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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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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有关知识东莞社保有关知识 moonlight6883 跨省就业 社保随行 12月23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下发..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12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了全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实施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贯彻《暂行办法》工作。12月30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实施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全国视频会议de重要精神..部署我省贯彻落实《暂行办法》de工作。 根据有关文...
东莞社保有关知识
东莞社保有关知识 moonlight6883 跨省就业 社保随行 12月23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下发..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12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了全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实施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贯彻《暂行办法》工作。12月30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实施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全国视频会议de重要精神..部署我省贯彻落实《暂行办法》de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东莞市明年1月1日起遵照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一、政策解读 (一)适用对象 《暂行办法》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de所有人员。不分企业性质:既包括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de劳动者..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de劳动者;不分职工de用工身份..既包括合同工..也包括临时工;不分职工户籍:既包括城镇户籍职工..也包括农民工。对于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de人员..不适用转移接续政策..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关于退保问 目前全国约有1.5亿农民工进城务工..许多人在多个城市转换就业..按照现行政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困难..导致大量农民工集中“退保”..直接损害了他们de权益。《暂行办法》规定没有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前..不得办理退保手续即2010年1月1日后..都不能再审批或领钱。农民工达到规定条件..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是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de好政策..但要被广大农民工普遍接受..还需要通过广泛有效de宣传解释。 (三)关于养老保险关系de转移 ,、缴费年限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de..其在各地de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含视同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跨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四)关于养老保险基金de转移 1、个人账户基金分段计算 (1)1998年1月1日以前..转个人缴费累计本息。 (2)1998年1月1日以后..转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含单位缴费划入部分)。 2、统筹基金 按1998年1月1日后..本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de12%de总和转。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de模式..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现行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单位缴费。长期以来..转入地由于考虑将来发放造成de基金压力..因而不愿接收;而转出地由于考虑现在已退休人员待遇发放de基金压力..因而不愿意转出单位缴费。暂行办法关于统筹基金转移de规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区之间de矛盾..适当平衡了地区间de利益关系。 (五)关于待遇领取地de确定 1 moonlight6883 达到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条件时..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在户籍所在地、或本地缴费年限是否满10年比较确定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de..则在户籍所在地领取。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按本地缴费年限是否满10年划线确定: (1)本地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de..在本地领取。 (2)本地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de..转回上一个满10年de参保地领取。 (3)各地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de..转回户籍所在地领取。 这样规定..就明确了每一个符合条件de参保人员都有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待遇de领取地。本地缴费年限是否满10年de划线主要是缓解中心城市de人口压力..也是为了避免部分参保人员为了领取较高de养老金而改变户籍流动参保。 如果参保人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de条件..比如缴费年限不足15年时..即使本地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也不具备在本地按月领取待遇..可以由本人申请一次性待遇..或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按户籍地有关规定处理..或与新农保衔接。 (六)转移de前提条件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de..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 1、新参保地为户籍所在地de..没有条件限制..应及时接收。 2、新参保地不是户籍所在地de..按年龄划线确定是否具备条件转移。 (1)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de..没有条件限制..应及时接收。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de..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原参保地..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这个年龄de划线是与待遇领取地de确定相关de..因为非户籍所在地de待遇领取地只对在本地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de跨省转移关系de参保人发放待遇..因此允许跨省转入本地是距正常领取待遇年龄10年以上de参保人。 3、经组织批准调动de..按与调入单位de关系及参保情况确定是否有条件限制。 (1)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de..没有条件限制..应及时接收。 (2)没有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费de..根据以上按年龄划线de规定执行。 (七)关于养老金计发 以待遇领取地de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重算缴费工资指数..即转移关系时只转工资不转指数。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确定待遇领取地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de..在核定基本养老金时..以本人在各参保地de各年度缴费工资和待遇领取地对应de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即跨省转移de参保人与本地参保人de养老金计发办法是一致de。 (八)关于办理程序 1. 跨省流动就业de..由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第三条)。 2.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 3.向新参保地申请转入。 4.新参保地15日内审核:符合条件de向原参保地发函..不符合条件de作出说明。 5.原参保地收到函15日内办理各项手续:对参保人员本人欠费de..在本人补缴后办理手续;本人无力补缴de..欠缴费时间暂不计算缴费年限..补缴后再计。 6.新参保地收到转移de关系和资金后15日内办结..并发出通知。 办理de流程中..在新就业地参保..本人只需提出转续关系de书面申请..其他de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程序..都由转入地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这样规定.. 2 moonlight6883 体现了以人为本、统一规范、方便快捷de原则..