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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伟中四柱疑难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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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伟中四柱疑难解答邵伟中四柱疑难解答 疑难解答(四柱部分)壁虎漫步 | 2005年二月24日, 11:43 一、《学易指南》第一期31页有一命局: 财 杀 日 食 乾造:甲辰 丙子 庚寅 壬午 印 财 大运:已卯 流年:甲戌 问:命、运岁寅卯辰三会木局成功,完全可以化去食神,财旺过于杀而制印,而断文中却论:食与杀持旺势对恃。此论是否正确, 答:行已卯大运,寅卯辰三会木局成功,此时财旺确实可以化掉食神壬水,(先生后克),财更旺。但杀有时支午火为刃,流年支戌土为库,印星已土,以时支为禄,流年支戌为本气之根。财生杀,财旺过于杀,财越杀...
邵伟中四柱疑难解答
邵伟中四柱疑难解答 疑难解答(四柱部分)壁虎漫步 | 2005年二月24日, 11:43 一、《学易指南》第一期31页有一命局: 财 杀 日 食 乾造:甲辰 丙子 庚寅 壬午 印 财 大运:已卯 流年:甲戌 问:命、运岁寅卯辰三会木局成功,完全可以化去食神,财旺过于杀而制印,而断文中却论:食与杀持旺势对恃。此论是否正确, 答:行已卯大运,寅卯辰三会木局成功,此时财旺确实可以化掉食神壬水,(先生后克),财更旺。但杀有时支午火为刃,流年支戌土为库,印星已土,以时支为禄,流年支戌为本气之根。财生杀,财旺过于杀,财越杀而制印,但印星也并不为弱。实际是:财生杀要泄掉与杀同等的力量,再以余力制印,就等于杀印合力抗财,结果虽是印显偏弱而财来耗身,但日主遇流年而得根(戌中之余气)日主由弱变旺能胜其财,命局五行基本得以平衡,故断命主该年有晋升之喜。 二、《学易指南》第一期第38页的命局: 枭 杀 日 财 乾造:戊戌 丙辰 庚午 甲申 问:评断中说:“财、官、印旺而三透”,便从命局中看,财星甲木虚浮无根,能旺吗, 答:从命局五行的状况看,财星只以月支辰中余气为根,便又辰戌相冲,戌支透戊土,相冲成立而枭旺,财星甲木极蒂皆无,的确是财不能论旺。 三、《学易指南》第一期26页上的命局: 杀 杀 日 才 乾造:辛巳 辛卯 乙卯 戊寅 官 财 才 食 伤 比 大运:庚寅 已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岁:1 11 21 31 41 51 年:42 52 62 72 82 92 日主乙木生卯月为禄,为得旺令,自坐禄,时支为刃,盘根错节,身旺无疑。时支透财,自坐长生,年支为禄,虽年、月双透七杀,却虚浮无根,故宜取财、杀为用神,印、比为忌,食伤为喜。 1、问:逢大运丁亥,流年壬子,应破财克妻,为什么却断有晋升之喜呢, 答:行丁亥大运,有亥卯半合木局(运支与月、日两支)虽有巳亥相冲,但合化为相生之五行,巳亥就不冲了,但逢壬子流年,因木水同透,子卯相刑也能成功,刑合一气。日干乙木旺而又旺,此是日干旺衰的变。时干财星戊土仍以年支为禄,自坐长生,仍保持原来的旺衰状态,没有任何的变化。年、月干两杀,也无一毫变化,但运干却透出了一新的五行食神丁火,以年支为刃,通根于时支寅木、此乃日主所喜,财之原神。那么,命、运、岁五行的详细变化则是:日主所增之力,只不过是子卯相刑化掉了壬水之力,亥卯半合,又化掉了亥水的力量,与此同时,丁火也泄掉了日主差不多与此等同的力量,完全可以说是命局五行没有多大的变化,基本上保持了原命局五的的相对平衡,此即应以吉断。