无经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代办人员(专管员)的境外人员申请签证(注)、居留许可、证件均须由本人亲自申请。 (二)专管员代办申请 1、代办范围 下列申请可由所在单位专管员代办: (1)外国人申请F签证; (2)外国人申请续办居留许可; (3)在吴江投资、任职、就业、就学、学习、接受培训、从事交流活动的 3 台湾居民再次(在吴江)申请签注(来往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 (4)有关工作规范规定的其他可代办的特殊情形。 2、代办程序 (1)专管员持《专管员证》方可代办证件;无《专管员证》的,不予受理其签证(注)代办申请。 (2)涉外单位专管员代办境外人员证照、签证(注)申请时,须出示《专管员证》,由受理人员根据“涉外管理系统” 查验《专管员证》是否有效,比对专管员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单位信息是否一致。待信息确认无误后,专管员在申请表反面(受理审批机关专用栏)的备注栏内填写《专管员证》证件号码,承办民警加盖核查章。窗口民警按规定受理申请,将相关信息录入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并采集代办人现场人像。 如系统显示《专管员证》证件有效期即将到期,承办民警提醒专管员及时办理年审延期手续。 3、对正在申办专管员证过程中的人员,凭专管员证申请受理回执、本人身份证和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可代办本单位境外人员证照、签证(注)申请。 4、专管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可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代办,受托代办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交验)、专管员出具的委托书、单位出具的推荐证明书或授权代办证明(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 5、尚未设立专管员的单位首次派人代办本单位境外人员证照、签证(注)申请时,代办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交验)、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为代办人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方可按规定代办境外人员签证(注)、证件申请。代办人提供不出上述证明材料的,境外人员须本人亲自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该单位须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同时或尽快办理本单位专管员任职资格申请手续。 6、如发现单位专管员以赢利为目的或者为非本单位境外人员代办证照、签 4 证(注),出入境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其代办申请,并扣留其《专管员证》,取消该人专管员资格,并视情通报其所在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该专管员的责任。 八、办理居留手续有关问题 (一)健康证明 1、有效期为6个月; 2、内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限于苏州机构)出具; 3、须在有效期内; 4、提供单张原件及复印件; 5、只要年满18周岁,首次申办居留手续均应提供,无论职务高低、身份如何; 6、可免提交健康证明的情形:未满18周岁;续办居留许可或居留签注;居留签注、居留许可过期后1至3个月内因同一事由在原单位再办居留签注(提供原台胞证、居留签注复印件)、居留许可(提供原护照、居留许可复印件)。 (二)就业证 1、就业证与申请居留期限的关系; 2、在吴常住的任职、就业人员不论职务高低均应按规定办理就业证;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外国人任职、就业必须办理就业证; 3、未取得就业证和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在华就业。 4、有证件号码、住址等变更情况的,及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 5、续办居留手续前,及时办理就业证延期手续。 6、随行家属:也须附有被随行的任职就业者的就业证复印件(新) (另:办理就业许可证时,须提供境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境外原单位资格证明) (三)可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范围 1、持驻外使馆、领馆和香港、澳门公署签发的Z、X、J-1签证的外国人; 2、持L、F、J-2签证入境,持有相关材料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3、持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续办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5 4、根据互免签证协议免办签证来华,需超过协议规定的免签停留期的外国人,但不包括各国驻华使馆或者领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随任子女、父母、岳父母、同居者、经外交部礼宾司同意的非直系亲属以及执行联合国援华项目或者根据两国间协议来华长期工作的联合国官员、政府公务员及其随任眷属以及其他因公来华人员; 对虽办理了就业证,但实际上不在单位就业工作(不构成实际上的聘用关系)或不常住在本地工作的的外国人的居留许可申请,不予受理。一旦发现中介机构直接介绍外国人在华就业,或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外国人在华就业,即通报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取消其就业许可,不予办理居留许可。对外国人和有关单位有弄虚作假违法骗办外国人居留许可嫌疑的,可依法拒签,并视情将该外国人和有关单位列入违法黑名单。 (四)可持L、F签证申办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的范围 下列几类外籍人员可持L、F签证入境持相关证明申请居留许可: 1、三资企业法人代表、外方投资人(须提供确切证明); 2、三资、国有和私营企业聘请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指法人代表、投资人、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须提交任职证明;(新)总经理、副总经理持L、F签证入境申请居留许可的,其任职单位实收注册资本须达到300万美元。 3、外国企业驻华常驻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 4、来华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 5、外国文教专家。 6、外国留学生 (五)持L、F签证申办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须出具任职证明 1、苏州市工商局或吴江市工商局出具任职证明 2、如外籍副总经理苏州、吴江工商局无法出具任职证明的,出具各位董事亲笔签名的单位董事会决议和注明职务身份为副总经理的就业证。 (六)须凭Z签证入境办理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申办Z签证邀请函和Z签证程序 详见《涉外单位专管员工作手册》第五章 一、友情告知 4、申办外国人职业签证邀请函和职业签证。对于持Z、X签证入境的外国人,须自入境之日起 6 30天内提供相关材料向公安出入境部门申办居留许可,逾期按非法居留处罚。 (七)随行家属申办居留手续 1、随行家属概念、范围 2、亲属关系证明及其翻译件的要求问题 下列外国人申办居留许可或签证须按规定要求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证明: (1)申办居留许可的随行外国籍家属、子女或父母须提供与被随行人相应的婚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父母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表现形式一般为公证书、结婚证、户籍誊本、出生证明等,外文证明件须附有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件。 (2)申请有效期6个月或1年有效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L签证,来内地探望中国内地居民、华侨、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在华外国留学生的探亲者须提供相应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外文证明件须附有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件。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3、材料装订:几个随行家属的申请材料可装订在一起(但须分开扫描) 4、随行家属申请居留许可、签证、签注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被随行境外人员的(现持或同时申请)居留许可、签证、签注的有效期。 (八)居留的迁入、重新申请、变更 1、持外地签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居留签注(原暂住加注及多签)到吴江工作或其他事由来吴江居留的,须尽快重新申办本地的居留签注。 2、持外地签发的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到吴江工作或其他事由来吴江居留的,须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尽快(在抵达迁入地后10日内)申办居留迁入和苏州签发的居留许可(提供外地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在本地变更单位和住址的也应申请居留许可变更。 3、台湾居民签注页和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个人资料发生变更的,应重新申请签发相应签注或居留许可。(外国人居留许可持有人的居留事由、护照号码、偕 7 行人等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10日以内向居留许可签发机关申请新的居留许可。外国人领取新护照后,应按照规定持新旧护照重新申请在新护照上签发居留许可或签证。) 、外国人居留许可持有人的住址、就读院校、任职或者就业单位等情况发4 生变化的,须在10日以内向居留许可签发机关申请变更。 九、申请居留许可与签证(注)的有效期 (一)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有效期: 1、受职务身份、单位投资额的限制; 2、企业法人代表、投资者及其随行家属可申请2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3、一般任职、就业及其随行家属等其他人员可申请1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4、来华常住记者,可以获得1年有效期居留许可; 5、来华学习,可以获得与其在华学习期限相同的居留许可。 6、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及其随行家属可申请2年以上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具体见“附件:关于为外国人签发2~5年居留许可执行标准的说明” 7、对于中介咨询、语言培训、汽车贸易公司、娱乐演出、餐饮服务等非生产性行业中聘雇的境外人员和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内资企业中聘用的境外人员申请居留许可,从严审核掌握,控制签发期限,一般只酌情签发有效期3个月左右的居留许可。 (二)外国人签证的有效期: 1、L签证:签发给来苏旅游、探亲或者其他私人事务的外国人。 (1)依亲类探亲人员:对于探望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可签发6个月或者1年以内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L签证,签发次数不限。如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或提供境外的亲属关系证明未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一律按其他探亲人员办理,签发最长6个月以内零次或一次L签证,最多签发两次。 8 (2)短期探亲人员(其他探亲人员):如探望在吴常住外国人,一般根据情况可申请1至6个月以内的零次或一次L签证,最多签发两次。具体期限、次数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签发。 (3)旅游:须提供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每天按100美元计算),签发有效起1个月以内的零次或者一次签证,最多可签发两次。团体签证原则上不予受理,对有不可抗力原因的,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可根据具体情况签发相应有效期限的零次签证,最多签发一次。 (4)来华看病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可以签发有效期3个月以内的零次或者一次签证。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人员,一律只签发10天至一个月的签证,最多签发一次。 2、F签证:签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人员。 提供本地接待单位公函,可按提供的相应材料并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各方因素(如入出境记录、接待单位的概况等),根据需要酌情签发。原则上可以签发有效期3个月以内的签证,但签发次数尽量不超过二次(含二次)。对持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入境有效期为1年的多次F签证入境的外国人,经询问审查,无在华非法就业嫌疑的,可酌情签发6个月或1年内多次F签证,但签发1年多次F签证应从严控制。发现申请人有非法就业和接待单位有非法聘雇外国人嫌疑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签证申请,并责令外国人在签证有效期内离境。 (1)对于应邀短期来苏从事技术指导、商务考察人员,根据提供的相关材料可酌情签发有效期3个月以内零次、一次、二次签证。对于科研院校邀请的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的人员,根据提供的相关材料可酌情签发有效期6个月以内零次、一次、二次签证。 (2)对于邀请方为饮服业、中介咨询类的境外人员申请签证延期,必须从严掌握,一般只签发有效期1个月以内的签证。 (3)语言培训类、汽车贸易公司、演出类单位原则上不签发F签证,如因情况特殊,可根据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签发半个月以内零次签证,在签证有效 9 期内不得从事教学、演出等活动。 (三)台湾居民签注的有效期 1、在吴因任职、就业常住的申办居留签注,在吴短期停留申办来往大陆签注; 2、台湾居民临时来吴停留1年(含)以下,可申请签发3个月、1年内一次或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3、台湾居民在吴居留1年以上,可申请签发1年以上、5年以下居留签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签发6个月(含)以上,1年以下(不含1年)居留签注。台湾居民凭居留签注在大陆居留和多次出入境,无需再办理多次入出境签注。 4、任职、就业的台湾居民可申请与单位聘用期限一致的居留签注(可超出就业证的有效期限,但就业证有效期申请时一般不少于11个半月); 5、不受单位注册资本、职务大小的限制。 (四)特别注意 1、申请居留许可、签证、签注有效期不得超过本人证件有效期,且外国人一般申请居留许可或签证有效期至证件期满前2个月,台湾居民一般申请签注有效期至证件期满前10日。 2、任职、就业的外国人的居留许可有效期不超过就业证或专家证的有效期。 3、随行家属申请居留许可、签证、签注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被随行境外人员的(现持或同时申请)居留许可、签证、签注的有效期。 4、企业单位接待的外国人、台湾居民申办签证、居留许可、签注不得超过单位营业执照的有效期。 5、申请的有效期与实际得到的有效期也不一定一致,以审批签发部门签发的有效期为准。 十、换补发台胞证时的几个问题 1、台湾居民所持台胞证有效期即将届满(有效期不满6个月)或台胞证虽未到期但证内签注页用完,可选择在大陆江苏、上海、福建(厦门、福州)、北京、天津、重庆、浙江省或出境在香港、澳门申请换发台胞证并同时申请与入境事由相应的签注。 2、在香港、澳门申请换发五年期台胞证,必须本人随带即将到期的台胞证出境,切不可本人不出境而寄至境外或托人随带出境换发,否则该新换发台胞证 10 因无出入境验讫章而无法生效,会给本人造成很大的麻烦或损失。 3、换补发台胞证同时申办居留签注时出具聘用/任职证明问题:除复印就业证外,还需出具聘用/任职证明问题;聘用时间不得少于申请居留签注时间;在申请报告中注明聘用/任职时间。 4、台湾居民申请补发台胞证必须交验台湾居民身份证原件。 5、持一次有效台胞证入境的台湾居民不能申请换发五年期台胞证或申请居留签注、来往大陆签注。 6、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境的台湾居民须在证件有效期满前出境,不能在境内申请旅行证延期或换发。也不能在大陆申请换发台胞证或申请台湾居民居留签注、来往大陆签注。 十一、复印件问题 1、单面复印;2、A4纸;3、不可用公司业务专用纸或废纸复印。 十二、加急、特快专递、交费中的问题 1、如需加急,请在申请受理当日提出(尽可能受理时当场提出); 2、通过15号窗口出国境服务中心办理,可与15号窗口工作人员于次日一起赴苏州加急中心办理; 3、任职、就业人员与随行家属可不同时办理加急; 、办理特快专递方式取件的,请在申请受理时认真填写《苏州公安出入境4 证照专递详情单》; 5、任职、就业人员和其随行家属一起办证缴费后要求分别开具收据的,请提前言明; 6、专管员对常见的申请费用应熟记,避免因费用不够而来回奔波。 