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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简介

2017-10-06 4页 doc 15KB 1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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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简介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简介 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发放标准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注:根据200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23号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二)规定: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以生育(流产) 生育津贴=当月本...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简介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简介 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发放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注:根据200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23号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二)规定: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以生育(流产)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1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 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x 25%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x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x 10 (天)。 其它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广州市实施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 2 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 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2005年9月1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1、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缴费基数:2009元; 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缴费比例:0.85%。 2、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缴费基数:2268 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缴费比例:0.85% 3、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缴费基数2873[2] 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缴费比例0.85% 4、2012年7月至今,缴费基数2873 2012年7月至今缴费比例0.85% 生育保险法律法规 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为期6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并参考各国法规制定的,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出重大作用。 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动工作时间、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他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 1994年12月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本办法适用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级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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