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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的区别

2018-04-24 12页 doc 28KB 11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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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的区别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的区别 篇一: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主要区别 1993年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经各级人事部门批准,很多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列入了依照公务员管理的范围之内,<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六条也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所谓依照公务员管理,就是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员的人事制度,人员享受公 务员的待遇和权利,履行公务员的义务.很多省份都规定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 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主要区别: 1...
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的区别
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的区别 篇一: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主要区别 1993年公务员实施以来,经各级人事部门批准,很多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列入了依照公务员管理的范围之内,<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六条也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所谓依照公务员管理,就是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员的人事制度,人员享受公 务员的待遇和权利,履行公务员的义务.很多省份都规定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 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主要区别: 1、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是法定的行政主体,而事业单位则是国家基于公共目的成立的公共事业组织,除过法律授权的事业单位,均不是行政主体。 2、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 1 部分事业单位也是行政主体,比如国家地震局、中央气象局、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等。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工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员的人事制度,工资待遇以及工资构成和公务员相同,而且不得实行职称工资,人员也和行政机关一样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 参照,就是等于公务员。如党委、人大、法院、法院、检察院等。因为按照暂行条例,只有政府机关的才是国家公务员。 依照,就是相当于公务员。如收容遣送站、质监局的稽查大队等。 所谓依照是针对政府部门,所谓参照是针对党委系统的事业单位!依照参照公务员的单位一般都是执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一般这样的单位都是挂靠在行政单位下的附属事业单位,比如建设局下设的规划室. 其实<公务员法关于事业单位参照的条件是很苛刻的 <公务员法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按照法条的规定,必须是经过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才能参照公务员管理。(来自:WwW.xltkwJ.cOm 小龙 文档 网: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的区别)什么叫法律:全国人大经过立法程序通过的才能叫法律,什么叫法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种,行 2 政法规是国务院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出台的条例、办法,地方性法规是省或较大市人大通过的条例和办法。 什么叫法律法规授权:就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该项公共管理职能由某类事业单位履行。比如:《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铁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监督职责。 再比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由此可见,铁路、交通部门成立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和劳动部门成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是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服务性。事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科、文、卫等领域,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如教育事业单位,主要功能是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劳动者和各方面所需要的人才;文化事业单位,主要功能是提高全民族的文化修养和道德水平;卫生事业单位,主要功能是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使其享受良好的医疗服务;科技 3 事业单位,主要功能是揭示自然和社会规律,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等等。缺乏这些服务支持,或服务支持系统不健全,生产力发展就会受到制约,并影响社会稳定。经济愈发展,社会愈进步,对服务功能的要求标准也愈高,范围也愈大。服务性,是事业单位最基本、最鲜明的特征。 (二)公益性。事业单位所追求的首先是社会效益,同时,有些事业单位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为实现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社会服务系统的良性循环,根据国家规定向接受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公益性,是由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在一些领域,某些产品或服务,不能或无法由市场来提供,如教育、卫生、基础研究、市政管理等。为了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就要由政府组织、管理或委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以满足社会发展和公众的需求。我国的事业单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领域中,主要从事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有的虽然也从事某些物质产品的生产,但多数不属于竞争性生产经营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知识密集性。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性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的主要手段。虽然事业单位主要不从事物质产品的生产,但由 4 于其在科技文化领域的地位,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此外,事业单位在各类社会组织中是较为活跃的部分,其组织形式、服务手段、人员结构、活动方式等,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项体制改革的深人,不同程度地发生相应的变化。 事业单位同其他社会组织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一是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事业单位的目的是为了向社会提供某方面的公共服务,这些服务都是经济、社会发展必需的,是公众生活不可缺少的,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设立企业的目的是为了在竞争性领域中获取利润;设立社团的目的是为了不同的社会群体表达自己的合法意志;设立党政机关的目的是为了实施政治领导和行政管理。因此,事业单位的设立目的同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有很大的区别。 二是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国家机关、党派团体是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在政治体制 运行中发挥着各自不同的重要作用;企业是在经济领域进行竞争性经营活动,通过创造物质财富,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并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事业单位主要是在科、教、文卫等领域中,从事社会服务,满足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对政治体制的运行、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支持保障作用。 5 此外,区分事业单位与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从举办主体和资金来源等特征进行综合。其中,是否利用了国有资产,是一个重要区别。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而事业单位是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需要指出的有两点:一是“利用国有资产”没有数量和比例的限制;二是它既包括国有有形资产,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具有实物(或用货币计量)形态的资产,也包括国有无形资产,即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如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 篇二: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 试题答案(4套)广西公务员网络 篇三:行政简答题 简答题 简述行政程序中保障行政相对人身的制度。 (1)表明身份制度。(2)公开、告知和说明理由的制度。(3)陈述、申辩程序、听证程序和调查程序(4)救济程序的告知制度 简述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范围 仅限于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 简述公务员被辞退的情形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 6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权利与义务具有不平等性;权利和义务具有预设性和统一性 简述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和主要形式。 