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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知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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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知识手册社会保险知识手册 社保知识手册 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社会保险知识手册 1 社会保险 1(1社会保险概念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由政府部门的社保机构进行管理,并不是我们平常看到保险公司进行管理。 社会保险简称“社保”,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我们一般称为...
社会保险知识手册
社会保险知识手册 社保知识手册 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社会保险知识手册 1 社会保险 1(1社会保险概念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由政府部门的社保机构进行管理,并不是我们平常看到保险公司进行管理。 社会保险简称“社保”,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我们一般称为“五险”。有时我们听说的“五金”,也是指的“五险”,只是大家的一种错误表达形式,不要误以为“五金”与“五险”是不同的两种保险。 说到“金”,我们会提到“五险一金”的概念。“五险一金”中的“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严格来说,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会保险的范围。有些地方需缴纳“五险一金”,但大多数地方只需要缴纳“五险”即可。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保费,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义乌当前的社会保险只有“五险”,暂时没有住房公积金。 1.2商业保险的概念 说到社会保险,很自然大家会想到社会上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很多人以为社保和商业保险是一回事,也是一个部门来办理的,其实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对于合同约定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 1.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区别也有联系。 区别 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 保障对象 全体公民或劳动者 自愿参加的社会成员 保障目的 保障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保险公司的主要目的获取利润 实施国家的社会政策或劳动政策为宗 保险性质 旨、依法强制实施的政府行为,体现社会自愿参加,依保险合同实施的合同行为 的互济性、补偿性 保险费支付 由个人、企业、政府三方面合理负担 由被保险人个人负担 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险待遇一般采取 按月支付形式,并随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每强调"个人公平"原则,即权利义务完全对等。保险金给付原年调整,强调"社会公平"原则,即权利义给付标准以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来确定,交费则及标准 务不对等,不强调交费相等,但强调给付多收益高,交费少收益低。 相同给付标准原则上是统一的 满足社会成员生、老、病、死方面较低层满足人们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与社保保险功能 次的需要,即生存需要。 配合可使保障水平可以相对较高 经办机构为劳动部门,由国家专门设立,经办机构和经经办机构为商业保险公司,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各级社会保险局统一管理,对资金的运营营体制 企业原则经营管理 不征税。 时间性 稳定、连续的 一次性、短期的 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属于经济立法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律基础 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约束 法》约束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尽管有如此多的不同,其实它们之间也是有联系的,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2012-2-26 1/11 社保知识手册 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社保是一种基本的保障,购买商业保险是对社保的补充,商业保险的保障额度相对较高,赔付相对社保要及时,商业保险可以根据个人情况不同来“量身定做”,个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1.4 社会保险费交纳的标准 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单位依据规定的标准进行交纳,所缴纳的社保费用进入社会保险账户,社会保险账户由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组成。个人交纳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单位交纳部分计入统筹账户。 1.4.1 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费得交纳原则上是以个人工资为交纳基数,按相关保险的缴费比例进行交纳。所谓基数是指计算应缴社保费用所依循的计算标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地社保缴费基数也有很大的不同。 社会保险交纳的基数基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按实际每月个人工资作为每月社保费交纳基数,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实缴”,二是按当地社保机构公布的最低交纳基数交纳社保。后一种方式,是我们现在采用的最主要的交纳方式。 前一种方式由于个人工资的不同,所缴纳的社保费用也不同。工资高的,缴费也多。但也并不是工资多少就按多少作为缴费基数。法律规定: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当地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 浙江省2009年年平均工资为27480元(2010年4月23日发布),月平均工资为:27480/12=2290,那么社保最低的交纳基数为:2290*60%=1374元,最高的交纳基数为:2290*300%=6870元 义乌市2009年度平均工资为19588元,月平均工资为:1632元 后一种方式是社保处根据实际情况每年7月份对最低社保交纳基数进行核定,按此种方式交纳的社保,其所有员工的社保费用均为一样,是不与个人工资挂钩的。 1.4.2 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比例各地规定标准不一,浙江省具体缴费比例如下: 社保种类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交纳比例 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 12% 8% 基本医疗保险 7% 2% 大病医疗保险 — 6元 失业保险 2% 1% 工伤保险 0.3%-1.5% — 单位交纳 生育保险 0.8% — 单位缴纳 以义乌市社保交纳标准为例,2009年社保缴费基数为1340元,工伤保险按0.5%缴费,个人应缴纳的金额为:1340*(8%+2%+1%)=147.4元,单位交纳的金额为:1340*(12%+7%+2%+0.5%+0.8%)=298.82元 2 养老保险 2.1 养老保险种类 2.1.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对象: 企业职工男年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满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都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个体劳动者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义乌市规定:以个人名义交纳社保必须为义乌本地户籍。个人名 义参保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1.