十三、关于温馨提示、友情提示、签证(注)到期提醒服务、“一号窗口” 1、自行粘贴温馨提示; 2、仔细阅读友情提示; 3、由申请人或代办人在新表格内填写居留许可(签注)到期提前提醒服务方式、电话; 11 4、关于“一号窗口”:为我省外籍高层次人才、重要投资者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优先服务。 十四、相关手续友情告知: 1、职业签证(Z签证)邀请函的办理处:吴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入境就业科(吴江市松陵镇鲈乡北路212号,电话:63461848):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吴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外经窗口:办理外国人入境申请审批表;电话:63493454)?苏州市外经局外事处(地址:苏州市西环路6号国际经贸大厦802室,电话:68297724):办理职业签证(Z签证)邀请函 2、F签证邀请函的办理:吴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外经窗口:办理外国人入境申请审批表;电话:63493454)?苏州市外经局外事处:办理F签证邀请函 3、境外人员健康证明的办理处(苏州市):苏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 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苏州分中心(地址:苏州市石湖东路98号 电话:65621638/65638243) 4、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华侨就业证办理处:吴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入境就业科(吴江市松陵镇鲈乡北路212号,电话:63461848) 外国专家证办理处:苏州市人事局(68615304)?江苏省外国专家局 -83236024) (025 5、三资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高级企管任职证明办理处:吴江行政服务中心吴江工商局窗口 电话:63493442或苏州市工商局外资处(地址:苏州市胥江路89号,电话:68150605) 6、台胞证遗失登报声明作废报社:苏州日报社(苏州市十梓街458号,电话:65227688) 7、签证(注)加急办理处:苏州市因私出国服务中心签证部(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行政服务中心东区底楼,电话:68663881/68663882。吴江窗口:吴江行政服务中心15号窗口/出国(境)服务窗口) 12 8、特快专递公司:吴江市邮政局快递公司(地址:松陵镇中山北路80号,联系电话:63481932) 十五、其他 1、申请人或代办人在出入境受理前台申办签证(注)、证件时,请自行妥善看管好证件和其他办证资料,防止证件和重要文件遗失事故的发生。窗口受理人员无代为保管的义务。为便于遇到问题或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取得联系,申请人或代办人(协办人)务必在申请表等申请材料内填明本人的移动电话和办公电话,代办的留下代办人和申请人两人的联系电话。 2、申请时提交的护照、台胞证等证件内请勿夹带与申请无关的物品(如机票、他人的照片等。 3、除持证人本人在证件持证人签名处的签名外,申请人、代办人、协办人或单位其他人员不得在证照、签证(注)上作任何记录(包括划线、文字记录、盖章、涂改等)。否则,将被追究责任。 4、碰到电话咨询难以搞清的疑难复杂问题,请携带有关申请人证件和其他资料至吴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窗口当场咨询。 附一: 关于为外国人签发2,5年居留许可执行标准的说明 一、适用对象 (一)可申请不超过2年有效居留许可的对象 1、注册资金在4000万美元以上(含本数、下同)、5000万美元以下(含本数、下同)企业内就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2、注册资金在3000万美元以上、4000万美元以下企业内就业的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 3、企业的法人代表和投资者; 以上人员的随行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父母可同时申办与之相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二)可申请不超过3年有效居留许可的对象 1、注册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内就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13 2、注册资金在4000万美元以上、5000万美元以下企业内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含法人代表和投资者)的人员; 3、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或者地方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 4、对国家及社会等有重大或者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 5、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 6、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国籍华人获得者和其他杰出、重要外国籍华人。 以上人员的随行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父母可同时申办与之相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三)可申请不超过4年有效居留许可的对象 1、注册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内就业的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含法人代表和投资者)的人员; 2、获得“苏州之友荣誉奖”称号的外国籍人士。 