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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序优势的认知解释_下_论可别度对语序的普遍影响_陆丙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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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序优势的认知解释_下_论可别度对语序的普遍影响_陆丙甫《当代语言学》第7卷2005年第2期132-138页,北京语序优势的认知解释(下):论可别度对语序的普遍影响陆丙甫南昌大学Yau(1979,1982)指出,在与世隔绝的聋哑人家庭中,自发产生的基本语序都是SOV。训练猩猩用符号表示语言的实验也证实,尽管教它们的是作为SVO的英语,但是猩猩总倾向使用SOV语序。此外,人类语言中不乏确定无疑从SOV语言发展为SVO语言的例子,例如英语、法语;但是确定无疑从VO发展成OV语言的例子,至今没有发现过。这些现象,似乎都可以解释为超范畴可别度等级和可别度领前原理的结果。如果例(25)这个跨...
语序优势的认知解释_下_论可别度对语序的普遍影响_陆丙甫
《当代语言学》第7卷2005年第2期132-138页,北京语序优势的认知解释(下):论可别度对语序的普遍影响陆丙甫南昌大学Yau(1979,1982)指出,在与世隔绝的聋哑人家庭中,自发产生的基本语序都是SOV。训练猩猩用符号表示语言的实验也证实,尽管教它们的是作为SVO的英语,但是猩猩总倾向使用SOV语序。此外,人类语言中不乏确定无疑从SOV语言发展为SVO语言的例子,例如英语、法语;但是确定无疑从VO发展成OV语言的例子,至今没有发现过。这些现象,似乎都可以解释为超范畴可别度等级和可别度领前原理的结果。如果例(25)这个跨词类可别度等级成立的话,还可以解释下面两个共性的对立。(27)Greenberg共性六:所有以VSO为优势语序的语言,都可以把SVO作为可能的或惟一的一种替换性基本语序。(28)Greenberg共性七:在以SOV为优势语序的语言中,如果没有或仅有OSV为其替换语序,那么,动词所带的一切状语都处于动词之前。(这就是严格的核心后置语言)比较共性六和七,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问:为什么没有严格的核心前置语言,如例(27)所示,但却存在严格的核心后置的语言,如例(28)所示?这个对比可以解释如下。在VSO语言中(实际上也包括VOS语言),由于S的可别度远远高于V,因此很容易跨越V而前移。但是在SOV语言中,可别度最低的V正好在可别度最低的位置,就不那么容易动摇了。我们在例(14)中显示了句子层面和名词短语层面基本语序的相似性(重复在下)。(14)a.小句中的主语S,宾语O,核心动词V的语序:如果动词在后,那么基本语序几乎总是SOV;如果动词在前,那么VOS和VSO都可能是基本语序。b.在名词短语中,指示词Dem、形容词A和核心名词N的语序:如果名词在后,基本顺序就总是[DemAN]。如果名词在前,那么[NDemA]和[NADem]都可能成为基本语序。但是,进一步的调查表明两者有如下的细微差别。(29)句子和名词短语的基本语序之跨语言比较:DemAN*ADemNDemNA*ANDemNDemANADemSOV*OSVSVOOVSVSOVOS相对应的[OVS]和[ANDem],虽然都违反可别度领前原理,但并不违反语义靠近原理,因为结构上可以分析成[[OV]S]和[[AN]Dem]。那么为什么前者存在而后者不存在呢?不妨解释如下:根据跨词类可别度等级,既然S和O都是名词性的,可别度等级差别不是很132本刊网址:http://www.cass.net.cn/chinese/s18yys/dangdai/index.htm大;相反,D基本是名词性的(如指示代词),而A是形容词性的,两者的可别度差别相当大。这就是说,就违背可别度领前原则的程度而言,[ANDem]超过了[OVS],因此它存在的可能就更小。此外,本文第2节曾提到,人类语言有一种后缀优于前缀(如格形态毫无例外都是后缀,见Culter等1985),后置词优于前置词的总倾向(Tsunoda1995)。这个现象,也至少可以部分地用词缀和前、后置词因为意义抽象、可别度最低而有后置倾向这一点去解释。Greenberg(1966)对于虚词的后置倾向,也提供了一个潜在的解释。他在解释三条表面十分不同的共性时发现了一种“在单位的末尾而不是起首加以标记的总趋势”。这三条共性是:他的共性七(在以SOV为优势语序的语言中,如果没有或仅有OSV为其可替换的语序,那么动词所带的一切状语都处于动词之前)、共性八(如果可以根据语调类型区分是非疑问句和其相应的陈述句,那么语调类型的区别性特征出现在句末,而不是句首)和共性四十(形容词后置于名词时,形容词表现出名词的所有曲折范畴。在这种情况下,名词可能缺少其中一个或全部曲折范畴的显性标记)。