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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股利分配

2011-07-07 4页 doc 35KB 2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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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股利分配第五节 股利分配 第五节 股利分配 一、股利分配原则与影响因素 (一)股利分配原则 股利分配是指公司制企业向股东分派利润,属于企业净利润分配的内容之一。企业的股利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分配,利益兼顾 企业股利分配涉及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各个方面的利益。在股利分配数额和方式上,企业必须兼顾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对净利润的分配权;债权人也是企业资金的提供者,也承担了一定的风险,企业在向股东分配利润时也应当注意保护债权人利益;企业职工是净利润的创造者,企业分配股利时应当考虑职工的长远利益,...
第五节  股利分配
第五节 股利分配 第五节 股利分配 一、股利分配原则与影响因素 (一)股利分配原则 股利分配是指公司制企业向股东分派利润,属于企业净利润分配的内容之一。企业的股利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分配,利益兼顾 企业股利分配涉及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各个方面的利益。在股利分配数额和方式上,企业必须兼顾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对净利润的分配权;债权人也是企业资金的提供者,也承担了一定的风险,企业在向股东分配利润时也应当注意保护债权人利益;企业职工是净利润的创造者,企业分配股利时应当考虑职工的长远利益,为了正确处理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规范企业股利分配行为,我国公司法对股利分配的基本、一般程序和比例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应当认真执行,不得违反。 2、实行资本保全原则 分配股利必须以资本保全为前提。企业分配股利的资金来自税后利润,股利分配是对股东投入资本增值部分的分配,而不是股东资本金的返还,因此企业只能走在可供分配留存收益的情况下进行股利分配,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分配与积累并重 企业在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的原则,将净利润中的一部分分配给股东,另一部分留在企业,形成企业的积累。企业积累的净利润,及留存收益,其所有权仍然属于股东,只是暂时未做分配。积累的留存收益不仅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资金来源,同时还提高了企业的财务实力,增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正确处理分配与积累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净利润来供未来分配,还可以丰补歉,平抑各年的股利分配数额,稳定股东的投资报酬率。 (二)股利分配的影响因素 企业进行股利分配时,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包括法律因素、企业因素、股东因素等。 1、法律因素 为了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股利分配进行了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本保全。规定企业不能因支付股利而引起权益资本减少,不能用股本和资本公积发放股利。 (2)企业积累。规定企业必须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企业注册资本50%以上是,可以不再提取。股利只能从企业的可供分配收益中支付。企业出现年度亏损时,一般不分配股利。 (3)偿债能力。必须保证企业在分配现金股利后仍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以维护企业信誉和借贷能力,维持正常的资金周转。 2、企业因素 企业处于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的需要,在制定股利政策时也应考虑各方面因素。 (1)盈利的稳定性。企业能否长期稳定的获利,是股利决策的重要基础。一般而言,企业盈利约稳定,其股利支付水平越高。 (2)资产的流动性。企业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受资产变现能力的制约。如果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强,现金来源就充足,则其股利的支付能力就比较强。 (3)投资机会。有良好投资机会的企业,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因此往往采取低股利分配政策。如果企业的投资机会少,有可能倾向于采取高股利分配政策。 (4)筹资能力。有较强筹资能力的企业,随时能够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有可能采取宽松的股利政策。而筹资能力弱的企业则不得不将净利润多留一些,因而往往采取较紧的股利政策。 (5)资金成本。与发行新股或举债相比,留存收益筹资的成本最低。从降低资金成本的角度考虑,如果企业需要扩张资金,通常首选低股利政策。 (6)其他因素。如在长期债权债务合同中,往往有限制企业支付现金股利的条款,是企业只能采取低股利政策。再如,企业所处的行业和发展周期也会对股利分配产生影响。一般而言,朝阳企业的发展速度快,倾向于高股利分配,夕阳企业处于衰退期,就难以进行高股利分配。 3、股东因素 股东的利益和偏好,也会影响企业的股利分配。 (1)个人收入。依靠现金股利维持生活的股东,通常要求企业支付稳定的股利,反对留存过多的利润。另外,有些股东虽然有固定收入,但是认为取得现金股利比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交易获得的资本利得更可靠,因而也倾向于多分配股利。 (2)企业控制权。企业支付的股利高,留存在企业的利润就会相应减少,这意味着将来发行新股的可能性增加。为了避免因发行新股使新股东进入企业,打破原有股东的控制格局,有时老股东宁可少分配甚至不分配股利,为的是从留存利益中获得所需要的资金。 (3)税负。一般而言,股利收入的税率高于资本利得税率。出于避税的考虑,一些高股利收入的股东往往反对企业发放更多股利。 二、股利分配政策 企业净利润一部分支付给股东,另一部分留在企业内部,股利分配政策就是确定支付和留存的比例。减少股利分配,会增加留存收益,减少外部筹资需要,但是也会减少股东投资回报,影响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和股票价格,进而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因此,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对企业和投资人都非常重要。 