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认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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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认证规则
1 总则
1.1 为确保中国银联移动支付产品严格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保
证产品的安全、质量和服务,维护银联品牌形象,特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范围是中国银联移动支业务相关软硬件设备(包
括:智能 SD 卡片、移动终端以及移动支付金融应用管理终端等产
品的移动支付产品等)。其中:
¾ 智能 SD 卡片:是集成了安全运算单元和安全存储的集成电路
(IC)卡片,通过存储金融数据进行安全认证的支付业务。
¾ 移动终端:是指可在移动状态下使用的终端设备,包括: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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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认证规则
1 总则
1.1 为确保中国银联移动支付产品严格执行统一的技术
,保
证产品的安全、质量和服务,维护银联品牌形象,特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范围是中国银联移动支业务相关软硬件设备(包
括:智能 SD 卡片、移动终端以及移动支付金融应用管理终端等产
品的移动支付产品等)。其中:
¾ 智能 SD 卡片:是集成了安全运算单元和安全存储的集成电路
(IC)卡片,通过存储金融数据进行安全认证的支付业务。
¾ 移动终端:是指可在移动状态下使用的终端设备,包括:移
动个人电脑、PDA(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手机等,本规则
主要指手机。
¾ 移动支付金融应用管理终端:将磁条卡信息下载到智能 IC 卡
并开通金融支付功能的终端。
1.3 依据本规则,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
对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进行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产品按照类型发放
相应证书,并准许在该产品上使用银联移动支付产品标识。
1.4 资格认证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管理机构
2.1 中国银联为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认证的管理机构,行使对银联
移动支付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和管理的职责。中国银联授权银联标
识产品企业资格认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资格认证办公室”,设在
中国银联技术管理部)负责产品认证的组织工作(联系方式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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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七);中国银联委托专业检测机构作为移动支付产品检测的实施
单位。
3 申请条件
3.1 提出移动支付产品认证申请的企业和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允许生产、销售移动
支付产品的营业执照。申请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生产场
地、注册资金等必须与企业所持营业执照一致(境外企业可
以提供当地政府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资格证明材
料)。
(2) 申请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较强的应用开发能力和
良好的全国范围售后技术支持能力,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
售后服务。
(3) 企业注册资金(实收资本)不得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具
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能够保证企
业的正常运营。
(4) 申请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知名度,具有 5 年以上从事
智能卡、金融终端或通讯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验。
(5) 申请认证产品的版权或专利必须由申请企业拥有。
(6) 申请认证的产品如在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中,
则必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
4 认证流程
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认证流程包括申请、材料审查、产品检测、
发证和公布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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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申请
提出产品认证申请的企业需向资格认证办公室提交下列全部
材料,材料须用简体中文书写(境外企业可提供英文材料)。资格
认证办公室对企业所提交的材料只用于产品认证,并对其保密。
(1) 产品认证申请表(附件一);
(2)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境外企业可以提供当地
政府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3) 企业的综合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注册资金、产品范围、
人员组织、年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等,
其中售后服务体系应包括服务网点、服务方式、服务人员资
质和服务承诺等);
(4) 有合法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前两年年度财务报告;
(5) 质量认证证书或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证明材料
(如产品生产采用代工方式,需要提供与代工工厂签署的正
式
的复印件,以及代工工厂的质量保证体系证明材料);
(6) 申请认证产品的有关说明材料(技术信息表);
(7) 申请认证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申请认证
的产品在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中)。
(8) 资格认证办公室指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4.2 材料审查
4.2.1 资格认证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2.2 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完整性
指本规则规定的材料是否均已提供;真实性指申请企业提供材料
是否真实、有效;合规性指企业提供材料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资格认证办公室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到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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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应用开发能力和售后技术支持能力),以确
认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4.2.3 资格认证办公室有权根据对申请材料的审查情况决定是否
受理认证申请。确定受理后,要求申请产品认证的企业缴纳认证
费(每款产品五千元人民币。为鼓励移动支付产品的研发及生产,
自规则实施之日起三年内申请认证的产品免收认证费。)
4.2.4 资格认证办公室在收到认证费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对申请
材料的审查工作,出具审查结论,并以《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认证
申请材料审查结果通知书》(附件二)的形式通知申请企业。
4.2.5 如需要申请企业补充或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企业必须在
收到通知的一个月内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能提交并无任
何说明视同主动放弃申请。
4.3 产品检测
4.3.1 材料审查通过后,申请认证的产品须接受资格认证办公室组
织的产品检测。申请企业接到通过材料审查的通知后一个月内提
交样品到中国银联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3.2 产品检测标准由资格认证办公室依据《中国银联移动支付技
术规范》组织制定、修改和发布,产品检测机构须具备按照产品
检测标准进行检测的条件,并根据新的规范标准及时更新。
4.3.3 产品测试费用由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确定,并报资格认证
办公室备案;产品测试费用由认证申请企业自理。
4.3.4 产品测试过程中,申请企业要安排专人配合检测机构的检测
工作。
4.3.5 检测机构在收到样品之日起两个月内按照产品检测标准完
