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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大学

2018-02-03 4页 doc 14KB 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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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大学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总说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输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设备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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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总说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输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设备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程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现场堆放损耗。 2.凡消耗量定额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已计入其他材料费内。 4.主要材料损耗率见下表 序号材料名称损耗率序号材料名称损耗率 % % 1 室外钢管(丝接、焊接) 1.5 6 室内燃气用钢管(丝接) 1.0 2 室内钢管(丝接) 2.0 7 室外排水铸铁管 1.0 3 室内钢管(焊接) 2.0 8 室内排水铸铁管 1.0 4 室内塑料管 2.0 9 普通水嘴 1.0 5 铸铁散热器 1.0 10 丝扣阀门 1.0 九、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本消耗量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调整。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一、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八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另行处理。 十二、本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另有说明的工序外,均包括:施工准备、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场内搬运、检查、安装、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及操作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 十三、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联合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十四、本册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33-89 十五、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2.管道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十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应按下列系数计取: (1)给排水、燃气工程按人工费的6%计取。其中人工工资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2)采暖工程按人工费的8%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分别计取 层数│9层以下│12层以下│15层以下│18层以下│21层以下│24层以下│27层以下│30层以下│33层以下┃ │(30m)│(40m)│(50m)│(60m)│(70m)│(80m)│(90m)│(100m)│(110m) 按人工费的% │ 20 │ 22 │ 31 │ 38 │ 45 │ 76 │ 81 │ 84 │ 90 其中人工工次占% │ 12 │ 15 │ 16 │ 18 │ 20 │ 22 │ 23 │ 25 │ 27 其中机械费占% │ 88 │ 85 │ 84 │ 82 │ 80 │ 78 │ 77 │ 75 │ 73 层数│36层以下│39层以下│42层以下│45层以下│48层以下│51层以下│54层以下│57层以下│60层以下┃ │(120m)│(130m)│(140m)│(150m)│(160m)│(170m)│(180m)│(190m)│(200m) 按人工费的% │ 96 │ 124 │ 127 │ 131 │ 136 │ 150 │ 156 │ 171 │ 176 按人工工资占% │ 29 │ 31 │ 33 │ 35 │ 37 │ 39 │ 42 │ 45 │ 48 其中机械费占% │ 71 │ 69 │ 67 │ 65 │ 63 │ 61 │ 58 │ 55 │ 52 3.超高增加费:定额中工作物操作高度均以3.6m为界限。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指由3.6m 至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 标高±(m)│ 3.6~8 │ 3.6~12 │ 3.6~16 │ 3.6~20 │ 3.6~20以上 ┃超高系数│ 1.10 │ 1.15 │ 1.20 │ 1.25 │ 1.30 4.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13%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费占25%,机械费占50%。 5.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0。 6.主体结构凡属框架、框剪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7.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8.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9.拆除费用(现场变更等因素需要拆除的项目):按相应定额人工费、机械费的50%,材料费的8%计取。 十七、本册消耗量定额所用部分名词含义如下: 1.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 2.安装地点:是指设备基础及基础周围附近。 3.施工现场:是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范围内,一般也是指建设项目四周围墙以内的范围。 4.安装现场:是指距所安装设备基础100m范围内。 5.现场仓库: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内临时搭设的存放施工材料和工具的仓库。 6.设备出库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施工现场以内或者施工现场以外的建设单位仓库,运到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搬运工作。 7.设备厂内搬运:是指将需要高等从建设项目四周围墙以内某一地点,搬运到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8.设备场内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搬运到设备安装位置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十八、本定额中注有“xxx以内”或“xxx以下”者,均包括“xxx”本身;“xxx以外”或“xxx以上”者,同不包括“xxx”本身。 十九、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管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安装。 二、界线划分: (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入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1)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流热源管道: (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三、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2.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 3.室内管道(承插铸铁给水管除外)包括管卡及支架制作安装。 4.钢管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言之算。 5.室内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均包括管卡及托支架、臭气帽制作与安装雨水漏斗安装。 四、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井室外等,应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室内外给水、雨水铸铁管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及雨水漏斗价格应另行计算。 4.室外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5.