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初级中学奖惩条例

初级中学奖惩条例

2018-01-09 4页 doc 15KB 13阅读

用户头像

is_633423

暂无简介

举报
初级中学奖惩条例初级中学奖惩条例 一、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规校纪的相应规定,强化中学生德育工作,使中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中学生身心健康,保证校风纯正优良。 二、学生奖惩由各班主任组织班委实施(每月一次),凡违反下列考核内容者,首先由班主任进行说服教育,然后报政教处备案,由政教处跟踪调查、教育。惩罚奖励年终考核评为优秀学生的,可优先评为校、县、州、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三、操行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一)安全 1、凡串连校外人员,在校内或校外引发打架事端者;给予相应处罚。 2、校内学生...
初级中学奖惩条例
初级中学奖惩条例 一、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规校纪的相应规定,强化中学生德育工作,使中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中学生身心健康,保证校风纯正优良。 二、学生奖惩由各班主任组织班委实施(每月一次),凡违反下列考核内容者,首先由班主任进行说服教育,然后报政教处备案,由政教处跟踪调查、教育。惩罚奖励年终考核评为优秀学生的,可优先评为校、县、州、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三、操行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一)安全 1、凡串连校外人员,在校内或校外引发打架事端者;给予相应处罚。 2、校内学生间相互打斗者。 3、携带、玩耍或私藏公安部规定收缴的物品、器械者。 4、禁止学生抽烟、饮酒,若有违反者。 5、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有违者。 6、休息时段,集合、放学、下课时起哄、追逐、打闹,造成不良后果者。 7、故意损坏公物者、偷窃财务者,除赔偿损失外。 8、不论用何种方式,损伤他人者,除负责赔偿损失外。 - 1 - 若违反以上1—8条者,视情节的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请监护人领回家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1—4周),逐次递增,造成伤害的和财务损坏的,要附带赔偿责任。 (二)纪律 1、无故缺席一个,无故迟到一次,早退一次。 2、午休期间12:20——14:00,洗衣或进行娱乐、体育活动、逛校园者。 3、不准在教室、走道上拍球、踢球、吼叫、吹口哨、起哄、打闹等, 4、不准穿拖鞋进教室。 5、不按作息时间作息,擅自行动者。 6、涂改通知、布告、学生评语、考勤记录者,撕毁者。 7、看淫秽录像,抄、传、看淫秽书画,进营业性舞厅、打电子游戏、进网吧者。 8、上课时间,非体育课而在球场上打篮球、乒乓球或从事其他体育活动者。 9、出入校门必须佩戴校卡,不佩戴校卡者;若换戴校卡者(借卡人和持卡人);私自制作校卡者。 10、校园内,禁止从事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若违反以上1—10条者,视情节的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请监护人领回家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1—4周)逐次递增。 (三)卫生 1、每周大扫除,安排未参加者,由班主任上报。 - 2 - 2、值日生不履行职责,公共区域、教室、宿舍打扫不干净,不擦黑板、清理课桌、倒垃圾者,由班主任上报。 3、随地丢纸屑果皮、乱吐口痰、拧鼻涕,向墙上砸球、踩脚印、乱写乱画者。 4、乱倒剩饭菜,乱扔垃圾者。 若违反以上1—4条者,说服教育,学校通报批评,多次不改者,逐一加大惩罚力度。 (四)宿舍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不影响他人休息。 2、上课期间无故留在宿舍。若宿舍内物品丢失,由无故留在宿舍的人负责赔偿。 3、住校生每晚熄灯后在宿舍内讲话,影响他人休息者。 4、若在宿舍内点明看书、娱乐者。 5、男女生均不能进入异性宿舍区,有事须报告宿管员,等宿管员通知后可在值班室内交谈。 若违反以上1—5条者,进行批评教育。 6、不准留宿外来人员,未经宿管员允许而留宿外来人员者。若留宿宿舍发生偷盗案件,谁留宿谁负责赔偿损失。 7、未经家长同意及班主任批准,住校生不准外出住宿(因事、因病和放假回家外),夜归宿者。 8、宿舍内不准乱剪乱接电线,不准使用学校规定功率外的电灯。 - 3 - 9、严禁把管制刀具、火源火种和各种毒品、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10、宿舍区不准存放任何车辆,不准乱堆杂物。 11、宿舍区不准高声喧哗,休息时段不准播放收音机等。 (五)礼仪 1、出入校门若不佩戴校卡。 2、校园内不服教职工管教,无理顶撞者。 3、禁止学生骑摩托车进校园。 4、学生仪要规范,学生不得穿奇装异服、留长发、染发、染指甲、佩戴首饰、涂口红等。 (六)奖励 1、风义勇为者。 2、若发现打架斗殴,及时向学校反映,杜绝事件的发生者,给予全校通报表扬。 3、拾交失物者,按其价值,给予全校通报表扬,发给相应的物质奖励,加该班考核每次2分。 4、学生主动举报保卫人员未登记迟到、不戴校卡、提前进校、提前离校,如情况属实,给予组通报表彰,加该班考核分1分。 5、如学生举报本班或其他班学生的违规违纪情况,经查属实,给予全校通报表扬,发给相应的物质奖励,加该班考核每次2分。 6、以上各条在政教处的统一安排下,由门卫、值周组、班主任监督执行记录,月末报政教处统计公布,学期结束时由主管副校长审核签字,由政教处进行奖惩。 - 4 -
/
本文档为【初级中学奖惩条例】,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