轴流式风机
第15832章
軸流式風機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軸流式風機的製造、工場測試、交貨及組裝。
1.2 工作範圍
1.2.1 輪葉軸流式風機
1.2.2 控制及安全裝置
1.2.3 設備的安裝、操作及維修
1.3 相關章節
1.3.1 第15820章--風管附屬設備 1.3.2 第15950章--測試、調整及平衡 1.3.3 第16221章--電動機
1.4 相關準則
1.4.1 中國國家標準,CNS,
1.4.2 美國送風及控制協會,AMCA,
(1) AMC A210
(2) AMC A300
(3) AMCA 301 1.4.3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4.4 英國標準協會,BS,
(1) BS 848 PART 1 15832 V2.0 90/03/27 15832-1
(2) BS 848 PART 2
1.4.5 國際標準組織,ISO,
1.4.6 美國電機製造業協會,NEMA,
1.4.7 美國防火協會,NFPA,
1.4.8 承包商可建議使用國際認可之法規或標準,但是必須得到工程司的認可。 1.5 品質保證
1.5.1 承包商提供之風機的製造商必須至少有[5][ ]年製造同樣產品的經驗。 1.5.2 性能等級,依照AMCA 210或BS 848 PART 1之方法測試。 1.5.3 音量等級,依照AMCA 301及AMCA 300、BS 848 PART 2或ISO之
方法及規定測試。
1.5.4 承包商應作下列事項,
3(1) 所有10m/s以上的設計送風量之風機,須在1.25倍的送風機最大
額定轉速,RPM,下,實施,持續[15分鐘][ ]之運轉測試。
(2) 風機之性能測試應包括風機RPM風量風壓及最高設計條件下的馬
3達電流。測試報告對進風之空氣密度須修正為[1.2kg/m][ ]。
(3) 風機之名牌須標示製造商名字、序號、型號及製造日期。
(4) 軸流風機之輪框,HUB,和葉片的鑄件,[必要時須在製造完成之後
以X光檢查以確保沒有鑄造瑕疵。]
1.6 資料送審
1.6.1 廠商設計圖說
依照規定,提供設備及材料的完整型錄資料及構造圖,包括下列資料,
(1) 每一部風機合格的性能曲線圖。從關斷點至任意風量的範圍劃出靜
壓力,Pa,、總效率,%,及相對於風量,CMH,之操作功率,kW,
等曲線。這些曲線在任意風量至高於最大壓力[15%]以上的區間內
應隨風量的減少而連續上升。
(2) 在穩定的操作條件下,在靜,全壓力範圍性能曲線須同樣的得到滿15832 V2.0 90/03/27 15832-2
足。
(3) 使用公稱系統靜壓及85%公稱風量劃出一曲線,用分貝
,dBre10-12W,為單位,以八音階音聲功率為縱座標,相對於以
63Hz至8,000Hz之八音階中心頻率為橫座標。
1.6.2 證明書
(1) 提供保證書,以證明該風機已根據規範要求評定等級及測試。
(2) 提供證明,以確認防火級風機符合在[300?]或[150?]下連續操作1
小時的高溫要求。
1.6.3 維修資料及操作手冊
提供風機的操作及維修手冊。
2. 產品
2.1 功能
2.1.1 一般規定
(1) 每一風機均須作靜態及動態平衡校正。
(2) 提供風機及其全部之附件,如螺栓、螺帽、墊圈、自鎖墊圈、及或
其他用以組合鐘形入口、進出口導流管、金屬網護罩及底座等至風
機外殼上的其他硬體需求。所有的硬體均須以鍍鋅板或認可之同等
材料製成。
(3) 對所有的皮帶、皮帶輪、鏈條、齒輪、連軸器、突出的固定螺絲、
鍵及其他的轉動零件提供適當的保護罩。使得工作人員可更加靠近
設備而無安全上的顧慮。
(4) 風機提供者應估計及模擬從風機及消音器機組產生的噪音,並保證
所提供的風機符合噪音規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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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設備
2.2.1 軸流式風機
(1) 可使用[直接][皮帶]驅動。
(2) 使用管狀焊接的鋼製外殼,具有內外側皮帶保護蓋及可調整的馬達
底座。
(3) 葉片須是[翼截式]且以高強度之鑄鋁或鋼材製成。
(4) 葉片的節距須可在不必由外殼移動葉輪的情形下作現場調整。 (5) 風機外殼的連接口,須具凸緣型式以連接風管。
(6) 風機須提供流線形的進氣口。
(7) 空氣應沿軸的方向進出風機。
(8) 風機轉軸須以中碳鋼等級以上材料製造,並加以研磨以配合輪殼及
軸承的尺度。
(9) 風機的軸承及驅動軸須密封並和氣流隔離。軸承須使用機械式軸封
