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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瓯北农村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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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瓯北农村房屋买卖温州永嘉瓯北农村房屋买卖 篇一:《永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永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管理 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违法违章用地处理和土地产权管理,做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村村民的合法土地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确定土地所用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
温州永嘉瓯北农村房屋买卖
温州永嘉瓯北农村房屋买卖 篇一:《永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永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管理 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违法违章用地处理和土地产权管理,做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村村民的合法土地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确定土地所用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意见》(浙政办发 [2004]73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范围的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县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 个人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建造的住宅的,可依法确定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宅基地是指在全县范围内村集体所有土地宅基地,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为形式的住宅用地,不包括农民家庭农业生产用房用地。 第四条 宅基地登记发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法定面积原则。 一户一宅法定面积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规定的。 第五条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本行政辖区的宅基地调查和土地权属来源依据的审核及违法违章用地补办用地手续的审核工作;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全县宅基地调查,承办违法违章用地补办手续和土地确权登记。 住建、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承办相关手续,共同推进农村宅基地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户、宅认定和宅基地面积标准 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可认定分户 (一)户籍未分户的家庭,儿子达到法定结婚年龄(22周岁)的,可以认定分户; (二)户籍未分户的独生女儿家庭或女儿户,女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20周岁)的,可认定分户,外嫁女儿户籍已迁出的,不例入分户。 第七条 子女结婚后与父母分居,夫妻其中一方是城镇非农业 户口已享受国家住房政策的,或夫妻一方原已独立享受农村宅基地分户政策的,不认定分户。 第八条 回乡落户的职工、军人、大学生持有原所在单位或者原户口所在地住建部门、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出具 未享受国家住房政策和宅基地建房证明的,可认定独立户。其子女分户可按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认定。 第九条 农村村民分户由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认定,如遇特殊情形,可由村级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在村级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公示无异议的,经社区初审后,再报属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认定。 第十条 本办法规定的分户,仅适用于农村村民利用宅基地建房审批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第十一条 一户多宅认定标准 (一)因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在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已建成的,导致拥有多处住宅但没有其他违法建设住宅的,不例入一户多宅认定,若有其他违法用地建设住宅且合计用地面积超出本办法第十一条标准的,认定为多宅; (二)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因未批先建实际拥有两处以上住宅,认定为多宅; (三)在本村集体土地范围内已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住宅的认定为多宅; (四)在政府实施拆迁或旧村改造中已实行货币补偿、房屋安臵,若有其他违法用地建设住宅且合计用地面积超出本办法第十一条标准的,认定为多宅。