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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街新兴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 珠江街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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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街新兴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 珠江街泰安珠江街新兴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 珠江街泰安 珠江街新兴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珠江街泰安 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施工监理 建 设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如有): 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3 年 11 月 目录 第一章、交易须知.....................................................................................................................3 一、交...
珠江街新兴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 珠江街泰安
珠江街新兴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 珠江街泰安 珠江街新兴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珠江街泰安 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施工监理 建 设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如有): 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3 年 11 月 目录 第一章、交易须知.....................................................................................................................3 一、交易须知前附表.................................................................................................................3 二、交易须知修改表.................................................................................................................5 三、交易须知通用条款.............................................................................................................6 (一)交易文件.......................................................................................................... 6 (二)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 ....................................................................................... 7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 8 第二章 摇珠办法................................................................................................................... 11 一、摇珠办法修改表............................................................................................................... 11 二、摇珠办法...........................................................................................................................12 第三章 合同条款...................................................................................................................15 第四章 技术条件、图纸及勘察资料...................................................................................39 第五章 监理发包价计算表...................................................................................................40 第一章、交易须知 一、交易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交易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对范本《交易须知通用条款》和《摇珠办法》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交易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内容 说明与要求 目 建设单位(即发包人):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1 定义 招标代理(如有):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珠江街新兴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珠江街泰安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施工2 工程名称 监理 3 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兴社区、泰安社区 本工程位于南沙区珠江街新兴社区、泰安社区,为居民生活供水管改造工程,4 建设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有钢塑复合管道铺设、球墨铸铁管铺设、水表安装、闸阀安装、 消火栓安装、砌筑检查井、人工挖沟槽、恢复原人行道路面等。 5 工程概算 6 监理目标 合格。 交易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有钢塑复合管道铺设、球墨铸铁管铺设、水表安装、闸阀安装、7 内容 消火栓安装、砌筑检查井、人工挖沟槽、恢复原人行道路面等。 从监理人收到发包通知书或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 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终审部8 监理服务期 门进行的竣工结算),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 程监理服务。 9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承包意向人10 按交易公告要求。 资质要求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并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效备案。并同时具监理人员专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11 业配套要求 (2)总监办公室下设监理部,监理部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人数最(据实配备) 低3人:造价专业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专 职资料员1人。监理人员应取得监理培训证或上岗证,并满足主要工程监理 旁站要求。施工各阶段配置的监理人员须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 项内容 说明与要求 目 报名资料收12 报名时建设单位收取报名资料,并进行资料核对,双方签字确认结果。 取方式 本项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 670号)文件所规13 报价方式 定计价方式、计价标准,发包价为人民币约 20.32 万元。承包意向人填写 的承包价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 承包意向有14 90 日历天(从递交报名资料截止之日计起) 效期 时间:自,年,月,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15 踏勘现场 方式: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报名资料的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16 组成 分组成。 报名资料份17 一份。 数 1.报名起始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00时00分至2013年 12月4日10时00分;现场报名时间(即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为2013报名的时间18 年12月4日10时00分至2013年12月4日14时00分) 和地点 2.递交报名资料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报名窗口3。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1.摇珠开始时间: 2013 年 12 月 4 日 15 时 00分 摇珠开始时19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二) 室。 间和地点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0 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承包价款的10%。 1、报名资料语言:汉语。 21 其他 2、建设单位对本次交易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 二、交易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交易须知使用GZZB 交易文件范本的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交易须知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下载查阅。 条款号: /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条款号: /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交易须知通用条款 ,一,交易文件 1.交易文件的组成 1.1本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交易须知 第二章 摇珠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五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六章 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另册) 1.2 承包意向人获取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 1.3 承包意向人一旦获得承包资格,交易文件的内容对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1.4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交易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建设单位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发布交易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交易文件、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 1.6交易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1.7承包意向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交易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交易文件应具有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2.交易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交易文件发出后,在公告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交易文件的澄 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2.3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4为使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时有充分的时间将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将酌情延长报名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报名时间不延长。 ,二,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 3(报名资料的组成: 3.1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 3.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3.3 《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格式见交易公告附件二) 3.4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0.4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5报名资料的所有内容均以纸质文件编制。 4(报名资料格式 4.1承包意向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当使用交易公告所规定的报名资料全部格式。 