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 (九)关于暂时封存个人账户并计息 暂行办法规定..对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期间中断缴费de..由原参保地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使农民工de权益不因往返城乡而受损。如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de..无论是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 二、《暂行办法》de重大意义 《暂行办法》de出台, 解决了参保人员因就业地de变换和间断性就业而丧失养老保险权益de问题..有利于促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de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提高劳动者参保缴费de积极性..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使更多de人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和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de高度重视..是一件利民生、顺民意de好事、实事..是一项重大de惠民举措。 三、《暂行办法》重新强化了养老保险de强制性 《暂行办法》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de一种..具有强制性..不因个人de认识不同而随意选择是否参保..或者是否退保。不再办理“退保”..符合农民工这一群体及全社会de整体长远利益。 四、我局为做好此项工作所做de准备工作 《办法》是一项重大政策调整..保障了城镇职工de养老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与和谐..但由于农民工短期内可能对政策理解有限..为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我局于近日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贯彻落实2010年1月1日起不能退保de政策..密切关注退保动向。由于国家《办法》de出台实施正值两节期间..也是大批农民工准备退保领钱返乡过年de时候..容易发生一些矛盾甚至群体性事件..我局在落实责任、做好应急管理de同时..拟定《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维护社会稳定de紧急通知》呈报市府办..请求以市府办名义向各镇(街)发出《紧急通知》..争取各镇(街)以及公安、劳动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协同做好维稳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工作..阐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de意义。今天我局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广泛报道..让农民工深入认识到..《办法》解决参保人员因就业地de变化而丧失养老保险权益de问题..能使更多de人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de高度重视..是一项重大de惠民措施。同时开展各类政策宣传活动..做好咨询工作..给参保人员以正面de指引和疏导。 (三)坚决贯彻执行《办法》..迅速制定我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我局将 对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进行认真梳理..拟定实施方案呈报市政府。 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自批准成立或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de社保分局(市属单位在市局关系科)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3 moonlight6883 单位到社保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持如下资料: (1)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de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3) 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盖章) 各险种de缴费比例和基数 2009社保年度各险种de缴费基数范围市属 险种 下限 平均工资 上限 基本养老保险 770 2759 8277 地方养老保险 770 2759 8277 失业保险 1974 3290 3290 工伤保险 1974 3290 9870 医综合(金卡) 1974 3290 9870 疗1130(在市属单位参加银卡de职工) 保住院(银卡) 3290(在市属单位参加银卡de子女) 险 镇属 险种 下限 平均工资 上限 4 moonlight6883 基本养老保险 770 2759 8277 地方养老保险 770 2759 8277 失业保险 770 1130 1130 工伤保险 770 1130 3390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 1130 个人(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属于本市户口籍de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一般到户口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需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注:外地户口de暂不能个人参保..购房入户东莞de..入户后可到户口所在地个人参保。 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和是怎么规定de, 参保人从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第三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住院、特定门诊及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住院待遇:参保人因疾病住院..可按规定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医保待遇de计算:报销金额,(住院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1、住院基本医疗费: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等各项规定de住院医疗费用。 2、起付标准:参保人住院发生de基本医疗费起付标准要根据医院de级别来确定。 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 市内 市内医 市外医 市外急诊 外 院 院 5 moonlight6883 起付标准 医院等级 三级医院 800元 1600元 二级医院 500元 1100元 参照市内二级医院标准:500元 一级及其他医院 300元 800元 3、最高支付限额:根据连续参保缴费时间de长短..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参保人可累计享受de住院和特定门诊社保最高支付金额。如下表所示: 统筹基金支付限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 备注 额 不足2个月 0元 应参保而未参保或参保后连续中 满2个月不足6个月 10000元 断缴费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 满6个月不足1年 20000元 de人员..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 满1年不足2年 50000元 从应参保或中断缴费之月起计征医 满2年不足3年 100000元 保费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其 医保待遇从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手 3年以上 150000元 续之月起按新参保人计算..在此期 间发生de医疗费..基金不予核付。 请注意: 1、社保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给参保人de住院基本医疗待遇和特定门诊待遇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参保人年度内变更参保形式de..住院及特定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限额标准按参保人发生医疗费用当时参保形式规定计算。 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一级及二级医市内三级医市外三级医 院 院 院 住院基本医疗费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6 moonlight6883 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医疗费以95, 100, 90, 95, 85, 90, 下部分 超过5万元、不足或等于1075, 80, 70, 75, 65, 70, 万元de 10万元以上 55, 60, 50, 55, 45, 50, (二)特定门诊待遇:参保人患特定门诊病种目录范围内de疾病..经批复为特定门诊de..可按规定享受相应de特定门诊待遇。 1、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特定门诊病种分为两大类。具体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如下: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 分类 病种名称 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 慢性化脓性骨髓炎 高危性心律失常(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符合安装永久起博 器指征而暂未安装者;第二度?