货币安臵的按原有房屋用地面积计算。 第十二条 宅基地面积标准 符合一户一宅的农民,分大、中、小户,其使用宅基地面积标准为: (一)6人以上为大户,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它土地的,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荒地荒山的,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二)4至5人为中户 ,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80平方米,使用其它土地的,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使用荒地荒山的,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下为小户,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60平方米,使用其它土地的,不得超过80平方米,使用荒地荒山的,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以上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 第十三条 农村村民建房和补办用地人口计算标准,按照家庭常住农业人口数确定。但有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一)已婚尚未有子女的,可增加一个建房人口。 (二)父母属本村村民但未曾建房,且与建房申请人分户后而又共同居住的,经建房申请人的父母及兄弟姐妹同意,可计入建房人口,但不能重复计算; (三)农村村民家庭成员在本村虽无常住户口的,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计入建房人口: 1、配偶、子女虽为非农业户口但未享受过国家住房政策, 而且计入建房人口。若独立申请集体土地建房的,今后不再享受国家住房政策的; 2、原籍农业户口的现役军人、复转退军人计入建房人口,已在外结婚定居人口除外; 3、原籍农业户口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4、因服刑或劳动教养被注销户口的原农业户口服刑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农村村民购买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获得村级三产返回地安臵房,不纳入本办法农村村民住宅。 第三章 违法违章用地处罚和补办用地手续 第十五条 补办的对象和标准 (一)1982年7月1日《浙江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实施起至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民建房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宅基地,已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中发 [1986]7号)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处理的,可按已处理土地面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若至今未处理的,可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土地使用者、占用土地时间等信息证明,对未批部分土地按50元/平方米罚款后,给予补办用地审批手续,按补办土地面积确 定宅基地使用权。 (二)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起至2009年12月31日,农民建房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面积占 篇二:永嘉县美丽乡村建设经验总结 永嘉县美丽乡村建设经验总结 2013年06月05日09:48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打印 网摘 纠错 商城 分享 推荐 字号 推荐阅读 温州市公安局人民网新闻培训基地挂? 温州叶同仁虫草失窃案侦破 团伙? 乐清市全面启动农用电力线路改造 温州"不买房进班房"判决引争议 ? 永嘉县一直坚持把环境建设作为转型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2012年,创成了省级生态县、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森林城市,获得了全省唯一一个“中国长寿之乡”称号。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开展“四边三化”、“三改一拆”、“双清”等各项活动,在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县去年两次分别在全省美丽乡村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今年的“三改一拆”工作还得到了省委夏宝龙书记的批示肯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县域环境面貌的关键时期。今年我县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要圆满完 成两大目标:一是成功创成省级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二是成功举办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现场会。2014年我县要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争取举办“世界房车露营大会”,2015年我县要全力以赴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这些目标任务的完成,都对我们的城乡环境面貌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近期工作,我们主要有下面几方面经验。 一、以“三大”战略引领美丽乡村建设 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了深入实施“大都市核心区、大生态旅游区、大统筹示范区”三大战略的重要部署。大都市核心区战略,是基于温州全面加快大都市建设的背景,抓住温州北部交通枢纽进一步完善的契机,瓯江北岸更全面融入“1650”大都市核心区。