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台证办理须知
《入台证》办理须知
一、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清晰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需本人签名); 二、 户口簿(全家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三、 若提供材料是夫妻共有的,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需要签名。
四、 最近6个月内2寸半身正面照片2张(脱帽,未带
有色眼镜,照片长4.5公分,宽3.5公分,人像自头顶
至下颚的长度不得小于3.2公分及大于3.6公分,白色
背景正面半身彩色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
姓名及出生年月日)。
五、 请填写入台观光申请
一份。
(填写入台观光#申请
#注意事项见附表)
六、 个人身份
材料:
1、在职人员:
A、 在职证明原件
(详细内容需包括:单位负责人亲自签名+公章,任职需六个月以上;在职证明纸需要有公司抬头,
内容应有公司名称,电话号码,公司地址,任职日期,职务,薪金,公司负责人或部门主管姓名及详
细联系电话,公司印章)详见样本。
2、无业人员:(2选1)
A、 等值新台币二十万元(相当于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原件。
B、 或存折复印件,数笔存款可合并计算。
: 家庭成员同时申请时,附带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或户口薄复印件。 备注
3、退休人员:退休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名);或同无业人员提供财产证明原件一份。
4、在校学生:
A.国小以上各级有效学生证复印件。
B.国小以上各级在校证明复印件。
C.若未满20岁,如无父母陪同,需附上父母同意书。
D.18周岁以上需提供五万元的存款证明原件。
5、学龄前儿童:户口簿复印件一份;无父母同行附父母同意书。
收件號: 團號: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申請書 年 月 日
文
併 請於虛線內粘貼效期尚餘六個月以上之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或護照影本
駐 外 館 處 審 查 欄
合
計
中文姓名 學 歷 (請用正體字)
人 ? 有固定正當職業(1) ? 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5) 申 申請資格 ? 在大陸地區學生(2) ? 旅外四年以上有工作證明(6) 請 ? 有等值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存款(3) ? (4)(5)(6)之隨行配偶或直系血親(7)
人 ? 留學生(4)
資 現職 是否為本團領隊? 是 ? 否 料 1 經歷(含曾任職務、具有何種專業造詣等) 電話
是 否 為 臺 灣 ? 是 ? 否 大 陸 、 港 澳 人 民 之 配 偶 或 海 外 地 址
一、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以外之地區,
犯內亂罪、外患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而於申請時據實申報者,免予追訴處罰。
二、申請人現任或曾任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統戰單位專職人員,另具有人大代表、政協委申員或台辦身分者,請於本欄據實詳述。如未據實填寫,經查獲或遭人檢舉者,視為隱匿身分或報事虛偽申報,應負法律責任。 項 ?申請人曾任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統戰機構職務,曾任職於_ 。
?申請人現任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統戰機構職務,現任職於 。 一、以上所填內容,俱屬事實,如有捏造或虛假情事,願負法律責任。
二、代申請人擔任申請人之保證人,申請人經許可入境後,如有依法須強制出境情事,代申請人同意協助
有關機關辦理強制出境,並負擔收容、強制出境所需之費用。
申請人: 簽章 代申請人: 簽章
代辦旅行社: 戳記(含註冊編號)
申請來臺觀光類別 領 隊 姓 名 多 次 入 出 境 證 號
,. ?第一類人士
,. ?第二類人士
條 碼 編 號 ,. ?第三類人士
,. ?郵輪申請
填写入台观光申请书注意事项
? 中文姓名(请务必写正体)
? 学历(如果是大学毕业,不可填写本科,只需写上大学毕业;如果没有受过
教育,就写文盲)
? 申请资格:?有固定正当职业(1)
?在大陆地区学生(2)
?有等值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存款(3) 这三种资格用什么资格申请就请勾选一项即可。
? 现职(请写清楚完全的单位名称与职称;或写无)
? 是否为本团领队(非领队请勾?否)
? 经历(请填写以前从事过的职业与职务;或写无)
? 电话(请写手机和固定电话,请加上区号以便查询) ? 大陆、港澳或海外地址(请写办公室地址或住家地址或身份证上显示的住址) ? 如果申请人曾/现任大陆地区行政、军事、党务或统战机构职务,请据实详填;
如果没有则写无)
? 申请人(签字)
? 领队姓名(请填写领队名字)-- 由我社填写
? 申请来台观光类别 请勾 ?1.第一类人士 --由我社填写
在职证明样本:
XXXXXXXXXXXX公司(需用公司抬头纸打印)
在职证明
兹证明本单位XXX同志,自XXXX年XX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XXXXX(职位),月薪XXXX人民币,工作期间表现良好。
特此证明
此致
单位名称:
单位详细地址:
单位电话: 传真: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须出示日期)
单位负责人签字: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须知
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 2张2寸白底照片(护照照片,正常规格)
4、 我社开具的办证发票(原件+复印件)
5、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A、 请携带以上材料到各户口所在地的行政中心或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办理《赴台通行
证》。
B、 请办理好通行证后把办证发票连同办理《入台证》的材料一同交给我社。 C、 已经持有《赴台通行证》。再次申请有效签注时,请一并带好老证。 D、 请在户口所在地的行政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声明:若办证发票遗失,我社将收取和发票等同金额的赔偿。 报名:仅限江苏户口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