行为主体必须具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资格;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行政违法是一种客观存在 简述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3)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简述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7 程序公正的原则;相对人参与的原则;效率原则 简述行政处罚的种类 按行政处罚的性质为标准分为:限制或剥夺权利性的处罚、科以义务性的处罚、影响声誉的处罚 按行政处罚的内容为标准分为:人身自由罚、声誉罚、财产罚、行为罚四类 简述我国行政指导的特征 (,)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的社会管理行为; (,)行政指导适用的范围极其广泛,其方法多种多样; (,)行政指导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 (,)行政指导是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一种具有行政活动性质的行为; (,)行政指导是一种柔性的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 (,)行政指导是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简述信赖保护原则的含义及其主要要求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是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管理活动已经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应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动这种行为,如果变动必须补偿相对方的信赖损失。 主要要求: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为一经作出,未有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 8 2.对行政相对人的授益行政行为作出后,事后即使发现有轻微违法或对政府不利,只要行为 不是因相对人过错所造成,亦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 3.行政行为作出后,如果事后发现有较严重违法情形或可能给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必须撤销或改变此种行为时,行政主体对撤销或改变此种行为给无过错的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补偿。 简述行政职权的特征 1(强制性。行政职权是法定权力,具有国家强制力2(不可处分性。行政职权体现着国家意志,未经法律许可,不得转移或放弃,不得自由转让或处分。3(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行使职权也就是履行职责。 简述行政法特征 1.在形式上的特点有:(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法典 (2)数量居各部门法之首 2.内容上的特点:(1)行政法涉及的范围广、内容丰富(2)有较强的变动性 (3)行政法规范结构的融合性 简述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及各自的基本要求。 1.行政合法性原则,其要求是:(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法;(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 9 要旨; 2.行政合理性原则,其要求是:(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平等使用法律规范,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4)符合自然规律(5)符合社会道德 3.行政应急性原则,其要求是:(1)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2)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利,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3)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当受有权机关监督(4)应急权力的行使应当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5)应急权力造成个人或组织正当权益受损的,应在事后予以一定的补偿 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一)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行政机关合法;人员合法;委托合法 (二)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行政事项管辖权的限制;行政地域管辖权的限制;时间管辖权的限制;手段上的限制;程度上的限制;条件上的限制;委托权限的限制 (三)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法定幅度、范围;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内容必须适当;必须公正、合理; (四)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行政程序 10 符合与该行政行为性质相适应的程序要求;符合一般性的程序规则要求 简述行政不当的行政机关救济 行政机关救济;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追求起行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司法机关救济一、行政复议二、行政赔偿三、行政诉讼 简述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监督的形式 (1)一般监督: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违法违纪,检举、控告)(2)主管监督(领导和业务指导) (3)职能监督(业务内容为核心的专项监督,如财政部的监督) 简述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1)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 前者是由是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后者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 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 (2)所制裁的对象不同 前者是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后者是行政机关系统部的公务员; (3)采取的形式不同 前者形式多样;后者只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 11 级、撤职和开除 (4)行为的性质不同 前者属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管辖为基础;后者是内部行政行为,以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 (5)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 前者依据的是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后者依据的是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法律规范。 (6)救济途径不同 对前者不服的,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相对方可通过复议与行政诉讼救济;对后者不服都市,只能向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监察部门申诉 简述行政指导行为的特征 1.非强制性;2.事实行为性;3.能动性;4.行政指导关系中行政主体的优越性 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行政行为主体应该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行政程序 简述行政程序法的根本制度 1.回避制度;2.合议制度;3.辩论和听证制度;4.专家咨询制度 简述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12 1.对象的普遍性;2.效力的普遍性与持续性;3.准立法性;4.不可诉性 简述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予处罚的情形 1.不具有责任能力的人违法,不予处罚;2.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致违法的,不予处罚;3.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的;4.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行为的;5.因意外事故而致违法的;6.因行政机关的责任而造成违法行为;7.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 简述行政程序的分类 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1.公共服务性2.从属法律性3.裁量性4.单方意志性5.效力先定性6.强制性 简述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便民原则;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禁止随意转让原则 简述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的区别。 1.行政不当不构成行政违法,它以合法为前提,是合法幅度内的失当,表现为畸轻畸重、显失公正等;2.行政不当只针对裁量行为,而行政违法则是针对羁束行为和裁量行为的;3.行政违法必然引起行政责任,可以引起惩罚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而行政不当一般只限于引起补救性行政责任;4.行政违法一旦被确认,一般溯及其发生时即无效;而行政不当一般只部分影响其效力,也可全部影响其效力。 13 简述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 1、设定行政许可的原则2、可以设定行政行为许可的范围3、不能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简述《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的情况。 1.违法事实确凿;2.有法定依据;3.较小数额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 简述行政赔偿责任构成的条件 1.行政主体。 2.职务违法行为。 3.损害后果。 4.因果关系。 (一)行政侵权行为 1(实施行政侵权行为的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或其他被授权或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人员;2(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 3(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二)损害事实,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行政侵权行为的客观损害。认定损害事实应注意以下几点:1(损害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损害;2(受损害的权益必须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权益;3(损害事实包括物质损害事实、人身损害事实和精神损害事实。 (三)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简述行政中行政机关的权利。 14 1、对合同的监督、指挥权。2、单方面变更合同标的权。3、单方面解除合同权。4、制裁权。 简述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的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两者也都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表现出来,但二者仍有着明显的区别: 1(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 3(动因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 4(实施主体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 5(结果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该解除强制、恢复原状,经认定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的,应依法 15 采取相应的处理决定。 简述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1.对象的普遍性;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3:准立法 性;4:不可诉性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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