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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分设备国家安装规范

2019-02-19 30页 doc 55KB 8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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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分设备国家安装规范第三章空气分离设备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本章适用于以深度冷冻方法制取气态的氧、氮和稀有气体的空气分离设备(以下 简称空分设备)的安装。 第3.1.2条空分设备在开箱检查时,应按发送清册和装箱清单进行设备、材料及资料的清点、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随设备带来的材料规格、材质和数量,当与设备技术文件不符时,应有制造厂的代用许可证明方可使用。 第3.1.3条分馏塔的抗冻基础应具有检验合格记录;当采用膨胀珍珠岩(珠光砂)混凝土时,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7.5MPa,导热系数不应大于0.23W/(m·K),并不应有...
空分设备国家安装规范
第三章空气分离设备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本章适用于以深度冷冻方法制取气态的氧、氮和稀有气体的空气分离设备(以下 简称空分设备)的安装。 第3.1.2条空分设备在开箱检查时,应按发送清册和装箱清单进行设备、及资料的清点、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详细。随设备带来的材料规格、材质和数量,当与设备技术文件不符时,应有制造厂的代用许可证明方可使用。 第3.1.3条分馏塔的抗冻基础应具有检验合格记录;当采用膨胀珍珠岩(珠光砂)混凝土时,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7.5MPa,导热系数不应大于0.23W/(m·K),并不应有裂纹。 第3.1.4条吸附剂、绝热材料的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吸附剂 和绝热材料应按国家现行《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技术条件》的规定选用。 第3.1.5条空分设备的黄铜制件不得接触氨气,铝制件不得接触碱液;充氮气密封的部分, 在保管期间高压腔压力宜保持10~20kPa,低压腔压力(装平盖板一方)应保持1kPa。 第3.1.6条空分设备的脱脂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分馏塔内部各设备、管路、阀门,分馏塔外部凡与氧或富氧介质接触的设备、管路、阀门和各忌油设备均应进行脱脂。脱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及国家现行标准《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当制造厂已作过脱脂处理,且未被油脂污染时,可不再脱脂;当被油脂污染时,应再作脱脂处理; 三、压力容器、阀门、管路中铝制件的脱脂应采用全氯乙烯或三氯乙烯溶剂,不得使用四氯化碳溶剂;压力容器、阀门、管路中非铝制件及各忌油设备均应采用四氯化碳及其他脱脂剂进行脱脂。 15 四、不得使用已经变质的脱脂剂。 第3.1.7条受压设备就位前,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一、制造厂已作过强度试验并有合格证的可不作强度试验,但必须作气密性试验,当发现设备有损伤或在现场作过局部改装时,仍应作强度试验; 二、强度试验应采用水为介质进行;对不宜用水作介质或结构复杂的设备(精馏塔、板翅式换热器、吸附过滤器等)宜采用洁净、干燥、无油的气体进行,但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三、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压力与保压时间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当无规定时,应符合表3.1.7的规定,且试验压力不得小于0.1MPa。 四、液压试验应采用洁净的水或液体。当受压设备内充满液体后,应排出滞留在其内的气体,待内外壁温接近时,方可缓慢升至压力;当无泄漏后应继续升至试验压力,并根据受压设备大小保压10~30min;而后,降至设计压力,其保压时间不应少于30min,经检查应无泄漏、异常现象。液压试验后,应采用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将其内部吹干、吹净。对奥氏体不锈钢压力容器以水为介质进行液压试验时,宜控制水中氯离子含量,并不应超过百万分之二十五(25ppm)。 