以防止灰塵及髒物,並且有自動對位及油脂潤滑。 (10) 回風或排氣風機兼具有排煙功能者,必須能在[300?][150?][ ]
的周邊溫度下以全容量操作1小時以上而不致產生機械、電氣或結
構上的損壞。
(11) 設置維修口供調整葉片及其他維修保養時使用。
(12) [提供一檢修口,以便調整可調整葉片軸流式風機之葉片角度以改變
風量及靜壓。]
2.2.2 馬達
風機馬達須符合第16221章「電動機」及下列各項要求, (1) 為完全封閉式鼠籠型感應馬達,並俱散熱風扇及其保護罩。 (2) 具防火等級的風機馬達線圈須予以絕緣,以允許馬達在需求[150
?][300?][ ]的周邊溫度之設計條件下,操作1小時以上。 (3) 馬達軸承須使用精密等級的低摩擦型,並具有加注潤滑劑的設計以
得到最大的徑向及推力負荷,同時允許在[150?][300?][ ]的周
邊溫度之設計條件下操作1小時以上。,視各需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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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正常的周邊溫度下,軸承須具有[200,000小時]的操作壽命[L50
壽命,低摩擦軸承製造商協會],且提供一油脂進出接頭供油脂進出
用。油脂配件應安裝於風機外殼上,並覆以蓋子以有效地隔離水份
及髒物。
(5) 在每一馬達的底部須提供一排水栓。
2.2.3 排煙風機
(1) 排煙風機必須能在[150?][300?][ ]的周邊溫度下以全容量操
作1小時,或在150?或300?的空氣流經風機的情形下,連續操
作1小時以上而不致產生機械、電氣或結構上的損壞。且須提供一
製造商的證明供工程司確認其設計符合上述之要求。 (2) 風機的外箱或外殼、支架、懸吊器及所有鋼製品,須做熱浸鍍鋅。 (3) 整個風機機組須做工廠塗裝,所使用之塗料須能抵抗[150?][300
?][ ]的溫度達1小時,而不致產生煙或有毒氣體。 (4) 所有外殼及凸緣須以焊接製成。
(5) 配有管帽的排水配件須安裝於風機外殼之最低處。 (6) 應焊接足夠的吊環至風機機組上,以便作為現場裝配及拆卸用。 (7) 所有螺栓、螺帽及墊片須以不鏽鋼製成,且為方便維修起見須具有
容易拆卸的設計。
(8) 熱浸鍍鋅鋼製成之風機支架或懸吊器須設計有一[剛性]或[撓性]支
撐的作用,在維修時可容易的升降風機。風機懸吊器的設計須得到
工程司的認可。
(9) 緊急停止按鈕、須是金屬包覆的型式,且在失火的狀況下可以抵抗
[150?][300?][ ]的溫度達1小時而仍能操作。 (10) 承包商應提送製造廠文件[及公證報告],以證明該工廠曾生產過類
似產品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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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
3.1 安裝,依照專業製造廠之安裝手冊,進行安裝施工。 3.1.1 承包商應將風機及附件安裝在容易維修的地方。
3.1.2 承包商須提供製造商所建議安裝風機所需之支撐梁、腳架、平台、吊架
及固定螺栓等。
3.1.3 在風管清除乾淨,裝妥過濾網,軸承潤滑及會同試車前不得起動風機。 3.1.4 符合15820章「風管附屬設備」的規定,在風機入口及出口端連接風管
處安裝撓性接頭。且在風機運轉時,其兩端接頭須平行,其偏心度不得
超過[25mm][ ]。
3.1.5 當風機進出口露出時,便需裝設安全護網。
3.1.6 落地軸流式風機加裝補強腳架,吊掛式風機加裝支架鎖定於外殼凸緣上。 3.2 檢驗
3.2.1 依規定進行產品及施工檢驗,項目如下,
名 稱 檢驗項目 依據之方法 規範之要求 頻 率
[1次]
[每批1次]
[提出檢驗試驗
報告,不必抽
驗]
[ ]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本章之工作按各風機有關章節之規定以[台]、[組]、[ ]計量。 4.1.2 本章工作之附屬工作項目將不予計量,其費用應視為已包含於風機計價15832 V2.0 90/03/27 15832-6
之項目內。
4.2 計價
本章之工作依有關章節之風機項目以[台]、[組]、[ ]計價,該項單價已
包括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運輸、動力及
附屬工作等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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