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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董事)

2017-10-11 5页 doc 17KB 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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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上海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董事) 上海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董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XX、XX共同出资设立上海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上海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XX区XX路XX号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XX。,以工商核准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
上海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董事)
上海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董事) 上海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董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XX、XX共同出资设立上海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上海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XX区XX路XX号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XX。,以工商核准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之日起45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住所、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方式及出资出下: 股东姓名 :XX 身份证号码:XX 住 所 :XX 出资方式 :XX 出 资 额:XX 投资比例:XX 股东姓名 :XX 身份证号码:XX 住 所 :XX 出资方式 :XX 出 资 额:XX 投资比例:XX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丼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 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2 (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 决议; (10) 修改公司章程。 上述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时,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 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3 由股东会选丼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丼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 4 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股东书面请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六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七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解散是由不清算办法按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不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 5 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二十二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不国家法律、法规相低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一式X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6 上海 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股东讨论,选丼,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通过 有限公司章程。 二、 为本公司首届执行董事,总经理。 三、 为本公司首届监事。 全体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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