因此,我们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活动载体,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推进楠溪云岚养生度假村、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县城体育“两馆”、温州翔宇中学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化水平。大生态旅游区战略,依托楠溪江得天独厚人文自然优势,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充分挖掘8大景区、200多个古村落、800多个旅游景点的资源潜力,楠溪江两岸的美丽乡村日益神形俱备,“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日渐完备。为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加快推进了楠溪江(枫孤溪)旅游度假区、金珠瀑文化休闲中心、芙蓉山庄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为解决旅游景区行路难问题,完善景区交通网络,推进41省道南复线等交通项目建设。大统筹示范区战略,基于城 乡二元分割的历史背景和永嘉县沿江和山区极其不平衡发展的现实,紧抓城乡一体化发展契机,补齐山区发展和乡村发展的短板。如在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与利用方面,我们出台系列政策,在农房集聚改造政策的基础上,对古村落居民搬迁安置给予最高20%的安置面积优惠。以芙蓉村为例,我们建设了两期农房集聚点,一期工程用地面积15.9亩,建筑面积14582平方米,去年已经竣工,共集聚农户76户;二期工程用地面积43.28亩,建筑面积35892.2平方米,可集聚农户216户。待新村完成穿衣戴帽架眼镜、三线落地、绿化等后续工作后,与古村交相辉映,既满足了农民对住新房的需要,又解决了古村落人口密度过高的问题,以美丽乡村建设助推城乡统筹发展。 在“三大战略”引领下,我们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中心任务,开展了系列工作。我县在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大会上,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出台了《永嘉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对这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中,我们都有全面细致的策划规划。投入1000多万元,邀请同济大学、东南大学专家编制暨家寨、林坑等10个古村的保护利用规划,其中5月底前编制完成苍坡、丽水街、芙蓉、埭头、屿北、林坑等6个重点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利用规划。同时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引导美丽乡村建设和提升古村落景区品质。如在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与利用方面,我们出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 的实施意见》、《永嘉县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扶持政策。在古村落居民搬迁安置方面,在农房改造集聚置换系数的基础上,给予最高20%的安置面积优惠。在老房子改造成民宿服务设施方面,按每房间5000-10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于按规划要求整体发展民宿村的,按每户3-5万元标准给予村集体补助,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二、以环境综合整治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我们全力推进“四边三化”、“三改一拆”、青山白化治理、“双清”等专项行动,城乡环境面貌日益改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81.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53%,农村卫生户厕改造率达84.26%,已建成市级生态村144个、县级以上文明村189个。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以来,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切实形成了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比如桥下镇,在前阶段“四边三化”工作落后的情况下奋起直追,一季度考核跃居第一。沙头镇也在排名靠后的情况下,2月份连续20天无休息日加班加点,加压加力,出动2000多人次,全力开展“四边三化”和行业整治。我们还组织开展2次“十大脏乱差”村庄、河道、街道评选活动,作为工作的一种延伸。 桥下镇六岙村被列入“十大脏乱差”村庄后,震动很大,村两委多次召开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商讨整治良策,全面发动党员干部参与环境整治行动,并制定出了严格的“六岙村环境卫生村 规民约”,在溪边、垃圾收集点以外的地方乱倒垃圾者罚款500-2000元,在公共场地乱堆乱放者罚款500-1000元,对违反村规民约、且不落实处理和整治措施者,村两委给予暂停村级有关一切手续。整个六岙村形成了“干部带头、党员示范、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桥下镇动员开展“四边三化”工作,希望各企业能分担环保责任。永嘉教玩具龙头企业——奇特乐集团董事长章金飞第一个主动请缨,义务担任“河段长”,包干露礁桥至镇政府约5公里河道及沿线道路的保洁工作。 这些都是我们在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涌现的亮点,为下步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以产业转型升级支撑美丽乡村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老百姓过上精神富有、物质富裕的生活。