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第四章 证券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2011-09-07 2页 doc 22KB 14阅读

用户头像

is_826696

暂无简介

举报
第四章 证券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第四章 证券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关键术语 证券法的宗旨 公开原则 公正原则 公平原则 第一节 证券法的宗旨 一、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 1.证券发行和交易主体复杂多样 2.证券发行和交易之标的具有特殊性 3.证券行为必须遵循特殊规则 4.证券行为涉及公众投资者利益 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存续和发展的基础 2.投资者是最缺乏证券市场信息的参与者 3.投资者人数众多、力量分散 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1.国家是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助于提供稳定的市场预期 3.维持投资者的...
第四章  证券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四章 证券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关键术语 证券法的宗旨 公开原则 公正原则 公平原则 第一节 证券法的宗旨 一、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 1.证券发行和交易主体复杂多样 2.证券发行和交易之标的具有特殊性 3.证券行为必须遵循特殊规则 4.证券行为涉及公众投资者利益 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存续和发展的基础 2.投资者是最缺乏证券市场信息的参与者 3.投资者人数众多、力量分散 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1.国家是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助于提供稳定的市场预期 3.维持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最大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节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一、概述 (一)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与交易法 (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与特别法 (三)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与证券法的宗旨 二、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我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我国证券法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宗旨”,这充分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原则是指发行人发行证券时必须依法将与证券有关的一切真实情况向社会公布,以供投资者投资决策时参考。只有以公开为基础,才能实现公平和公正。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中,发行人、投资人、证券商和证券专业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其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只有实行公平原则,才能够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立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公正原则是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对一切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市场主体给予公正的待遇。 3.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证券法第4条规定,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4.合法原则。证券法第5条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这体现了在证券市场上的一切发行和交易活动都必须具有合法性。 5.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证券法第6条明确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这一原则的目的在于禁止证券业与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之间业务混合,禁止银行、信托、保险等机构从事高风险的证券业务,以利于实现金融业管理的规范化,降低银行、信托和保险资金的风险。 6.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国家审计机关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
本文档为【第四章 证券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