穿墙及过楼板套管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6.室内暗装管道的凿槽、刨沟、近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五、安装的设计规格与消耗量定额规格不符时,使用接近规格的项目,中间者按大者计算。超过本项目最大规格时,可作补充项目。 六、室内钢管、铜管、塑料管、铝塑复合管、钢塑料复合管等项目中对管件的数量是综合考虑的,无论实际施工中使用的管件数量大于或小于消耗量定额用量,均不得调整。 七、室内、外塑料给水管粘接、热熔、电熔及铝塑复合管安装,适用于冷、热水管道安装,均已包括直管及管件含量的安装工作内容,如果管道材质与设计要求材质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八、室内铜墙铁壁管螺纹连接项目内均已包括直管及管件含水量量的安装工作内容;室内铜墙铁壁管焊接、胀口焊接项目内均已包括直管及管件所需的人工,但管件价格应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铜管煨弯可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九、室内给水铸铁管胶圈子接口包括直管及管件安装所需的人工,但管件价格应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十、室内隔音多孔塑料排水管,塑料雨水、凝结水管安装,适用于设计要求的给排水管道系统中的排水、雨水、凝结水管道安装,项目内均已包括直管及管件含水量量的安装工作内容。如果设计要求管道材质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十一、室内钢塑复合管螺丝纹连接,适用于室内冷水、热水管道安装,项目内均已包括直管及管件的安装工作内容;如果设计要求管道材质为钢管螺纹连接时,执行钢塑复合管安装相应项目。当管径≤DN50时,项目中材料乘以系数1.50,其他不变;当管径﹥DN50时,项目中材料乘以系数1.80。其他不变。 十二、室内管道沟槽沟槽式卡箍连接项目适用于室外内生活给水,消防管道采用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不锈钢管、铝塑复合管、钢塑复合管、钢复不锈钢管等管道采用卡箍连接的项目;项目内均已包括直管及管件安装工作内容,但各种沟槽式管道接头零件(不包括卡箍式法兰)、刚性、挠性卡箍件应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其材料价格。项目中除管道材质不同可近实调整以外,其他不变。 十三、埋地及地热管安装适用于设计要求采用铝塑复合管或其他材质管道作为地热采暖的管道敷设项目;项目内均已包括直管及接头零件含量的工作内容,如果设计要求材质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十四、室内、外给水管道采用PP-R塑料管粘接、热熔电熔连接时,应执行室内、外塑料给水管粘接、热熔连接相应项目,但项目中材料按下列规定乘以系数计算: 1.当管径≤D75时,项目中材料乘以系数1.90其他不变。 2.当管径﹥D75时,项目中材料乘以系数2.90,其他不变。 十五、室内给水管道采用恺撒管安装,当管径小于等于DN50以下、采用接头零件连接时,应执行复合管安装相应项目,但项目中材料应乘以系数0.85,其他不变;当采用螺纹连接时,应执行钢塑料复合管安装相应项目;当采用卡箍连接时,应执行室外内管道沟槽式卡箍连接相应项目;当采用粘接、热熔电熔连接时,应执行塑料给水管粘接、热熔电熔连接相应项目,其中管径≤D75时,项目中的人工乘以系数1.10,材料乘以系数1.90,其他不变;管径﹥D75时,项目中的人工乘以系数1.20,材料乘以系数2.90,其他不变。 十六、室内给水管道如果设计选用不锈钢管,当设计要求有用螺纹连接时,应执行室外内钢塑料复合管相应项目,但人工、机械应乘以系数1.25时,材料应乘以系数0.10,其中管道及管件应另行计算;当设计要求采用卡箍连接时,应执行室内沟槽式卡箍连接相应项目;当设计要求采用焊接连接时,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第一、二章相应项目。 十七、室内不锈钢管卡压式连接,适用于冷热水管道安装,项目内均已包括直管及管件安装的工作内容,但各种接头零件的价格应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十八、室外给水管道如设计选用钢塑复合管、铝塑料复合管,应执行室内钢塑料复合管、铝塑料复合管相应项目,但人工、机械应乘以系数0.65,材料应乘以系数0.08后按设计用量另计管件材料费。 十九、室外管道采用沟槽式卡箍连接,应执行室内管道沟槽式卡箍连接相应项目,但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二十、管道消毒、冲洗适用于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中有要求的项目,如室内、外给水、供热管道工程。 二十一、管道水压试验适用于管道、管廊内及隐蔽工程中管道需要单独做压力试验的项目,而施工完成后的整体系统试压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得重复计算。二十二、室外供热采用聚氨酯发泡喷涂保温管道安装,应执行管道安装相应项目,其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二十三、圆弧形管道安装应执行管道安装相应项目,其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 二十四、钢管螺纹连接适用于镀锌及非镀锌钢管。 二十五、室外排水管道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水井所占长度。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管道安装均按施工图所示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且均不扣除各种管件、阀门(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2.软管安装不区分材质、规格、均以“根”为计量单位。 3.管道消毒、冲洗、压力试验,均按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 第二章阀门、水位标尺及法兰安装 说明 一、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 一、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法兰阀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法兰及带帽螺栓的安装及材料,不得重复计算,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项目中的法兰数量减半。 三、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计算;如用其他材料,不做调整。 四、浮标液面计FQ-II型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I02-3编制的。 五、水塔、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 六、安全阀安装,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七、铸铁法兰(螺纹连接)已计算了带帽螺栓的安装人工和材料,如主材价不包括带帽螺栓者,带帽螺栓价格另计。 八、沟槽式法兰安装适用于设计要求采用沟槽式卡箍连接的管道安装,该项目内只包括一个垫片和一付法兰用螺栓的安装,但螺栓的本身价格应按实际用量加3%的损耗另行计算。 九、水锤消除器安装项目中未包括法兰及带帽螺栓,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螺纹、法兰阀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2.法兰阀(带短管甲乙)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短管甲乙安装及材料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自动排气阀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了支架制作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4.浮球阀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了联杆及浮球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5.浮标液面计、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国标编制的,均以“组”或“套”为计量单位。如设计与国标不符时,可按实调整。 6.铸铁法兰、碳钢法兰、沟槽式法兰安装应区分不同规格,均以“付”为讲师单位。 7.调压板安装应分不同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 8.水锤消除器安装适用于成套产品安装项目,应区分不同规格,分别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三章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说明 一、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二、法兰水表安装是按《全国通给水排水标准图集》N145编制的,定额内包括旁通管及止回阀,如实际安装形式与此不同时,阀门及止回阀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三、螺纹水表安装项目内已包括表前阀门一个,不得重复计算。如阀门型号与此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余不变。 四、减压器、疏水器、法兰水表单个安装时,应执行相应阀门安装项目。 五、除污器组成安装是按《国家采暖通风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如果实际组成形式与此不同时,阀门、压力表及温度计可按实际调整,其他不变。如不以成组安装时,执行相应的单个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减压器疏水器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2.