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义乌市规定: 拥有本市户籍5年以上,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2 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的办理 义乌社保规定,参加养老保险需提供以下材料: 2012-2-26 2/11 社保知识手册 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参保人员1寸照片一张(义乌本地户籍不用提供照片) 3、《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填写单位社保账户信息及参保人员信息,并加盖公章有效。 将以上材料提交义乌市社保处办理即可。 2.3 养老保险关系的异地转移 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遵循原则是:自愿原则,先参保再转移,也就是先在义乌参加养老保险,再转入异地的养老保险关系。 2.3.1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 参保人员转入义乌市的,年龄需在男52周岁、女42周岁以下。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出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以来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工资指数等信息同时转入。转出地未按规定提供转出地实际缴费基数或缴费工资指数的,其未提供缴费基数年限的缴费工资按0.6替代。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的“双低”参保人员、前补、后延人员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接受单位 缴费及转移接受养老保险关接受单位所在地社明细和缴费基数系转入的申请 保机构 的清单 养老保险关系接转出地社保机构 受函 1、养老保险关系接受单位向社保处提出接受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的申请; 2、养老保险关系接受地社保处向转出地出具养老保险关系接受函;(接收函注明社保账号信息等) 3、转出地社保处转移个人账户到转入地社保处账户,并出具缴费明细及转移明细和缴费基数的清单。 4、经转入地社保处审核、确认转入无误后,原社保关系转入新社保参保地,其缴费年可以接续计算。 5、转移就业人员,可以凭离职证明或身份证到社保处开具社保参保凭证和缴费明细,带入新工作地参保。 来义乌务工的外地人员,在离开义乌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转移到再次工作地点或原籍所在地,也可以保留,待再次到义乌工作时接续;外省农民工无法转移又不愿保留的,经本人申请,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3.1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有中断记录的处理 中断缴费人员,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经社保机构核准,可以补缴。 补缴1998年12月底前(义政(1999)63号文下发前)的养老保险费的,补缴的缴费基数统一按补缴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补缴费率按24%确定。其补缴期间的缴费工资指数按补缴时缴费基数与补缴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平均工资的比值计算。 补缴1999年1月以后(义政(1999)63号文下发后)的养老保险费的,补缴的缴费基数统一按补缴时上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补缴费率按补缴时城镇个体工商户的缴费费率确定。其补缴期间的缴费工资指数按补缴时缴费基数与补缴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计算。 原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实行个人缴费之前因各种原因离职的,其离职后到重新参保之间的年份不予办理补缴手续。 养老保险在转移过程中有中断记录的,中断期间的社保缴费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保交纳,义乌只受理义乌本地户籍人员的个人社保交纳申请,非义乌户籍人员应到户籍所在地交纳社保。 个人交纳一般只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限于各地社保政策此因各地政策规定不同,操作不一。个人参加社保,其缴费基数一般在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愿原则,缴费比率一般为20%,但是这一标准各地也不一致。 2012-2-26 3/11 社保知识手册 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我们公司目前的处理方式是:在新参保地续保中断记录,因所中断参保记录是在进入新工作单位之前产生,因此,中断期间的续保所产生的社保费用(包括公司缴纳部分)由个人全部承担。续保缴费标准参照新参保地缴费标准。 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与先参保的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例如:某人2007年1月参加工作并参与养老保险,2008年10月从原单位离职,并于2008年10月中断与原单位的养老保险关系。2009年1月其在异地找到新的工作,并在新的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在新单位参保时间从2009年1月开始。其养老保险就存 2008年12月2个月未缴纳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参保地后,可以按新参保地缴费基数在中断记录,即2008年11月- 在新加入单位续保,这期间产生的社保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包括公司应缴纳部分) 其次,在社保中断后可以以个人名义交纳,具体缴费基数及费率依据当地政策。 2.4 保险关系的中断 员工离职需中断与原单位的社保关系,员工当月离职需当月中断社保关系。当月离职时因扣除当月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断社保关系需提供以下材料: 个人办理中断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中断人员身份证 单位办理中断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申请表(注明中断时间,并加盖公章)、中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5 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处理 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社保机构核准,允许向后顺延缴费时间。延缴期间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延缴费后年限仍不满15年或不愿延缴的,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一次性支付),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6 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年限、缴费金额密切相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高,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越高。 “新人”( 1998年1月1日以后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中人”( 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参保人员)在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0年和2011年1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满15年及以上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中人”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全部缴费年限×l%。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底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1.4%。