五、气压试验应采用洁净、干燥、无油的空气或惰性气体;对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造的压力容器,其试验气体温度不得小于15℃;其他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试验气体的温度,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当进行气压试验时,应先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的10%,保压5~10min;当无泄漏后,应继续升至试验压力的50%;当无异常现象后,应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并按受压设备大小保压10~30min;而后应降至设计压力,保压时间不少于30min,经检查应无泄漏和异常现象。 第3.1.8条阀门应按系统压力作气密性试验,其泄漏量不应超过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自动 阀的密封面可采用煤油作渗漏检查,并应保持5min后,无渗漏现象。 第3.1.9条调整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整定值进行调整,当无规定时,应按设计压力或系统最高工作压力进行调整; 二、调整达到要求后,应进行铅封。 第3.1.10条管路上波纹节组装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预压量进行预压,并不应有拉 16 伸、扭曲和错位。 第3.1.11条当忌油设备进行试压和吹扫时,所用的介质应为清洁、干燥、无油的空气或氮气;当采用氮气时,应采取防窒息措施。当进行吹扫时宜将气流吹在白色滤纸或白布上,经10min后观察,在纸或白布上应无油污和杂质。 第3.1.12条现场组装焊接铝制空分设备,铝及铝合金管道应按设备技术文件和国家现行有 关焊接标准、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3.1.13条与空分设备配套的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 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节分馏塔组装 第3.2.1条直接安放整体分馏塔的基础,其表面水平度不应大于1.5/1000。 第3.2.2条现场组装分馏塔的基础,其表面水平度不应大于5/1000。全长上的标高偏差不应 大于15mm。 第3.2.3条保冷箱基础框架的纵、横向安装水平均不应大于1/1000,并应在型钢水平面上测量。 第3.2.4条吊装有色金属的设备和管子时,应防止损伤其表面;当有伤痕时,其深度不应大 于壁厚的负公差值。 第3.2.5条设备的就位、找正和调平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将选定的主管口中心与基础面上的基准线对准,其允许偏差为3mm。 二、精馏塔现场拼装的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和焊接质量的要求,应符合制造的图样及其焊接的技术要求。 三、各种精馏塔(上塔、下塔、精氩塔、粗氩塔)的铅垂度不应大于1/1000;当采用设备本身的校直器校正铅垂度时,其允许偏差为: 四、其余设备的铅垂度不应大于2/1000。 五、整体分馏塔调平时,外筒壳的上下标记应对准所挂的铅垂线。 第3.2.6条保冷箱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冷箱面板每片对角线长度及四边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17 二、外表面的连续焊缝应无漏焊,并经外观检查应合格和无漏水现象; 三、安装立式液体泵的法兰,其平面的安装水平不应大于1/1000; 第3.2.7条分馏塔平台标高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mm;各立柱的铅垂度不应大于1/1000,全长上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 第3.2.8条冷箱内的配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配管前,应加工焊缝坡口,管件应清洗洁净,并应严格脱脂; 二、配管的顺序应为先大管、后小管,先主管、后辅管,先下部管,后上部管。为了防止产生外加应力,不得强行配管;直径大于45mm的管道进行配接或预装时,应留一段作为最终接管,待其他管道连接焊好后方可单独接管; 三、管路上的温度计、压力表和管等接头应先开口,不得在配管后再开口;施工中,各容器和管道的开口应封闭,防止杂物掉进设备和管道内; 四、各管路不应相碰,其管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冷热管道的外壁间距不应小于200mm; 2.热管道外壁距液体容器表面的间距不应小于300mm; 3.冷管外壁距保冷箱面板的间距不应小于400mm; 4.