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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业术语

2017-11-14 18页 doc 37KB 3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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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业术语保险专业术语 帮你解读保险专业术语(一) 1(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 的保险公司。 2( 投保人: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3( 被保险人:指其身体或生命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4( 受益人: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5( 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6( 保险费:简称保费,指投保人交付给保险公司的钱。 7( 保险金: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
保险专业术语
保险专业术语 帮你解读保险专业术语(一) 1(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 的保险公司。 2( 投保人: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3( 被保险人:指其身体或生命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4( 受益人: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5( 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6( 保险费:简称保费,指投保人交付给保险公司的钱。 7( 保险金: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的钱。 8( 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9( 保险单:简称保单,指保险公司给投保人的凭证,证明保 险合同的成立及内容。保单上载有参加保险的种类、时间、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等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0( 保险责任: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项目。 11( 除外责任:指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项目,如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导致的事故。 12( 主险与附加险:主险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附加险指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保险险种,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满期等原因效力终止或中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或中止。 13( 趸缴:是一种缴保费方式,指所有保费一次性缴清。 14( 年交:也是一种缴保费方式,指每年交一次。 帮您读懂寿险专业术语(二) 1( 现金价值:是指保户在退保时可取回的现金。由于长期寿险通常采用均衡保险费,投保人交费若干期后,将会形成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负债。因此, 在解约退保时,退保人需将这部分"负债"返还给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正是以责任准备金为基础计算的。因投保初期投保人交费少,保单成本摊销大,所以前期现金价值很低。 2( 保险期间:根据寿险合同,寿险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对约定的保险事故负保险责任,该约定的时间称为保险期间,也称保障期,各个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期间,如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期间仅为一个航程,如果是终身寿险,保险期间则指被保险人的有生之年。 3( 缴费期:又称供款期,即在寿险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期间,按缴费方式不同可分为一次性缴旨(趸缴),年缴等不同方式。 4(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寿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 5( 承保:指寿险公司接受保户的投保并签发保险单的行为。 6( 核保:指寿险公司对保险对象的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 接受保户的投保以及以什么条件来接受投保的过程。 帮您读懂寿险专业术语(三) 1、什么是保险费自动垫交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单,在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保单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这就被称为"保险费自动垫交"。 2、什么是减额交清 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本保单继续有效。 3、 什么是保单借款 在保单有效期内,如果本保单已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该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每次借款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4、什么是可转换权益 在保单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于该保单生 效满二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将该保单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而无需核保,但新保单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原保单的保险金额,且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 转换后的新保单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并将按原保单核保等级,转换之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新保单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保险词典 保证保险 保证保险是在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被保险人(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来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 保险标的 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保险条款 明确保险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条文。