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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2017-08-10 3页 doc 6KB 12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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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   实用新型                  │⑴ ⑶                       │   名称                    │ ──┬─────────────────────┤    (实用新型) ⑷ │姓 名                  ├───────────  设│或名称                  │  计├─────────────────────┤⑵  人│地址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   实用新型                  │⑴ ⑶                       │   名称                    │ ──┬─────────────────────┤    (实用新型) ⑷ │姓 名                  ├───────────  设│或名称                  │  计├─────────────────────┤⑵  人│地址                   │ ──┼─────────────────────┴─────────── ⑸ │姓名或名称         电 话   ├─────────────────────────────────   │              邮 政  申│地 址              □□□□□□  请│              编 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      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      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姓名 ──┼───────────────────────────────── ⑹ │名 称         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       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          □□□□□□  理│代理机构代码       邮 政 编 码  机├─────────────────────────────────  构│代理人姓名        登 记 号 ──┴───────────────────────────────── ⑺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请求费用减缓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 ⑻申请文件清单           │⑼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   份 每份 页  │ □代理人委托书  □不丧失新颖   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           性的证明文件   3.说明书   份 每份 页  │ □要求优先权声明 □   4.说明书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  │ □优先权证明材料 □   6.摘要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 ⑽上述以外的人   │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    │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 签章             │             │             │             │  年 月 日 ────────────┴─────────────┴─────────                 2.说明   (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 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等申请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 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明应当注明 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 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本表第⑶栏“实用新型名称”应简短明确,体现该实用新型的类别。各 文件中的实用新型名称应一致。   (7)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 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 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 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 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8)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 别填在第⑽、⑾栏中,本表⑿栏应由第⑸或第⑹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 章。   (9)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 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人。   (10)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投递为准。   (11)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 续写时,应注明续栏编号。   (12)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 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后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 申请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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