他说,“共性七、八和四十,虽然表面很不同,但看来都同样表现出在单位的末尾而不是起首加以标记的总趋势……我们总知道某人何时开始讲话;但可悲的经验表明,没有一定的标记,我们无法知道他何时结束”。他的意思是,在严格的SOV语言中,动词V就起了标示句子结束的功能。同样,句末具有区别性特征的句调,也有类似功能。而曲折出现在名词短语的最后一个成分上,也有标示名词短语结束的功能。由于虚词往往反映了所属短语的特征,因此置于该短语的末尾就有标示短语结束的功能。例如前置词短语本身往往难以告诉我们这个短语的结束,而后置词短语的结束却由后置词标示得明白无误。对于虚词后置倾向的两个不同解释,并不互相矛盾,倒是可以互相支持。这种倾向可以部分地解释为什么汉语“和”跟英语and,都以出现在倒数第二项和最后一项并列成分之间为常规。这个位置可以说是“联系项居中原则”(Dik1978;中文介绍见刘丹青2003:68-73)跟虚词后置倾向这两个原理结合的结果。作为联系项,必须出现在中间(才能发挥中介联系的功能),而不能出现在整个并列结构的开头或最后;作为虚词,一方面因为可别度低而有出现在最后位置的倾向,另一方面也因为出现在最后可以发挥标记整个并列结构结束的功能。妥协兼顾的结果,就是出现在倒数第二项跟最后一项之间。最后,Hawkins(1983:68)提出过一个传递性的复合蕴涵共性(=“蕴涵”,∨=“或者”,Postp=后置词,Rel=关系子句)。(30)Postp((AN∨RelNDemN&NumN)&((DemN∨NumNGN))例(30)表示,“后置词语言中,如果形容词或关系子句前置于核心名词,那么指别词和数词也都前置于核心名词;或者,指别词或数词前置于名词,那么,领属语也前置于名词”。这个蕴涵传递关系,可以概括成如下这样的跨范畴可别度等级加以解释。(31)G>D/Num>A/Rel也就是说,其中可别度较低的成分的前置,蕴涵着可别度较高的成分的前置。这个可别度等1332005年第2期级跟例(25)中的等级是基本一致的,G是名词,其可别度比形容词高。形容词和关系子句后置的总倾向,是类型学文献中经常提及的(最早的如Greenberg1966:79。并且他认为核心名词前置于形容词,部分原因是因为这类似于主谓陈述关系)。汉语的“他那两本有趣的/刚买来的小说”就是这个顺序的完美体现。其实,例(30)中,Postp(后置词)这个大前提并不重要,因为例(30)的成立不依赖于是否使用后置词。这就像例(10),即Greenberg的共性五中,“以SOV为优势语序”这个条件是多余的一样。以上所有分析,都引向一个结论:可别度这个语用因素,对于语序的影响,远比我们以前理解的要大。一般认为语用对语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句子层面,而在名词短语内部,则影响不大。本文前面对名词短语内部语序的分析,显示这种推测并不正确。其实,从语言发展的过程看,短语结构和构词结构都从句法结构发展而来。也就是说,“词法是句法的凝固化”。如果承认语用对句法层面的语序有重大影响,就可以推测这种影响也会凝固化在短语和构词内部。6.对语序优势的其他解释有关文献中虽然对语序优势的研究比对语序和谐的研究少得多,但也不是没有。主要是用成分的长度(heaviness,照字面也可译成“重量”,但那不太符合汉语“重量”一词的习惯用法)去解释。这就是Hawkins(1983:88-113)的“长度顺序原则”(HeavinessSerializationPrinciple,HSP)。该理论认为人类语言倾向于把长的成分放在后边,即有长成分后置的倾向。他的长度等级是:(32)Hawkins的长度等级(>表示“长于”)Rel>G>A>Dem/Num(关系子句>领属语>形容词>指别词或数词)这个等级表,虽然能解释指别词、数词前置于形容词的倾向,以及关系子句后置的倾向,但是无法解释领属语前置于形容词的倾向(Greenberg蕴涵共性五,即本文的例(10))。根据这个等级表预测的结果,形容词应该有前置于领属语的倾向,这显然不符合语言事实。即使长度等级能说明我们所讨论的语序优势现象,也仍然只是指出了长度跟位置的相关性,仍然没有解释这种相关性的机制、原理。正如刘丹青(2003:57)所说的:“然而,人们还是可以如好奇儿童般进一步发问:为什么重的会在后?这还需要进一步的解释。”Arnold等(2000)对长成分后置作了解释,认为长成分通常表达比较新的信息而倾向后置,这是长成分后置的原因之一。但是Arnold等并没有否认长度的作用,他们认为长成分占用较多短时记忆空间,出现在后面可以减少记忆负担;并且长成分后置也给说话者更多组织句子的时间。他们的结论是长度和信息的新旧在语序优势中都起作用。由于长成分通常表达较新的信息,因此两者的结果通常是一致的。Arnold等主要是从说话者的角度来分析的。但是,听话者的角度应该更重要。说话者要监听(monitor)自己所说的内容,因此说话者必须兼任听话者的身份;而听话者不可能同时是说话者。从听话者的语句处理过程主要是组块过程这一角度来看,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那么,恰恰相反,长成分应该先出现才能减少脑子中短时记忆的负担(陆丙甫1993:199)。