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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发〔2009〕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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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发〔2009〕13 号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 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 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宣发〔2009〕13 号 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务院国资委、体育总局办公厅,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在创立和建设新中国的伟大建设历程中,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谱...
中宣发〔2009〕13 号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 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 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宣发〔2009〕13 号 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务院国资委、体育总局办公厅,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在创立和建设新中国的伟大建设历程中,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谱写了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壮丽的篇章,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模范。他们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祖国的骄傲,是爱国主义教育最生动、最直接的教材。为高扬爱国主义伟大旗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5号),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由群众评选“100位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活动(简称“双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切缅怀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热情讴歌新中国成立60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颂扬他们的感人事迹,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激励全省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努力奋斗。 二、主办单位 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 三、评选标准 “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时间限定在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到新中国成立,即1921年到1949年这28年。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党和国家、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不列入评选范围。具体评选标准是: 1、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英勇牺牲,值得永远铭记的革命先烈; 2、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基层优秀共产党员、战斗英雄和革命群众的杰出代; 3、坚决拥护和支持革命事业,积极从事进步活动的著名民主爱国人士和国际友人; 4、在全民族抗战中顽强奋战、为国捐躯的爱国将士。 “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重点面向基层,省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具体评选标准是: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基层优秀党员干部; 2、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重大贡献的各行各业杰出代表; 3、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解放军官兵、青年学生以及其他先进典型。 四、组织工作 成立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确定正式候选人和当选人名单,研究决定有关事项。组委会下设评审组,由各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各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候选人提名把关、参与正式候选人的投票表决、提供有关咨询等事项。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五、推荐程序 1、群众提名(5月下旬至6月中旬)。由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重点行业部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以及部队,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在本地本系统内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广泛推荐“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提名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热线电话等,各地还可通过本地互联网、媒体进行推荐,以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参与。 2、上报群众推荐候选人名单(6月中旬)。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认真研究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推荐提名的基础上,分别提出每一类不超过100人的候选人名单。 3、确定正式候选人(6月底)。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上报的群众推荐候选人名单进行汇总。评审组根据推荐人选的支持率等因素,按照正式人选1.5-2倍比例提出建议名单,经组委会确认后,形成正式候选人名单。 六、组织投票 1、组织投票(7月上旬至7月下旬)。将正式候选人名单及其主要事迹在中央主要报刊、都市类媒体和网络媒体公布,各地各部门动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以填写报纸选票、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等不同方式参与评选活动。同时组织评审组进行投票。 2、投票统计(7月底至8月初)。组委会委托专门机构对群众的报纸选票、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进行统计。将公众投票支持率按照60%与评审投票支持率按照40%的比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 3、确定人选(8月上旬至8月中旬)。组委会根据群众投票结果和评审组意见,适当考虑结构平衡,提出正式人选名单,向社会公布。 七、工作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突出思想内涵。开展群众性“双评”活动,根本目的是深化和拓展思想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深入挖掘英模人物的崇高精神,把评选典型与学习典型结合起来,把评选过程与教育过程结合起来。通过“双评”活动,引导人们深刻理解爱国主义的丰富内涵,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引导人们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英雄模范的崇高精神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动力;引导人们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念和信心,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双评”活动是一次全国范围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实践活动,重在评选过程、重在群众参与。要始终注意突出群众性这一特点,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把评选活动渗透到农村、企业、社区、学校、连队、新经济社会组织等城乡基层,在推荐候选人、投票评选等各个关键环节上,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广泛吸引、发动群众参与,使整个评选活动的过程成为人们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3、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教育效果。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把“双评”活动的宣传报道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这次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总体安排之中。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和手段,通过开设“人民英模”专题专栏,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双评”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宣传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宣传活动的进展成效和干部群众的热烈反响,努力扩大社会覆盖面,提高活动影响力。                  4、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双评”活动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的工作,涵盖内容广、持续时间长、涉及部门多。