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奖惩制度永清中心卫生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奖惩制度
我院自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以来,在卫生局领导、新合中心的监管及领导高度重视下,在对参合患者的诊疗行为当中,能严格认真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从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为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就降低住院次均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订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奖惩制度:
一:对以下情形,给予表彰和奖励:
1、入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做好病人身份识别的
2、控制住院率,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及时为患者办理出入院手续的。
3、 门诊日志、住院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及时...
永清中心卫生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奖惩
我院自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以来,在卫生局领导、新合中心的监管及领导高度重视下,在对参合患者的诊疗行为当中,能严格认真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从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为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就降低住院次均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订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奖惩制度:
一:对以下情形,给予
彰和奖励:
1、入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做好病人身份识别的
2、控制住院率,严格掌握入、出院
及时为患者办理出入院手续的。
3、 门诊日志、住院病历、处方等医疗文
书写及时,完整、准确、规范的
4、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住院、合理手术等原则,自费药品比例控制在10%以内。
5、严格诊疗项目管理、实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贵重药品审批制。
6、在合作医疗服务过程中认真执行其他#管理
#,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病人好评的。
7、举报冒名顶替等不良现象查证属实的。
8、其他应当予以表彰的。
二:处罚
1、不按要求核实农合病人身份的每次扣发工作量工资50元;
2、对参合病人态度粗暴造成病人投诉的每次扣发工作量工资50元;
3、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发现每例扣发工作量工资50元,并按医院管理年要求再行处罚;
4、出院带药不合理,急性病>3天,慢性病>10天的未按要求者每例扣发工作量工资50元;
5、不按入院、治疗、手术、出院指征和标准而进行相应的项目的每次扣发工作量工资50元;
6、用目录外用药和诊疗检查未按要求告知病人/家属签字者,每次扣发工作量工资50元;
7、贪污、挪用合作医疗资金的,停职检查并罚款。
8、工作失职,造成新合资金损失的,按损失金额50%承担责任并处以罚款。
9、弄虚作假、虚开发票套取新合资金的,按套取金额的一倍处以罚款,并待岗一个月。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以上由新合办每季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绝不姑息,直至改正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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