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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综合体系认证咨询师

2019-11-18 10页 doc 103KB 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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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综合体系认证咨询师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师培训课程准则第1版(试行)文件编号:CNAT-121公布日期:06月04日©版权-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师培训课程准则类别本文件为CNAT规范类文件。CNAT准则要求了CNAT运作其认证人员注册和培训认可项目时遵照标准规范。本准则经CNAT同意公布。同意第1版实施日期:06月16日编制:CNAT日期:02月09日同意:CNAT日期:06月04日联络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咨询及索取相关CNAT文件咨询请与CNAT秘书处接洽。在CNAT网址...
质量管理综合体系认证咨询师
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师培训课程准则第1版(试行)文件编号:CNAT-121公布日期:06月04日©版权-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师培训课程准则类别本文件为CNAT规范类文件。CNAT准则要求了CNAT运作其认证人员注册和培训认可项目时遵照标准规范。本准则经CNAT同意公布。同意第1版实施日期:06月16日编制:CNAT日期:02月09日同意:CNAT日期:06月04日联络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咨询及索取相关CNAT文件咨询请与CNAT秘书处接洽。在CNAT网址HYPERLINK"".org.cn上可获取本文件也可从CNAT秘书处获取这些文件电子文本。版权©版权-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序言本准则由CNAT依据《CNAT质量管理体系咨询师注册准则》制订,同时参考了ISO10019《质量管理体系咨询师选择及其使用指南》(DIS稿)中与咨询和咨询师相关内容和GB/T19011─标准中相关内容,目是为期望取得CNAT咨询师注册资格学员提供一个统一国家认可质量管理体系咨询培训标准。本准则供CNAT和培训机构使用。本准则制订时参考了ISO相关标准,并考虑了中国国情及咨询对象、培训机构要求。全部CNAT文件都用汉字公布。标有最近公布日期汉字版CNAT文件是最确切版本。CNAT秘书处将在CNAT网站上公布全部CNAT相关准则最新版本。信息相关CNAT或CNAT认证人员培训认可更多信息,请与CNAT秘书处联络: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邮编:100020E-mail:总则1.1本准则供CNAT和咨询师培训机构使用。本准则要求了对CNA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师(以下简称QMS咨询师)培训课程内容和结构要求。CNAT将评审培训课程与本准则符合性,并评审培训机构与CNAT《培训机构准则》符合性。1.2CNAT对培训机构认可包含两部分内容:质量管理体系同意和所提供每项课程内容和结构同意。两部分同意能够分别进行,也能够一并进行。培训机构只有在质量管理体系及课程内容和结构均取得同意后,方可提供CNAT认可课程。1.3本准则文件将与下列CNAT准则文件一同使用:《培训机构和培训课程评审准则》,该准则要求了CNAT在实施认可评审时使用过程;《培训机构准则》,该准则要求了对培训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4CNAT有权依据需要重新公布、修订准则。除非经CNAT同意,培训机构应在3个月内实施新公布、修订准则。1.5除符合本准则要求以外,培训机构还应符合国家和/或地域相关要求。引言CNAT-QMS咨询师培训课程对可能成为QMS咨询师学员就认证咨询和咨询管理理论和实践提供培训。课程内容覆盖CNAT相关注册准则中相关正规培训要求,并使学员含有ISO10019中所描述对应能力。2.2培训课程关键应集中在培训学员能依据GB/T19001、GB/T19011、ISO10019(适用版本)标准和其她相关认证认可规范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认证咨询。2.3培训机构应━提供完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知识,使学员能识别和了解良好咨询实践活动;━激励学员认真自我表现,作为提升有效咨询技能手段。