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QFJSY0001S-2021动物性水产干制品

QFJSY0001S-2021动物性水产干制品

2019-05-18 7页 pdf 216KB 7阅读

用户头像

is_113440

暂无简介

举报
QFJSY0001S-2021动物性水产干制品Q/FJSY福建双洋水产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JSY0001S—2021动物性水产干制品2021-01-10发布2021-02-09实施福建双洋水产有限公司发布Q/FJSY0001S—2021前  言为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本标准主要指标参考GB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制定,其中铅的指标严于GB2762规定。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
QFJSY0001S-2021动物性水产干制品
Q/FJSY福建双洋水产有限公司企业Q/FJSY0001S—2021动物性水产干制品2021-01-10发布2021-02-09实施福建双洋水产有限公司发布Q/FJSY0001S—2021前  言为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本标准主要指标参考GB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制定,其中铅的指标严于GB2762规定。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福建双洋水产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双洋水产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勇。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IQ/FJSY0001S—2021动物性水产干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水产干制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山梨酸钾,经原料验收、前处理、蒸煮或不蒸煮、干燥、包装制成的非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或以大包装非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分装成小包装的非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2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500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GB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5009.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209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1Q/FJSY0001S—2021GB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的规定。3.1.2大包装非即食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应符合GB10136的规定,还应符合已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规定。3.1.3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应符合GB2733的规定。3.1.4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要求。3.1.5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3.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色泽具有该品种固有色泽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滋味气味具有该品种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无酸败味组织形态组织干燥,肉质较结实,呈本品种固有的形态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无霉变、无虫蛀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动物性水产品(干海参除外)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25干海参≤15氯化物(以Cl-计)(g/100g)动物性水产品(干海参除外)≤16干海参≤4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62Q/FJSY0001S—2021表2理化指标(续)项目指标完整率/(g/100g)虾米、干贝≥80蛋白质c/(g/100g)≥40水溶性总糖c/(g/100g)≤3复水后干重率c/%≥40含砂量c/(g/100g)≤3铅a(以Pb计)/(mg/kg)动物性水产品(鱼类、甲壳类、双壳类除外)<1.0鱼类、甲壳类<0.5双壳类<1.5镉a(以Cd计)/(mg/kg)鱼类≤0.1甲壳类≤0.5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2.0(除去内脏)甲基汞a(以Hg计)/(mg/kg)动物性水产品(肉食性鱼类除外)≤0.5肉食性鱼类≤1.0无机砷a(以As计)/(mg/kg)动物性水产品(鱼类除外)≤0.5鱼类≤0.1铬(以Cr计)/(mg/kg)≤2.0N-二甲基亚硝胺/(µg/kg)≤4.0多氯联苯d/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mg/kg)≤0.5山梨酸钾b(以山梨酸计)/(g/kg)≤1.0a以鲜重计,干制水产品的污染物限量按实际脱水率折算。b仅限添加山梨酸钾的产品c仅限干海参d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180总和计。3.4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3.4.1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3.4.2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31650的规定。3.5净含量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食品添加剂3.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Q/FJSY0001S—20214生产加工过程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2094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取适量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上,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5.2理化指标5.2.1水分: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氯化物:按GB5009.44规定的方法测定。5.2.3过氧化值:按GB5009.227的规定方法测定。5.2.4完整率(虾米、干贝):按SC/T3204、SC/T3207的规定方法测定。5.2.5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6镉:按GB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5.2.7甲基汞:按GB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5.2.8无机砷:按GB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2.9铬:按GB5009.123规定的方法测定。5.2.10N-二甲基亚硝胺:按GB5009.26规定的方法测定。5.2.11多氯联苯:按GB5009.190规定的方法测定。5.2.12山梨酸钾:按GB5009.28的规定方法测定。5.2.13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方法检测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班次、同一条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6.2抽样按SC/T3016规定的方法执行。6.3出厂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6.3.1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净含量。6.3.2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六个月需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4Q/FJSY0001S—2021a)新产品试制鉴定;b)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时;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时。6.5判定规则6.5.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备查留样中加倍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7.1标志、标签7.1.1销售包装上应有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标注应符合GB7718、GB2805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7.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7.2包装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4806.7、GB9683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包装应严密、牢固、耐压、不破损、不泄漏。运输包装材料用瓦楞纸箱或其他包装箱应符合GB/T6543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7.3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防雨,运输中应防止受潮、日晒、有害物质的污染及其它损害,装卸时应防止机械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损伤。7.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物品同库混存。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5
/
本文档为【QFJSY0001S-2021动物性水产干制品】,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