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通预付账款管理制度(修订)北京申通预付账款管理制度(修订)
一、 目的:
确保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结算快捷,方便各项账目的及时核对,加强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财务成本管理。
二、 预付账款金额的确定及管理:
1、分公司首次预付款金额,最低为各分公司平均每天发货费的三倍。
2、E3系统设立自动预警金额,为各分公司一天的发货费金额。分公司的预
付账低于此金额后,系统会自动报警,提示分公司及时给总公司财务部
汇入资金。
3、预存在北京E3系统内的预付款,在分公司入库扫描时会逐笔扣减,当
预付款金额低于零时,其所在分公司的E3扫描入库系统自动关闭,此
时...
北京申通预付账款#管理
#(修订)
一、 目的:
确保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结算快捷,方便各项账目的及时核对,加强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财务成本管理。
二、 预付账款金额的确定及管理:
1、分公司首次预付款金额,最低为各分公司平均每天发货费的三倍。
2、E3系统设立自动预警金额,为各分公司一天的发货费金额。分公司的预
付账低于此金额后,系统会自动报警,提示分公司及时给总公司财务部
汇入资金。
3、预存在北京E3系统内的预付款,在分公司入库扫描时会逐笔扣减,当
预付款金额低于零时,其所在分公司的E3扫描入库系统自动关闭,此
时,分公司的货物将无法继续入库中转。
4、分公司汇入总公司财务部的预付款时间为:周一至周六每天早上11:00
点以前,下午6:00点以前,在此时间以内汇入的款项财务部会在当天
中午和晚上及时充入E3预付款系统,晚于下午6:00点以后的汇款,
在第二天上午充入E3预付款系统。周日财务部不上班,各分公司必须
提前充好周日的预付款,避免周日预付款余额不足而无法发货。 三、 其他账务的处理:
1、当出现较大金额的下账时,如有偿派送费、各种赔款、到付等等,财务
部将提前二天在北京内部事务里发出通知,提醒分公司加存预付款,然
后下账。
2、分公司之间可以通过E3预付款系统,相互划转预付款项,进行发货费的
结算。
3、代收货款的结算不纳入预付账款的管理,仍按代收货款结算制度执行。 四、本管理制度从2010年4月15日起开始执行。
北京多元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财 务 部
201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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