学习目标3.1总则成功地完成培训课程学员应能够:━了解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内容和认证过程;━掌握认证咨询活动步骤和内容;━掌握QMS咨询师应含有基础咨询技能和咨询方法━了解与质量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并了解这些知识对质量管理体系关键性;,━认识到掌握与咨询对象相关知识关键性;3.2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认证过程:1)了解《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标准GB/T19000─》内容,了解《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GB/T19001─》条款内容和意图及其与《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善指南标准GB/T19004─》关系;2)了解《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善指南标准GB/T19004─》对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关键性;3)了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程序和方法;4)了解《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GB/T19011─》标准内容;5)了解国家认证认可和咨询师注册制度;3.3咨询活动步骤、内容:3.3.1掌握咨询活动经典步骤:1)对组织初始评定,包含经过调查分析等手段了解组织管理现实状况、业务步骤、组织结构;2)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和开发,包含体系策划、贯标动员、培训、文件编写等活动;3)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包含公布文件并按文件实际运行;4)质量管理体系评价与改善,经过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符合性审核等活动以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评审质量管理体系适应性、充足性及有效性并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达成认证条件及相关准备工作是否就绪。3.3.2掌握咨询活动内容:1)使组织能够了解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以及组织和QMS咨询师在体系设计和建立中作用;2)帮助组织分析组织用户及其她相关方需求和期望,并帮助组织对分析结果进行评审;3)帮助组织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承诺;4)与组织相关人员合作深入分析组织结构、过程、沟通渠道和接口,识别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目标过程和责任并确定过程次序和相互关系,并帮助组织对分析结果进行评审;5)帮助组织完成策划活动,包含确定管理体系结构、识别和建立所需程序等;6)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使她们主动参与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过程;7)帮助识别实现组织质量目标所需要内部资源;8)帮助识别培训需求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比如内部审核员;9)帮助组织识别和确定相关过程,确定所需程序,比如统计保持程序;10)帮助制订质量手册;11)帮助组织实施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包含帮助组织内审和帮助最高管理者进行管理评审;12)帮助组织对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有效性和与标准符合性进行评价,需要时帮助组织识别认证后改善机会;13)帮助组织了解认证程序、规则和认证审核相关要求。3.4基础咨询技能和方法:1)QMS咨询师应含有基础咨询能力,包含知识传授能力、沟通能力、观察能力、判定能力和书面表示能力等;2)掌握咨询中常见方法并能够在实践中合适地利用,这些方法往往是实践经验总结并在实践中会不停提升和改善;一样方法可能用于不一样阶段,在同一阶段也会可能到多个方法,需要依据实际咨询情况来合理利用。