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 保险基金 由专业保险公司向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个人收取保险费,而筹集的后备基金。 保险经纪人 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佣金的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利益 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不定值保险合同 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预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 承诺 是指保险人(公司)同意接受投保人的要约,即做出承保行为。 等待期 习惯上称为观察期,使用于医疗保险。一般保险合同在生效 后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也 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间称为等待期。 定值保险合同 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地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保险合同。 对价 在合同中应明确表示,一方所享有的权利以另一方所承担的义务为基础,其间的关系,并不是双方所负的义务平衡无差,不是指等价,仅须双方有对价报偿的性质即可,唯一的条件是必须有特定偶然事件的发生。 附加险 是指附加在主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参加附加险的前提是必须购买主险。 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 分类: 1)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2)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3)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一切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饮食服务行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均可投保企业财产保险。 分类: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是家庭财产保险的基本形式,它属于补偿性质的财产保险。 3、 储金式家庭财产保险 兼具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的性质,是以被保险人的本金利息作为保险费,在保险期限届满时,退还被保险人本金 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疾病、分娩等所致残疾或死亡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的保险。 特点: 1) 健康保险的期限一般较短,通常为一年左右的时间。 2) 费率计算的依据是被保险人的职业、性别、年龄和保额,其中职业是最主要的因素,而年龄因素不像在人寿保险中那样重要。 3) 保单没有现金价值 内容: 1) 疾病给付 2) 生育或分娩给付 3) 医药给付 4) 疾病或死亡给付 缴费期 又称供款期。即在保险合同中预先约定的缴付保险费的期间。 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是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它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的主要险种之一。企业财产保险的适用范围很广泛。一切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饮食服务行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均可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凡是由投保人所有或代替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投保人负责的财产,都可以列入投保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承担给付预定的保险金或年金的义务。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人寿保险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给付要件。人寿保险所称"生"指生存,而非出生。"死"指死亡,包括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的宣告死亡在内。保险给付条件除自杀和犯罪死亡外,只要死亡,则给付,不究其死亡原因。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选择。 人寿保险的分类: 1、 按照保险责任划分: 1) 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终身死亡保险 2) 生存保险:单纯的生存保险、年金保险 3) 两全保险:普通两全保险、期满双赔两全保险、养老附加两全保险、联合两全保险 2、 按照保费和保额是否可以调整划分: 1) 传统的人寿保险:包括定期保险、传统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 2) 创新的人寿保险:变额人寿保险、可调整的人寿保险、万能人寿保险、变额万能人寿保险 少儿保险 少儿保险从严格意义上说并非人身保险业务中的一个分类。它只是保险公司针对0―15周岁这一特定年龄段的人群提供的一种人身风险保障。 