成检测。如产品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申请企业可以在收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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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两个月内补测一次。如补测仍不能符合要求,则取消本次认
证。
4.3.6 每次检测结束后,生产企业负责向资格认证办公室及时提交
检测报告。
4.4 发证和公布
4.4.1 资格认证办公室对认证申请材料和检测报告进行全面审核,
并在两个月内形成产品认证结论。对于通过认证的产品,资格认
证办公室负责向生产企业下发《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认证结果通知
书》(附件三),并颁发《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证书》(附件四),同时
向社会公布。
5 监督管理
5.1 证书管理
5.1.1 《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在证书有效期内,
准许生产企业在通过本次认证的产品上使用银联手机支付业务标
识,有效期满后,生产企业如要求其继续在该产品上使用银联手
机支付业务标识,可向资格认证办公室申请换发该产品的证书。
5.1.2 申请换发产品证书的生产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到期之日前
二个月向资格认证办公室提出申请,认证流程与初次认证一致。
5.1.3 逾期未提出换证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认证办公室将
取消其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5.1.4 对已通过产品认证的产品,在证书有效期内,资格认证办公
室将对该产品质量、安全性及售后服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有
权对批量生产的产品随机抽样检测。
5.2 生产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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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通过认证的银联移动支付产品生产企业必须与资格认证办
公室签订《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质量监督
》(附件五),承诺
随时接受资格认证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
5.2.2 中国银联相关规范版本升级后,资格认证办公室负责通知已
有产品通过认证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接到通知后,应于规定时
间内完成产品的升级,并送检测单位检测,对于逾期未通过升级
检测的,资格认证办公室有权取消该产品的本项证书。
5.2.3 生产企业须于每季度初将上一季度通过认证的产品的销售
情况报资格认证办公室(附件六)。
5.2.4 生产企业根据使用方的要求,需要对投入使用的产品进行改
造的,必须向资格认证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评估同意后方可
进行。
5.2.5 生产企业必须遵守本规则的规定,严格控制已经通过认证设
备的质量,保证各个环节的安全。否则,资格认证办公室将进行
如下处罚:
(1) 设备出现一般质量问题,尚未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经济损
失,资格认证办公室将给予口头警告;
(2) 设备出现质量或安全问题,但影响较轻或损失较少的,资格
认证办公室将给予书面警告,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3) 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认证办公室将取消其产品证
书。生产企业在 6 个月内不得对该种产品再次申请认证。
9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移动支付产品证书的;
9 出现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问题,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的;
9 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
9 不配合资格认证办公室认证管理,多次书面警告后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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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附则
6.1 申请企业对测试和认证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中国银联提出申
诉。
6.2 本规则由中国银联制定、颁布、解释和修改。
6.3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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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认证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邮编:
营业执照编号:
联系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申报理由简述:
认证种类:
□智能SD卡片 □移动终端产品 □移动终端支付应用软件
□移动支付金融应用管理终端
申报材料清单:1 、2 、3 、4 、5 、6 、7 、8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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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认证申请材料审查结果通知书
编号:
申请表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产品种类:□智能SD卡片 □移动终端产品 □移动终端支付应用软件
□移动支付金融应用管理终端
初 审
结 果
□申请有效,同意进行产品检测
□申请无效,拒绝参加产品检测
理由:
□不符合申请条件
□未按要求提供详细的书面证明材料,缺少
□认证费未收到
□其他原因
公章
年 月 日
10
附件三
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认证结果通知书
编号:
申请表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产品种类:□智能SD卡片 □移动终端产品 □移动终端支付应用软件
□移动支付金融应用管理终端
认 证
结 果
□通过认证,有效期两年
□没有通过认证
原因:
公章
年 月 日
11
附件四
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证书
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证书
经材料审查和产品检测,型号为_______的________符合中国银联相关
的技术标准,特此发证,并准许该产品使用银联移动支付业务标识。
产品编号:XXX
证书有效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证书编号:XXXXXX 发证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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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质量监督保证书
银联标识产品企业资格认证办公室:
我公司在持有《 银联移动支付产品证书》期间,保证严
格遵守中国银联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承诺如下:
一、保证通过认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保证按照认证申请材料中的说明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
持,并保证服务渠道的畅通;
三、自愿接受资格认证办公室的监督管理,保证配合资格认
证办公室的产品抽检工作,并承担产品抽检所发生的费用;
四、保证在收到中国银联相关技术规范修订的通知后两个月
内完成产品升级;
五、如果在产品质量、安全、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产品升
级、产品抽检、监督管理等方面严重违反规定,资格认证办公室
有权取消我公司获得的产品证书。
法人(签名):
责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3
附件六
银联移动支付产品销售情况报告表
销售
月份
生产
厂商
产品
类型
产品
型号
销售
数量
销售
客户
销售
地区
产品证书
编号 备注
**
**
注:1、此表可续行
14
附件七
银联标识产品企业资格认证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含笑路 36 号 4 楼
邮政编码:200135
联系人:张志波 俞纹雯
联系电话:(8621)50362206 50362811
传真:(8621)50362208
E-MAIL: cert-office@unionpay.com
银行账户: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00891582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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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一
.申
请
及
材
料
审
查
二
.样
品
检
测
三
.认
证
结
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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