故断命主有晋升之喜,实际命主该年提升为县团委书记。 2、问:丙戌大运,壬戌流年,为身弱财旺,为什么也会有晋升之喜呢, 答:命主步入丙戌大运,逢壬戌流年,仍为身旺,因日干乙木以两禄一刃(两卯一寅)为根, 虽财星有一禄(巳)一长生(寅)为根,又遇岁、运戌土两本气之根,运干又透伤官以一禄、两库为根,财伤相生,则财更旺,但日主,印星壬水岁干透出,虽无根,但遇岁、运旺地(戌为冠带),可泄杀(两辛)生身,也可增强日主之力,可谓身、财基本力均,故命局五行得以平衡,此年仍有晋升之喜。但所问中,命、运、岁,有卯戌合化火的问题,那么,在此命局中卯戌相合到底能不能按合化火论呢,从面上看卯戌相合,确实完全具备了合化的重要条件:紧贴;相合的两支中有一支干透丙火。虽天干有两辛争合丙火,却合而不化,况且,即使符合合化条件也要让位于地支之合。但经细察,卯戌相合毕竟为克合,合化后之五行与两支五行都不相同,因此说,卯戌相合,是难合难化的。况且此命局中的木之五行,势旺而党众(两卯一寅)遇岁、运两戌之土,而犯旺性,更难合化。其最主要的原因应是化神丙火,遇岁干壬水,看似壬水无根,但岁、运两支戌土毕竟为壬水的冠带,也应当得令、得旺,壬水不会不犯丙火,卯戌本就不情愿相合,遇化神丙火有制,亦随势而不化了,故宜论合而不论化。其丙辛之合,卯戌之合,只能视作一种相合之象,从此象中,可 以推断命主在官场中已趋于老练,善于左右逢源、上下融合。以上,仅为编者的一孔之见,尚须探讨,为达到评断命局更准确的目的,万望读者皆抒已见,共同探研卯戌合化的实质和更为具体的条件。3、问:丙戌大运,流年庚午,命、运、岁遇三合,六合,合化一气,日干之根皆被合去,已虚浮无根,应当有灾,反而以吉断,这是为什么, 答:《学易指南》第一期第27页,对命主确实有“72、80、83、90、93年有几次明显的提拔。”这样的断语。命主行丙戌大运,逢庚午流年,命运岁寅午戌三合火局确实成功,卯戌相合,火旺必然向火,也合化成功,因合为一气,可同时存在。这样一合,日干乙木根蒂皆无,天地一片火土之旺势,仅官杀尚存,可惜虚浮无根,如有若无,而时干财星戊土,虽有巳火为禄,由于火势强旺便也有向火之意(寅巳也可视为半三合),此时命局为火(食伤)独旺,日干大势已去,只能依从火势,此便从儿格成矣,就以从格断之。命、运、岁的五行流转得顺而无孛,亦为流转有情,命主此年仍为吉顺,故有晋升之喜。 四、《答疑》第234页有一命例: 杀 劫 日 比 乾造: 庚子 乙酉 甲子 甲子 食 伤 财 才 大运:丙戌 丁亥 戊子 已丑 岁:1 12 22 32 年:62 72 82 92 问:此命例运用劫煞理论断其父亲死于1989年已巳,命局中七杀庚金得刃而旺,不是制劫护财吗, 答:此命例运用劫煞理论断其父亲死于已巳年,是以此为例讲述劫煞的实际意义和作用,但在实际预测中还应以五行的生克制化为主。《答疑》中以神煞论断得已经十分清楚了,这里就不再予以重述,只运用五行生克制化的理论来其父亲为什么死于1989年(已巳)。 命主行戊子大运,因命局中年、月两干乙庚相合,以月干乙木之坐支酉金为化神,化金成功,逢流年已巳年,其流年支巳便于月支酉相合,以乙庚合化之金为化神便也合化成功。金为日干之官杀,天干、地支合化后,金则趁旺而制身。日干甲木本与岁干已土相合,但两甲争合,又化神巳火已合化为另一种五行,合而不化,甲木便克无根之已土(合中有克,被克之干减力),戊土也虚浮无根,克泄而无生,命局五行流转受,官杀独旺,必泄财(为反克)制身,故此年有丧父之大灾。 五、《学易指南》第一期14页有一命局: 伤 枭 日 才 乾造:戊子 乙卯 丁未 庚子 劫 比 伤 食 才 大运:丙辰 丁巳 戊午 已未 庚申 岁:5 15 25 35 45 年:53 63 73 83 93 问:1、一个天干是不是能同时能生它干又能克它干, 答:一个天干革命能否既生它干又克它干呢,五行流转受阻时,就会越级而克:如壬水生甲木,当壬水的力量大于甲木的力量时,壬水泄去甲木的力量后,则以余力去克制甲木所生之五行;此即又生又克之例。