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在被保险人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承担其赔偿责任的保险,这种保险以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为保险标的,以第三人请求被保险人赔偿为保险事故,其保险金额即被保险人向第三人所赔偿的损失价值。 运输工具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是以各类运输工具,如汽车、飞机、船舶、火车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是以团体为对象,以团体的所有成员或者大部分成员为被保险人的一种人寿保险。一般都不进行体检。 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是以在商品赊销合信用放款中的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致损失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要约 是指由投保人提出订立合同建议的法律行为,即指填写要保单,这是签定合同的一个重要步骤。 主险 又称基本险。是指不需附加在其他险别之下的,可以独立承保的险别。 被保险人 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享有补偿请求权,即有权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取得补偿或给付的人。 定期年金保险 是指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限内给付年金,约定期满,给付终止的保险。 保险代理人 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保险费 简称保费,它是投保人向保险人购买保险所支付的价格。保险费是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乘积。 保险 (狭义指商业保险),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公司)支付保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金额 是由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确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保险标的的金额,它又可以被看作是保险人的责任限额。对于保险人来说,它既是收取保费的计算标准,也是补偿给付的最高限额;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来说,它既是缴纳保费的依据,也是索赔和获得保险保障的最高限额。 保险人 签定合同的一方,是收取保险费并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负责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人。 受益人 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是指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 又称要保人,是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应具有 权利行为能力。 保险的意义 别人都说我很富有,拥有很多的财富,其实真正属于我的个人的财富是给自己和亲人买了充足的人寿保险~—— 李嘉诚 保险的意义,只是今天作明天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幼小时作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 今天预备明天,这是极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子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步的人,才能算做现代的人。 —— 胡 适 如果我办得到,我一定要把保险这个字写在家家户户的门上,以及每一位公务员的手册上,因为我深信,通过保险,每个家庭只要付出微不足道的代价,就可免遭万劫不复的灾难。—— 丘吉尔 保险的意义是今日作明日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幼时作儿女长大时的准备,而这种今天预备明天,生时预备死时,父母预备儿女的稳健旷达与慈爱精神,是现今保险对人类社会的一大贡献。——胡适 启示:爱是一种责任,保险是家庭责任的分期付款。 许多人常常借口说:“慢一点...... ,以后再说...... ”。 一个六岁的小孩,放学时眼睁睁的看着他的父亲被车撞倒,他是家庭的唯一支柱,绝对不能发生差错~在他住院期 间,那位屡败屡战的寿险业务仍在不断关怀他。出院后,他在家里作疗养时,从窗外看见两个天真活泼的小孩与父母在阳光下快乐的嬉戏。 启示:早早作准备,能使您从容应付各种突然其来的变故。 您有能力负担每天七百元的医疗费吗, 平均每七个美国人就有一个人会遭遇到这种令人心痛的损失~(即因病或意外住院医疗) 如果您没有这种应变的能力,请您即参加我们的保险计划~ ——美国蓝十字保险公司的公益广告 有钱人需要买保险?! 随着寿险热在中国的兴起,很多有钱的人都先一步购买了人寿保险。但也有一小部份人认为 :我有足够的钱,不用买寿险。其实啊,有钱人更需要买寿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其中的道理吧! ?有钱人并不意味着没有人生风险,没有意外和疾病。 ?难道我们真有足够的钱吗?那还赚钱干什么? ?人寿保险可以分散资金风险,还可免征遗产税,可合法地进行财产转移。 ?只有人寿保险才能衡量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它是一个人身价的象征。 ?钱财是身外之物,只有人寿保险才是永远属于我们的财富。 ?人寿保险对于保障风险来说,有“四两拔千斤”的作用。 ?如果有一部印钞机,我们是应该照顾机器呢?还是照顾印出来的钞票?肯定选择照顾机器,因为钞票没有了可以再印,但机器没有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事业成功人士就如同一部印钞机。 人自身的价值是最重要的,所以千万要照顾好自己, 而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当然是买人寿保险啦。 给孩子买寿险的十大理由 l.保费便宜 年龄越小,所缴保费就越便宜,所买的寿险就越划算,这是众所周知的。 2.承保机会大 谁都知道,小孩身体都比较棒。因此,为小孩买寿险不会因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而被拒保或加费承保。 3.建立良好的风险规划 教育孩子及早了解有关寿险的项目和优点,灌输良好的风险管理观念。 4.节税规划 寿险有节税的权利。 5.减轻子女将来的负担 当子女成年时,寿险的缴费期已满,子女也不须再缴纳保险费,即可拥有终身保障。 6.及早建立孩子的教育基金和创业基金 7.保险金给付完全免税 税法规定,人寿保险的保险金给付免征各项税赋。 8.转移财产给子女 以帮子女买寿险的方式,将资产转移到子女名下。 9.训练子女责任感 养成小孩良好的价值观,长大后协助分担保险费,以培养责任感。 10.风险转移,保障家庭生活安定 如果能在子女出生不久,就为其投保一份终身寿险,待他成年时,这张保单就是最佳的礼物。 