134当代语言学这可以抽象地说明如下。(33)a.(ABC)(DE)(F)……121223PN=(1+2+1+2+2+3)/6=11/6=1.83b.(DE)(ABC)(F)……112323PN=(1+1+2+3+2+3)/6=12/6=2.00c.(F)(DE)(ABC)……122343PN=(1+2+2+3+4+5)/6=15/6=2.5以上每个字母代表一个词,组成一个成分的词用括号括起来。这样就代表了六个词、三个成分构成的语句片段的三种语序。每个字母下的数字代表听到此词时,听者脑子中需要记住的“离散块”的数量。PN表示“平均感知难度”,即理解这个片段全过程中平均每时每刻脑子里的成分的数量。计算结果表明,如像例(33a)那样将最大的三词成分置于句首,并将最小的一词块置于最后,则可获得最低的平均难度PN。相反,像例(14c)那样将三词大块置于最后而将一词小块置于最前,平均难度最高。至于长成分后置可以给说话者更多组织时间,也只适用于尚未组织好的长成分。一旦长成分组织好了,那么越早说出它就越能早点“如释重负”减少记忆负担。这也就是上面例(31)的计算所反映的情况。稍微留心一下,不难发现,所有证明“长度顺序原则”的材料中,都是把长成分出现在最后一项位置上的。因此,真正相关的因素,精确地说,不是“靠后”,而是“最后”。倒是Bever(1970)的“把最难的留在最后”(savethehardestforlast)一语中的地挑明了这一点10。事实上,Hawkins的“长度顺序原则”,是跟他后来提出的“直接成分尽早确立”(EarlyImmediateConstituents,EIC,Hawkins1994)原则相矛盾的。根据EIC,动词据前的结构中长成分倾向后置,而动词据后的语言,如日语,是长成分倾向前置。这种对称性就否定了单向、不对称的长度顺序原则。但EIC同样不能解决许多语序优势现象,刘丹青(2003:59)指出,“[Hawkins]……不免显得过于自信。可以肯定有些语序共性和倾向与直接成分辨认没有必然关系。比如,条件句前置和目的句后置的强烈跨语言倾向,与语言的象似性明显有关,而跟直接成分完全靠不上。”EIC本质上是对称的,而语序蕴涵共性都是不对称的,所以完全不适合语序蕴涵现象。如果碰巧好像适用了,那是因为所针对的语序正好是核心前置的结构。本文提出的“可别度领前原理”及其各种引申表述,则都是非对称的,正好可以针对语1352005年第2期10陆丙甫(1993:199-203)通过组块过程,用“大块置末”来解释这一点。当我们理解句子时,知道进入最后一个成分时就可以封闭整个句子而进入一个新的组块流程(超前组块),如“张三昨天悄悄说>李四确实知道>王五认为>赵六曾经主张……”(其中>表示封闭前面的母句而进入子句的过渡点,此时母句内容融入语境背景而从短时记忆中抹去)。从原理上说,处理最后一块时,因为没有后顾之忧,无须保留短时记忆空间而可以去全心全意地处理当前的材料,所以容许最后一块特别大。好比安排工作日程时在干完了所有其他工作后再干最困难的工作。如果不是最后一块,“长度顺序原则”完全不起作用,相反,如例(33)所示,长成分倒是应该前置才好(大块置前)。序蕴涵共性的线性本质。7.余论:一点启示和预测本文对优势现象的功能分析,解释了语言类型学被看作功能学派中的主力军的原因。一般认为功能学派主要有三派,Haliday代表的系统功能语法,Dik代表的荷兰功能语法,以及vanVanlin和LaPola代表的角色-指称语法,并不把类型学归入其中。从类型学首要任务是描写这点来看,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由于它描写的是以蕴涵共性为主的变化的限制,而蕴涵共性能用功能做最好的解释,它实际上可以说是功能学派阵营中贡献最大的一个学派。因此,人们也常把它看作跟形式主义生成语法方法论上针锋相对的一派,这实际上也承认了它作为功能语言学的主力军地位。目前在我国流行的功能学派中,类型学是最薄弱的。根据我国少数民族语言资源丰富的情况,可以期望类型学会在今后得到更多的发展。以往少数民族语调查中,都采用传统的描写方法,基本上也就是用汉语传统研究方法的路子去描写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所用参项跟国际语言类型学的参项相关不大(刘丹青2002)。近年来少数民族语言的研究开始注意跟国际上的语言类型学研究接轨,用国际语言类型学的描写规范和参项来描写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出版了一些相关专著和集(如刘丹青2003;戴庆厦主编2004),这是可喜的转变。可惜,由于对国际上有关研究的介绍和了解的滞后,有时就不能及时抓住真正有希望突破的地方。如本文第4节中提到戴庆厦、傅爱兰(2004)一文将很大注意力放在对Greenberg第二十条共性反例的描写上,其实二十年前类似反例在国际语言类型学的研究中就提出了。真正有突破希望的倒是如下的事实:藏缅语中往往“名+形”结构比“形+名”结构紧密。