冷管外壁距分馏塔基础表面的间距不应小于300mm; 五、液体排放管与设备连接后,宜向上倾斜,并在靠近保冷箱壁约300mm范围内的热区部分 弯成倒U形通向排放阀,倒U形的高度宜为管子外径的6~10倍,并应防止阀门结霜;与液体容器连接的加热管、吹除管和安全阀管亦可按上述方法配管; 六、气体吹除管的坡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设1/10的坡度向吹除阀 方向下降倾斜,并应无下凹死区,防止水份在管内冻结。 七、直径Dg≥25mm的铝管应在焊接缝处加内衬圈;直径Dg<25mm的铝管,应加外套圈。 第3.2.9条装配计器管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计器管应作脱脂处理,并宜在试压后进行装配; 二、气体计器管、压力表管、液面计气侧管、分析仪表管等应从测点向上倾斜引出,至倒U 形弯处,并应高于测点500mm以上。计器管不应与设备或冷管接触,其外壁间距不应小于 100mm; 三、当液面计液侧管阀门高于测点时,计器管应从容器测点向上倾斜5%引至保冷箱壁面,再 18 沿保冷箱壁面水平方向敷设大于1m的管子通向阀内;当阀门低于测点时,应从容器测点向上 倾斜5%引至保冷箱壁面,再沿保冷箱壁面水平方向敷设大于1m的管子,而后向上弯成1m高的倒U形,通向阀门; 四、所有计器管应安置在保护架内,并用管卡或带子固定,严禁焊接固定;保护架应固定牢 固和防止积水。 第3.2.10条装配分镏塔外部管路时,管内应无锈蚀、杂物和油污。 第3.2.11条管路装配完毕后,阀门应开闭灵活,无阻滞现象,并应将阀门关闭。 第三节吹扫 第3.3.1条吹扫前后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吹扫系统中,当没有与大气相通的吹扫阀时,可在适当部位开设吹扫孔,待吹扫结束 后,应用盲板封堵; 二、膨胀机和液氧泵的进、出口管应断开,其入口管过滤器芯子应拆除; 三、所有的流量计孔板应卸下,待吹扫后应按原样装复; 四、吹扫可逆式换热器时,应将自动阀箱人孔打开,其低压侧自动阀孔应用盲板封堵;吹扫 后即应将自动阀装上,并检漏和将人孔封闭。 第3.3.2条分馏塔的吹扫应先吹塔外系统,后吹塔内系统,防止脏物带入塔内;塔外管道吹 扫时,凡与冷箱内相连接的阀门应关闭,以免脏物重新吹入塔内。 第3.3.3条吹扫塔内系统时,应先吹板翅式换热器及其上的计器管,后吹其他设备和管路。 第3.3.4条吹扫时的空气压力,中压系统宜为0.25~0.4MPa(表压);低压系统宜为0.04~ 0.05MPa(表压)。 第3.3.5条各系统的吹扫应反复多次冲击进行(精馏塔除外)。吹扫时间不应小于4h;采用 沾湿的白色滤纸或白布放在吹扫出口处,经5min后观察,在纸或白布上应无机械杂质。 第四节整体试压 第3.4.1条分馏塔吹扫洁净后,各压力系统应用盲板分开并进行气密性试验。 第3.4.2条解体出厂现场组装的分馏塔气密性试验压力、保压时间和残留率的要求应符合设 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表3.4.2的规定。 19 第3.4.3条气密性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试验的压缩空气应洁净、干燥、无油;升压应缓慢平稳,并无异常现象,并应逐步升压 至试验压力; 二、应采用无脂肥皂液或二丁基萘硫酸钠溶液检漏,检漏后,应立即用热水将皂液或溶液擦 洗干净; 三、气密性试验应在检漏后进行,并应在试验压力稳定30min后开始记录起点压力和起点温 度,并准时记录终点压力和终点温度,其残留率应按本规范公式(3.4.2)计算,并应符合 本规范表3.4.2的规定; 四、气密性试验合格后,应将盲板拆除复原,并应按工作压力进行整体通气检查。 第3.4.4条分馏塔内需切换再生操作的设备(如吸附过滤器、液氧循环吸附器等)应单独作 气密性试验,停压4h,其进、出口阀门范围内的残留率不应小于99%。 第3.4.5条整体安装的分馏塔就位和装完附件后,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 一、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分馏塔内、外系统进行吹扫,达到畅通无阻和洁净的要求; 二、在安全阀前不应加盲板; 三、应按高压、中压、低压系统分别试压及检漏; 四、分馏塔内、外的各主要设备气密性试验允许压力降应符合表3.4.5的规定; 20 五、压力降△P应按下式计算: 第五节整体裸冷试验 第3.5.1条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分馏塔的操作人员还应熟悉成 套空分设备的工艺流程;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3.5.2条试验前,应对分馏塔进行全面加温和吹冷;空压机、膨胀机、切换阀和仪表控制 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及安全保护装置,应作好运转的准备工作。 第3.5.3条试验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并依次将精馏塔、冷凝蒸发器等主要设备冷 却到尽量低的温度,保持1~2h,而后冷却整个分馏塔,所有的设备、管路外表面上结白霜,再保持3~4h。 第3.5.4条设备启动后,应密切监视各工况的变化情况,整个操作中各个环节有无异常,并 应每隔0.5h作一次有关记录(压力、温度等)。在冷态下,应检查各部位有无变形,并可根据结霜的情况判断有无泄漏,并将泄漏点的位置作出标记。 第3.5.5条在裸冷试验后和化霜前,应将保冷箱内所有法兰及阀门的连接螺栓再紧固一次。 