要在统筹考虑各项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同时,把这项活动作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摆上重要日程,根据活动方案和实施方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严格执行评选,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附:关于评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活动实施办法 2009年5月12日 关于评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 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 感动中国人物“活动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准的评选 “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活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组织机构  1. 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等11个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组织成立全国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确定正式候选人和当选人名单,研究决定有关事项。组委会主任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其他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宣部宣教局,办公室主任由中宣部宣教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中宣部宣教局和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党史研究室、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由主办单位各抽调1名干部合署办公,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2. 组委会下设两个评审组,在组委会领导下工作,评审组由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各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候选人提名把关,参与正式人选的投票表决、提供有关咨询等事项。 评审组分别设组长、副组长。第一评审组具体负责 “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评选的有关工作。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有关司局各1名负责同志和党史、现代史以及军史方面专家组成。组长由中央党史研究室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中央文献研究室、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分别推荐党史、现代史方面的专家各2名(共8名)参加;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推荐4名军史方面的专家参加。 第二评审组具体负责“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的有关工作。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有关司局各1名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以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组成。组长由中宣部宣教局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中央组织部推荐城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各1名参加,中央统战部推荐2名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全国总工会推荐2名劳模参加,解放军总政治部推荐1名英模和1名专家参加,其他方面的有关专家由中央宣传部推荐。 所有“双评”活动候选人不参加评审组。 二、推荐程序  1. 活动启动,5月下旬。主办单位发出《关于组织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对评选活动做出部署。 2.群众提名,5月下旬至6月中旬。由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重点行业部门(教育、科技、公安、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国企、体育等)、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以及部队,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在本地本系统内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广泛推荐 “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提名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热线电话等,各地可通过本地互联网、媒体进行推荐,以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参与。 3.上报群众推荐候选人名单,6月下旬。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认真研究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推荐提名的基础上。分别提出每一类不超过100人的候选人名单。其中,“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属于本地本部门的人选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10%。 三、确定正式候选人 1.6月下旬,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上报的群众推荐候选人名单进行汇总。根据推荐人选的支持率等因素,按照正式候选人人选1.5-2倍比例,由第一评审组研究提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第二评审组研究提出 “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建议名单。 2.两类候选人建议名单经组委会同意后,请中央党史研究室会同有关部门对 “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核实、整理事迹材料并填写事迹表;请各省(区、市 )党委宣传部、系统主管部门分别对属于本地本系统的“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核实、整理事迹材料并填写事迹表,经本地本系统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同意后上报。两类候选人事迹材料为500字左右(材料主要事迹真实、表述准确),并附一寸免冠照片(或人物画像),一式20份,于6月底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事迹材料及照片(或人物画像)电子版发送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shuangping2009@sohu.com。 3.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审核推荐材料基础上,组委会根据评审组成员建议,按照正式人选1.5—2倍比例提出正式候选人名单(其中“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建议名单请中央纪委审查),报中央领导审定。 四、组织投票  1.7月上旬,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人民日报、解放日报 光明日报等中央主要报刊、都市类媒体和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文明网、中国网、光明网、央视网、中国青年网、中国广播网、中工网、中国军网等新闻网站上刊登。 2.7月上旬至7月下旬,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投票评选。评选选票及投票规则刊登在上述报纸和网站上。群众可填写报纸选票、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三种方式中选取一种方式投票,不能重复投票。 3.各地的报纸选票可自行寄达组委会办公室指定地点,也可统一组织送达,投寄地址在投票规则中公布。 4.在群众投票的同时,评审组成员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五、投票统计  1.7月底开始,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统计选票。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的全部有效选票,由中国军网逐一进行统计。有效报纸投票,由组委会指定接收选票的单位,在国家统计局指导下,根据统计学规则,抽选样本,进行科学统计。 2.在组委会办公室的监督下,计票单位将每位候选人报纸选票、网上投票和手机投票的得票数相加,得出该候选人的公众支持率;将每位候选人在评审组投票中的得票数折算成评审组成员对该候选人的支持率。在次基础上,将公众支持率按照60%与评审组支持率按照40%的比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 六、确定正式人选名单  8月上旬,在群众投票和评审组投票统计结束后,由组委会确定正式人选。为充分体现评选活动的广泛性与代表性,确定正式人选时既要依据投票结果,又要综合考虑人选的历史阶段、地区分布、行业归属等情况。正式人选名单报中央领导审定后,在中央媒体上正式公布。 “双评”活动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坚持公益性,不搞商业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牟利。 各地各有关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办法,确保评选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2 “双评”活动推荐候选人名单 推荐单位:                                                            日期:  月    日 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序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事迹简介(不超过100字,可附页介绍)                                                 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序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事迹简介(不超过100字,可附页介绍)                                                                 注:此表可依据上表自行制作;请务必于6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省卫生厅政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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