以上人员的随行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父母可同时申办与之相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四)可申请不超过5年有效居留许可的对象 1、注册资金在8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内就业的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含法人代表和投资者)的人员; 2、获得“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外国籍人士。 以上人员的随行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父母可同时申办与之相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二、适用对象身份认定证明 (一)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需提供相关的聘请证书;执行中央或者地方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需提供所签协议的复印件和相关部门司局级证明文件; (二)对国家及社会等有重大或者突出贡献的人员需提供省、部级的证明; 14 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需提供商务部主管司的证明和函件; (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需提供国家和省(部)级科委、教委的证明及聘用合同; (四)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国籍华人获得者和其他杰出、重要外国籍华人,需提供获奖证明及相应的部(省)级证明; (五)获得“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外国籍人士需提供相关证书; (六)获得“苏州之友荣誉奖”称号的外国籍人士需提供相关证书; (七)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需提供职务证明或文书; (八)在苏投资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投资证明; (九)在企业内就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职务证明; (十)随行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父母需按《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附二: 专管员基本工作流程 1、掌握涉外证照知识、境外人员办证有关办事程序和材料要求。?2、全面掌握本单位所有境外人员信息情况 ?3、对境外人员进行及时的提示告知?4、认真仔细做好台帐登记、资料复印工作 ?5、及时代办或协办境外人员住宿登记 ?6、按出入境管理部门规定及时协办或代办境外人员各类签证(注)、居留许可、证件申请 ?7、按要求建立、落实单位内部境外人员#管理制度#,按规定时报送涉外单位登记表、常住境外人员登记表(报辖区派出所)、涉外单位专管员登记表(报出入境管理科和派出所、警务站)。 附三: 如何预防非法居留、违反住宿登记管理等涉外案(事)件的发生 1、不断学习,了解我国出入境管理主要法规内容,牢固掌握境外人员证照知识; 2、切实掌握本单位境外人员证件、入出境、住宿、入境事由、职务身份、随行家属等信息情况; 3、认真建立工作台帐,并定期查阅整理更新; 4、切实做好友情提示、法规宣传、提醒督促工作; 15 5、及时做好住宿登记申报、签证(注)、证件申请代办或协办工作; 6、草拟本单位境外人员管理制度,向单位领导提出建议; 7、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派出所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 8、经常自查,持续改进。 附四: 从严控制境外人员签证(注)、居留许可的期限、签发次数的若干情形 对下列境外人员的签证(注)、居留许可的期限、次数适当从严掌握: 、近期有违法行为或有违法嫌疑的境外人员,包括非法就业、非法居留、1 未按规定申报临时住宿登记的人员等; 2、持外地签证、在华频繁变更签证种类及签发地的人员。特别注意曾在山东青岛、烟台、上海、四川等地办理过各类签证的人员,其中尤以上述地方签发的F签证为重点,受理中有必要要求上述境外人员本人和接待单位有关人员前来接受询问,了解其签证申请的途径、网络,从严掌握签证期限及出入境次数。 3、历史办证记录中有外省市拒签或控制签证有效期等情况以及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境外人员; 4、以个人旅游者身份申请签证延期的外国人; 5、居住在宾馆饭店或外省市的境外人员; 6、来吴探望非直系亲属、朋友或探望的直系亲属为暂住吴江的外省市人员的境外人员; 7、首席代表及随行家属以外代表处、办事处聘用的境外人员; 8、非生产线行业、内资企业(特别是注册资本较小的企业)、民营企业中聘用的境外人员; 9、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骗办签证(注)或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签证(注)的境外人员以及为无邀请、聘用关系的外国人办理签证的单位; 10、来华事由不充分、邀请单位不实、无稳定住所和生活费用的境外人员(一般拒发签证、证件)。 16 对上述10类人员,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得核实其入境事由、接待邀请人或接待邀请单位的情况,要求境外人员本人前来接受面见和询问。对有违法行为或违法嫌疑的人员要询问了解其具体的违法情况、办证或聘用途径、网络等,严格掌握、从严控制签证的有效期和签发的次数,视情拒签。 对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为无邀请、聘用关系的外国人办理签证的,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查处,并停止为该单位邀请的外国人办理签证证件。 17
/
本文档为【专管员办证须知】,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