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直径计算。 3.水表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4.除污器安装应按其不同规格、区别其不同组成形式,分别以“组”或“个”为计量单位。 第四章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说明 一、本章所有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均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有关标准图计算的,除以下说明者外,设计无特殊要求均不人调整。 二、成组安装的卫生器具,均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与给水、排水管道连接的人工和材料。 三、浴盆适用于各种型号的浴盆,但浴盆支座和浴盆周边的砌砖、瓷砖粘贴应另行计算,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 四、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 五、化验盆安装中的鹅颈水嘴、化验单嘴、双嘴适用于成品件安装。 六、洗脸盆肘式开关安装不分单双把均执行同一项目。 七、台式洗脸盆安装应执行钢管组成(冷水、冷热水)洗脸盆安装相应项目。 八、洗脸盆、洗涤盆、排水栓(带存水弯)等安装项目材料栏内的存水弯均按塑料存水弯材质列项,如果设计要求存水弯材质与消耗量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材质计算。 九、淋浴器铜制品安装适用于各种成品淋浴器安装;钢管组成(冷水、冷热水)淋浴器安装,项目中已按国家标准图集计入了相应的镀锌钢管及阀门用量,不得重复计算。 十、钢管组成(冷水、冷热水)洗脸盆、台式(冷水、冷热水)洗脸盆、钢管冷热水洗脸盆安装项目中的水嘴,均按DN15的立式水嘴计入,如设计要求采用混合水嘴时,应进行换算。 十一、蹲式大便器安装项目材料栏内的存水弯按白瓷材质列项,如果设计要求存水弯材质与消耗量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材质计算。 十二、蹲式大便器安装,已包括了固定大便器的垫砖,但不包括大便器蹲台砌筑。 十三、延时自闭式小便器安装应执行普通式小便器安装相应项目,但应扣除挂斗式小便项目中的DN15小便器角阀或立式小便器项目中的DN15角式长柄截阀,另计延时自闭式冲洗阀。 十四、高(无)水箱蹲式大便器、低水箱坐式大便器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 十五、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包括阀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六、大、小便槽水箱托架安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在项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十七、蒸气-水加热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莲蓬头安装,但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阀门和疏水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八、冷热水混合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温度计安装,但不包括支座制作安装、阀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九、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安装项目内只考虑了本体安装,连接管、连接件等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二十、饮水器安装的阀门和肢踏开关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二十一、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项目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其中的附件,但不包括安全阀安装、本体保温、刷油和基础砌筑,可按相应项目另计。 二十二、阻火圈安装适用于室内排水管道设计要求采用阻火圈的安装项目。 二十三、按摩浴缸、桑拿浴房已综合了国产及进口设备,除特殊技术要求外,均不得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卫生器具组成安装以“组”或“套”为计量单位。 2.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3.水龙头、地漏、地面扫除口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4.排水栓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5.小便槽冲洗管制作与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 6.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7.冷热水混合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8.蒸汽-水加热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9.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10.饮水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11.阻火圈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12.淋浴间、桑拿浴房、按摩浴缸安装均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五章供暖器具安装 说明 一、本章是参照《暖通空调标准图集》T9、N112“采暖系统及散热器安装”编制的。 二、各类型散热器不分明装或暗装,均按类型分别编制。柱型散热器为挂装时,可执行M132项目 三、柱型和M132型铸铁散热器安装用拉条固定时,拉条制作安装应另行计算。 四、本章中列出的接口密封材料,除圆翼型汽包垫采用橡胶石棉板外,其余均采用成品汽包垫。如采用其他材料,不作换算。 五、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项目,单位每10m系指光排管长度。联管作为材料已列入相应项目,不得重复计算。 六、板式、壁板式、闭式散热器,已计算了托钩的安装人工和材料,如主材价不包括托钩者,托钩价格另行计算。 七、钢制壁式散热器安装的单板416×1000执行15kg以内项目,其余均执行15kg以上项目。 八、铸铁柱型散热器如已组成需要安装时,应执行钢制柱式散热器安装相应项目,其中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30。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暖风机、热空气幕安装以“台”为计算单位,其支架制作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长翼、柱型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以“片”为计量单位,其汽包垫不得换算。圆翼型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以“片”为计量单位。 3.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 4.钢制闭式、板式、壁式、柱式散热器安装均以“组”为计量单位。 第六章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说明 一、本章是参照《国家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51、S342及《国家暖通空调标准图集》T905、T906编制的,适用于给排水、采暖流系统中一般低压碳钢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二、各种水箱连接管,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应另行计算、执行室内管道安装的相应项目。 三、各类水箱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如为型钢支架,执行本册“一般管道支架”项目。混凝土或砖支座应按土建相应项目执行。 四、水箱制作包括水箱本身及人孔的质量。水位计、内外人梯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五、镀锌钢板、搪瓷水箱组成安装项目,适用于生产厂家散件制作、成套供货、施工现场组装的水箱安装,不适用于各类成品水箱安装。 六、超高费用:水箱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则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水箱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 ┃水箱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 15 │ 20 │ 25 │ 30 │ 35 │ 40 │ 50 │ 60 │ 70 │ 80 │ 80以上 ┃调整系数│ 1.25 │ 1.30 │ 1.35 │ 1.40 │ 1.45 │ 1.50 │ 1.60 │ 1.70 │ 1.80 │ 1.90 │ 2.00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板水箱制作,按施工图所示尺寸,不扣除人孔、手孔质量,以“kg”为计量单位。