型及第三度房室阻滞) 4000元/年 慢性肾小球肾炎 冠心病(缺血性心肌病型) 冠心病(反复发作de心绞痛或心肌梗塞) 心脏瓣膜替换术后 各种心脏疾病导致de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级及以上) 类风湿性关节炎 帕金森病 一 类 系统性红斑狼疮 糖尿病(空腹血糖?7.0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 ?11.1MMOL/L) 6000元/年 肝硬化(失代偿期)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肺感染 慢性病毒性肝炎(伴肝功能损害) 高血压2级及以上(伴有心、脑、肾或血管损害)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血栓形成、 脑栓塞)及颅脑内占位性病变后遗症期 精神分裂症 4000元/年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治疗) 6000元/年 二 类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 25000元/年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de透析治疗) 肾脏及骨髓移植术后药物治疗 60000元/年 7 moonlight6883 基本医疗费 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治疗) 按比例报销 注:1.参保人患有二类特定门诊疾病..或同时患有一类、二类特定门诊疾病时..按原规定程序到社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特定门诊申报、就医、待遇申领及结算手续;参保人患有一类特定门诊疾病时..经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特定门诊申报和结算手续。 2.参保人患两种以上(含两种)特定门诊病种疾病..其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以其中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较高de一种确定并在原标准de基础上增加1500元/年。 2、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和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等各项规定de特定门诊医疗费用。 3、支付比例: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75,(按月领取养老金de参保人按80,)支付。 (三)门诊待遇: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就医de..可按规定享受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门诊基本医疗费:指符合门诊就医管理、社区门诊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等相关规定de门诊医疗费用。 2 支付比例:门诊基本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70%支付。 参保人住院因故不能办理现场结算de..怎样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人住院因故不能办理现场结算de..出院时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并于出院后30天内持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1.下列情况下参保人需要到社保部门办理住院基本医疗费报销手续 ?在已联网de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但因电脑故障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结算基本医疗费用; ?在未联网de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de住院基本医疗费用;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de住院基本医疗费用。 2.办理住院基本医疗费报销所需资料 ?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转院证明》原件(限转院者); ?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除外)。 注:如在定点医院已办理社保登记但因电脑故障等未能办理现场结算de..除上述资料外..应由定点医疗机构在收费收据背面写明未能结算原因并加盖收费专用章;如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但未办理社保登记de,除上述资料外需另附书面说明一份。 8 moonlight6883 3. 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后..报销金额是否到帐de查询方式及报销金额de领取方式 参保人每次送报de医疗费报销申请..资料齐备、准确且符合规定de..从送报之日起25个工作日后通过相应de银行发放报销款项;情况特殊de..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报销款项到帐后..参保人只需凭社保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银行领取: ?持社会保险金卡de参保人..凭社保IC卡(或对应de存折)到广东发展银行任一网点均可支取; ?持社会保险银卡de参保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报销时所提供de银行存折到相应银行支取; ?城乡居民..凭社保卡(或对应存折)到东莞银行任一网点支取。 4. 住院规定及待遇标准 住院类别 医疗机构类别 降低报销比例 定点医疗机构 0% 转院 非定点医疗机构 15%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0%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15% 非东莞户籍参保人到户籍所在地医院及其上级医院 30% (限户籍所在省份内) 自行住院 我省省会城市de三级非定点医疗机构 30% 东莞市内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 30% 其他 50% 转诊、门诊抢救及急诊到指定门诊就医点外de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规定 1、转诊业务流程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诊医生根据参保人病情提出转诊并填写“转诊单”..报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批通过后..参保人持“转诊单”转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部就医..并在该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收费处办理报销手续。 2、转诊、门诊抢救及急诊相关规定 转诊、门诊抢救及急诊就医规定及待遇标准 降低报销比 就诊类 医疗机构类别 别 例 本镇(街)社区卫生中心 0% 门诊抢救 指定门诊就医点及本镇(街)社区卫生中心以外de市内医疗机构 10% 9 moonlight6883 门诊急诊 本镇(街)社区卫生中心(在指定门诊就医点服务时间外) 0% 本镇(街)社区卫生中心 0% 门诊转诊 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及市属专科医院门诊部 10% 市内定点三级医院门诊部 20% 3、转诊、门诊抢救及急诊医疗费报销手续 参保人按规定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诊..或按规定转诊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内定点医院本部门诊部就医de,凭本人社保卡、身份证、门诊处方、转诊单等在就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收费处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人按规定在市内其他医疗机构门诊抢救de..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并在就医后30天内持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门诊病历、医疗收费明细清单(门诊处方复印件)、检查及化验结果单复印件、社保卡、身份证到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就医和医疗费报销手续 参保人因疾病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就医..可在就医后在现场办理报销手续..不需到社保部门报销。 1、如何办理门诊挂号, 参保人凭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未发社保卡de可持身份证..18岁以下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到指定门诊就医点挂号处办理挂号手续。 2、使用自费项目是否须经参保人确认, 主诊医生向参保人提供门诊诊疗服务..因病情需要为参保人使用自费或部分自费de药品、材料、检查、治疗项目时..须经参保人或家属确认。 3、如何办理门诊医疗费报销手续, 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门诊处方等在指定门诊就医点收费处现场办理报销手续。 4、门诊医疗费报销有哪些规定, 参保人按规定在门诊就医发生de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使用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服务门诊用药范围”(以下简称社区门诊用药范围)内de药品..并严格掌握药量。门诊急性病一般不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七日量..特定门诊一般不超过一月量..其中静脉用药不超过一日量; ?使用“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范围”(以下简称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de..单项费用120元以内(含120元..下同)de部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使用中草药方剂de..每剂费用10元以内且每次处方3剂以内de基本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超出上述规定部分或使用社区门诊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外de药品和诊疗项目等发生de费用..由参保人自付。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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