第3.5.6条分馏塔恢复到常温后,应以工作压力对整个系统通气检查,当有泄漏时应消除故障。 第3.5.7条整体冷试后,当有补焊、密封面处理和局部改装时,必要时应再进行裸冷试验。 21 第六节装填绝热材料 第3.6.1条装填绝热材料应在整体裸冷试验合格后进行,并应使分馏塔和基础上表面保持干燥。 第3.6.2条装填绝热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绝热材料内不应混有可燃物; 二、绝热材料不得受潮,并不得在雨、雪天装填; 三、不应损伤计器管和电缆; 四、装填应密实,并不应有空穴; 五、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3.6.3条当装填绝热材料时,分馏塔内各设备、管路均应充气,充气压力宜为45~50kPa (表压);并应微开各计器管阀门通气,同时使各铂热电阻通电,观察计器管和电缆有无故障。 第七节稀有气体提取设备 第3.7.1条稀有气体提取设备的调平、配管和试压等应按本章相应各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7.2条除润滑油、冷却水、蒸汽加热系统的管路外,其余管路均应作脱脂处理。 第3.7.3条安装真空容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当有明显损伤时,应作真空度检查。 第3.7.4条纯化和分离系统中需抽真空的区段,其气密性试验和真空检查应按设备技术文件 的规定执行;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按工作压力采用氮气进行气密性试验,保压24h后,应无泄漏; 二、真空试验应在停泵后保持24h,其泄漏率不应大于1.33×10 ?á Pa·L/s; 三、泄漏率Q应按下式计算: 第3.7.5条吸附器(纯化器)、催化器在装填吸附剂、催化剂前应采用干燥无油的热空气吹干、吹净;热空气的排出温度宜为60~80℃。 第3.7.6条吸附剂和催化剂在装填前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活化处理。当无规定时,可按本规范附录二常用吸附剂、催化剂的活化条件进行。 第八节透平膨胀机 第3.8.1条不得使用膨胀机的蜗壳或箱盖的吊环进行整台吊装。 第3.8.2条膨胀机的清洗和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22 一、机件的装配程序、方法和间隙等,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应作记录; 二、组装工作轮和风机轮的转子部件应按制造厂的标记进行;工作轮、风机轮和转轴的锁紧装置应可靠; 三、电机、齿轮轴、转子轴连接时,其同轴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润滑系统和冷却系统应清洗洁净,并保持畅通。 第3.8.3条膨胀机的纵、横向安装水平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电机制动的膨胀机应在高速齿轮轴上测量。 第3.8.4条膨胀机裸冷试验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动风机阀门应处于全开位置; 二、加注润滑油的规格、性能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三、润滑系统和冷却系统应清洗洁净并畅通; 四、接通密封气体,压力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五、电机的转向应符合膨胀机的转向; 六、安全装置应准确、可靠; 七、运动部件和导流叶片的调节机构应灵活,无阻滞现象; 八、仪表和电气装置的调整应正确。 第3.8.5条膨胀机裸冷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装填绝热材料前应配合分馏塔进行; 二、每次裸冷试验前应加温吹扫,试验后应加温解冻吹扫; 三、膨胀机轴承的垂直双向振幅值,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膨胀机的超速控制宜采用模拟方法试验,经连续三次试验,其动作应正确无误; 五、应进行紧急切断阀的关闭试验; 六、转动导流叶片的调节机构,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第3.8.6条膨胀机在成套空分设备试运转中应按下列项目进行检查,并应作记录: 一、润滑油的压力和温度; 二、轴承温度; 三、进、出口压力和温度; 四、喷嘴后压力; 五、流量; 六、电机制动功率。 第九节活塞式膨胀机 第3.9.1条活塞式膨胀机安装前,应进行清洗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塞式膨胀机应在出厂的防锈保证期内安装时,除拆卸、检查和清洗气阀外,其余部分可不进行拆卸、清洗和检查;超过防锈保证期安装时,应对活塞、连杆、气阀和填料等进行 拆卸、清洗与检查;其中气阀和填料不得用蒸汽清洗。 二、进、排气阀杆与顶杆间的间隙,气缸的余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三、润滑系统应清洗洁净,并保持畅通。 