法兰和短管、水位计、内外人梯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钢板水箱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设计水箱容量“m3”执行相应项目。 3.水箱消毒、冲洗、以水箱容量“m3”为计量单位。 第七章燃气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低压镀锌钢管、铸铁管、PE管、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二、室内外管道分界: 1.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 2.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三、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四、各种管道安装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场内搬运,检查清扫,分段试压。 2.管件制作(包括机械煨弯、三通、异径管)。 3.管件安装。 4.室内管道托钩角钢管卡制作与安装。 五、钢管焊接安装项目适用于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 六、下列项目应另行计算: 1.阀门安装,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法兰安装,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调长器安装、调长器与阀门联装、燃气计量表安装除外) 3.穿墙钢套管、铁皮套管按本册相应项目计算。 4.埋地管道的土方工程及排队水工程招待相应消耗量定额。 5.非同步施工的室内管道安装的打、堵洞眼,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6.室外管道所有带气碰头。 7.燃气计量表安装,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基础。 8.燃气加热器具只包括器具与燃气管终端阀门连接,其他执行相应项目。 9.铸铁管安装已包括接头零件安装所需的人工,但是接头零件可按设计数量另行计算。 10.室内燃气管道如果设计要求采用钢管焊连接时,应执行本册第一章管道安装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10计算。 七、承插燃气铸铁管是以NI和X型接口形式编制的。如果采用N型和SMJ型接口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05;当安装X型、DN400以上铸铁管接口时,每个口增加螺栓2.06套,人工乘以系数1.08。 八、燃气输送压力大于0.2MPa时,承插燃气铸铁管安装项目中人工乘以系数1.3。 九、承插燃气铸铁管(柔性机械接口)亦适用于室外给水承插铸铁管(柔性机械接口)安装项目。 十、燃气PE管热熔、电熔安装项目内已包括直管及管件含量的工作内容,如果管道材质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PE管热熔、电熔安装项目亦适用于给水采用PE管的安装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管道安装均按施工图所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均不扣除各种管件和阀门所占长度。 2.管道安装(铸铁管除外)中已包括管件安装和管件本身价值。 3.钢管焊接挖眼接管工作,均在消耗量定额中综合取定,不得另行计算。 4.调长器及调长器与阀门联装,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一付法兰安装。螺栓规格和数量以压力为0.6MPa的法兰装配,如压力不同可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规格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5.燃气表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以“块”为计量单位,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垫层基础,其工程量可根据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6.燃气加热设备、灶具等按不同型号,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7.气嘴安装按规格型号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八章其他 说明 一、镀锌铁皮套管、塑料套管、钢套制作安装适用于设计要求管道穿建筑内墙及楼板使用的套管制作、安装项目。 二、穿外墙钢套管制作、安装项目适用于管道穿地下水位较低地区建筑基础时埋设的钢套管制作、安装。如果管道穿地下水位较高地区建筑物基础或地下水池池壁时,埋设的防水钢套管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三、人工、机械凿槽、刨沟、补沟槽项目适用于设计要求管道暗设且不能配合土建同步施工时墙面刨沟,补沟、槽的项目;项目内包括补沟、槽,但不包括墙面抹灰。墙面抹灰应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 四、墙面及楼板打透眼项目适用于设计要求建筑施工中应预留管孔而未预留的孔洞或设计变更增加的管道穿墙及过楼板时需打的的透眼;项目内未包括套管制作与安装,应执行相应项目。 五、给水管道新建与原有管道干线碰头适用于原有干线管道未预留支管线接口而需断水接管的项目。项目内不包括挖工作坑,排水、井室砌筑等,应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新建工程中室内、外管线碰头费用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不得重复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管道支架制作安装以“kg”为计量单位,室内管道(给水铸铁管除外)安装已包括管卡、吊托支架制作安装,不得重复计算。 2.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应区分其不同规格,均以“个”为计量单位。方形伸缩器的两臂,应按臂长的两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3.各种套管制作安装,应区分不同套管规格,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4.新建与原有管道干线碰头,应区分不同管径,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5.人工、机械凿槽、刨沟、补沟槽均按不同的沟槽尺寸,以“m”为计量单位。 6.墙面 第六册工业管道 总说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讯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消耗量定额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已计入其他材料费内。九、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本消耗量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调整。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一、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八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另行处理。 十二、本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另有说明的工序外,均包括:施工准备、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场内搬运、检查、安装、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及操作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 十三、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燃气输送管道的安装工程。其中给水以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为界;蒸汽和燃气以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锅炉房、水泵房以墙外皮1.5m为界。 十四、本册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50235-97 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3.《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87 4.《手工电弧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5-88 5.《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6-88 十五、本册不适用于压力大于42MPa的超高压管道,设备本体所属的管道,民用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十六、本册管道公称压力范围参照《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划分为:代压0方案