这些方法包含:━在初始评定阶段常见调查表法;━在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建立阶段常见头脑风暴法、过程图表法、研讨法、系统图法、培训法;━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阶段常见讲课培训法;━在质量管理体系评价和改善阶段常见审核方法、统计分析方法;━为了完成和控制咨询过程常见项目表、工作进度控制表等;3.5质量管理相关知识:1)了解基础质量技术知识、管理学知识;2)了解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基础原理、方法和技术;3)了解质量管理相关知识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中作用。3.6掌握与咨询对象相关知识关键性:1)了解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管理一个模式,应与被咨询组织实际和其她管理活动、管理模式相适应并融合;2)认识到与被咨询组织业务相关工作经验、管理经验和管理体系审核经验关键意义;3)了解与咨询对象相关法律法规是咨询活动基础;4)认识到掌握其她与咨询对象相关标准和知识关键性。这些标准和知识最少包含:━相关行业标准;━相关产品标准;━与企业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与组织活动相关法律和法规知识;━其她新知识和新技能;3.7适用时,培训机构应制订更具体学习目标。3.8学员达成学习目标情况应由培训机构进行测量。4课程内容4.1课程开始前,学员应填写入学记录表,表中应明示CNAT-QMS咨询师注册要求并明确培训合格仅满足注册部分要求。学员本人在入学记录表中署名。课程开始时,培训机构应向学员介绍课程形式、学员责任、学员评价方法和多种评价依据;4.2培训课程应包含:━学习目标(第3章)中要求全部方面;━合适时,当地要求、文化、咨询通例或方法。5课程结构、培训方法和设施5.1课程时间5.1.1用于直接讲课和指定分组活动、个人活动全部课程时间应不少于36小时。5.1.2假如经过翻译讲课,应依据需要增加课程时间以达成学习目标。5.1.3考试、用餐、课间休息或其它自由活动时间不应计算在课程时间内。5.1.4除非经CNAT同意,培训课程应在连续5天内讲授(5.1.2要求情况除外)。5.2培训方法5.2.1培训课程设计应使老师和学员之间含有足够互动性,实现充足、平等交流。培训方法应设法在全部课程时间内激励学员并使她们能够参与和相互帮助、配合。5.2.2培训课程应包含知识性部分(利于对概念了解)和技能性部分(在实践活动中应用知识和技能),并使每一学员感受到真实质量管理体系咨询实践和情景。5.2.3知识性部分可由老师主导,但假如需要,也应与学员进行部分交流,使老师能够检验学习情况,使学员能够澄清她们了解。5.2.4技能性部分可由老师教导,老师可讲解相关要求和技巧,如沟通和培训技巧。5.2.5培训课程应包含确定学员达成学习目标情况方法和立刻提供反馈方法。5.2.6应要求每名学员主动地参与实践性技能活动,即:专题讨论、案例研究、咨询策划练习等活动。这类活动最少应占课程时间20%。5.2.7老师应对课程进行有效管理,包含注意时间安排、课程内容、教学要求、老师行为以及对课程其它要求。5.2.8老师应使用与培训直接相关培训辅助方法,比如多媒体投影等,作为培训关键教授方法。应确保课堂上传授足够信息。5.3培训班规模;出勤要求5.3.1每期培训班学员人数不应多于30人。5.3.2课程开始之前,培训机构应书面学员相关应参与全部课程时间和活动要求,以及严禁多种影响培训行为(如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和吸烟等)要求。课程开始时,应再次提醒学员任何违反以上要求情况将影响其连续评价结果,并可能造成最终不能经过此次培训。5.4老师人数5.4.1培训班应最少由1名老师讲课,老师应出席全部课程时间并主动地参与对学员指导和评价。应对全部课程负责。5.5课程教材5.5.1每位学员都应取得一套完整课程教材,其中包含:教程、学员手册、案例资料、相关标准等。5.5.2课程教材汉字件应表现良好组织、编排和文件管理,包含文件修订版次及合适编页。5.5.3课程教材应包含内容目录,在封面上应显著地注明经认可培训机构名称、课程名称和相关CNAT认可信息。5.5.4学员手册应━覆盖课程每个部分;━包含所覆盖学习目标全部关键;━包含标明每节课程内容和起止时间课程时间表;━包含经典文件、汇报和表格范例;━作业、分组活动指导书等课程文件应明确、规范;━包含判定学员培训经过/不经过标准,包含连续评价、笔试、补考要求。5.5.5老师用教材应包含培训现场安排要求、课程时间表、说明教学关键和方法教学文件和参考资料,以及学员评价方法;5.5.6课程教材能够包含模拟试题,但这些试题不能用于课程后考试。5.6设施5.6.1培训机构应确保提供适宜培训设施,包含教室、声像设备和其它培训设备,以及分组活动使用设施。分组活动使用设施应能确保各小组活动不相互干扰。━教室面积、光线、平静条件应充足,以安排和确保学员和老师教学活动;━教学设备应性能良好,满足教学需要;5.6.2培训机构应激励学员住在培训地点或周围,方便增加学员参与小组活动和课外与老师交流机会。6学员评价6.1应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对每位学员进行评价。