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S=[X1×(C1/C1)+X2×(C1/C2)+X3×(C1/C3)+...Xi×(C1/Ci)+...Xj×(C1/Cj)]/N —— 公式1 公式1中,X1、X2...Xi...Xj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j年本人缴费工资额; C1、C2...Ci...Cj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j年全国/省/地市“职工平均工资”或称“社平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数合计(等于12N,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特别的,公式1中,(C1/Ci) 为(基于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指数”, [Xi×(C1/Ci)] 为(基于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的)“指数化缴费工资” 3 医疗保险 3.1 哪些人可以参加参加医疗保险: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含退休、退职人员,下同); (2)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人员),企业改制后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的自谋职业人员和失业人员; (3)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已在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本市户籍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2012-2-26 4/11 社保知识手册 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3.2 参加医疗保险需要携带的参保材料 前提条件:参加医疗保险首先须参加养老保险 3.2.1 企业、个体工商户首次办理人员参保 携带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一张、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企业需加盖公章) 3.2.2 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 携带居民身份证、一寸彩照1张,银行活期存折(建行、农行、工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到社保处业务窗口领取《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按月征缴通知》。 3.3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以全部在职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7,的比例缴纳;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自谋职业人员、失业人员和个体参保人员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本年度参加工作或调入本市工作的职工,工资总额不明确的,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3.4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 参保人员退休(职)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25年的,可享受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年限的,须由本人一次性缴足所缺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标准一年一定,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5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下列规定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1)在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划入,满20年但不满30年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5,划入,满3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 (2)退休(职)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退休金)总额的5,划入,退休人员每月退休金不足900元的,每月按45元划入,退职人员每月退休金不足700元的,每月按35元划入; (3)企业退休(职)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每月再根据其工龄按每年1元的标准划入。 3.6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和领取时间 从办理当月开始缴费,每月扣款时间为1—10日,逾期将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医疗保险卡从办理当月起6个月后方可领取使用。 3.7 中断医疗保险缴费后医疗保险待遇的影响 参保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中断医疗保险关系的,社保经办机构从中断次月起暂停该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直至办理续保缴费为止。中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待补缴中断月份的医疗保险费后给予结算;若中断月份达6个月及以上的,则设立6个月的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即至补缴中断月份医疗保险费及正常缴费后的第7个月起恢复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8 医疗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医疗保险计算年度。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在缴费6个月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规定。 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及住院费用中属个人负担的部分。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中支付,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由本人现金支付。 2012-2-26 5/11 社保知识手册 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义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疗待遇享受标准 险 基本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待 种 年度最高可报销18万元 年度最高可报销5万元 特殊病种 人 遇 普通门诊报销 住院费用补助 特殊病种 门诊费用补助 划入个人账户 住院费用报销 划入个人账户 员 标 门诊费用报销 特殊医疗 类 准 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 报销 补助比例 补困难补助 报销基数 别 比例 助 报销 报销 报销 补助 非报销比例 补助基数 非在比基数 基数 基数 基数 在在职 在职 非在职 在职 非在职 在职 非在职 在职 职 例 职 特殊检查自负部分、目录内一级医年度内累30% 药品自负部分、转外住院自按本人年度内自负按本人缴费基院 计发生的按本医疗年度内累计发医疗总医疗负10,部分(未办理转院审上年度医疗费用超数,缴费年限20按上年度退休(职)90% 符合医保人缴总费生超过统筹医费用扣总费批手续的除外)、医疗年度国家公务员 年以下按3%,20金总额的5%划入 退休过本人年工支付范围疗基金支付最除自负用扣费基用扣二级医内2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含依照、参照公年以上30年以(退休人员每月最低90% 95% 90% 95% (职)金90% 95% 资收入50%90% 15% 的100元高限额以上的部分和除自数的除自院 和报销比例自负部分 务员管理人员) 下按3.5%,30数45元,退职人员总额 以上部分按以上1100医疗费用扣除起付标负部3%划 负部年以上按4%划每月最低数35元) 的5%划50%—80%补自费药品(起保健、滋补作元以下的自负部分 准 分 入 分 三级医入 入 助 10% 用的除外)、临床用血自费50% 医疗费用 院 部分 按本按本人 人缴上年度事业单位 费基退休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 同上 工作人员 数的(职)金 3%划总额的 入 3%划入 按本人缴费基按上年度退休(职) 数,缴费年限20金总额的5%划入 年以下按3%,20(退休人员每月最低企业职工 年以上30年以数45元,退职人员同上 同上 同上 / 同上 / 同上 (自谋职业) 下按3.5%,30每月最低数35元), 年以上按4%划加上按其工龄每年 入 1元标准划入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扩面人员退休(职)后缴纳企事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 / 同上 (扩面人员) 按规定享受同上的医疗补助待遇 2012-2-26 6/11 社保知识手册 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注:1、医疗费用自负部分包括:?