请看天干互化和制止五行相生相克恶性循环的法则,其理自明。 问:2、命主进入庚申大运,逢癸酉流年,月支与岁支卯酉相冲,其印根受损,运干庚金受制,印星不存,伤旺、财旺、杀更旺,日主身弱无生扶,为什么会无灾,还反成了千万富翁, 答:命主行庚申大运,逢癸酉流年,命局中有卯未半合木局而枭旺,又有子卯相刑,遇流年癸酉,天干水、木同透,子卯相刑成功,则乙木化去癸水,令枭印乙木更旺(刑合一气)。又时干透财,运干又透一财,均有禄刃,又得年干伤官之生,尽管伤官力微,毕竟也能得其力。财星双双合力与独枭抗衡,便行面了金木大战,双方基本力均,结果两败俱伤,日主得力。命局五行也就得以平衡,故此年命主不但无灾,反而大发。此即邵老师:“衡(均衡论”法则之真谛。 六、《学易指南》第一期第40页有一命局: 杀 枭 日 食 乾造:壬子 甲辰 丙寅 戊子 (1912)印 比 劫 大运:乙巳 丙午 丁未 岁:5 15 25 年:17 27 37 日干丙火生辰月得令,自坐长生,但不宜年干透杀,子辰半合水局成功,同时引动时支子水也来参合,为其加力,七杀得旺,月干透偏印坐下通根,日支有禄,本可为日干通关,耐七杀旺过偏印则越印制身,幸有时透食神制杀而护身,此即为命主之贵气,但日干仍为偏弱。 问:行丙午大运,遇戊辰流年,大运与年柱天克地冲,又辰辰自刑,加大了食神的力量,杀力减弱,食旺制杀,为什么还能形成五行流转有情呢, 答:行丙寅大运,大运与年柱天克地冲,虽是双子冲一午,但子水天干孤立无援,而午火干透双丙双戊,丙戊相生而制壬水,故双方受损,其枭神甲木便趁此而化杀生身,身得旺(连续相生),虽食神戊土有辰辰自刑为强根而旺,其身、食之力基本力均,此即五行流转有情,命局五行得以基本平衡。 七、乾造: (1954) 伤 杀 日 官 甲午 已巳 癸未 戊午 印 枭 劫 比 伤 食 大运: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岁: 3 13 23 33 43 53 年: 57 67 77 87 97 2007 因此造来稿中未注明生年、起运的时间,在回答时就可能有误,以后来稿一定要详注,请予合作。 此日干癸水生于巳月,不得令,地支中又无一根,可谓虚浮无依,为弱极之命。观天干、地支皆是火、土,月、时两透官杀,又天干甲已化土成功,戊癸化火,因天干无火透出,便以土旺论(请详见学易指南第三期要点回顾),故日主也随土势,从官杀成矣。从格,宜顺,宜旺,宜泄,不宜相悖,宜取火、土为用,金亦不忌,只忌水、木。 该造天干双双相合,地支又为会、合一气,(会局未成),从此象可知,引人左右逢源,善于交际。 此造为真从,纯净而不杂,明现贵气。从小就一帆风顺,读书时,成绩优异,从小就有名气,视其运程,为大器早成,但可惜中运就现驳杂,而现反从,贵气有伤,亦不能长寿矣。 问:1、行壬申大运,逢甲子流年,为什么遇车祸会有惊无险呢, 答:行壬申大运,为反从,反从则应以正格断之。宜取比劫为用,食伤亦为喜。逢甲子流年(84年),命、运、岁地支出现了巳申相合,子申半合水局,应为日主所喜,又天干戊癸相合、甲已相合,因贪合而不克壬水,便不宜岁干甲木与年干甲木争合一已,争合而不合,其已土就克壬水,因土势强旺则壬水便受其制,难做化神,巳申、申子之合就不能成功。(此即合吉不成反为凶),一不吉也。又喜神两甲,本虚浮无根,却又犯土之旺性而遭反克,此二不吉也,再有岁支子水,又犯两午之冲,用神壬水之强根被冲去,也犯旺土之怒,而受制,用神受制,则为凶,此三不吉也,故此年必有灾。 用神壬水,虽然受制,但因有申金之长生旺根,而元气尚存,故此年命主虽糟车祸,只不过受伤住院,而不致危及生命。 