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清华大学东院侧门门禁卡管制要点
國立清華大學東院側門門禁卡管制要點
93.4. 經總務長核定實施
一、為維護眷舍區安全並兼顧住戶使用感應式門禁卡進出之便利性,特訂定
本要點。
二、東院側門門禁卡申請資格,凡住宿於東院之住戶於東院側門關閉期間,
需由側門進出者,均可向,保管組或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
三、申請方式,欲申請之住戶請自行前往,保管組或管理委員會,,繳交每
張門禁卡費用500元,含工本費每張100元,保證金400
元,保證金於門禁卡繳回後無息退還,後發卡。
四、使用規則,
,一,門禁卡限申請人本人或同戶親屬使用,不得轉借。
,二,刷卡時不得夾帶其他人員進出,並須依規待門關妥後始得離開。
,三,遇停電時,暫停使用,改由東院正門進出。
,四,搬離眷舍區後即停止使用,並繳回門禁卡,發還保證金400元,。
,五,門禁卡遺失,保管組或管理委員會,或因個人不當使用而致損壞者
,申請補發時則須重新繳交500元,含工本費每張100元,保證金
400元,保證金於門禁卡繳回後無息退還,,舊卡之保證金並不予
退還。
五、罰則,
,一,門禁卡轉借他人使用者,經查獲即取消使用資格一年並沒入保證金。
,二,其他未依規定使用者,經查獲第一次,暫停使用門禁卡通行權兩個
月,第二次查獲者,取消使用資格一年並沒入保證金。
六、本要點經總務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如東院側門實施門禁卡管制,該門啟閉時間可重新檢討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