成功地完成课程学员,在这两方面均应符合要求:━老师对每位学员达成第3章要求学习目标情况给予课堂评价;━检验学员对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应用咨询知识和方法能力笔试。6.2课堂评价6.2.1课堂评价应由老师进行并形成统计。评价内容,最少应包含:1)评价学员达成3.1中要求学习目标情况:2)课程期间出勤情况、遵守课堂纪律情况等;3)评价学员在讨论、回复问题、课堂交流、案例研究汇报以及其她练习活动中有效参与表现。4)评价学员书面作业条理性和技术正确度。5)评价学员个人素质、技能和质量管理体系咨询能力。6)评价学员学习态度、作风和作为未来QMS咨询师适宜性。6.2.2培训机构应针对上述内容要求具体判定要求;6.2.3课程结束时,老师应总体评价每位学员表现,并对遵守培训机构要求情况作出统计,包含违反要求统计,统计能够是一份总统计。6.2.4老师应识别那些达成学习目标有困难学员或者没有充足地参与课程活动学员。应将老师观察结果合适而立刻地通知这些学员,并应给予改善机会。可行时,可安排课下教导,这类教导应在课堂评价中统计。6.2.5课堂评价不合格学员必需成功地完成另一次完整培训课程,方有资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6.3笔试6.3.1笔试应评价学员对咨询过程了解程度、对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应用情况,以及对咨询过程和结果书面表示能力。6.3.2笔试应使用CNAT统一试卷,卷面分数100分。试卷设计应使合格学员(即:证实已达成学习目标学员)在2小时内能取得最少70分。6.3.3笔试时间应为2小时,这一时间应严格遵守。6.3.4培训机构可母语不是课程所用语言学员延长笔试时间30分钟,该学员能够使用双语字典。这种情况应在课程或考试统计中注明并说明原因。6.3.5培训机构可许可因残疾而妨碍其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考试学员延长笔试时间30分钟。这种情况应在课程或考试统计中注明并说明原因。6.3.6需要叙述题目应最少占50%分,以检验学员对咨询场景分析能力和对管理体系标准在咨询过程中怎样应用了解。6.3.7其她卷面分数应分布于多项选择题、判定题和简答题。6.3.8及格分数为70分。6.3.9笔试过程中许可使用参考资料仅为管理体系标准。6.3.10笔试管理:1)CNAT负责建立笔试试题库,编制统一试卷,形成试卷库。CNAT拥有试题、试卷及其答案版权,并根据保密文件进行管理;2)CNAT授权经认可培训机构使用统一试卷及其答案。培训机构应建立形成文件程序,管理和实施笔试,确保CNAT试题、试卷和答案安全;3)笔试应在课程结束后6个月以内进行。6.3.11除实施笔试以外,培训机构应确保不以任何理由向任何人员或任何其它机构(CNAT除外)提供试题(模拟试题除外)、试卷、答案和完成试卷。6.3.12培训机构应━在考试开始前,从CNAT提供试卷中随机选择用于一个培训班试卷;━确保任何讲课老师和学员不知晓用于此次培训班试卷;━指定本机构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有效地监考;严禁学员在考试时剽窃、串通等作弊行为。6.4评分:及格/不及格判定6.4.1每份试卷应由一位含有老师资格阅卷人评分。阅卷人不能是此次培训班讲课老师。6.4.2培训机构应制订形成文件程序━指定本机构老师负担阅卷工作;━确保阅卷老师正确、公正地评阅试卷;━处理评分过程中有争议情况和得出最终分数。6.4.3假如经过翻译讲课,培训机构应挑选翻译学员笔试答卷译员,并应确信她们能够提供公正、专业化和正确翻译。6.5补考6.5.1应许可笔试不及格但已经经过课堂评价学员自课程最终一天起12个月内补考一次。6.5.2补考通常应由原培训机构实施。6.5.3经CNAT同意,补考也可由其她培训机构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培训机构应根据第7章要求向CNAT提交申请。6.5.4补考应使用不一样试卷。6.5.5补考应根据6.3、6.4要求实施。6.5.6假如学员补考仍不及格,应重新参与另一次完整课程培训方有资格参与另一次考试。6.6课堂评价合格并笔试及格学员为成功地完成培训,应取得一张“培训合格”证书。7改变7.1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准则要求但培训机构认为必需情况(改变),培训机构应向CNAT提交书面申请,由CNAT决定是否同意。任何这类改变应在知晓改变需求理由后立刻提出。CNAT应以书面形式回复。7.2CNAT在评价改变需求时应考虑培训机构:1)提出改变理由;2)对理由说明;3)修改后培训计划和(或)课程提要;4)对学习过程影响评定。7.3假如课程中包含了增加内容、材料,在满足以下要求情况下,培训课程也能够被认可为CNAT培训课程。━增加材料在增加课程时间内提供;━提供课程覆盖相关CNAT对应《培训课程准则》要求全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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