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吊销的法律后果

2017-03-23 1页 doc 5KB 13阅读

用户头像

is_871676

暂无简介

举报
吊销的法律后果吊销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法经[2000]23号函。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9)甘经终字第193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企业法人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根据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当由其开办单位(包括股东)或者企业组织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清算期间,企业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本案中人民法院不应以甘肃新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科公司)被吊销企业...
吊销的法律后果
吊销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法经[2000]23号函。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9)甘经终字第193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企业法人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当由其开办单位(包括股东)或者企业组织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清算期间,企业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本案中人民法院不应以甘肃新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丧失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本案债务人新科公司在诉讼中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至今未组织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因此,债权人兰州岷山制药厂以新科公司为被告,后又要求追加该公司全体股东为被告,应当准许,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 应当由其开办单位(包括股东)或者企业组织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法经[2000]24号函。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请求”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
本文档为【吊销的法律后果】,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热门搜索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