第3.9.2条膨胀机的纵、横向安装水平均不应大于0.1/1000。 23 第3.9.3条膨胀机应进行气密性试验,管路和接头应无泄漏;进、排气阀杆和活塞杆的填函处均不宜泄漏。 第3.9.4条膨胀机裸冷试验前,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8.4二至八款的规定外,应检查进、排气管路,并不应存有压缩空气。 第3.9.5条膨胀机的空负荷试运转应在装填绝热材料前进行;超速控制试验(防飞车装置试验)宜采用模拟方法试验,经连续三次试验,其动作应正确无误。 第3.9.6条膨胀机在裸冷试验时,除进、排气阀杆填函处可有微量泄漏外,其余各处均不得有泄漏。排除泄漏应在停机、解冻、卸压后进行。 第3.9.7条膨胀机在成套空分设备试运转中应检查润滑油,进、排气口的压力和温度以及膨胀机的转速,并应符合规定,同时作记录。 第3.9.8条试运转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加温吹扫,使各受潮部分安全干燥。 第十节离心式低温液体泵 第3.10.1条泵的清洗、装配和试运转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脱脂应按本规范第3.6.1条的规定执行。 第3.10.2条贮槽到泵的进液管应向泵的吸入口方向下降倾斜,防止泵内产生汽蚀;液体进贮槽的管路应向上倾斜,使气体流入贮槽内。 第3.10.3条脱开联轴器检查电动机的转向应符合泵的转向;工作条件不具备时,不得随意启动泵。 第3.10.4条泵在试运转前应充分预冷,预冷后应盘动数转,不应有轻重不匀或卡阻现象,严禁强行盘车。 第3.10.5条试运转时,应检查泵的进、出口压力、密封气体压力和轴承温度,并作记录。第十一节柱塞式低温液体泵 第3.11.1条泵就位前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进行清洗和脱脂。脱脂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第五章的规定进行。 第3.11.2条泵的纵、横向安装水平均不应大于0.1/1000。 第3.11.3条泵的柱塞与气缸顶部的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各运动部件应灵活、无阻滞现象。 第3.11.4条装设泵的吸入管和排出管应符合本规范第3.10.2条的规定。 第3.11.5条泵启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加注低温润滑油; 二、电动机的转向应符合泵的转向; 三、吸入液体前,气缸内应进行干燥处理; 四、柱塞和气缸应充分预冷;预冷后,运动部件应灵活、无阻滞现象。 第3.11.6条泵试运转时,出口压力和润滑油的温升应符合规定,并作记录。 第3.11.7条泵停止运转后,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 24 第十二节回热式制冷机 第3.12.1条本节适用于供空气分离或液化设备配套用的回热式制冷机的安装。 第3.12.2条制冷机外部表面的油封应清洗洁净,其余部分不宜拆卸和清洗;加注润滑油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3.12.3条制冷机的气封压力低于0.05MPa(表压)时,应及时充入干燥惰性气体。 第3.12.4条制冷机用的冷却水应为清洁软化水,其压力不应低于0.16MPa(表压)。 第3.12.5条试运转前应检查电动机转向,应从电动机尾部向制冷机看,其转向应为顺时针方向。 第3.12.6条制冷机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十三节其他设备 第3.13.1条吸附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油封防锈的阀门安装前,应作脱脂处理; 二、应在管路、阀门装配完毕后,吸附剂装填前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应保压1h无泄漏; 三、吸附剂应过筛活化处理后装填密实。活化处理条件在设备技术文件无规定时,吸附剂、催化剂的活化,可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进行; 四、设备在吸附剂装填后和使用前应进行吹扫,并应防止留有粉末和碎粒。 第3.13.2条安装冷却塔和二氧化碳洗涤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体的铅垂度不应大于1/1000; 二、管路、设备装配完毕后应以工作压力和无脂肥皂液进行泄漏检查;连接处和密封处应无气泡。 第3.13.3条贮气囊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就位前应除去内部滑石粉; 二、以工作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保压24h应无泄漏。 第3.13.4条灌充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以工作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保压1h应无泄漏; 二、氧灌充器经脱脂、试压和干燥处理后,各接头应包封良好。 