乙类药品自负10%(部分进口“乙类”药品先自负30,);?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自负5,—30%;?目录外药品;?其他自理费用。 2、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在职人员为1200元,非在职人员为72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在职人员为600元,非在职人员为360元;年度内无住院的,在特殊病种门诊费用 报销时应先扣除一个起付标准。 3、市外医院就医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及办理过转院手续的外地住院可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负10%,余下部分再按本地住院标准给予报销;未办理转院审批手续的外地住院可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第一次先由个人自负20,,累计第二次先由个人自负30,,余下部分再按本地住院标准给予报销,累计第三次及以上的不予报销。 4、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范围:?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的放、化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 5、公务员(企事业职工)医疗补助特殊病种范围:?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病?期伴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周围神经并发症之 一者;?慢性活动性乙肝;?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脑血管意外;?肝硬化失代偿期。 2012-2-26 7/11 社保知识手册 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失业保险 4 4.1 失业保险参保及缴费 参加失业保险必需先参加养老保险,否则无法办理失业保险,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公司缴费比例2%。 失业保险缴费由个人和公司共同缴费,个人缴费比例为1% 4.2 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愿意接受职业、职业介绍的。 4.3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4个月(含)不满8个月的,按照8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4失业保险缴费期限的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三年内,在同一统筹地区有两次以上短期就业,每次就业缴费时间不满一年,但累计后满一年的,应当予以累计,并可以根据累计后的缴费时间确定其享受待遇期限。 4.5 失业金申领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并在停止缴纳失业保险后60天内进行失业登记,并申请失业金。 申请失业金需提供的材料: 1、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 参加失业保险起止月份地税发票; 3、 失业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 4、 本人一寸照片一张; 5、 工商银行账号。 失业人员本人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的每月1-15日到市就业处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同时接收失业状态的确认。失业保险金不得由其他人带领。 5 工伤保险 5.1工伤保险缴费及参保原则 不同行业分为三档基准费率,分别为0.5%、1%、2%。后两档的视工伤发生情况按规定适当浮动。工伤保险缴费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采用全员参保原则。 5.2 发生工伤事故申报 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医疗诊断证明或病历;5、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5.3 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的条件 1、企业、职工在发生事故时已参加工伤保险;2、受伤职工医疗费用总额小于1000元;3、受伤经过清楚。 5.4 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认定及待遇支付 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按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全额实行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 2012-2-26 8/11 社保知识手册 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工伤的,应先按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5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等有关资料。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在工伤认定后申请鉴定,工伤鉴定每季度一次。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6 工伤事件处理及注意事项 2012-2-26 9/11 社保知识手册 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工伤事故 治疗 <工伤认定申请书> 《简易工伤认定审批表》(3000元以下工伤必备) 劳动关系证明 病例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工伤认定 YESNO是否工伤非工伤,不予理赔 是否需伤残鉴NO定 YES 伤残鉴定社保按规定理赔 社保理赔款项汇入公司 账户 办理工伤费用报销手续 注意事项: 1、治疗需到正规医院治疗、每次复诊需做好复诊记录; 2、病例及发票上姓名需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发票需盖收费专用章; 3、工伤就医严禁刷医保卡,否则社保不予理赔; 4、治疗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属简易工伤,办理简易工伤流程,申请认定时需填好《简易工伤认定审批表》,3000元以上的工伤需提供相应材料,需作笔录,60日内给予工伤认定决定; 2012-2-26 10/11 社保知识手册 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6 生育保险 6.1 生育保险费用交纳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缴费比例为0.8%。参保范围是政策明确规定的,没有年龄、性别之分。生育保险待遇只有女职工方可享受。 6.2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2、符合法定生育条件。 6.3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应在产后或术后3个月内向指定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申请生育保险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流产医学证明、引产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等; 4、病历及发票。 6.4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生育津贴 医疗补助(元) (以缴费工 备注 平产 难产 剖宫产 资为基数计发) 1、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 增加15天 2、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 妊娠7个月以上 90天 2400 2500 3000 增加15天 3、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 加7天 妊娠3个月以50天 上、7个月以下 妊娠3个月以下 30天 6.5生育费用领取 生育报销费用一般由社保处在十个工作日内划到公司帐号,再由员工在公司领取。 2012-2-2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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