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卫生监督所车辆管理规定
,2011.3.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作用车~加强车辆管理~节约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圆满完成~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车辆管理工作纳入所综合目标考核~不再单独考核。 第三条 取消兼职汽车驾驶员制度。车辆与驾驶人员分开调配~车辆调配仍由所办公室负责~车辆驾驶人员由用车处室负责人在本处室人员范围内调配。凡处室内持有合法汽车驾驶证人员处室负责人均可调配。
增加条 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得少于两人乘坐。
增加条 紧急情形下用车由所领导、所办公室随时随机调配~不受本规定影响。
第四条 办公室设车辆管理员负责车管工作。
第五条 工作用车实行提前审批、每日交接制度。
第二章 日常用车规定
第六条 处室用车须提前半天申请~上级命令或特殊情形例外。用车申请由处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用车时~应写明用车时间、驾驶人员、用车事由、乘坐人员、预定的行车路线或
由近及远的目的地或目的地单位名称。填写申请不
的~重新申请。
禁止在出车过程中非因公改变行驶路线,禁止人情车。
禁止虚假申请。如有特殊用车需求~应真实填写~报批后用车。
第七条 长途用车,含县区、市区以外用车~以三环路为界~但是不包括三环路外明显属于市区的区域,由处室负责人提前一天申请~并向办公室说明用车事由~所办公室应及时将该项用车申请报所分管领导,经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批准该次用车。反之无特殊理由当天的长途将不予批准~其涉及的相应的工作由相关处室另行安排。但是~所领导或办公室认为应当批准的除外。
用车前~用车处室应认真检查车辆:例如车容车貌是否整洁~轮胎、方向、制动、灯光等部件性能是否良好~油、水、电是否合适齐备等。不允许病车上路~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或者由办公室另行调配车辆完成本项用车任务~确保安全。
第八条 车辆钥匙实行及时取交制度。用车申请批准后~处室可在用车前至办公室领取钥匙~每次完成出车任务后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如该次出车不能在下班时返回所内~由用车处室负责人报告办公室~说明情况~返回后将钥匙交至传达室。
长途出车可提前半天领取钥匙~以便进行出车前检查和补给。
第九条 ,乘车人条款已删除,
第三章 应急车、值班车管理规定 第十条 应急用车和值班用车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专车专用、分别管理的方针。除规定事项外~任何人不得调度应急车用于应急以外的事项。
第十一条 应急用车除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处理规定外~其他重大活动或事项需要使用该车时~由所应急领导机构或者办公室统一调度。演练视为突发事件。
应急处认为需要使用该车时~应报所办公室并由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使用。
应急车出动时~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指挥车。 第十二条 应急车车位专用~任何车辆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占用应急车位及有碍于该车出动的位置。
第十三条 应急车必须始终保证车况良好。其日常维护由车管员负责~驾驶人员由所指定的专人驾驶。
第十四条 夜班值班车和节假日值班车由所办公室另行安排。
第四章 所内公差车值班制度
因工作需要实行所内公差车值班制度。 第十五条
值班车由监督一处、监督二处、监督三处、监督四处、
应急处等五个处室依次自周一至周五轮流承担。公差任务只下达到处室~驾驶人员仍由处室负责人指定本处人员驾驶。
第五章 车辆维护保养制度
第十六条 所内车辆维护保养由所办公室和各处室共同负责。办公室负责:
,一,联络修理厂专业人员每月对车辆进行一次技术检查,
,二,出具车辆送修文件,
,三,提示并出具车辆年审文件,
,四,办理车辆保险、燃油卡主卡充值、洗车卡等车辆所需物品购置等工作,
,五,督促处室做好车管工作及办理其他需要由单位名义进行的车管工作等。
处室负责:
,一,爱护车辆~勤擦洗~勤检查~特别是方向、制动、灯光、轮胎、油水电等外部及一般技术状况。在驾驶中注意车辆的异常反应~一经发现故障~立即停车检修~高度注意车辆安全。
,二,保证良好的车容车貌,
,三,发现车辆故障及换季保养时及时到办公室开具有关文件,
,四,得到办公室年审提示时~及时到办公室开具年审
文件,
,五,每月最后一周向办公室报送车公里数及做好车辆安全教育工作~确保驾乘人员安全等。
第十七条 车辆维修实行送修单和定点维修制度。
车辆需要维修时~处室向办公室说明具体情况~如部件损坏程度等~经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持车辆送修单送修。
除特殊情形外~车辆只在政府采购范围内选定的地点维修,含轮胎更换,。如遇出差或特殊情形应及时告知办公室。未经办公室审核同意~私自维修车辆所产生的费用由私自决定送修的人承担。
车辆轮胎充气补胎等一般维护~一般在购置轮胎的售后服务单位进行免费修理维护~具体服务单位联系方式由办公室负责提供咨询。特殊情形下经办公室同意~随时随地修理。
车辆送修期间~处室应派人在现场观察协助~以顺利、节俭、安全维修。
第十八条 车辆常规保养。车辆一般每行驶5000公里时更换一次机油和空气、燃油滤清器芯,如果车辆在6个月内达不到5000公里时~则选择在春夏、秋冬季节交换时进行一次换季保养,如果某车具有机油、空滤芯、燃油芯报警装置~则该装置报警时必须按该车技术参数进行维护。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通常一次扣一分~违反本规定情节严
重的~由所考核办集体讨论决定应扣的分数。每月考核一次。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之前规定如有抵触条款自动失效~以本规定为准,不抵触部分仍然有效。
本规定如有与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有抵触者以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不妥之处~另行补充、修改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