另行计算。 二、管道液压试验是按普通水考虑的,如试压介质有特殊要求 三、管道清洗: 1.管道系统清洗项目按系统循环清洗考虑。 2.酸洗项目以硫酸、硝酸、盐酸等酸类为主要溶剂,不包括酸洗液价格,应按定额“()”内数量另行计算。 四、管道油清洗项目适用于传动设备,按系统循环法考虑,包括油冲洗、系统连接和滤油机用橡胶管的摊销,但不包括油管内除锈,需要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管道压力试验、吹扫与清冼按不同的压力、规格,不分材质“m”为计量单位。 2.根据《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规定:压力试验包括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应同时进行。所以定额中只列出了管道液压试验、管道气压试验,应按设计要求输送的不同介质管道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3.泄漏性试验适用于输送剧毒、有毒及可燃介质的管道,按压力、规格,不分材质以“m”为计量单位。 4.当管道与设备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试验时,如管道的试验压力等于或小于设备的试验压力,则按管道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如管道试验压力超过设备的试验压力,且设备的试验压力不低于管道设计压力的15%时,可按设备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 第七章无损探伤与焊口热处理 说明 一、无损探伤: 1.本章适用于工业管道焊缝及母材的无损探伤。 2.本章已综合考虑了高空作业降效因素。 3.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固定射线探伤仪器使用的各种支架的制作; (2)因超声波探伤需要各种对比试块的制作。 4.管材对接焊接过程中的渗透探伤检验及管材表面的渗透探伤检验,执行管材对接焊缝渗透探伤相应项目。 5.管道焊缝采用超声波无损探伤时,其检测范围内的打磨工程量按展开长度计算。 6.管道焊缝的射线探伤检验的比例应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射线探伤拍片的数量应按现场实际拍片的张数来计算。 二、预热与热处理: 1.本章适用于碳钢、低合金钢和中高压合金钢各种施工方法的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 2.电加热片或电感应预热中,如要求焊后立即进行热处理,焊前预热项目人工应乘以系数0.87。 3.在电加热片加热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局部热处理中,如要求增加一层石棉布保温,石棉布的消耗量与高硅(氧)布相同,人工不再增加。 4.热处理的有效时间是依据《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所规定的加热速率、温度下的恒温时间及冷却速率公式计算的,并考虑了必要的辅助时间、拆除和回收用料等工作内容。 5.用电加热片或电感应法加热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局部处理的项目中,除石棉布和高硅(氧)布为一次性消耗材料外,其他各种材料均按摊销量计入消耗量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管材表面磁粉探伤和超声波探伤,不分材质、壁厚,以“m”为计量单位。 2.焊缝X光射线、Y射线探伤,按管壁厚不分规格、材质,以“张”为计量单位。 3.焊缝超声波、磁粉及渗透探伤,按规格不分材质、壁厚,以“口”为计量单位。 4.计算X光、Y射线探伤工程量时,按管材的双壁厚执行相应项目。 5.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按不同材质、规格及施工方法,以“口”为计量单位。 6.电加热片是按履带式考虑的,如实际与定额不符时可按实调整。 第八章其他 说明 一、一般管架制作安装项目按单件质量列项,并包括所需螺栓、螺母本身的价格。 二、除木垫式、弹簧式管架外,其他类型管架均执行一般管架项目。 三、木垫式管架不包括木垫质量,但木垫的安装工料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 四、弹簧式管架制作,不包括弹簧价格,其价格应另行计算。 五、冷排管制作与安装已包括煨弯、组对、焊接、钢带的轧绞、绕片工作内容,但不包括排管架制作与安装、钢带退火和冲、套翅片,管架制作与安装可按本章所列项目计算,冲、套翅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 六、分汽缸、分水器的安装,不包括附件安装,其附件应执行相应项目。 七、有色金属管、非金属管的管架制作安装,按一般管架项目乘以系数1.1。 八、采用成型钢管焊接的异形管架制作安装,按一般管架项目乘以系数1.3,其中不锈钢用焊条可按实调整。 九、分汽缸、集气罐和空气分气筒的支架制作与安装,执行一般管架制作安装相应项目。 十、调节阀临时短管制作装拆项目,适用于管道系统试压、吹扫时需要拆除的阀件(如各种调节阀、减压阀、疏水器、转子流量计、水流指示器、水表等)以临时短管代替连通管道。其工作内容包括原阀门的拆换、装临时短管、试压、吹扫合格后,短管拆除和原阀件复位等。 工程量计计算规则 1.一般管架制作安装,以“kg”为计量单位,适用于单件质量在100kg以内的管架制作安装;单件质量大于100kg的管架制作安装应执行第五册相应项目。 2.木垫式管架制作安装计算工程量时,不包括木垫质量,但木垫材料费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计。弹簧式管架制作安装,不包括弹簧本身价格,应另行计算。 3.冷排管制作与安装,以“m”为计算单位。 4.钢带退火、加氨,均以“t”为计量单位。 5.分汽缸、分水器制作,均以质量“kg”为计量单位,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集气罐、空气分气筒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6.套管制作与安装,应按不同规格,分一般穿墙套管和柔性、刚性防水套管,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执行定额项目时除一般穿墙套管的规格应比管道规格按规范要求大两号,对于柔性、刚性防水套管的规格应与管道规格相同。 7.空气调节器喷雾管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8.管道焊接口充氩保护项目,适用于各种材质氩弧焊焊接或氩电联焊焊接方法的项目,按不同规格和充氩部位,不分材质以“口”为计量单位。执行定额时,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选用项目。 9.调节阀临时短管制作装拆,应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10.钢制排水漏斗制作安装,应区分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 总说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作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消耗量定额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已计入其他材料费内。 九、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本消耗量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调整。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一、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八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另行处理。 十二、本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另有说明的工序外,均包括:施工准备、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场内搬运、检查、安装、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及操作完毕的场地清理等。 十三、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新建、扩建笔整体更新改造工程。 十四、本册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5.《全国通用给排水标准图集》86S164、87S163、88S162、89S175 6.《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87 7.《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92 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 9.《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10.《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11.《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 12.《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BG50281-98 十五、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均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2.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不锈钢管和管件,铜管和管件及泵间管道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3.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4.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5.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6.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7.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绝热工程,执行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十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7%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2.