若是城乡居民生活穷迫,谈何环境保护,谈何文化传承发扬,更谈不上美丽乡村;所以关键还是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居住在美丽乡村里的老百姓致富。一是以都市农业理念引领农业业态转型升 级。紧抓大都市核心区建设机遇,主动对接温州都市经济圈,把原野理念从沿江辐射到山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效益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等“六次产业”,实现农业功能多元化和农业现代化,将永嘉的农业发展融入都市经济圈。按照农业经济发展规律,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农村“三分三改” 工作,实现“农”字要素自由流转,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做好农业招商引资工作,今年新签约了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十几个,总投资达到12亿元,其中鹤盛南陈生态休闲观光园,流转土地8000亩,雇佣农民60多名。农民真正成为农业工人,有股份,有租金,还有劳动的收入。二是以农户增收为着力点提升旅游产业品质。按照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要求,以农房集聚改造为切入点,积极引导农户保护景区和利用旅游资源,尤其是古村落保护和利用,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措施促进农户增收。首先,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业,围绕“吃住行游购娱”需求,引导发展民宿业,大力延伸旅游产业链,强化旅游服务,丰富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收入。2012年年永嘉旅游收入22亿元,接待游客320万人次;争取到2016年,接待1000万人,旅游收入达到100亿元,使景区老百姓真正从旅游发展中得到实惠。这其中,下日川村就是一个良好典型,政府按照360度内无视觉污染要求,全面改造房屋立面,美好旅游环境,而老百姓能从旅游人气带动中提升收入。其次,发展“农家乐”等乡村旅游。迎合都市人亲近自然和休闲娱乐的消费心理,“吃农家饭、品农家菜、住农家屋、干农家活、娱农家乐、购农家物”;凭借自然风光优美,生态环境良好,人文资源丰富、土特产多的优势,结合新农村建设,“十村示范,百村整治”等系列工程建设,改善山村生活、生产环境,依托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农家乐”,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度假旅游。再次,发展养生保健产业。当前,长寿成为热门话题, 而永嘉生态优越,百岁以上长寿老人占了全省的1/16,全市的1/4,永嘉的“中国长寿之乡”成为发展养生保健产业的“金字品牌”。我们注重引进养生保健中心大项目,已经开工的总投资达10亿元的楠溪云岚养生度假村,是温州档次最高的养生保健中心,同时还与南京军区疗养总院建立了战略合作。通过系列举措,引导养生保健需求对接楠溪江天然山水和深厚文化,把楠溪江打造成养生、休闲和度假中心。三是以产业平台建设引导沿江区域转型升级。桥头、桥下、乌牛、上塘以及瓯北属于“1650”组团式都市发展格局中的核心区,但是产业依然“低、小、散”,块状经济还没转型成为产业集聚区,传统产业“三高一低”特征依然凸出,环境承载压力日益加大。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加快产业平台建设,强化项目投入,引导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为美丽乡村建设构建主导产业支撑。如三江国际商务区、永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等产业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振兴实体经济“亩产论英雄”专项行动,切实深化工业项目“一联二挂四促”活动,积极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全面加强国家阀门产品质检中心、科技孵化器等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工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 四、以文化旅游基因植入美丽乡村建设 千年文脉薪火相传,已经牢牢植入美丽乡村建设。永嘉的文化就是温州的文化,许多冠以永嘉名字的文化,其实都是温州文化,永嘉也就承担了温州文化建设的相当一部分的责任。永嘉学派,永嘉四灵,谢灵运游历永嘉写下的许多山水诗而引出的文化。楠 溪江两岸的两百多个古村落,那就是老祖宗留下的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承载了永嘉厚重的历史和人文。山水风光旖旎秀美,已经深深刻入美丽乡村建设。山川秀丽、生态良好,悠悠三百里楠溪江融天然风光与人文景观于一体,以水美、岩奇、瀑多、村古、林秀而名闻遐迩,是我国国家级风景区当中唯一以田园山水风光见长的景区。美丽乡村建设就是要传承永嘉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基因,将楠溪江的文化内涵外化为“美丽乡村”之形,将得天独厚地山水古韵融入“美丽乡村。 一是全力以赴筹备2015年申报世界双遗产。世界双遗产全球才39个,中国只有5个,若能申请成功,将为楠溪江文旅融合实现跨越发展。我县邀请了建设部双遗产专家现场指导,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高起点、严标准谋划旅游文化发展。二是深入挖掘历史传统文化。发展楠溪江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开发楠溪江文化旅游产品,设计、编排彰显楠溪江文化的精品演艺节目,引导本地戏剧曲艺进景区景点,推动文化和旅游的不断融合。举办了“红色情?楠溪韵”、“中国?楠溪江诗会”、世界旅游小姐楠溪江走秀和“永昆”进景区演出等文化活动。三是大力嫁接新兴时尚文化产业。结合我们温州打造时尚之都,永嘉又是品牌重镇,有45个中国名牌和知名商标,永嘉人经营和代理的世界名牌有600个。因此要把楠溪江打造成文化、创意、时尚、设计、展示和影视拍摄的重要基地。依托毗邻横店和自然山水优势,我们现在启动楠溪江文化“六个一”工程,特别是一台文化大戏和一批文化展馆, 把温州的文化,包括宗族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诗词文化、山水文化和红色文化,通过我们的古村落里面的展馆展示出来,让游客享受文化饕餮。