问:2、行癸酉大运,逢丙子流年,命主为什么会患胃癌, 答:行癸酉大运,因运干癸水,与日干癸水,两争戊土之合,争合而不合,水又犯土之旺性,而不从,以正格断之。逢丙子流年,两癸遇旺地,双双得禄,又逢小运辛丑,命、运、小运出现了巳酉丑三合金局,金旺又得旺土之生,再生水,则两癸势旺,虽地支两午冲一子,但此时两癸已纠集从党羽(土、金之连续相生),合力围攻一只泄而无生之丙火,丙火终因势孤力弱,而其两根则被子水冲去(因地支的力要靠天干显示)。此时,四柱的地支,因巳酉丑三合金局,两午被冲去,只剩一未,天干甲已之合,因坐之、化神皆无 ,而不合,但甲木反得未之库根,而稍旺。此时,命局五行的状态是:弱土生旺金,旺金生旺水,旺水生木,因水旺过于木,则水便越木而制丙火,为因弱于水而受制,制者有制则不生,土则只泄无生。木本可生火,因火受制,而弱不受生,无生则克,其土受克。(另从水旺土著人散的角度来看,土也为有伤)。土主脾胃,故此年命主患脾胃之病—胃癌。 问:3、命主为什么癸酉大运,逢丁丑流年会病故, 答:行癸酉大运,逢丁丑流年,两癸争戊而不合,癸水不从,而犯旺土,命、运、岁巳酉丑三合金局,呆无金透干而不合,合吉不成反为凶,而忌神岁干财星丁火也旺极而生旺杀,杀旺而又旺,而制用神比肩,用神比肩无根而受制,元气皆无,故命主而病逝。(用神受制必见凶危) 八、问:大运丙午,遇流年已未,两干火土同透,午未是合化火,还是合化土, 答:此问,在有关地支六合中,已经明确的指出了:当午未相合时,如果,两支中有一干透火,则按合化火论,两支中有一干透土,则按合化土论,若两支火、土同透;则按合化土论。 九、 杀 才 日 劫 乾造:已酉 丙寅 癸亥 壬子 杀 大运:已巳 食 流年:乙亥 问:该造命、运、岁中有寅巳相刑,又有寅亥相合,是论刑还是论合, 答:该造命、运、岁中有寅巳相刑,因月支寅木透出丙火,则寅巳相刑成立,寅巳相刑火旺,为寅木生巳火之意,也就是寅巳半合火局的意思。那么,也就不论寅亥相合了。此种情况论刑不论合。当寅巳申相刑,遇到寅卯辰三会木局,寅午戌三合火局时,若寅巳相刑火旺,其寅卯辰三会木局中的寅巳则以刑论,寅午戌三合火局可以同时存在,为刑合一气。若巳申相刑水旺,寅木则仍可以参加三会木局。 十、 枭 才 日 官 乾造:丁巳 壬寅 已未 甲子 问:此造年、月天干丁壬合化木,同时地支又有寅巳相刑,此种情况是论天干相合,还是论地支相刑, 答:这个问题,在天干合化的运用中已经阐述得十分清楚。天干相合时,坐支、月支、运支或岁支本为合化之同一五行,但被它支合化为不同之五行者,则合而不化。也就是说,凡遇此种天干相合与地支相合争化神时,天干相合要让位于地支相合,而天地合化一气者除外。那么,此问题也就清楚了,不论天干相合,而论地支之刑。 十一、 食 印 日 才 乾造:辛亥 丙申 已丑 壬申 问:此造年、月干丙辛合化水,辛金临月令为强根,能否化水,若被合之干在命局中遇强根不影响合化,那么,在岁、运中遇强根为什么不按合化成功论,是何道理, 答:在天干相合的条件中明确规定:“相合的两干紧贴,其中有一干坐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月支也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方论合化成功。当年干与月干合化时,其月支或年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也按合化成功论。以上泛指甲已和乙庚的合化条件,而丙辛合化的条件,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在命、运、岁的天干透出合化之同一五行方论合化成功。若只具备甲已和乙庚的合化条件时,则按丙辛合化水所生之木旺论。