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政策法制
ZhengCeFaZhi 器鼬萄宫曼一噬锔爨勘蜜
我叫赵登贵,今年33岁,四川 省巴中市通江县人.1987年.我在 我县粮油食品厂做临时工时不幸左 手被绞入机器,造成左手高位截肢 当时单位只付了医药费,生活费,住 院费,未作其他补偿和处理.199o 年7月,我被该厂招为
制
由于该厂效益不好,我于 工人.
2000年11月被县粮食局安排到通 江县民胜粮站工作至今.
今年3月.经我本人申请,县劳 动鉴定委员会对我的伤残进行了鉴 定,结果为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 力.9月份,通江县劳动局根据劳都 发(1996)266号文和川劳睑(1997)5
号文件的规定,发文批准我退出生
接月发给伤残抚恤金 产工作岗位,
281.20元,并由企业一次性发给易 地安家补助费3722.50元.
然而,在我退出工作岗位后,一 次性伤残补助金却未能享受.我多 次到当地劳动部门匣映,得到的答 复都是:我不属于享受范围.
请问t我有权享受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吗?
四川赵登责
赵先生:
对您的不幸遭遇我们深
同 情,同时感谢您咨询的"陈旧性工伤 作出伤残鉴定结论后,职工能否享 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问题,很多 读者都比较关注.现在我依据国家 有关规定进行答复,希望对您能有 所帮助.
劳都发[19961266号(企业职工 工伤保睑试行办法)第22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一级至四级 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 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给伤残抚恤 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一)接月发 给伤残抚恤金.(二)发给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
相当于伤残职工本 人18至24个月工资.其中:一级 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 月;四级18个月."由此可以看出,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后,可 以享受18个月的伤残补助金. 但是,问题的关键是,根据劳都 发[1996]266号第63条关于"本办 法自1996年lO月1日试行"之规 定,(-a-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投有法律溯及力,它只对1996年10
月1日之后发生的工伤事故才具有 法律约束力.您的工伤鉴定结果虽 然是今年3月作出的,但是由于悠 的工伤事故发生在1987年,因此. 您的情况并不适用(企业职工工伤 保险试行办法)之规定根据劳都 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 意见)第77条之规定,对于(-a-业职 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试行之前发 生的工伤待遇,适甩(劳动保睑条 例)及相关的政策规定,因此,您的 工伤待遇根据<劳动保险条倒)的规 定来处理.而<劳动保睑条倒)是投 有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的规定的, 劳动部门答复您不能享受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是法律依据的.
【?律师)
#
#
#
#
#
#
#
#
#
#
~$1gfJT工伤致残获赔
?王斌
1999年7月,汉阳纸业公司招 收钩苇工,陈美珍的妹妹被录用. 但陈的妹妹仅上了一天班就赚赃景 就不想干了.陈美珍于次日以妹妹 的名义顶替上班.
2000年l1月4日晚陈美珍在 做清洁时,手被转进机器致残,后被 市劳动鉴定部门评为五级伤残.事 发后.汉阳纸业公司发现陈美珍为 冒名顶替而拒付后期治疗费陈继 而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审请仲裁 今年5月市劳动仲裁蚕裁决: 汉阳纸业公司对此事故承担75% 的
,应支付陈美珍工伤津贴,一 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抚恤金共计 7万余元.但是,汉阳纸业公司对 此裁决不服.理由是"陈美珍采用欺 诈手段进入公司劳动,违反<劳动 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陈 应承担主要责任".官司打到法院.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提供了一 定劳动,原告也给予了一定的劳动 报酬,已形成了实际的劳动关系. 原告因管理上的失误.造成被告身 体损害,应当承担主要责任.Jig驳 回原告诉讼请求,纸业公司应支付 被告7万余元抚恤金.
18安全与健康?上?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