从跌跌撞撞到步履稳健,孩子要走的路很长,父母也许没办法呵护子女一辈子,却能够借助寿险传达永不止息的爱,帮助子女安然度过每一个难关。 购买保险可以免税 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因此不征税。根据《税法》规定,个人所获赔款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即对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身故,寿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赔付身故保险金,如投保单上有指定受益人的,寿险公司将保险金付给受益人。这种保险金的给付不作为遗产处理,它有以下好处: ?可免征遗产税、所得税,有利于财产转移和节税; ?不必用来抵偿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这笔保险金进行保全和冻结; ?可避免继承纠纷; ?可让自己最爱的人合法得到财产。 养儿防老可靠吗? 自我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以来 ,家庭结构变成了 “4:2:1”型,即一对夫妇要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 ,除自己外,人均要负担2.5人的生活费用 ,这显然是无力承担的一副重担,所以“养儿防老”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想在老年过上安康生活,只有靠自己未雨绸缪,早早做好保险规划,这是社会进步的大势所趋。中国人寿保险可帮我们安享晚年,维护个人尊严,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 人寿保险的意义 人寿保险的意义~ 1、传统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保障而非投资 2、保险与储蓄比较有什么特点, 3、“种豆得瓜”:人寿保险意义所在 传统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保障而非投资 随着现代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已逐步认识并认可保险(但大多数人还是喜欢把保险和股票,债券相联系相比 较(其实,保险并不是以投资为目的的,一纸保单所提供给您的是一种保障,是对于未来不确定风险的预防,是在您家庭财产受损或人身遭受意外伤害时,对您的财产损失的补偿和人身伤害的给付。而返还型险种所具有的本金返还、利息给付等职能,只是保障功能的一种补充,是为了满足购买者的某种心理,吸引购买者而的。 有了劳保,还要保险吗, 如今现行的退休金办法实际上是现在的职工养活退休职工,这就使得退休金的发放是与现时的单位效益紧密联系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的效益并不是稳定的,所以劳保并不十分可靠。 再说,就算以后的劳保由社会统筹发放,不用担心拿不到退休金,这点退休金足够吗,我们知道,退休金是按退休时的工资水平确定的,很少能随物价的变动而进行调整。然而社会经济生活水平却在不断提高,同时人的寿命也越来越长,人们需要更多的生活费,单靠"劳保"无法解决。 何况,人的年龄越大,所需的医疗费用就越多,单位一般只能报销一部分,而且万一有了大病,庞大的医疗费用更是家庭难以解决的。 所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您晚年美好生活的重要保证,更是劳保的有力补充。 保险与储蓄比较有什么特点, 保险与储蓄作为一种投资手段,在某种范围内,某种程度上,具有相似性。比如,他们在客观上都是为了应付未来事件。但保险与储蓄的差异更是明显。 保险是先创造财富,再分期付款。而储蓄正相反,我们先设定一个目标,慢慢的储蓄,希望有朝一日能有一笔财富,这是先付费后享用。 保险重在保障,而不是单纯获得利息的问题。 严格来说,保险比储蓄更安全。有关银行法律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由人民法院宣告其破产。破产后,可能部分储户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而保险法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消或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达不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管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接受。这种规定从根本上确保了所有保户的利益不受侵害。保险具有互助性质,建立在"人人为我,我为人?quot;的基础上。储蓄纯属个人行为,只是自救的一种形式。 通过各种不同的险种,保险可对人的生,老,病,死进行有效的保障。银行存款通常是一款多用,一旦发生一连串的风险,就会捉襟见肘。 由于保险的互助互济性,保险公司的保险金可能会大大超过投保人所缴的保费。而银行储蓄,只能是本金与利息之和。 投保后必须按时缴纳保费,中途退保会有一定的损失,因而含有一定的强制性质。银行储蓄完全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对于一些花钱没有计划的人,特别是年轻人,通过保险可以均衡一生的消费。 保险只要确定合理的费率,保障能力清楚而且能预见。银行存款虽然可以计算出本息之和,但这笔钱是否足以应付今后的风险,无法计算也无法预测。 “种豆得瓜”:人寿保险意义所在 对个人来说,投保人寿保险是获得对未知风险的保障,可以使其在受到意想不到的损害时,本人或家庭可以得到经济上的补偿,确保家庭经济的安定;亦可作为一种储蓄和投资工具,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以得到保险金额和其它报酬。可以说不论男女老幼、贫富贵贱都需要人寿保险。假如你在年轻时挤出一部分金钱购买适当的人寿保险,那就会“种下一棵小树,收获一片绿荫。” 1、人寿保险使老有所养 中国社会制度的转型,使传统的完全依赖国家、单位的养老制度逐渐发生深刻变化,国家对职工生老病死的"大包大揽"已成为过去,人们已意识到真正保障自己将来生活的只能是自己。所以人们在年轻时早准备早投入,年老时就可以有充足的生活保障,从而渡过一个"夕阳无限好"的晚年。 投保养老保险可以说既是老人为子女分担一份忧愁,也是晚辈献给长辈的一片孝心。 2、人寿保险使病有所医 俗话说,"食五谷,得百病",尤其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竞争日趋激烈,小病小灾的,人们还可以抵抗过去,一旦大病临头,许多人纵使债台高筑,家徒四壁,也无力负担高昂的医疗费用;有的家道富殷,也会因一场大病,耗尽积蓄。据《上海保险》97年第6期登载,在对上海市民的一次社会调查中发现, 医疗与养老是寿险市场的最大需求,而在这二者之间,医疗保险的比例又占主要地位,因为现在许多寿险险种中,住院医疗和意外伤害,不能单独承保,只能作为主险后面的附加险投保。于是,市民为了得到一份附加险,就顺便买了份主险。可见人们已意识到投保寿险,可以使自己病有所医,康复有望。 3、人寿保险使幼有所依 "子女在父母面前永远是需要保护的孩子",这种观念使中国父母对子女有更多的经济义务,父辈与子女的经济联系往往持续到子女就业婚嫁、生育之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小型的核心家庭增多,子女从教育费用到婚嫁费用,负担很沉重,如果家庭收入水平都不高,承担这些费用将是很困难的。