我国企业常用的股利政策有以下几种: (一)剩余股利政策 剩余股利政策,是指当企业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根据一定的目标资本结构(最佳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要的权益性资金,先从净利润中留用,如果有剩余再用来发放股利。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是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 企业采用剩余股利政策时,一般按四个步骤确定其股利分配数:(1)设定目标资本结构,即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例。在该资本结构下,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将达到最低水平;(2)根据目标资本结构确定投资所需要的股东权益数额;(3)尽可能用留存收益来满足所需要的权益资本数额;(4)留存收益满足投资所需要的权益资本数额后,如果有剩余,将其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 (二)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 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是指企业经每年发放的股利固定在某一特定水平并在此基础上以固定比率逐年稳定增长。只有当企业确信未来盈利会显著的、不可逆转的增长是,才会选择这种股利政策。 采用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通货膨胀对股东收益的影响,吸引投资人投资。采用该政策的前提是,企业对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能够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一般来说,企业确定的固定股利额不应太高,要留有余地,以免陷入无力支付的被动局面。 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有利于吸引长期投资者,但是一旦企业出现经济状况不好或暂时困难,就有可能使发放的股利高于净利润,侵蚀企业的留存收益,影响企业的后续发展。因此,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只是用于经营稳定或处于成长期的企业,而且很难被长期采用。 (三)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指企业按每年净利润的某一固定比例向股东分派股利。这一比例也称为股利支付率。股利支付率一旦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在该股利政策下,每年发放的股利额随企业经营好坏而上下波动,盈利高的年份股利额高,盈利低的年份股利额低。 采用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使股利与企业盈利紧密配合,体现了多盈多分、少盈少分、不盈不分的股利分配原则。但是,由于企业各年净利润很难保持稳定不变,因此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可能会导致企业每年股利分配额频繁变化,给投资者造成企业经营状况不稳定的感觉,不利于稳定股票价格。 三、股利分配程序与支付方式 (一)股利分配程序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企业税后利润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注册资本,但是企业用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企业注册资本的25%。 (2)向优先股东分配股息。如果股份制公司发行了优先股票,应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按照固定的股息率向优先股东支付股利。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向普通股东分配股利。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利支付方式 目前我国公司制企业的股利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种: (1)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时以现金支付的股利,是股利支付的主要方式。企业发放现金股利除了有足够的累积留存收益外,还要有足够的现金。实际上,企业是否持有充足的现金,往往成为发放现金股利的主要制约因素。 (2)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时公司以增发的股票作为股利的支付方式。对于公司来说,股票股利时将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化为股本,不发生现金流出企业。发放股票股利,增加了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同时降低了每股股票的市场价格,他不改变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但是会引起股东权益结构发生变化。 (三)股利的发放程序 股份制公司分派股利时,首先由董事会制定分配,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宣布。一般按照下列日程进行: (1)宣布日。在宣布日,董事会正式公布分红。 (2)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是宣布分红方案时确定的一个具体日期,是决定股东能否取得股利的时间界限。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凡是在该日起收盘之前去的公司股票、成为公司在册股东的,均可获得此次分派的股利。在该日期之后取得股票的股东则无权获得已宣布的股利。这种股利差异将会影响股票价格。 (3)除息日。除息日是股票所有权与领取股利的权利分离的日期。凡是在除息日当天或以后购入公司股票的股东,将不能获得已宣布发放的股利。由于失去了获取股利的权利,除息日后的股票价格会明显下跌,下跌的程度基本上等于分派的股利。也就是说,在除息日前进行的股票交易,股票价格包含应得的股利收入,除息日后进行的股票交易,股票价格则不包含股利收入。 确定除息日的原因是,由于股票买卖的交易和办理股票过户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只有在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数天前(即除息日之前)进行的股票交易,其新股东才能列入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4)股利发放日。也称为付息日,是公司将股利正式发给股东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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