后者往往可以加入类似汉语“的”那样的关联词,没有节律上的限制;而前者结合紧密,中间不能插入其他成分,节律上有明显限制,常常有音变,音节缩减等,类似复合词。这种定语“前松后紧”的倾向跟国外类型学所发现的相反。国际类型学研究所发现的是定语的“前紧后松”,并认为这是有普遍性的。下面英语的例子突出地显示了这一点。(34)a.ahard-to-pronounceChinesesound一个难发的汉语语音b.aChinesesoundhardtopronounce(35)a.theabove-averagesalary高于平均的年薪b.thesalaryaboveaverage当定语出现在前时,读音上类似一个节拍群(phonologicalchunk,Escribano2004),书写上必须用短横表示这种紧凑性。根据笔者的观察,不仅定语有“前紧后松”的倾向,核心后置结构比核心前置结构更紧凑似乎代表了一种跨范畴的倾向:如“复印-文件”作名词时因为核心在后,可看作复合词;而“复印文件”把“复印”看作核心时就是动宾短语。英语中的book-reading和(to)readbooks也显示了相同的区别。又例如后置词、后缀跟前接成分的结合比前置词、前缀跟后接成分的结合紧密(前后置词语法上都是核心)。还可以比较古汉语前置性的“之”和现代汉语后附性的“的”在语音上的不同独立性,以及现代“如果……的话”一类框式结构中前后标记跟命题部分不同的结合紧密度。136当代语言学一个极端的例子是俄语的前置词/s/跟英语的领属格标记s的对比。前者虽然语音上没有独立性,但书写时却自成一词。后者尽管可以附在整个短语后,书写时却必须跟前面的词连成一体,如thekingofEnglandsdaughter。从层次结构上看s应该是[[thekingofEngland]sdaughter](英国国王的-女儿),汉语的“的”在这一点上也相同。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的类型学调查如果能更详尽地描写和分析这方面的反例,才具有更大的理论价值。当然,详尽描写的结果,有两种可能。一是证明像例(34-35)那样的定语前紧后松现象没有普遍性,从而另辟途径去寻找新的规律,进而取得理论上的突破。二是最后证明藏缅语中“名+形”结构确实是复合词结构,不仅在节律上受限制,在能产性上也受极大限制。那就应该把它归入构词现象,跟一般的句法现象区分开来。(作者自订增补:本文上期中的例(13)内容不完整,更正如下:(13)Hawkins(1983:119-120)对名词短语内部指别词、数词、形容词的语序的:指别词、数词、形容词前置于名词时,就以这个顺序排列。如果这些成分后置于名词,其语序无法预测,虽然最常用的顺序是前置时的镜像(miror-image,即相反顺序—译者注)。任何情况下,不可能形容词前置于核心名词而指别词或数词却反而后置于名词。)参考文献Ariel,Mira.1988.Referringandaccessibility.JournalofLinguistics24:65-87.Arnold,JenniferE.,ThomasWasow,AnthonyLosongco,andRyanGinstrom.2000.Heavinessvs.newness:Theefectsofstructuralcomplexityanddiscoursestatusonconstituentordering.Language76,1:28-55.Bever,ThomasG.1970.Thecognitivebasisforlinguisticstructure.InJohnR.Hayes,ed.,CognitionandtheDevelopmentofLanguage.279-362.NewYork:WileyandSons.Comrie,Bernard.1979.Definiteandanimatedirectobjects:Anaturalclass.LinguisticaSilesiana3:13-21..1988.Topics,grammaticalizedtopics,andsubjects.BerkeleyLinguisticsSociety14:265-79..19892nded.LanguageUniversalsandLinguisticTypology.Chicago: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Cutler,AnneandJ.A.Hawkins,GaryGilligan.1985.Thesufixingpreference:Aprocessingexplanation.Linguistics23:723-58.Dik,SimonC.1978.FunctionalGrammar.Amsterdam:North-Holand.Dryer,MathewS.1988.Object-verborderandadjective-nounorder:Dispelingamyth.Lingua74(specialissue):185-217..1997.Onthesix-waywordordertypology.StudiesinLanguage21:69-103.Escribano,J.L.G.2004.Head-finaleffectsandnatureofmodification.Linguistics40:1-43.Greenberg,J.H.1966.Someuniversalsofgrammarwithparticularreferencetotheorderofmeaningfulelements.InGreenberg,J.H.,2nded.,UniversalofLanguage.73-113.Cambridge,Mass.:MITPress.