超高增加费指操作物高度距离楼地面5m以上的工程,按其超过部分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 ┃标高(m以内) │ 8 │ 12 │ 16 │ 20 ┃超高系数│ 1.1 │ 1.15 │ 1.2 │ 1.25 3.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取 ┃层数│9层以下│12层以下│15层以下│18层以下│21层以下│24层以下│27层以下│30层以下│33层以下┃ ┃│(30m) │ (40m) │(50m)│(60m)│ (70m) │(80m) │90m)│(100m)│ (110m) 按人工费的% │ 18 │ 26 │ 37 │ 41 │ 45 │ 75 │ 79 │ 83 │ 96 ┃其中人工工资占% │ 10 │ 12 │ 15 │ 17 │ 19 │ 21 │ 25 │ 27 │ 29 ┃其中机械费占% │ 90 │ 88 │ 85 │ 83 │ 81 │ 79 │ 75 │ 73 │ 71 ┃层数│36层以下│39层以下│42层以下│45层以下│48层以下│51层以下│54层以下│57层以下│60层以下┃ ┃│(30m) │ (40m) │(40m)│ (40m) │ (40m) │ (40m) │ (40m) │ (40m) │ (40m) ┃按人工费的% │108│ 122 │ 128 │ 142 │ 146 │ 153 │ 166 │ 173 │ 182 ┃其中人工工资占% │ 31 │ 33 │ 35 │ 37 │ 39 │ 41 │ 43 │ 45 │ 48 ┃其中机械费占% │ 36 │ 67 │ 65 │ 63 │ 61 │ 59 │ 57 │ 55 │ 52 4.水灭火管道系统、气体灭火管道系统调整费,按水灭火管道系统、气体灭火管道系统人工费的13%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费占25%,机械费占50%。 5.泡沫灭火系统调整费,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6.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7.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8.拆除费用(现场变更等因素需要拆除的项目):按相应定额人工费、机械费的50%,材料费的8%计取。 十七、本册消耗量定额所用部分名词含义如下: 1.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 2.安装地点:是指设备基础及基础周围附近。 3.施工现场:是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范围内,一般也是指建设项目四周围墙以内的范围。 4.安装现场:是指距所安装设备基础100m范围内。 5.现场仓库: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内临时搭设的存放施工材料和工具的仓库。 6.设备出库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施工现场以内或者施工现场以外的建设单位仓库,运到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7.设备厂内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建设项目四周围墙以内某一地点,搬运到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8.设备场内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搬运到设备安装位置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十八、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九、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水灭火系统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各种组件、消火栓、气压水罐的安装及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 二、界线划分: 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消防泵间管道与本章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三、管道安装: 1.包括工序内一次性水压试验。 2.镀锌钢管螺纹连接项目内已包括直管及管件含量的安装工作内容。 3.镀锌钢管法兰连接项目中,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定额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全部安装工序内容,但管件及法兰应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主材费,而螺栓应按实际用量加3%损耗另计材料费。 4.镀锌钢管法兰连接项目也适用于镀锌无缝钢管的安装。 四、喷头、报警装置及水流指示器安装项目均按管网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考虑的,定额中已包括丝堵、临时短管的安装、拆除及其摊销。 五、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等全部安装内容,但管道的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 六、集热板的安装位置:应在喷头上方设置集热板。 七、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项目中出入口连接用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地脚螺栓是按设备配带考虑的。定额中包括指导二次灌浆费用按第一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八、管道支吊架制作安装项目中综合考虑了支架、吊架及防晃支架的制作及安装。 九、管网冲洗项目是按水冲考虑的,基采用水压气动冲洗法时,可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十、管道安装项目内的水压试验内容主要是配合主干管及立管安装时的压力试验,施工完成后的整体试验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十一、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泵房间管道安装及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2.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应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3.室内沟槽式卡箍连接管道安装,应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4.各种消防泵、稳压泵安装及设备二次灌浆等,应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5.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应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6.各种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应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7.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应执行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十二、其他有关规定: 1.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2.主体结构凡属结框架、框剪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管道安装按施工图所示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2.镀锌钢管(螺纹连接)管件含量见下表:镀锌钢管(螺纹连接)管件含量表单位:个/ 公称直径(mm以内)┃ ┃项目│名称│ 25 │ 32 │ 40 │ 50 │ 65 │ 80 │ 100 ┃ ┃│四通│ 0.02 │ 1.2 │ 0.53 │ 0.69 │ 0.73 │ 0.95 │ 0.47 ┃ ┃│三通│ 2.29 │ 3.24 │ 4.02 │ 4.13 │ 3.04 │ 2.95 │ 2.12 ┃ ┃管 件│弯头│ 4.92 │ 0.98 │ 1.69 │ 1.78 │ 1.87 │ 1.47 │ 1.16 ┃ ┃含 ┃量│管箍│ - │ 2.65 │ 5.99 │ 2.73 │ 3.27 │ 2.89 │ 1.44 ┃ ┃│小计│ 7.23 │ 8.07 │ 12.23 │ 9.33 │ 8.91 │ 8.26 │ 5.19 ┃ 3.镀锌钢管安装定额也适用于镀锌无缝钢管。其对应关系见下表:对应关系表┃ 公称直径(mm)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65 │ 80 │ 100 │ 150 │ 200 ┃ ┃无缝钢管外径(mm) │ 20 │ 25 │ 32 │ 38 │ 45 │ 57 │ 76 │ 89 │ 108 │ 159 │ 219 ┃ 4.喷头安装按有吊顶、无吊顶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5.报警装置安装按成套产品以“组”为计量单位。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其安装执行湿式报警设置安装定额,按人工乘以系数 1.2其余不变。