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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2011-10-28 5页 pdf 86KB 7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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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HR 工具-文本范例 仅供参考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制度制度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总总 则则则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 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 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 须把考勤管理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
考勤管理制度
HR 工具-文本范例 仅供参考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制度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总总 则则则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 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 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 须把考勤管理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 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 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 考考考考 勤勤勤勤 第五条 按照国务院规定,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 日。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第六条 迟到、早退、溜班 上班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工作时间 擅离岗位者为溜班。 第七条 事假、病假 工作时间因事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者,为事假或病假。 第八条 超假、旷工 假期已满,仍未销假上班者为超假;未经请假缺勤 1 小时以上者为旷工。 第九条 值班、加班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经领导决定或同意延长工作时间,以 及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者为加班。 第十条 满勤、多出勤 全年无迟到、早退、溜班、旷工及请假者为满勤;领导虽未安排,但为完 成工作任务和维护公司、营业部利益,主动加班者为多出勤。 第十一条 考勤标准 HR 工具-文本范例 仅供参考 1、在法定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工作 3-4小时为加班半天,5-8 小时为 加班1天; 2、请假2-4小时按半天、5-8 小时按1天计算。 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 假期假期假期假期 第十二条 休假和探亲假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或探亲假(当年转正定 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 1、休假 工龄满1年但不满 10 年的职工,每年休假的假期为 6 天;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 10 天;21 年以上的 15 天。 2、探亲假 (1)不能利用休息日与亲人团聚的跨地区的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假期 为 20 天;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假期为 30 天。新调入职工,第二年开始享受。 (2)夫妻在一地生活的职工探望省外的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 天。 (3)职工的父母一方与配偶住在一地的,职工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4)夫妻在一地生活的职工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的假期,一般在第 4 年 安排。如家中有特殊情况,提前用假,下次探望时间应从第 5 年算起,不得依 次提前。新调入职工,从调入之日开始计算。 ((((5)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部门) 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 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部门)负担。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卧标准。 第十三条 生育假 1、女职工产假 90 天,其中产前假 15 天。 2、晚育(24 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方产假可 延长至 135 天。难产的,增加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 15 天。 3、夫妻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可给男方 7 天照顾假。 第十四条 生育假 1、女职工生育一个孩子后实行长效节育措施失败,第一次行人工流产手 HR 工具-文本范例 仅供参考 术者,根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怀孕不足 3 个月可给产假 15 天,3 个月以上者 给产假 42 天。 2、职工实行长效节育手术的假期分别为:男职工行结扎手术7天;女职 工行放环术 2 天,取环术 1 天,结扎手术 21 天,人工流产手术后同时做结扎手 术者 30 天,产后结扎另加 14 天。 第十五条 公伤假。职工因公负伤,根据有关规定,经工会、人事和医疗 单位认可后,可请公伤假。 第十六条 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可给假 3 天;旁系亲属死亡,可给 假 1 天;其他亲属死亡,需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第十七条 补休假。职工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应安排补休。 休息日加班 1 天补休 1 天,法定节假日加班 1 天补休 2 天;因公出差一周的补 休 1 天,两周以上的补休 2 天。 第十八条 职工休假和探亲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各类假期一般以年度为准,一次连续休完,不得跨年度累计。 除事假外,在假期中如遇法定节假日,不能另外加假。探亲假路途往返时 间另行给假。 享受探亲假者,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九条 职工经批准参加业余学习(指电大、函大、大中专自学)考试 占用的时间为公派学习,但考试前需出具有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 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二十条 一般职工(含副职以下中层干部)请法定假,由各单位(部门) 领导批准,公司总部各部门还应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事假和病假在 2 天内由各 单位(部门)领导审批,超过 2 天的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请假2天以上(含 2 天)的,应报人力资源部送公司 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 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可先请他人代办,或先电话,但事后必须自觉补办 手续。经领导批准的《请假审批单》作为考勤和报销差旅费的依据之一。 职工请假应按程序、逐级报批。应由公司领导审批的,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后方可上送。 HR 工具-文本范例 仅供参考 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考勤管理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全公司实行职工(含中层干部)上班签到制度。职工到班后 应及时在签到本或考勤机上签注到岗时间。 职工必须亲自签到,不得互相代为签到。 第二十三条 各部的考勤工作一般由总务负责,公司总部各部由人力资源 部负责。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签到、签退的,应报部门领导同意后, 由部门考勤人员登记,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各部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并填写《考勤统计 表》,经部门领导审签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工作负全责。应随时掌握、经常检 查职工出勤情况,定期讲评。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 作。 第二十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门。除定期检查、监督 公司总部各部室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外,还要不定期地会同有 关部门对异地分支机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奖励与处罚奖励与处罚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遵守、执行和维护本规定表现突出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 加班者,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可按规定发给加班费。公 休假没有使用的,可按休息日的加班标准给予出勤奖。 第三十条 迟到、早退、溜班者,每次扣发 30 元;1 个月内迟到、早退或 溜班超过3次者,每次按 50 元扣发;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者,除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外,按实际旷工天数扣发个人当月工资和 奖金。旷工半天扣发 1/4 个月工资和奖金,1 天扣发 1/2 个月,依次类推;连续 旷工 8 天或者全年累计旷工 10 天者,上报公司作辞退处理。 第三十一条 职工必须亲自签到、签退,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否则,每发 现一次,替代人与未到人各按旷工半天处理。 HR 工具-文本范例 仅供参考 第三十二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 50 元,并公开批评。 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 工资工资工资工资的扣发的扣发的扣发的扣发 第三十三条 月内事假 1-2 天的,每天扣发 20 元; 3 天以上的,按当 月工资日平均数乘以请假天数扣发。 第三十四条 月内病假 1-2 天者,按实际天数每天扣 10 元;3-15 天者 每天扣 15 元;15 天以上者,每天扣发 20 元。 年内累计病假超过 2 个月至 6 个月,从第 3 个月起,工龄不满 10 年的扣 发当月工资的 10%。病假超过 6 个月,从第 7 个月起,工龄不满 10 年的扣发当 月工资的 30%;满 10 年不满 30 年的,扣发当月工资的 20%;满 30 年以上的扣 发当月工资的 10%。 连续请病假 3 天以上者,应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否则,按事 假处理。 第三十五条 年度内假期达 15 天以上的,均应按实际天数扣发奖金。 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 附附附附 则则则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 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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