引导本地知名品牌在楠溪江景点开展新产品发推介和时尚流行发布会,让楠溪江成为时尚流行趋势、设计师画家书法家创作的基地。四是搭建文旅产业平台,做好文旅融合文章。打造楠溪江文化园。把楠溪江文化创意园建设成集古村落保护、非物质文化资源传承、二代产业创意研究等为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园区位于楠溪江核心景区,总面积近2700多亩,目前已投入216万元委托中国美术学院完成前期研究和初步规划。打造珍溪旅游文化综合体,该项目是招商合作项目,属市级重点文化产业园。下步我们将加大服务和工作进度,依楠溪江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打造以“瓯越文化为底蕴、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特色、乡村风情体验为时尚、商务休闲度假为亮点”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五、以体制机制创新保障美丽乡村建设 我们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中,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组长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九联系”制度,由县四套班子挂钩联系美丽乡村、“四边三化”等重点工作,并把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县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条块密切配合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在“四边三化”百日攻坚行动中,在明确以镇街为实施主体的基础上,落实相关部门责任,进行责 任捆绑,营造了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创新实行了“身份证”式管理,把“四边”区域环境整治点放入目标任务库,每个点都有一张信息卡片,在卡片上列出具体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治重点、整治期限等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和完成销号制度。 强化督查问责的力度,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月一考核、一季一追责”,每个月由县委书记和县长组织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每个月对功能区、镇街和部门的工作进行排名,并在媒体上公示,实行三色预警。每个季度进行严格的问责程序,如在一季度的“四边三化”百日攻坚行动中,对1月份排名后3位的镇街,进行公开约谈并扣除2012年度考核分;2月份排名后3位的镇街,要求向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作出解释说明;对一季度排名全县后3位的镇街,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对一季度排名全市后3位的单项工作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创新要素保障机制。污水处理、垃圾整治、门前绿化,穿衣戴帽架眼镜,得花大量的钱,今 年我们政府投入1.6亿建设美丽乡村。一是创新土地利用机制。加大拆违力度,回收旧厂房建旅游设施;收回原来空着的房子,改造提升为民宿酒店和文化展馆;二是创新融资机制。除了政府四两拨千斤之外,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的支持,比如美丽乡村建设1000万,现场会1000万。积极搭建融资平台,鼓动社会人士捐 资,设立1.7冠名文化基金。鼓励村里投工投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篇三:永嘉县瓯北镇总体规划(2007-2020) 永嘉县规划建设局永嘉县瓯北镇总体规划 发布单位: 永嘉县规划建设局 YJ015-A0302-2011-0002 生成时间: 公开时限: 20110128 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永嘉县瓯北镇总体规划(2007-2020) 1、规划范围: 规划区范围为瓯北镇行政区域,规划区总面积136.3平方公里,包括规划建 成区和规划控制区。 2、规划规模: 人口规模:2010年规划城区人口28.0万人;2020年规划城区人口40.0万 人。 用地规模:规划2010年总建设用地面积2611.91公顷,人均93.28平方米, 2020年总建设用地面积3729.60公顷,人均93.24平方米。 3、功能定位: 规划确定城镇性质为:温州中心城区的组成部分,永嘉县的经济中心和交通 枢纽,具有山水特色的滨江宜居城镇。 4、规划结构: 规划瓯北镇形成“一个镇区,两条轴线,四个片区”的整体空 间格局。 一个镇区:城镇建成区,2020年城镇建成区涵盖57个行政村。 两条轴线:以“阳光大道—瓯北大桥—江东大道”和“瓯江大道—青花东路 —阳光东路—41省道”两条发展轴线为骨架,辅以各等级道路,形成紧密联系 建成区和各行政村的道路网络。 四个片区:镇域73个行政村划分为瓯北片区、黄田片区、三江片区,罗东 片区四个片区。 5、规划布局: 依照地形,将规划建成区划分为四个组团,分别为瓯北组团、三江组团、黄 田组团和罗东组团。 (1)、清水埠以西(含清水埠)地区为瓯北组团。瓯北组团以王家圩路为界, 以西地区为工业区,以制造功能为主;以东地区为生活居住区,包括新桥路两侧 的瓯北中心区和其他各类公共设施,重点发展生活居住功能。 (2)、楠溪江东岸南部为三江组团。三江组团主要布置商务、展示馆、高级宾馆酒店和商业设施,重点发展以本地及周边企业客户为服务对象的高级服务功能。 (3)、楠溪江西岸104国道以北地区为黄田组团。依托温州北站、温州绕城 高速公路发展交通服务功能,并以交通服务产业为核心,带动整个组团的发展。 除交通服务功能外,黄田片还同时适当发展生活居住功能。 (4)、楠溪江东岸北部为罗东组团。规划发展度假休闲服务功能。同时,建 设地方特产交易市场,主要经营本地特产如茶叶等,以及为永嘉北部山区的特色 产品提供市场服务功能。 附图: 瓯北镇总体规划道路网规划图 瓯北镇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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