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古浪县民权乡信访总体应急预案

古浪县民权乡信访总体应急预案

2018-05-21 8页 doc 22KB 33阅读

用户头像

is_191127

暂无简介

举报
古浪县民权乡信访总体应急预案古浪县民权乡信访总体应急预案 关于印发《古浪县民权乡信访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现将《古浪县民权乡信访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信访 应急预案 报告 民权乡党政办公室 2009年2月28日印发 古浪县民权乡信访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开展接访、下访活动,规范信访秩序,努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歌赋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局面。坚持信访工作源头治理,切实抓好初信初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
古浪县民权乡信访总体应急预案
古浪县民权乡信访总体应急预案 关于印发《古浪县民权乡信访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现将《古浪县民权乡信访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信访 应急预案 报告 民权乡党政办公室 2009年2月28日印发 古浪县民权乡信访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开展接访、下访活动,信访秩序,努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歌赋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局面。坚持信访工作源头治理,切实抓好初信初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内部,吧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不积累,不上交、不激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中共古浪县委、古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信访工作的意见》(县委发[2007]57号),信访条例、意见,结合民权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乡境内发生的群众来访事件。 1.5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6 应急预案体系(1)总体应急预案。是全乡应对各类群众信访事件的整体计划和行动指南,是指导各村和乡属各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规范性文件。由乡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报县政府备案。(2)乡级专项预案。是全乡为应对某类群众信访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计划、和措施。由乡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乡政府批准后实施。 (3)基层单位应急预案。根据《民权乡信访总体应急预案》,各村、学校、企业等单位为应对本单位发生的事件制定的、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由各单位组织制定,报乡办公室备案。各类各级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 位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各类各级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1)乡信访领导小组。乡政府是全乡信访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乡政府成立民权乡信访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应急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张开银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韩玉山同志,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玉同志,副乡长何永国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杨林柏、高尚俭、李正彪、李刚、王国花、张银、汪兴财、秦国平、戴宗兴、张钊、张树锦、王兴华、刘圣、邢延军、周小红、刘钰元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乡应急领导小组是全乡信访应急工作的领导、议事和协调机构。主要研究部署全乡信访应急工作,指导全乡各级、各类信访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审定、修订本预案;领导、组织和协调全乡信访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各专项应急预案,向县政府报告信访事件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 2、运行机制乡应急办要会同各村、乡属各单位,建立应对信访事件发生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指挥水平。同时要整合各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类分级处置的应急组织体系,提高基层应对信访事件能力。 2.1 预测与预警(未该)各村、乡属各单位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信访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1.1 预测预警系统以乡政府应急指挥平台为核心,各村和乡属各单位,要做好对各类突发信访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全时段、全覆盖的突发信访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2.1.2 预测预警类别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防的信访事件进行预防。预防级别依据信访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和发展态势,分为二类:(1)影响大、难度大事件,(2)一般性信访事件。 2.2 应急处置 2.2.1 信息报告、发布、通报(1)信息报告 当信访事件发生后,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凡符合信访事件报告的,各村、乡属各单位和乡专项应急预案办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条块并重”的原则, 及时、准确、全面向乡政府报告事件信息,并说明具体原因。应急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乡政府信访接待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核实上报信访信息,重要信息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同时将乡党委、乡政府领导关于信访事件应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村、乡属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突发公共事件如涉及或影响到我乡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应及时与相关乡镇通报有关情况,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如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需向国家有关部门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信息发布 对符合发布标准的突发信访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应当按照“及时、准确、客观”和“统一口径,统一接待,集中管理”的原则,经乡政府同意后,由接待办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乡上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单独发布该事故信息。有关部门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按照已公布的口径和信息,负责做好对口上报工作。 特殊敏感时间及敏感地区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群众信访事件,信息发布由乡人民政府视情况请示县人民政府后确定。 (3)信息通报加强与毗邻区域沟通联系,建立突发信访事件等信息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突发信访事件影响 范围超出本行政区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2.2.2 先期处置 (1)突发信访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村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乡应急办和乡相关专项预案应急管理办事机构。(2)对于一般信访事件,乡应急办在接到信息后,根据信访事件发展态势,确因需要可赶赴现场指导、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好启动乡级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3)乡应急办和乡专项预案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随时掌握事发地村和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传达乡政府领导批示和要求,并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2.3 应急响应(1)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发生?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立即启动乡专项应急预案或总体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上报有关信息工作。(2)发生?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乡级专项应急预案视情况启动。一旦发生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根据事态发展,乡应急办报请乡政府,经乡政府批准 启动相关乡级专项预案或总体应急预案,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3)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应急任务与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及信息处理、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物资调用、社会动员等工作程序。 3.2.4 指挥与协调需要乡政府组织处置的,由乡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组成员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3)协调有关村组、单位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5)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所在村在乡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也可由专业处置部门负责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3.2.5 扩大应急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实施扩大应急行动。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时,除向县政府报告情况请示协调处置外,乡应急办要调度各村和 相关单位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3.2.6 应急结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部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报乡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或乡应急委员会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自行撤销,转入常态管理。 3.3 恢复与重建 3.3.1 善后处置所在村和乡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村和乡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及时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机构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乡政府相关单位要会同事发地村,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育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乡政府提交书面报告。 3.3.3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村和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明确救助程序,规范捐赠管理,组织恢复、重建。 4 应急保障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 人力保障 公安、医疗卫生、防洪抢险、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队伍以及水、电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村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本乡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民兵队伍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 财力保障 全乡性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乡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乡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县政府审批。财政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鼓励公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在乡政府设立乡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具体负责乡级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主要是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乡级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4 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办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所在村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行、医等生活需求。 4.5 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所在村提出的需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 申请动员县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必要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7 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动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 人员防护各村和相关单位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辖区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公众安全和有序转移或疏散。 4.9 通信、广播电视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广播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保障工作体系,不断增强公用电信网络抗毁能力;建立有线和无线 相结合、基础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广播电视系统,确保通信、广播电视播出畅通。在明确应急情况下行业内部各自的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指挥调度机构与实施保障企业协同运作。 4.10 公共设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5 监督管理 5.1 宣传、培训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调指导全乡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2 应急演练乡应急办应当定期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乡各专项预案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组织相应的专项应急演练。各村积极组织本区域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群众,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 5.3 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1)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本预案由乡政府制定,乡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乡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村、乡属各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本《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参考《古浪县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执行;乡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
本文档为【古浪县民权乡信访总体应急预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