所以许多适合少儿的险种无疑为望子成龙、望女成风的父母送去了及时雨。 4、人寿保险有利于自身发展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个人只要有一个工作单位,那么便大树底下好乘凉,生、老、病、残、死等人身风险都可以依靠单位来解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职能转变,尤其是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个人日益成为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只要有合适的商业保险做后盾,获得更多的安全感,许多人就可以义无返顾地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把握每一个可以发展自己才能的机会,尽情展现自己的才华。 5、人寿保险是一种投资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购买寿险、股票、债券、国库券、商品房等也成为人们将货币保值增值的选择。人寿保险费一般有三部分组成:意外事故保险费,疾病死亡保险费和增值保险费。前两者保费的主要功能是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疾病等事故高残或身故而造成的损失,可以看成一种消费;增值部分保费作用主要在于能按照保单预定利率增值,满足收益人的养老、升学等需求,具有投资功能。我国保险市场的人寿保险险种,功能齐全,大部分属于综合性险种,从风险性、保障性、可靠性和收益性角度来考虑,具有投资功能。而且参加个人保险还将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免税等,与其它投资手段相比,这一点也是相当优越的。 人身保险的意义 人身保险事业,在们的生、老、病、死、残时,能够得到物质上的帮助。它有利于深化改革和社会安定,也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能起一种“精巧的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因此,开展人身保险业务具有积极意义的。 ?可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配套服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国所有制结构已趋多层次,多样化。现在的所有制结构,不仅存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全民和集体两种形式,还存在其他所有制形式。例如合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全民、集体、个体的合作经营或联合经营的企业等。加上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后出现的多渠道的用工制度,使过去单一的劳动保险制度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而要开展人身保险来为没有劳保待遇的劳动者提供各种人身保险的保障,以消除他们后顾之忧。同时,企业为了经营机制的转换,打破“大锅饭”、“铁饭碗”,在用工制度中逐步实行劳动合同制代替固定制的形式,这都需要人身保险来提供配套服务的。 ?有助于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达,人的寿命不断延长,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益严重。目前,世界上越是发达的国家,老年人的比重越高。据联合国1984年世界人口资料,发达国家65岁以上老人的比重为11%,发展中国家为4%,其中最高的瑞典为17%,德国为14%,美国为11%,日本为10%,而我国虽为5%,但发展速度却异乎寻常。值得注意的是:(1)据国务委员宋健的讲话材料说,到2000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将占总人口8.3%,比1982年翻一番还多。(2)老龄化社会地域分布,将由大城市逐步到中小城乡与农村,从东南沿海遍及全国。1982年上海65岁以上老人已占总人口的7.43%,60岁以上占12.3%,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3)我国老年人口数字大,成为世界上绝对数量多的国家,预测2000年65岁以上老人达到9400万人,而60岁以上将达1.3亿人。所以,养老问题也比发达国家严重。因为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前,已经是经济高度发达了,而我国到2000年亦只是小康水平。其次是发达国家老龄化过程很长,如德国从年轻型转向老年型经历了150年,而我国从1982年年轻型人口只有 十多年时间就进入老龄社会了。再次是发达国家人均自然资源比较丰富,而我国人均自然资源则不如别国。因此必须及早考虑老有所养问题。发展人身保险,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逐步改变养老制度由国家统包统配、现收现付的老做法,如此当可缓解人口急剧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这是需要十认真对待的。 ?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因为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也搞不好。当前,精神文明建设要着眼于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人身保险提倡“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新风尚,也有助于培养人们勤俭持家、有计划地安排生活的良好习惯。由于人身保险是一种长期性的经济活动,要维持保单有效,一定要持之以恒,按期缴纳保险费。这种互助共济,勤俭节约的风尚,将推动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 保险的功能 一、利用大家的力量以最小的代价防范一生的风险。 二、半强迫储蓄并保证长期最优惠的利率。 三、确保将来的退休生活、医疗费。 四、以微不足道的投入帮我们负起对家庭、子女的重担。 五、保单现金价值可弹性贷款或领出。 六、节税并确保完整的转移资产给下一代。 七、个人生命末期尊严的保障。 养儿防老可靠吗? 自我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以来 ,家庭结构变成了 “4:2:1”型,即一对夫妇要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 ,除自己外,人均要负担2.5人的生活费用 ,这显然是无力承担的一副重担,所以“养儿防老”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想在老年过上安康生活,只有靠自己未雨绸缪,早早做好保险规划,这是社会进步的大势所趋。中国人寿保险可帮我们安享晚年,维护个人尊严,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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