此造中,年干丙与月干辛合化,年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又时柱透出壬水,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所以,应按合化成功论。 天干合化的条件中为什么要强调月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在四柱中,月令是一月当令、当旺的,如此造中之申金,此即是说金旺用事,为提纲、为统领、为有权。面年支,为岁君,一年当令、当旺,而用事,为有权。但,月支毕竟有一月之权,故强调,月干、日干、时干相合时以月支为同一五行,以月支为最旺。但当月干与年干相合时,年支为一年十二个月当令当权、当旺,对月支也有统领之权,故强调年支为同一五行也按合化成功论。同理,大运的运支应十年中当权、当令,为最旺,岁支则一年内当权,当令,为最旺,运支、岁支有同等的权力,只是时限问题。所以,我们评断命局时,才强调喜用神或忌神,运入旺地或逢旺年之语。故合化条件中又规定,运支、岁支为合化之同一五行也按合化在成功论。当被合之干在岁、运中遇 强根则合而不化,就是这个道理。 十二、问:子卯相刑与申子半合水局,刑合条件都构成,子被卯刑后,这个子还有能力与申合化水吗, 答:子卯相刑与申子半合水局,刑合条件都构成时,此即为刑合一气。一般相生,都应当遵 循着一定的顺序,这是五行循环的规律。子刑卯,其实就是子水生卯木之意,申子半合水局,也就是申金生子水之意,此即为申金生子水,子水生卯木,连续相生之意(只是含义,地支之间并不能相生)。故先论申子半合水局,再论子卯相刑。 易学 :: 评论 (0) :: 链接 :: 引用 (0) 邵伟中老师精选命例四 壁虎漫步 | 2005年二月24日, 11:42 邵伟中老师精选命例四 平衡、失衡应验如神(辽宁学员:杨兆杨) 伤 比 日 枭 坤造:已亥 丙寅 丙寅 甲午 劫 食 伤 财 才 大运:丁卯 戊辰 已巳 庚午 辛未 7 17 27 37 47 66 76 86 96 2006 我读了第五届特训班讲义,对邵老师充满了敬佩之情。特别是他提出的对抗五行取用法和用平衡论和失衡论的断命方法,使我突然感到茅塞顿开。这个理论直是易懂易学易掌握,使用起来也十分应验。我用邵老师的身旺伤官见官为祸百端,及身旺伤官见官两败俱伤得越彻底就越凶的理论,断此造戊辰运的癸亥年有大凶之灾 。命主问:“是什么灾,”我把伤官当成子女,官星对女人来说也可算是子女,就认定是子女的灾。实际此年命主一对双胞胎子女同时死去。我认为此造日干丙火, 地支有两个寅木,又寅午半合火局,行戊辰食神运,命局中又有伤官透出,身旺有食神泄身本为喜。但逢癸亥流年,官星和食神力量相等,伤官见官两败俱伤,身旺无克无泄,这就是失衡的表现,根据失衡则凶的理论,所以断其此年有大凶之灾而准确无误。 行运庚午,流年辛巳,我把午火,巳火都当成伤官的强根,可是巳火与命局构成了寅巳相刑,午火与命局构成了寅午半合火局,这是把用神刑合为忌。我又根据邵伟中老师的用神被合化为忌神,为加大失衡的理论,断命主此年有严重的伤病之灾、,或有破财之灾也十分应验。实际命主此年得白血病并破财十多万元。 经过此例的学习和应用,让我真正领悟到邵伟中老师的平衡、失衡论,真是易学、易懂,易于通哓其理,又易于掌握其法。不失为一种一学就懂,一用就灵的命学要法,而且屡屡应验,成绩显效、应验如神,在此谨向邵伟中老师著书、讲学,而且毫无保留地传授易理知识,并能谆谆告诫我们学易之法,深表崇高的敬意和深深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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