详见下表: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 ┓ ┃序号│项目名称│型号│包括内容┃ ┃ 1 │湿式│ ZSS │湿式阀、蝶阀、装配管、供水压力表、装置压力表、试验阀、泄放试验阀、泄放试验管、试验管流量┃ ┃│报警装置││计、过滤器、延时器、水力警铃、报警截止阀、漏斗、压力开关等┃ ┃ 2 │干湿两用│ ZSL │两用阀、蝶阀、装置截止阀、装配管、加速器、加速器压力表、供水压力表、试验阀、泄放试验阀(湿┃ ┃│报警装置││式)、泄放试验阀(干式)、挠性接头、泄放试验管、试验管流量计、排气阀、截止阀、漏壮斗、过滤┃ ┃│器、延时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等┃ ┃ 3 │电动雨淋│ ZSYI │雨淋报警阀、蝶阀(2个)、装配管、压力表、泄放试验阀、流量表、截止阀、注水阀、止回阀、电磁阀┃ ┃│报警装置│排水阀、手动应急球阀、报警试验阀、漏斗、压力开关、过滤器、水力警铃 ┃ 4 │预作用│ ZSU │干式报警阀、控制蝶阀(2个)、压力表(2块)、流量表、截止阀、排放阀、注水阀、止回阀、泄放阀┃ ┃│报警装置││、报警试验阀、液压切断阀、装配管、供水检验管、气压开关(2个)、试压电磁阀、应急手动试压器、┃ │漏斗、过滤器、水力警铃等┃ 6.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按不同型号和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 7.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安装、按不同规格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8.末端试水装置按不同规格均以“组”为计量单位。 9.集热板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10.室内消火栓安装,区分单栓和双栓,以“套”为计量单位,所带消防按钮的安装另行计算。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龙带、水龙带 接口、挂架、消防按钮。 11.室内消火栓组合卷盘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安装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龙带、水龙带接口、持架、 消防按钮、消防软管卷盘。 12.室外消火栓安装,区分不同规格、工作压力和覆土深度以“套”为计量单位。 13.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区分不同安装方式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如设计要求用短管时,其本身价值可另行计算,其余不变。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下 表: ┃项目名称│型号│包括内容 ┃消防水泵│地上式SQ │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 ┃接合器│地下式SQX │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 ┃│墙壁式SQB │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标牌 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冲洗,区分不同规格以“m”为计量单位。 15.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气体灭火系统安装 一、本章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和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中的管道、管件、系统组件等的安装。 二、本章定额中的钢管、钢制管件、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等适用于卤代烷1211和1301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执行本章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 三、管道及管件安装: 1.钢管和钢制管件内外镀锌及场外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2.螺纹连接的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在安装时,执行钢管和钢制管件安装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 3.钢管螺纹连接项目中不包括钢制管件连接内容,应按设计用量执行钢制管件连接相应项目。 4.钢管法兰连接项目,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接法兰考虑的。定额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全部安装工序内容,但管件及法兰应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主材费,而螺栓应按实际用量加3%损耗另计材料费。 5.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项目包括卡套连接件的安装,其本身价值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四、喷头安装项目中包括管件安装及配合水压试验安装拆除丝堵的工作内容。 五、贮存装置安装,定额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二气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不须增压,执行定额时,应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六、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及支架。 七、系统组件包括选择阀,气、液单向阀和高压软管。 八、本章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应执行本册第一章的相应定额项目。 2.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的焊接或法兰连接,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等,均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3.管道及支吊架的防腐刷油等应执行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4.阀驱动装置与泄漏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5.各种阀门安装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6.钢管(DN80以内)及管件(DN80以内)焊接或法兰连接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管道安装包括钢管螺纹连接、法兰连接、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及钢制管件的螺纹连接。 2.各种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施工图所示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3.钢制管件螺纹连接均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4.喷头安装均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5.选择阀安装按不同规格和连接方式的不同,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6.贮存装置安装按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规格(L),以“套”为计量单位。 7.系统组件试验包括选择阀、单向阀及高压软管。试验按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三章泡沫灭火系统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高、中、低倍数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 二、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中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但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装和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地脚螺栓按随设备本体配带考虑。 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泡沫喷雾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的制作安装及管网系统水冲洗、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等,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2.泡沫喷淋灭火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及管网水冲洗等,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相应项目及有关规定。 3.消防水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4.泡沫液贮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5.除锈、刷油、保温等,均执行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6.油灌上安装的泡沫发生器及化学泡沫室,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7.