4.2承包意向人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料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报名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核对需要的,经建设单位审查可否决其参与摇珠的资格。 5(承包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5.1 本工程的承包总报价采用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方式。 5.2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和合同条款所列交易项目监理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5.3报价方式:本项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 670号)文件所规定计价方式、计价标准,承包价为人民币 20.32万元,。 5.4建设单位严禁擅自扩大小额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及投资,结算时合同价不予调整。 6(报名资料的份数和签署 6.1 承包意向人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报名资料。 6.2除承包意向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报名资料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承包意向人加盖承包意向人的印章。 7(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7.1 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7.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7.2.1在报名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7.2.2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7.2.3承包总报价未按规定填写的。 7.3 在报名截止期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 7.4到报名截止时间止,建设单位收到的报名资料少于三家的,建设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8(报名的有效性 8.1建设单位应根据交易公告所述的合格条件在报名时审核承包意向人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未能完全响应交易公告中合格条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摇珠。 8.2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 9(参加摇珠会 9.1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将不影响摇珠结果。 9.2若承包意向人未能成功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摇珠。 10(摇珠办法 详见第二章摇珠办法 11(发包通知书 11.1确定承包人后,建设单位将就《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 11.2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后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提交交易情况的书面报告;经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发包通知书。 11.3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建设单位,确认收到。 1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2.1 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2.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2.3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2.4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13(履约担保 13.1 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的15日内,承包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建设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如果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13.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 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4(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15(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交易和合同实施期间,建设单位要求承包意向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5.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交易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交易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承包意向人之间串通(在报名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交易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建设单位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15.2如果承包意向人被认定在本交易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承包资格。 第二章 摇珠办法 一、摇珠办法修改表 声明:本摇珠办法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摇珠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摇珠办法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条款号: /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二、摇珠办法 16(摇珠所依据的规则 16.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 17(摇珠程序: 17.1 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随机排序的序号由各个承包意向人代表签名确认。承包意向人签字确认时需向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17.2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 17.2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1至3名承包候选人。 18(确定承包人 18.1 建设单位按照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9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根据摇珠结果,最终确定承包候选人。 18.2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 18.3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18.4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18.5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18.6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 附表一 摇珠序号确认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承包意向人名称 摇珠序号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日期: 附表二 摇珠结果确认表 工程名称: 摇珠结摇珠序号 对应的承包意向人名称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果 第一候 选人 第二候 选人 第三候 选人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日期: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珠江街新兴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珠江街 泰安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珠江街新兴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珠江街泰安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珠江街泰安社区居委农村水改项目施工监理 2. 工程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兴社区、泰安社区, 3.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南沙珠江街新兴社区、泰安社区~为居民生活供水管改造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有钢塑复合管道铺设、球墨铸铁管铺设、水表安装、闸阀安装、消火栓安装、砌筑检查井、人工挖沟槽、恢复原人行道路面等。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总投资约1200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20.32万元 ,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零叁仟贰佰元整,。 包括: 1. 监理酬金:,20.32万元。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2013年 月 日始~至 2013年 月 日止。 (与施工合同工期相同)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3.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三 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西一路38号 邮政编码: 51146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监理人:,盖章,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 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 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臵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 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 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条件1.2.2规定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的控制管理~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的协调管理等。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五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本工程最终监理服务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 670号)~计费基数以该项目施工招标中标金额计算的监理服务费金额支付。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的80%支付~支付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价80%,工程竣工验收达标及交齐竣工资料并经结算审核结算后15天内办理~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余额在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无息支付。 对于工程建筑量增加的~原则上不同步调整监理服务费用。若为规划设计条件改变~或电力、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内容发生改变等特殊原因导致相关服务费用增加的~可以申请工程变更。审批完结后~合订补充合同。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履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 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0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 补充条款 / 。 附加协议条款: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条款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1、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管理单位。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委托人:,盖章,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第四章 技术条件、图纸及勘察资料 注:另册。 第五章 监理发包价计算表 注:本章由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 670号)文件计算。 施工中标价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式 金额(万元) 备注 ,万元, 珠江街新兴社区居施工中标价1 347.813649 9.76 委农村水改项目 /500*16.5*0.85 珠江街泰安社区居施工中标价2 376.745632 10.56 委农村水改项目 /500*16.5*0.85 3 合计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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