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100.01;87.060.10
G57
a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GB/T10661—2010
代替GB/T10661—2003
2010-12—23发布
荧光增白剂VBL
(C.I.荧光增白剂85)
FluorescentwhitenjngagentVBL
(C.I.Fluorescentwhiteningagent85)
2011—10—01实施
宰瞀徽鬻瓣譬辫瞥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刖吾GB/T10661—2010本标准代替GB/T1066l一2003《荧光增白剂vBL》。本标准与GB/T10661—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荧光增白剂VBL(c.I.荧光增白剂85)》;——增加了CAsRN号(本版的第1章);~合并了用于纺织品和用于造纸两个规格(2003年版的第3章,本版的第3章);检验项目中的“相对强度”和“白度”更改为“增白强度”,指标相应修改(2003年版的第3章,本版的第3章);一一增加了重金属元素的量指标和试验
(本版的第3章和5.9);一增加了增自强度的试验方法(本版的5.4);——取消了相对强度和白度试验方法(2003年版的5.4和5.5)。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山西青山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东文、董仲生、甘宏宇、竹百均、李钢、诸叶青。本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1996年为第一次修订,2003年为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 www.bzfxw.com ????
www.bzfxw.com
荧光增白剂VBL
(C.I.荧光增白剂85)
GB/T10661—20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荧光增白剂VBL(C.I.荧光增白剂85)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
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荧光增白剂VBL的产品质量控制。
结构式:
纩V州U q—H口D一电
}DJCH2CH20H
分子式:c36H34N12Na208s2
相对分子质量:872.84(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RN117958—735
}ⅣCHzCH20H
2
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3742007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2381—2006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23832003染料筛分细度的测定
GB/T2386~2006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分的测定
GB/T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2
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66822008,Is03696:1987,MOD)
GB/T8170一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19601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20814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GB/T23979.1—2009荧光增白剂增自强度和色光的测定 棉织物染色法
GB/T23979.22009荧光增白剂增白强度和色光的测定纸张染色法
3要求
荧光增白剂vBL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荧光增白剂VBL的质量要求
项 目 指 标
(1)外观 淡黄色~黄色均匀粉末
(2)荧光强度(相当于标准品的)/分 100±3
(3)增自强度(为标准品的)/分 100±2
N—
ClN
吣
酽I
/
\CiiN
www.bzfxw.com
GB/T10661—2010表1(续)项目指标(4)色光(与标准品)近似~微(5)水分的质量分数/%≤5.0(6)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5(7)细度(通过250pm孔径筛残余物的质量分数)/%≤10.O(8)有害芳香胺的质量分数/(mg/kg)符合GB19601的标准要求(9)重金属元素的质量分数/(mg/kg)符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4采样以批为单位采样,生产厂以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桶数应符合GB/T6678—2003中7.6的规定。所取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取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人产品中。用探管从桶上、中、下三部分取样,所取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将所取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避光、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一个保存备查。5试验方法5.1一般规定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2008中的4.3.3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在进行本标准的5.3、5.4的测定时,房间应适当避光,避免阳光照射测试样品。在测定过程中,从称样、溶解、稀释到测定必须连续操作,不应放置时间过长,以避免样品受光照而影响测定结果。5.2外观的评定采用目视评定。5.3荧光强度的测定5.3.1仪器及材料a)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比色皿:石英皿,光路长10mm;c)水:每升水中加入约o.3g无水碳酸钠,充分搅拌均匀溶解,使水的pH=8~9。5.3.2测定步骤称取荧光增白剂VBL标样和试样各约o.2g(精确至o.ooo1g),分别置于烧杯中,加水搅拌使其溶解,并转移至1000mL棕色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再用移液管吸取该溶液10mL置于100mL棕色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立即用10mm石英比色皿,以水为参比溶液,在348nm波长处分别测定标样及试样溶液的消光值Eo和E。5.3.3试验结果的表述荧光增白剂VBL的荧光强度以F计,数值用(分)表示,按式(1)计算:F一挚×100L^ln式中:E——试样溶液的消光值;E0——标样溶液的消光值;m——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标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2 ????? www.bzfxw.com ????
www.bzfxw.com
GB/T10661—2010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应不大于2分,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5.3.4荧光强度结果的评定
生产厂出厂产品荧光强度指标必须保证100分,对于监测部门及其用户单位
时,考虑检测手段
及其使用仪器的误差,允许荧光强度误差范围为正负3分。
5.4增自强度和色光的测定
5.4.1仲裁检验
增白强度的测定分棉织物染色法和纸张染色法两种方法,纸张染色法又细分为轧染法和浸染法。
当有明确使用用途或各方达成一致时,可按使用用途或一致选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否则,以棉织物染色
法作为仲裁检验方法。
5.4.2棉织物染色法
按GB/T23979.1—2009的规定进行。
染色深度:O.05%(owf);染色浴比:1:40;染色温度:50℃;保温染色时间:30min。
5.4.3纸张染色法
5.4.3.1轧染法
按GB/T23979.2—2009中4.1的规定进行。
轧染深度:o.3g/L,浸渍时间:30s。
5.4.3.2浸染法
按GB/T23979.22009中4.2的规定进行。
染色深度:o.2%(owf),染色时间:30min。
5.5细度的测定
按GB/T23832003的规定进行。标准筛的规格为孔径250“m。
5.6水不溶物的测定
按GB/T2381—2006中有关水溶性染料的规定进行。
5.7水分的测定
按GB/T23862006中的3.2烘干法进行。
5.8有害芳香胺的量的测定
按GB1960l的规定进行。
5.9重金属元素的量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本标准第3章表1所列的所有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表1中第(1)~(7)项为出厂检验
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
型式检验:
a)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b)产品异地生产时;
c)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d)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e)客户提出要求时。
6.2生产厂检验
荧光增白剂vBL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生产厂应保证所
www.bzfxw.com
GB/T10661—2010有出厂的荧光增白剂VBL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6.3复验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7.1标志、标签荧光增白剂vBL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涂上牢固、清晰的标志,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注册商标、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厂址、生产日期、标准编号、批号。也可将标准编号、批号打印在标签上,并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证明一起放入包装容器内的塑料袋外面。7.2包装荧光增白剂vBL用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包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25kg或50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7.3运输运输时避免强烈震荡,搬运时应小心轻放;防火、防晒、防雨。切勿损坏包装。7.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贮存期为二年。
????? www.bzfx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