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号 Y89
备案号 9106-200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轻 口二行 业 标 准
OB/T 1103一2001
猪 鬃 漆 刷
2001-07-16发布 2001-11-01实施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
OUT 1103-2001
前 言
本标准是对QB/T 1103-1991《猪鬃漆刷》的修订。本次修订取消了产品的等级划分,
规定了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的尺寸比较,增加了对刷壳的要求、刷壳与刷柄的装
配间隙数值,以及对塑料刷柄的要求。在型式检验中提高了部分检验项目的质量水平,同
时对产品的标志作了明确的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日用杂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制刷厂、北京制刷厂、青岛万年集团、广州制刷二厂、全
国日用杂品标准化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孔识波、龚震、高维寿、魏晓英、杨颖梅、何艳平。
白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发布的行业标准QB/T 1103-1991《猪鬃漆刷》废
1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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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OUT 1103一2001
代替 QBlT 1103一1991
猪 鬃 漆 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鬃漆刷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
、检验规则和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猪鬃为刷头,木材、塑料为刷柄制成的漆刷。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
本的可能性。
GB/1'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rr 2829-1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F列定义。
3.1刷头宽
扁形刷指刷壳宽度的外尺寸,圆形刷指刷壳外直径。
32 刷头厚
指刷壳两外平面之间的距离 (避开刷壳面上的线条和文字部分)。
33刷柄长
指刷柄外露部分的长度
3.4 刷鬃长
指刷鬃外露部分的长度。
3.5 刷头厚的膨胀值
指刷头两平面厚度的最大测量值与其规定值乙差。
4 产品分类
4.1 按产品外形分为扁形、圆形两大类 (见图I.图2)0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2001-07-16批准 2001-11-01实施
QB/T 1103一 2001
图1 扁形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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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圆形刷
5.1
技 术要 求
产品宽度尺寸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类 型 宽 度 尺 寸 公差
扁形 15 20 25 30 40 50 65 75 90 100 125 150 +1.0-0.5
圆形 15 20 25 40 50 65 +1.0-0.5
5. 2 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各部位的尺寸比较之差应符合表2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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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T 1103- 2001
表2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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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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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外观
5.3.1 刷柄
刷柄表面光滑、清洁、不允许有直径不小于1 mm的虫蛀孔二处以上,并且应无裂纹,
无长条淤漆,无腐朽,无虫蛀。
5.3.2刷头
— 刷壳表面光亮、平整,无锈迹:
— 刷鬃顺直,无开缝,齐整;
一一粘合剂渗透不超过刷壳外5 mm,
5.3.3商标
应清晰、完整、端正。
5.3.4 刷柄与刷壳装配
装配端正、平服、牢固,装配间隙不大于I mm.
5.3.5 刷壳
刷壳合口处平整,不得错位。
5.4 刷鬃粘合强度
粘合强度不小于100N/100根。
5.5 粘合剂耐溶性
经6.4试验后,刷毛应不松动,不脱鬃。
5.6 浮毛坠落
经6.5试验后,浮毛坠落应不大于8根/只。
57 塑料刷柄
经6.6试验后,刷柄不脱色,无变形等异常现象。
6 试验方法
6.1 各部位的尺寸用千分尺、游标卡尺、钢直尺测量。其中在测量5.2的尺寸时,要求最
大尺寸的刷子与其它各把刷子的尺寸相比较,测量其差值。
6.2 外观
目测并用游标卡尺,塞尺,钢直尺测量。
6.3 刷鬃粘合强度拉力试验
6.3.1试验设备
拉力试验机 (0^500 N)o
6.3.2试验条件
取刷头中间部位100根猪弟,用胶布裹好,拉力机速度为100mm/min,
6.3.3 试验程 序
OUT 1103-2001
将刷头装在拉力机的上夹具上,刷鬃装置在拉力机的下夹具上,启动拉力机,拉至刷
鬃脱落时,记下数值。刷头宽度小于40mm试验一次,刷头宽度不小于40mm用同样方法
试验二次,其间距不小于l Omma
6.3.4 计算方法
每只刷头测试一次的按一次计算:测试两次的以两次之和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6.4 粘合剂耐溶性试验
6.4.1 试验仪器
密封器皿。
64.2 试剂
— 橡胶粘合剂:用工业苯溶液;
— 合成树脂粘合剂:用丙酮溶液。
643 试验条件
— 常 温;
— 溶液量要全部覆盖试样
6.4.4 试验程序
将刷头全部侵入溶液中密封24h,取出,用手拉鬃毛束,检验是否符合5.5的要求。
65 浮毛坠落
6. 5. 1 试验装置:专用擦毛箱,见图30
此部件可上下阅节
0。中#/Z-.
图3 专用擦毛箱
6. 5. 2 试验程序
将漆刷刷毛向下,固定在擦毛箱的夹具上,使鬃长的二分之一伸入擦毛箱内栏杆处,
用手均匀拉动擦毛箱往返十次,
浮毛脱落根数。
6.5.3 计算方法
以加mm长的鬃为计算基数,按只计算。
6.6刷柄试验〔只限于塑料刷柄)
将塑料刷柄取下,完全浸入苯溶液中,30min后取出,目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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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T 1103-2001
7 检验规则
7.1产品须经生产厂家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应有使用说明
和检验合格证。
7.2产品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1 出厂检验中同一时期,同一型号的产品为一批。
7.2.2 出厂检验按GB/T 2828一般检查水平I,正常检查一次抽样
,AQL为6.5,检
验项目有5.2, 5.3.1, 5.3.2, 5.3.3, 5.3.4, 5.3.50
7.2.3 出厂检验若判为不合格时,该批产品应返工后再交验。
7.2.4对出厂检验,工贸双方如另有
则按协议执行。
7.3型式检验
7.3.1型式检验的样本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做全项检验。
7.3.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
d)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3. 3 型式检验按GBfr 2829,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判别水平DL为I,其不合
格质量水平RQL、判定数组、试验方法见表3,型式检验有一项不合格即判该产品不合格。
表 3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RQL 样本数 Ac 凡
1 宽度 5.1 6.1
50 8 3 42 尺寸之差 5.2 6.1
3 商标 5.3.3 6.2
4 刷柄 53」 6.2
40 5 1 2
5 刷头 532 62
6 装 配 53.4 6.2
7 浮毛坠落 5.6 6.5
8 刷壳 5.3.5 6.2
30 3 0 1
9 刷景粘合强度 5.4 6.3
10 粘合剂耐溶性 5.5 6.4
11 塑料刷柄 5.7 6.6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产品或产品包装盒应有以下中文内容。
a)产品名称、商标、厂名、厂址;
b)产品采用标准编号:
OB/T 1103-2001
c)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d)出厂日期。
包装
包装要求,由工贸双方协商按合同执行。
运输
运输时要严防雨淋、潮湿和重压。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产品在符合本标准 8.3和 8.4规定的情况
保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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