第3.13.5条低温液体贮槽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卧式贮槽的安装水平和立式贮槽的铅垂度均不应大于1/1000; 二、粉末真空结构的贮槽,应检查其夹层内的真空度,并应高于1.33Pa; 三、按工作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保压不应少于30min,并应无泄漏和异常变形。 第十四节试运转 第3.14.1条参加空分设备试运转的人员,应经培训,并应熟悉成套空分设备的工艺流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3.14.2条成套空分设备试运转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25 一、分馏塔应经整体裸冷试验合格; 二、空压机应经试运转,其排气量、压力和温度应符合分馏塔的要求; 三、各配套的机组、仪表控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应符合试运转的要求。第3.14.3条成套空分设备的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规定的介质、状态下进行; 二、无明显的漏气和漏液; 三、各机组运转正常; 四、安装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成套空分设备的负荷试运转,直到系统工况稳定后连续测定4h。 第四章工程验收 第4.0.1条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经系统负荷试运转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验收。 第4.0.2条工程未办理工程验收,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第4.0.3条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一、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二、基础复检记录; 三、主要材料和用于重要部位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记录或试验资料; 四、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五、设备安装重要工序施工记录; 六、管道焊接检验记录; 七、试运转记录; 八、设计修改通知单、竣工图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章空气分离设备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本条规定本章的适用范围包括大、中、小型空气分离设备的安装,但不包括 有特殊技术要求的空气分离设备,如军用、船用、移动式和生产液态产品的空气分离设备。第3.1.2条本条参照施工经验制订。由于成套空分设备特别是大、中型所涉及的设备, 材料、阀件以及控制仪表等规格品种很多,故必须按发送清册和装箱清单仔细清点、检查和验收。本条规定为常规的施工程序,作到事先检查发现问题,防止中断施工和影响质量。 第3.1.3条本条规定强调抗冻基础不论哪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都必须有检验和试验的 合格资料,设备安装前应经检查并办理手续移交给安装施工单位。 第3.1.4条目前国内空气分离设备中的石头蓄冷器已被其他型式换热器和分子筛所代 替,故石头填料不作规定;如遇有石头填料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3.1.5条充氮气密封部分高、低压腔应保持的压力参照国家现行标准《铝制空气分离 设备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第3.1.6条脱脂方法和脱脂剂在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 范》第五章及附录中有明确规定;零件表面油脂残留量的测定方法与评定标准在国家现行标准《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技术条件)附录C中也有明确规定,本规范不再另行规定。本条规定了有关空分设备的脱脂要求,有利于安全运行,防止发生燃烧或爆炸事故。 第3.1.7条参照了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有关受压设备 就位前强度试验的问题,考虑到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系铝制结构、板翅式换热器小型空气分离设备系钢结构和管式换热器,具有的受压设备为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如吸附器等;这些受压设备在制造厂均进行过强度试验,经严格检验合格并随设备带来具有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受压设备在质量上有了保证、且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多次反复进行强度试验没有多大好处,故本条规定制造厂已作过强度试验并有合格证的可不作强度试验,但必须作气密性试验。