中译文:陆丙甫、陆志极译,1984,某些主要跟语序有关的语法普遍现象。《国外语言学》第2期。.1978.Generalizationsaboutnumeralsystems.InGreenberg,J.H.,etal.eds.,UniversalsofHumanLanguage.Stanford:StanfordUniversityPress.Hawkins,J.A.1983.WordOrderUniversals.NewYork:AcademicPress..1998.Onexplainingsomeleft-rightasymmetriesinsyntacticandmorphologicaluniversals.InMichaelHammond,ed.,StudiesinSyntacticTypology.Amsterdam:JohnBenjiamins..1994.APerformanceTheoryofOrderandConstituency.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372005年第2期Heine,Bernd.1980.DeterminationinsomeEastAfricanlanguages.InG.BretschneiderandC.Lehmann,eds.,WegezurUniversalienforschung.SprachwissenschaftlicheBeiträgezum60.GeburtstagvonHansjakobSeiler.181-6.Tǜbingen:Narr.Hetzron,Robert.1978.Ontherelativeorderofadjectives.InHansjakobSeiler,ed.,LanguageUniversals.165-84.Tǜbingen:GunterNarrVerlag.Kuno,Susumu.1974.Thepositionofrelativeclausesandconjunctions.LinguisticInquiry5:117-36.Lambrecht,Knud.1994.InformationStructureandSentenceForm.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Lehmann,WinfredP.,ed.1978.SyntacticTypology.Austin:UniversityofTexasPress.Liu,Feng-hsi.1990.ScopedependencyinEnglishandChinese.Ph.D.diss.,UniversityofCalifornia,LosAngeles.Maddieson,Ian.1984.PatternsofSounds.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Peccei,JeanS.1999.2nded.ChildLanguage.李宇明导读,2000,北京: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Rijkhof,Jan.2002.TheNounPhrase.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Shibatani,MasayoshiandTheodoraBynon.,eds.1995.ApproachestoLanguageTypology.Oxford:ClarendonPress.Tomlin,RusselS.1986.BasicWordOrder:FunctionalPrinciple.London:CroonHelm.Tsunoda,Tasaku,YoshiakiItoh,andSumieUeda.1995.Adpositionsinwordordertypology.Linguistics33,4:741-61.Ultan,R.1978.Towardsatypologyofsubstantivalpossesion.InGreenberg,J.H.,ed.,UniversalsofHumanLanguageVol.4(Syntax).Stanford:StanfordUniversityPress.Yau,Shun-chiu.1979.Natural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