泡沫液充装是按生产厂家在施工现场充装考虑的,若由施工单位充装时,应另行计算。 8.泡沫灭火系统调试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泡沫发生器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2.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第四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探测器、按钮、模块(接口)、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器、警报装置、远程控制器、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报警备用电源安装等项目。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施工技术准备、施工机械准备、标准仪器准备、安装位置的清理。 2.设备和箱、机及元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收、安装就位、接地,密封箱、机内的校线、接线、挂锡、编码、测试、清洗、记录整理等。 三、本章定额中箱、机是以成套装置编制的;柜式及琴台式安装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项目。 四、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支架、底座、基础的制作与安装。 2.构件加工、制作。 3.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 4.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以上均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5.显示装置安装执行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6.系统调试执行本册第五章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点型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只”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2.红外线探测器以“对”为计量单位。红外线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定额中包括了探头支架安装和探测器的调试、对中。 3.火焰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计算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只”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4.线形探测器的安装方式按环绕、正弦及直线综合考虑,不分线制及保护形式,台“m”为计量单位。定额中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一只模块和终端,其工程量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5.按钮包括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气体灭火起/停按钮,以“只”为计量单位,按照在轻质墙体和硬质墙体上安装两种方式综合考虑,执行时不得因安装方式不同而调整。 6.控制模块(接口)是指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块(接口),亦称为中继器。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分为单输出和多输出两种形式。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按照输出数量以“只”为计量单位。 7.报警模块(接口)不起控制作用,只能起监视、报警作用,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以“只”为计量单位。 8.报警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多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等)的数量。总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则只能计为一点 9.联动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多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联动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总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的有控制模块(接口)数量。 10.报警联动一体机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这里的点是指报警器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多线制“点”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报警器件与联动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总线制“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11.重复显示器(楼层显示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按总线制与多线制划分,以“台”为计量单位。 12.警报装置分为声光报警和警铃报警两种形式,均以“只为计量单位。 13.远程控制器按其控制回路数,以“台”为计量单位。 14.火灾事故广播中的功放机、录音机的安装按柜内及台上两种方式综合考虑,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15.消防广播控制柜是背景安装成套消防广播设备的成品机柜,不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16.火灾事故广播中扬声器不分规格、型号、按照吸顶式与壁挂式,以“只”为计量单位。 17.广播分配器是指单独安装的消防广播用分配器(操作盘),以“台”为计量单位。 18.消防通讯系统中的电话交换机按“门”数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通讯分机、插孔是指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与电话插孔,不分安装方式,分别以“部”、“个”为计量单位。 19.报警备用电源综合考虑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五章消防系统调试 说明 一、本章包括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调试、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梯系统装置调试,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控制系统装置调试,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等项目。 二、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安装完毕且联通,并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整和试验。 三、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报警控制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四、在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试验时采取的安全措施,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种种探测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区分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报警器的点数计算。 2.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按照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联动控制器的点数计算。 3.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系统中的消防广播喇叭、音箱和消防通讯的电话分机、电话插孔,按其数量以“只”为计量单位。 4.消防用电梯与控制中心间的控制调试以“部”为计量单位。 5.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指可由消防控制中心显示与控制的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以“处”为计量单位,每樘为一处。 6.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以“处”为计量单位,一个阀为一处。 7.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包括模拟喷气试验、备用灭火器贮存容器切换操作试验,按试验容器的规格(L),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试验空器的数量包括系统调试、检测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器的总数,试验介质不同时可以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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