有关存放时间问题,由于防锈方法、保管条件、存放场地等多种原因难以明确规定,故本条不作存放时间的规定,可视其检查结果来决定是否进行强度试验。 第3.1.9条本条根据国家现行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条 规定因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各厂略有不同,故强调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3.1.11条本条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制 定的。本条规定的吹扫所用介质的要求,目的是防止已脱脂的设备再次受到油污染。 第3.1.12条参照国家现行有关焊接规范、规程,为了在执行中不至于发生矛盾,强调 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目前焊丝和焊条标准已颁布实施,故本条不再作重复规定。 第3.1.13条空分设备中的压缩机、风机、泵的安装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 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相同,本规范不再重复规定有关内容。其中关于以空气或水为介质常温下的负荷试运转应由安装单位负责进行,建设单位参加,以其他介质负荷试运转的则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安装单位参加并解决属于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如单机负荷试运转技术上不允许以空气或水为介质进行常温下试运转时,则单机负荷试运转与成套空分设备试运转合并进行。 36 第二节分馏塔组装 第3.2.1条本条适用于整体出厂的分馏塔的安装。 第3.2.2条本条适用于解体出厂的分馏塔的安装。 第3.2.4条本条规定的目的是要求采取正确的吊装方法,防止损伤设备和管道。 第3.2.5条参照空分设备有关制造技术条件制订了本条空分设备就位、找正和调平的规 定。 第3.2.7条本条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修订的。 第3.2.8条本条为常规性规定,目的是为了防止配管时产生外加应力和焊接应力,防止 管内发生气阻和积水。 第3.2.9条本条强调坡向和坡度及敷设水平管的要求,有利于管内液体或气体的流动, 不致产生气阻或液阻现象和提高测量的准确性。 第3.2.11条本条为常规性检查规定,以引起重视,防止疏忽现象发生。 第三节吹扫 第3.3.1条结合多年施工经验,对吹扫前后的要求作了规定。 第3.3.2条本条是吹扫的常规程序要求,目的是为了防止管内的脏物吹入分馏塔内。 第3.3.4条本条规定了吹扫时空气的压力范围值,但在执行中还应注意应符合本规范第 3.1.11条的规定;即忌油设备和管路应用清洁、干燥、无油的空气,主要是防止已脱脂的设备和管路被再次污染,达到洁净的要求。 第3.3.5条本条规定的吹扫时间是一个考核参数,同时还应以检查白纸或白布上无机械 杂质为是否合格的标准。 第四节整体试压 第3.4.1条本条规定整体试压应在整体系统吹扫洁净后进行,目的是防止污物进入设备 内或碰伤阀芯等。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如果先试压后吹扫,采取了保证整体系统内的洁净措施,也可先试压后吹扫。 第3.4.2条本条适用于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的试压。 第3.4.4条条文中进、出口阀门范围内是指单独作气密性试验设备的进、出口阀门。 第3.4.5条本条是对整体出厂的空气分离设备的试压要求。因本节第3.4.2条~第3.4.4 条均为解体出厂现场组装的分馏塔试验的要求,故本条单独规定,防止整体安装的分馏塔的气密性试验产生漏检现象。 第五节整体裸冷试验 第3.5.1条本条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性能试验方法》和调试经验 提出的,规定了参加试验人员应达到的要求,目的是防止操作失误。 37 第3.5.3条本条规定裸冷试验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主要考虑到工艺流程不 同,调试程序和方法也有所不同,防止盲目进行试验。 第3.5.4条本条规定作试验记录,不仅是为调整提供依据,也是为工程验收时积累资料。 第3.5.5条本条规定在冷态下重新紧固螺栓,是为了防止螺栓低温下松动漏气。 第3.5.6条条文虽未规定停压检查,但在实际施工时也可视其检查情况决定是否停压检 查,目的是要求严密无漏。 第六节装填绝热材料 第3.6.2条本条虽为一般性规定,但又十分必要。如填珍珠粉时,其加粉口应装置圆钢 网络,防止操作人员跌落进保冷箱内,淹没于珍珠粉里,发生伤亡事故。 第3.6.3条分馏塔内各设备、管路充气,计器管阀门通气,热电阻通电的目的是观察装 填绝热材料中,是否损伤塔内的设备、管路、计器系统和电器系统。 第七节稀有气体提取设备 第3.7.4条本条规定用氮气进行气密性试验,也可用氦气等惰性气体。 第八节透平膨胀机 第3.8.2条强调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执行,防止盲目拆装,保证制造的原有精度不受 影响。 第3.8.3条目前国内各制造厂生产的膨胀机,其结构形式各不相同,且品种也有所更新, 因此对纵横向安装水平的要求也不同,故强调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3.8.5条第四、五款为最高转速下的安全操作试验,防止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 第3.8.6条强调应作好检验记录,使将来工程验收有依据。 第九节活塞式膨胀机 第3.9.1条活塞式膨胀机的结构与活塞式压缩机基本相同,故除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 外,还应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关的规定。第十节离心式低温液体泵 第3.10.1条离心式低温液体泵结构较简单,但低温状态下的运转有其特殊性,故泵的 装配试运转等强调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3.10.2条本条是结合调试经验修订的,规定倾斜方向是为了便于排出泵内和管路内 液体中的气体,防止产生汽蚀现象。 第3.10.3条离心式低温液体泵严禁在无液体状态下空运转,否则将损坏机器。 第十一节柱塞式低温液体泵 38 第3.11.1条根据施工经验,为防止盲目性,故强调泵就位前的清洗和脱脂应按设备技 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节回热式制冷机 第3.12.2条回热式制冷机为整体出厂,机内充有氮气,故不宜随便拆洗。 第3.12.3条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回热式制冷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回热式制冷机 出厂时已充有0.05MPa以上的干燥的惰性气体,在安装时应检查或补充惰性气体。 第3.12.4条为防止水道内积垢或生锈,故规定水质的要求。 第3.12.6条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回热式制冷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试运转的步骤 和方法及技术要求均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节其他设备 第3.13.5条本条参照国家现行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节试运转 第3.14.1条本条是参照多年实际试运转的经验提出的。成套空分设备试运转是在高、 中、低压力和低温下运行,各个操作环节要求准确并作到万无一失,以防止发生爆炸或燃烧事故。 第3.14.3条本条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性能试验方法》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实践经验修订的。由于机组大小、设备制造和工程设计各不相同,成套负荷试运转达到设计和设备性能要求,生产出合格产品的全过程,有的简单、时间短,有的则很复杂、时间较长。本规范主要是考核安装工程的质量好坏,故成套空分设备负荷试运转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安装单位配合进行试运转;而安装单位不可能配合到试生产、设备性能、产品质量和数量均符合要求为止,所以安装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成套空分设备试运转,直到设备运转工况稳定,然后开始测量各项运行参数,测量参数的时间持续到4h为止。负荷试运转中如发现确实属于安装原因造成的问题,应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至此工程可以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工程验收后,如发现确实属于安装原因造成的问题,安装单位仍应负责处理。 第四章工程验收 第4.0.1条为了确实保证和不断提高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的安装质量,增加了本章 工程验收的规定。明确设备经系统负荷试运转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验收手续,为设备安全运行提供了保障。 第4.0.2条强调未办理工程验收,设备不得投入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4.0.3条列明工程验收应具备的资料内容,作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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